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1 23:25:46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运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1篇)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运市场管理,维护货运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道路货运市场应当坚持统一管理、依法经营、统筹规划、公平竞争、公开便民、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申请从事道路货运、货运场(站)经营的,应当按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三章道路货运

  第六条、从事道路货运的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辆应当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营运。道路货运经营者应当根据车型和综合技术条件承运货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第七条、道路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托运单承运,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易腐、易溢漏货物;不得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同车运输;不得运输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不得运输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违法商品。托运人不得将危险货物按普通货物办理托运。

  第八条、道路货运承、托双方应当依法订立运输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第四章货运服务

  第九条、货运场(站)的设置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

  第十条、营业性货运停车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安全标志,保证车辆出入方便。载有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一条、货运场(站)经营者不得为无经营手续或者经营手续不全的货运代理、货运信息、货运配载、搬运装卸等经营者提供货运服务。

  第十二条、从事搬运装卸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质量。危险货物、大型特种物件运输的搬运、装卸,应当备有专用工具和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从事道路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受理或者经营限运、凭证运输货物业务时,承、托双方的有关手续、证照必须齐全、有效。未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货运服务经营者不得受理危险货物的运输业务。货运服务经营者不得为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提供配载服务。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持无效《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经引导和督促,三个月内不办理相关证照的档铺,停止营业并清退出场。

  第十五条、未按照规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查证核实,对经营者处以警告处罚,一年内累计三次警告的当铺,停止营业并清退出场。

  第十六条、发现运输危险货物、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违法商品,经查证核实,对经营者处以警告处罚,一年内累计三次警告的当铺,停止营业并清退出场。

  第十七条、档铺由于货运服务不规范,违法相关规定,一个月内被托运者投诉三次,经查证核实,停止营业并清退出场。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档铺,一律清退出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2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二十七条、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3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⑷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⑹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⒈、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⒉、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⒊、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⒋、例会内容:

  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⒌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⑸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4、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6、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要点)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点)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4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状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光、使用状况、维护状况、车辆在线状况等项目。

  3.2.2准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觉中断等大事,要准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状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浮现的异样动态,准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有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下处理台账,并准时订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光。

  3.2.6要按照天气条件、道路状况等的变化,准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准时记下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采取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5.1监控值班规定

  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采取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问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准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5.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准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1.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准时订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记下台账。

  5.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监控业务水平。

  5.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浮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监控值班室职责

  5.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记下、归档。

  5.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状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浮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违规状况,把握其逻辑,提出改进方法。

  5.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准时阻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状况举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5.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5.3监控管理

  5.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仔细履行gps监控职责。

  5.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采取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举行教导、处罚、处理到位。

  5.3.3监控人员应全面把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认识把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交流。确保安检部门准时把握车辆运行作业方案,保证监控效果。

  5.3.4公司应利用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通过,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退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升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5.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觉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准时警告、准时制止、准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看法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退各类违章。

  5.3.7对全部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挑选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状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觉的担心全行为,应立刻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举行订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3.9监控人员应通过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举行抽查,对发觉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举行处理。

  5.3.10各单位应天天对监控状况举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准时举行教导处理。

  5.3.11监控人员对监控状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仔细规范,内容详实、精确 。

  5.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觉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准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举行解决处理。

  5.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4.1将本单位车辆举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4.2应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交流,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记下,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举行实时跟踪监控。

  5.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殊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5.4.4监控人员担当恶劣天气的预警预告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刻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重以天气变化状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准时启动应急预案。

  5.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全部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5行驶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惟独一条机动车道的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5.5.3在高速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5.5.5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5.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5.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5.6疲劳驾驶的界定

  驾驶员延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歇息20分钟的;24小时内延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24小时内延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均视为疲劳驾驶。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运输车队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经公司聘用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运输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第三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外,公司将另行进行经济处罚;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各项内容、依法驾驶、文明驾驶,由于驾驶习惯恶劣所产生的各种交通违法记录的,由本人承担所有处罚费用及责任;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

