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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1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经费报销:
1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消费者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工商局领导和上级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消协常务办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是最基层的财务核算单位。工作部、分会、工作站、联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市消协应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市消费者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市消协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参照樟树市社会团体会费使用办法办法执行,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消费维权救助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审批封面,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
第十条消协常务办、各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的10%提取福利费后,市消协与常务办、工作部、分会的留成比例分别为55%和35%。
第十一条市消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有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现象的,所涉金额全部由市消协没收。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市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办公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坚决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条协会的现金支出凭证除需要有经办人签字外,还必须有财务负责人(协会会长)签字。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秘书长应及时在会长办公会议上通报协会的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议。
第十一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理事会负责解释。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心理卫生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有关财会工作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一名,出纳一名。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并严格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财会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财务纪律;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协会管理制度。
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七条会计应根据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
第八条以公历年为会计记账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公历起止时间确定。会计应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收支业务及其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和收支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检查和利用。
第十二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三条会计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及时向执行会长、秘书长报送。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协会一切财务收支,均应列出收支。
第十五条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协会银行账户不准出借、出租;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由协会以外的单位或人员签发。
第十六条协会每日现金余数,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顶库。应当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不得支付现金。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
第十八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费主要应用于: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学术交流大会、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开展会员奖惩工作等;
(三)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五)协会工作的宣传活动;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
(七)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与协会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必要支出。
第十九条 下列各项开支应做好年度预算:
(一)各类会议、交流活动开支;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支;
(三)会员奖惩工作开支;
(四)业务培训研究活动开支;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的开支;
(六)宣传活动专项开支;
(七)执行机构的各项日常开支;
(八)重大固定资产等其他应做预算的开支。
第二十条 会费支出,应严格实行预算核销制度和日常开支审批制度。凡本办法规定要有预算的各项开支,以及理事会审定的专项开支,在支出核销时,均需提供有效的理事会决定或纪要文件,由秘书长或执行理事长签署核销。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的日常开支按下列权限审批核销:
(一)贰仟元(含本数)以下的日常办公开支,由秘书长审签;
(二)伍仟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执行理事长审签;
(三)五仟元以上,贰万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 赞助性费用和境外考察、访问、学习费用,一律应拟定专项预算报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 凡用于对外接待费用的开支,应至少有两名理事(含理事长)签名证明。
第二十三条 由本会派员参加全国心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不包括境外)产生的交通、食宿及会务费用,由本会承担;应邀或申请参加与心理卫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会议、活动,经批准的,由本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第二十四条 各项开支的报销凭证需真实、合法、有效,接待性开支凭证需注明被接待人员姓名、接待事由。
第二十五条 执行机构、各委员会拟制定的各项预算方案,均应于每年一月份报理事会批准执行,并同时报心协秘书处备查。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办公会议每半年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每年度要向理事会提供书面的财务收支审查报告。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协会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两个条件。
第二十八条协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转让、清理、报废等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按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协会各项固定资产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第六章财务检查与责任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应在每年年初,根据协会财务委员会的讨论意见,编报本年度财务开支预算,并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将分析报告提交财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及理事长、秘书长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财务自检。
第三十二条财务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合法;
(二)会计记录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备,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三)财产是否完整;
(四)各项收入是否合理并全部入账;