  3、严禁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旦发现将处于200元罚款;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使;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升车厢,车厢未到位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安全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加油时,驾驶员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管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车队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宣传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11、严禁驾驶员用运营车辆搭乘亲属及客人;

  12、不开英雄车,斗气车,不能满目追求产值相互追赶,违者,由其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

  13、同向行驶的空车,不得强行超车;空车必须选择安全路线主动重车先行,如遇重车爬坡,前车动力不足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超车,重车必须主动让线;如发现故意占道恶意不让线的、以及强行超车的,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经济制裁;

  14、坚决杜绝酒后驾车,一旦发现将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如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或交管部门予以查扣的由其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15、不得搭乘于无关的人员(修理人员、本运输车队工作人员、除外)。

  第三章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驾驶员在出车前认真实行六检一检转向器二检制动、手刹三检喇叭、灯光电路四检轮胎气压、螺丝紧固五检机油、燃油、水六检随车工具,保证良好车况(因油,水检查不到,造成的损失,由司机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车时:

  1、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章,缓解潜在事故可能对您造成的伤害

  2、车辆启动时,用怠速预热2至3分钟,严禁加大油门或轰空油门以降低机械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三、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车;

  2、不得与人闲谈,吸烟,喝饮料、吃零食拨打移动电话;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搭乘运营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耐心、细致的处理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队负责人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四、车辆到站后:

  1、办好过磅对接手续,检查车辆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对车辆进行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规定位置,保证下一趟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车队负责人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过磅单据,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负责人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6

  为规范货运车辆管理程序,确保货运车辆运行调配合理、适用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所有货运车辆由经营部王主任统一租赁、管理与调配,为公司负责。

  二、公司租赁的货运车辆与驾驶员、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各项证书符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认可。

  三、货运车辆车主具备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理念,保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不耽误公司正常货物运行。

  四、公司使用车辆长途运输,由车主根据货量自行调配车辆。去临沂市场购买化工料与运送物流零担货物时,由采购提货员向经营部王主任申请配车,特别情况根据李厂长在材料申请计划表备注栏写明“需要到货日期”,采购、押运员根据采购计划表明的到货日期向王主任可单独申请派车。王主任根据配车申请与公司接发零担货的综合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五、货物运输途中车主对货物及时安全送到目的地或运回公司,途中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车主承担。

  六、采购、押运员将货物运回公司后,及时按入库程序通知企管部或仓管员验收入库。验收人员都不在班情况下,由押运员、车主司机存放于公司安全地方,验收人员上班后点数检斤入库。

  七、费用报销:

  凡属公司货运车辆的租赁费由经营部王主任根据货物运输情况与车主协商定价,经分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费用报销由车主本人凭货运发票,经押运员、收发货人员签字证明、经营部王主任审核,分管厂长复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财务部方可支付租赁费,否则财务部不予支付。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7

  1.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先确定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每日开始工作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次数,检查有无异常现象。检查清理厅、较门地坎有无异物。

  3.本电梯是为载货用,除电梯操作员外,禁止其他人乘载。

  4.厅门关闭后,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轿门没有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5.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须经保安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6.运载的.物品应尽可能稳妥的放在轿厢中间,避免在运行中倾倒。禁止采用开启轿厢顶部安全窗或轿厢安全门的方法装运超长物件。

  7.电梯出现故障应停止运行,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8.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出挂“电梯检修停止运行”警示牌。

  9.当电梯使用完毕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基层,并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关闭厅轿门。电梯操作人员应劝告他人勿乘载货电梯。打扫机房设备卫生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使用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

  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9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1、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内容合法;

  2、注意收集证据,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者严重违规的证据;

  3、规章制度中应该明确具体的“严重违反”标准。

  二、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或公司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有:

  1、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在所在公司单位内全面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严格依法遵守劳动规章制度。

  2、劳动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都必须受劳动规章制度约束,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以劳动规章制度为依据的。

  3、依据劳动规章制度,单位应奖励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的劳动者,惩罚处理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者;相关机构追究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4、公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规章制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予以解决。

  5、司法机关层面:对于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向劳动者公示的`,通过了民法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能够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三、货运公司规章制度

  一、结盟项目、商品和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参与结盟的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二、物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严谨,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苦心钻研专业知识,做到业务熟练精通。

  三、对结盟商品严格履行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数量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下帐入库,入库单需交财务一份。

  四、入库商品实行规范管理,库管员要分类准确,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帐物相符,卫生整洁,不脏不乱;保管要妥善精心,无损坏丢失。

  五、库管员熟练掌握入库商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样式颜色,性能数量等,做到心中有数,随手可取。

  六、积分券妥善保管,发放准确无误。

  七、发放商品要点准数目,查看质量,包装严密,做好标记,认真做好登记并准确及时出库,发货时,要保证及时将货单传真到相关加盟店。

  八、广泛联系并确定多条运输渠道,做好与运输单位的交接工作,手续要建全无误。

  九、服务态度和蔼热情,接待工作不燥不烦,不准与各店争吵,尤其发生争议时务必耐心解释。

  十、确有质量问题保证退货,一般商品在必要时可以调换,遇有争议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绝对不能刁难各店和消费者,确保售后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十一、做好配送商品的跟踪服务,主动及时与相关店保持联系,听取意见和要求,做好信息反馈并认真做好登记。不断改进和完善物流配送工作。

  十二、根据市场需求和物流工作运营实际情况,主动及时向有关人员或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十三、认真注意库房的安全管理,卫生整洁,及时通风,经常注意检查电源、火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损坏,尤其以安全第一。

  十四、出库商品严格履行出库制度,专人负责,书面登记,商品出库须经物流主管领导签字。

  十五、物流每月末必须和财务部对帐一次,防止商品流失,搞好月末盘点,如发现帐物不符时立即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十六、商品配送后运输工作实行签批制度,办公室与物流密切合作,物流用车报办公室,经公司主管副总同意,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十七、财务严格执行物流商品运输费用标准,向下配送发放一切费用由公司负责,各店返货费用由店经理承担,遇有特殊争议情况报请公司高管裁决。

  十八、上架商品依据市场销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必要的下架。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送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进企业良性进展,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规矩、规则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送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讨论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美安全管理规则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 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导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导培训方案,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方案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送安全管理法律规矩、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学问等内容。

  四、 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根据"视情维修,强制维护的原则,仔细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美车辆技术档案。

  五、 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情况,从业人员资历,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举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 开展常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 制定并落实突发大事应急预案,(含重特事件故应急预案、自然灾难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美普通事故处置计划。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状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举行处理。

  八、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举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 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光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货运公司管理制度 11

  一、在敞开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有必要先承认轿厢是不是停在该层。

  二、每日开端作业前,须将电梯上、下行进数次,查看有无异常现象。查看整理厅、轿门地坎有无异物。

  三、轿厢运载的物品不得超越电梯的额外载重量。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四、运载的物品应尽能够保险地放在轿厢中心,防止在运转中倾倒。制止选用敞开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办法装运超长物件。

  五、运载的物品应尽能够保险地放在轿厢中心,防止在运转中倾倒。制止选用敞开轿厢顶部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办法装运超长物件。电梯呈现毛病,应中止运转,并及时告诉修补人员进行修补。

  六、电梯检修时,应在厅门处挂“电梯检修中止运转”警示牌。

  七、当电梯运用结束后,电梯操作工应将轿厢停于底层,并将操作盘上开关悉数断开,封闭厅轿门。

  八、电梯操作人员应劝说别人勿乘载货电梯

  九、清扫机房设备清洁时,有必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无证人员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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