(五)依照财务规定、制度应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严重违章者予以辞退。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收入管理
第一条行协收入的主要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收取办法收取。
2、事业收入:指通过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展览会、评审会、培训费、信息费、课题研究、咨询服务收入等。
3、其他合法收入:指各种捐赠、投资收益、活动经费、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行协对其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不同形式的管理。
1、会费收入:依照会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行协业务活动所需经费。
2、事业收入:行协对事业收入实行激励机制,即对事业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将税后收入按有关规定进行支配。
3、其他收入:作为行协经费来源的补充。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三条行协的支出是指按《章程》规定,履行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各项管理费用、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修缮等费用。
第四条支出审批原则:行协对各项支出实行逐级审批、财务监督控制的办法。费用支出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单位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及标准,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
第五条支出审批程序:行协的各项支出应:由经办人按财务规定格式及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单,经行协理事会会长(简称:会长)审批。
第六条支出审批权限:行协会长是行协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行协资金的安全使用负责。行协实行会长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单笔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资金,由会长授权的人员也可审批。
第七条行协报销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时要求如下:
1、购入办公用品时,要附有购物明细清单。
2、差旅费:
⑴有关人员因公出差报销时要附上由秘书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秘书长出差时,要附上由会长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或办班通知。
⑵其它事项出差,以书面形式说明出差的目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⑶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十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3、召开会议费前,先由有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做出会议预算,说明召开会议的内容、会议规格、参加会议的人数。报秘书长或会长审核批准,报销时应附有会议消费清单。
4、接待费支出时,应由经办人员提出申请,说明来访人单位名称、规格、人数,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行协应建立固定资产、存货及办公用品出入库领用制度,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大宗采购按规定走招标程序。
第九条行协已聘用人员工资的发放、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各项补贴或津贴,由经办人员负责造表,报会长审批。
第三章资产及负债管理
第十条行协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款、其它应收款和存货。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各种借款,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是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三是单位价值较高。
第十三条行协应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财务人员应做好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行协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行协的所有投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行协名称、标识、信誉、服务等无形资产应当有偿使用,行协对外投资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五条行协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十六条行协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协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行协财务人员年终应提交财务报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九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协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目前或今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收缴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
第五章现金、银行支票、票据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协现金、银行支票管理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现金收入必须开给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帐外设帐。
第二十三条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或以“白条”抵库,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第二十四条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存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随意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第二十五条现金支付必须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不足转帐金额起点的零星开支可使用现金支付,其余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二十六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及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填写假用途,不得将支票交给销货单位代为签发,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第二十七条签发银行支票的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第二十八条实行钱帐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和登记工作。
第二十九条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开具、保管登记工作,不得将票据借作他用。
第六章内部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一条行协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内部财务会计工作,使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规范化,而制定的内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等。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财务人员要熟悉业务知识,对行协财务收支进行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和控制,并进行分析,使财务工作合法、合规,经得起各种财务检查。
3、财务人员应恪守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第三十四条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1、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定财务部门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
2、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协会计核算的实际,确定会计凭证格式,进行凭证填制,规定审核要求。
3、财务账簿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由计算机录入;辅助账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行协实际情况,财务人员应编制以下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会计报表附,主要有支出明细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经营支出明细表。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行协现有资产进行清查,以保证帐实相符。对财产清查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严格财务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应按季度向行协财务主管领导报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向理事会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适应知识不断更新发展的需要。
3、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学法、知法、执法、宣传法、守法、维护法。
4、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事要主动热情、耐心服务。
6、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能向外提供或者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第七章人员调动、离职的交接
第三十九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移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库存现金、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第四十二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第四十二条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实行计算机软件进行会计核算的科目,应当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6
为确保我会财务的完整、协会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核定财务
1、协会成立后,办公室及财务部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清点,并分类登记(表明物品类型、名称、数量、购买价格和时间),并拷贝2份资料:一份由办公室存档,另一份由财务部保留。
2、财务部须核对年度协会的固定财务列表,登记一年的消耗量。
3、协会一切财务的收入及纳出都要求记录在案,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都必须对协会现有财务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做好相关登记。另将帐单上交办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则上报理事会开会决定其负责人应负的责任。
二、经费申报
1、各部门日常用品经费申报,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于月初根据本部门用品消耗计划估算经费,于月初递交财务申请列表。财务部审批,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活动经费的申报
活动开展前一周,活动策划者对所需用品进行清单罗列。各部门协助本次活动举办,如有经费申报须及时补充,交财务部汇总,会长审批。审批许可之物方可购买。
三、财务购买
所有活动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购买,须由财务部提供采购清单,由采购负责人办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购,否则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须向财务部长申请批示,部长酌情考虑,控制价位与数量。采购发票须为正规税务发票。
四、经费结算
负责采购人员一般采用自垫原则,事后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由实物验收人、分管副会长、会长),持发票向财务部长申报。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登记入账,再经出纳予以支付。
五、财务租借
活动器材需指定专人保管,会员、会外人员租借均需做好登记,履行租借手续。
1、器材的`租借
1)会员借用器械由办公室及财务部做好登记存档,方可借用。借期在三个星期之内,借用人员须及时归还。延期则需交罚款:1元/天。如需续借,则需进行登记,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2)训练时间,队长借用器械训练,也需做好相关登记,并统一拿出,由队长监护才可使用。
3)协会以外人员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租金为物价的10%。
2、其他财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会人员担保,并做好相关登记。
六、财务赔偿
非正常损耗的财物,如为可修复性损坏,应自行修复后归还,并注明损耗情况;如为不可修复性损坏,需原价赔偿。
(注:训练中消耗不计在内。外借损耗的,不论人员,一律一周内按原价赔偿,财务部接受。)
七、财务监督
1、财务部对活动中所有流动财产进行安全监督保管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财务损耗进行登记。
2、办公室人员需负责协会财务安全,做好登记监督工作。
八、财务结算
财务部每半年末对协会的财务数量、损耗情况向理事会汇报,并由理事会对财务帐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协会财产安全保存,透明的流通。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7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第五条
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4、协会举办大型活动或添置大型设备及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经费超过千元),须作书面报告,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具体经办由会长签核。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
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
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上一届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山东建筑大学跆拳道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8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简称协会)。
财务管理设置
第三条 财务管理由协会办公室具体经办,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为首问责任人,分管副主席对协会、主席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应设置专人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实行对账、物实行分别管理。设置协会财务总账和各类专项资金明细账。设置原始凭证以及各种单据的保管夹,分类整理和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五条 各种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登记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填写登记来源、时间、大小写金额、事由等明细项。所有财务报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补填,漏填。确需更改的,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签章。
第六条 各种财务收支的登记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
财务收入
第七条 协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的来源包括: (一)团委及其他上级组织拨款 (二)赞助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获得奖励 (五)其他收入
财务收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八条 取得财务收入后,经手人须在一日内将所得财务收入送交办公室。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填写登记(一式两份),并将所得收入记入财务总账;需要设立明细账的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立明细账。签收单一份交财务送交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
第九条 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均需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并将相关数据向协会公开。
第十条 财务收入中的现金应在银行设立活期账户保管,实物应根据其性质分类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支出
第十一条 协会财务支出实行“量入为出”原则。做到勤俭节约,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 协会财务支出途径主要包括:
(一)协会大型活动
(二)专项资金使用
(三)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各部门活动
(四)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
(五)其他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活动
(六)志愿者表彰或奖励
财务支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现金
(二)实物
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使用批准的部门、志愿者服务队和其他活动的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垫后报的方式,即先由活动负责人垫付资金,活动后再出具相关单据至办公室报账。
报账时需持有的单据包括:主席团签署意见的《活动申报表》、活动的财务使用清单、签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单据(发票单据需填写具体开票时间、有相关单位的财务专用公章、详细金额和项目等信息,发票抬头为“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四川大学校团委”)。
收据需经主席团同意后方予报销。
第十四条 办公室经办人员审核发票无误后,按照发票金额支付现金。同时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另一份连同发票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五条 协会大型活动及金额大于100元的活动,协会可预支资金。需该活动财务负责人持主席团签章的《活动申报表》至办公室申领。办公室负责人员根据《活动申报表》中的“财务预算”划拨资金和物品。有主席团审批意见的,以审批意见为准。
第十六条 办公室支出资金时,需申领人填写收据(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支出时间、事由、大小写金额、购买物件等情况,并由申领人和办公室经办人员签章。收据一份交申领人,一份留办公室作为原始凭证保管。同时将支出项目记入财务总账。
第十七条 协会预支资金的活动,活动结束后,该活动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持预支收据和附有相关发票的财务使用清单至办公室报账。报账程序同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对于预支资金的报账,根据财务使用清单,实报实销,资金有剩余的,办公室应回收资金,并登记收入,开出收据;资金超出的,经主席团书面批准后,方可报账。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若专项资金有具体财务使用要求,依据该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参照其他资金使用方式执行。
第二十条 若在紧急情况下需使用资金,可以电话或口头取得主席团同意,办公室确认无误后发放资金。但应在之后立即补办手续。
财务核查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以及余额是否匹配
(二)账户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准确和清晰
(三)原始单据是否和账户登记相符,是否有损毁;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有权力和义务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不定时对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原则上一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 每学期末,主席团需在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上做本学期财务报告。部长例会和志愿者代表大会成员有权对财务报告提出置疑,或不通过该报告。
责任认定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主席、办公室分管副主席、办公室部长、具体财务负责副部长、干事;各申请资金的负责人等;
第二十六条 若财务报告被置疑,主席团需根据置疑内容,由执行主席负责核实、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 由于财务相关负责人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损失,需该人承担赔偿责任;由非人为原因造成错误或损失,由主席团商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财务责任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赔偿、追回款项、销账等。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协会各部门及个学院志愿者服务队应该依据本制度制订各自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四川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9
一、为了规范我集邮与收藏协会的财务管理,建立社团内部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团的自治能力,使帐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据可寻,根据《宜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而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各协会由会长担任财务主管,下设会计和出纳。
1、主管人员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规定,如属实则签字报销。
2、会计负责掌管帐本,按序记帐,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发票分类管理、粘贴,在每张发票均要注明“××活动支出情况”,然后作总结、结出帐面余额,每届的帐本要求保留三年,并且备案。换届时,帐本交接要按照有关规定交接。会计帐本则统一使用“专用帐本”。
3、出纳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日记帐。出纳每月向主管财务人员汇报一次开支状况。
4、以上各职权不能越权管理,相互保持独立性,主管、会计、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同寝室。
三、经费管理:各社团组织必须以集体的名义在银行开户,且把帐号上报社管会备案,同时各协会可保留300元作为日常备用资金。每学期,各社团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其全体社员公布一次。
四、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会长和财务部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
2、赞助。各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除从中提取20%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有关财务人员作好清单记录,并向社管会说明。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如捐赠等),其它收入上报社管会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帐目记录。
五、公共财产管理:对于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
六、发票管理:尽量取用带有“国家税务监制”印章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尽量做到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后才可报销。
七、作帐程序:
第一种情况:经手人先垫付取得发票→主管核审签字→出纳兑现签字→发票交给会计保管入帐
第二种情况:经手人打借条预支→主管核审签字→出纳支付现金、保管借条
八、对餐费、礼品费等费用管理:礼品、奖品如属活动计划由各社团自行决定,餐费支出前则一定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社管会申请批准方可使用,烟酒支出一律不可报销,如有违规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各社团的出纳与会计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每学期对各社团定期查帐一次,同时抽取30%比例的社团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帐后,各社团在两天内把帐本交到社管会。
十一、各社团财务人员换届时按社团章程进行,换届时向社管会报送更换人员的名单,交接帐本时,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及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主管签字。
十二、每学期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社团重要依据。
十三、查帐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会计与出纳核对帐目时,如发现漏洞、误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有意隐瞒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挪用公款,金额50元内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0元以上追回现金并上报团委给予纪律处分。
2、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
十四、附则:
1、本条例的解释权属集邮协会,集邮协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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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一、书画协会经费开支的原则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二、书画协会经费开支范围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三、书画协会财务人员职责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新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11
一、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本协会的财务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由会长决定,超出1000元的'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
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
六、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七、本制度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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