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机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手机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通信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手机、手机卡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须设专职或兼职手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凡公司正式职员均可申请手机与手机卡。
第五条:公司销售系统的手机、手机号与各销售区域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定的非销售系统岗位号码与岗位绑定,不随人员变更而更换号码。
第六条:凡已申请公司手机号码的人员进行业务联系时必须使用公司号码。
第七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如发现本人公司手机、手机卡私自交于他人使用,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九条:公司手机、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机,并设置呼叫转接,同时通知公司。
第十条:如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接通且影响工作者,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一条: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手机、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手机卡申请流程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话费补贴为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3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工作手机已经成为了现代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手机的使用于企业的信息安全、效率和员工行为都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工作手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工作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信息安全保障
企业的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都会涉及到工作手机的使用。如果没严格的管理制度,工作手机可能会被泄露或者被黑客攻击,从而导致企业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通过制定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可以工作手机的使用范围、安全设置、数据备份等方面行规范和管理,从而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
2.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手机可以让员工外出办公或者加班时更加便捷地处理工作。但是如果没规范的使用管理制度,工作手机的使用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比如,员工可能会工作时间使用工作手机行私人通讯或者浏览社交网站等,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下。通过制定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3.规范员工行为
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避免员工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比如,员工工作时间使用工作手机行非法活动或者散布谣言等,这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声誉,还会员工的职业生涯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制定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
1.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
制定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制度应该明确规定工作手机的使用范围、安全设置、数据备份、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应该经过全体员工的讨论和批准,并且应该定期行修订和更新卓越管理网。
2.建立善的安全机制
建立善的安全机制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关键。企业应该为工作手机设置密码、指纹识别等安全措施,并且应该定期工作手机行安全检查和升级。同时,企业应该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工作手机中的数据可以及时备份和恢复。
3.员工培训和管理
员工培训和管理是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让员工了工作手机使用规定和安全措施,并且应该员工的使用行为行监管和管理卓越管理网。如果员工违反规定,应该及时行处理,以避免类似行为再发生。
4.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
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是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保障。企业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员工的工作手机使用情况行监控和管理,并且应该及时员工的使用行为行反馈和改。如果发现员工存违规行为,应该及时行处理,以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和员工的职业生涯。
三、总结
工作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于企业的信息安全、工作效率和员工行为都着非常重要的影响PSgD。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建立善的安全机制,员工培训和管理,加强监督和反馈机制,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职业生涯。只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机制,才能让工作手机真正成为企业的助手,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4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5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严格工作纪律,保障生产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工作现场手机使用
三、管理职责
3.1生产现场直接管理者:负有对本现场作业人员在工作时间个人使用手机进行监管与控制。
3.2所有人员:负有在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机时自律管理。
3.3各部门主管:负有对本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进行监管。
3.4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人员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稽查。
四、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4.1在工作时间内,原则上,除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使用手机外,其他情况不得任意使用手机。
4.2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时,原则上除需要传送文件、或需要对明确具体信息传送、或需要多人周知的信息时可以使用微信等有记录的工具外,其他如需及时的点对点沟通时,应尽量使用电话或微信语音功能。
4.3工作时,如员工因个人非因工作之事需要手机沟通时,原则上以电话或微信的语音通信功能为优先选择,以文字形式的聊天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尽量控制时间。
4.4除工作沟通外,原则上员工使用手机沟通时,单次使用时间尽量不超过3分钟,员工如遇特殊个人情况,单次通话需要较长时间时,应向现场直接管理人员请示,由现场管理人员作好安排后离岗交流,不得在岗位上边工作边交流,从而影响他人工作。
4.5工作时间内,无论工作忙闲,一律不允许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6在某一时段内(工作时长不限于整天)如工作被安排在有固定作业区域内,原则上,在此区域内的工作员工应将手机集中放置于现场统一规划的摆放区域(摆放区域由生产部根据作业地进行规划),需要保持手机畅通随时联系的岗位人员除外。
五、监督管理
5.1各级组长应对本组人员进行宣导,持续对本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情况的直接管理。
5.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各组成员进行监控管理。
5.3行政人事部不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
六、违规罚则
对于员工工作时间内违反规定,使用手机进行刷抖音、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内容时,根据其违反情况及《员工手册》规定,给予以下形式处罚:
6.1直接违反者处罚形式
6.1.1口头警告:员工于工作时间被发现在刷抖音或看视频或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时,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6.1.2书面警告:一个月内员工获两次口头警告,折合一次书面警告;受书面警告一次,扣除绩效奖金200元;
6.1.3小过: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五次口头警告折按一次小过处罚;受小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500元;
6.1.4大过: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小过处罚,折按一次大过处罚,受大过处罚一次,扣除绩效奖金1500元;
6.1.5开除:一年内累计受两次大过处罚,直接开除并扣绩效奖金3000元。
6.2管理者违规处罚
6.2.1管理人员自身违反处罚:
对管理人员自身带头违反规定,从重处罚;第一次即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记小过处罚,累计三次计大过处罚;
6.2.2管理不力连带责任:
对于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下属屡次违反规定,管理人员按下列标准承担管理责任:
6.2.2.1直接管理的下属一月之内(下同)如被稽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层稽查等)累计发现有5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2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1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书面警告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口头警告一次;
6.2.2.3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2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小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口头书面警告处罚一次;
6.2.2.4直接下属累计被发现30人/次违规时,给予直接管理人员记大过处罚一次,同时给予间接主管给予记小过处罚一次;
6.2.2.5对于管理人员的处罚,除按前述标准扣除绩效奖金外,如达到小过标准还对其降级使用。
七、本制度经核准后生效并经全体人员知悉。
公司员工手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工上班时随意用手机上网、看小说不仅影响生产质量,而且会对公司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员工的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手机关机或不得带入中门内,若发现开机带入二门,处罚接待人员。)
2、管理要求
2.1手机存取办法
2.1.1公司购置员工手机暂存柜,放置在传达室中。员工在工作时间将手机暂存手机暂存柜中。
2.1.2安管部负责在手机柜上按顺序喷绘编号,统一为在二门内的员工登记个人手机暂存柜。
2.1.3在中门内上班的公司员工在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手机放置于自己的手机暂存柜内保管,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内,下班后方可取出手机使用。
2.1.4调离公司的员工要及时将手机暂存柜钥匙交回安管部。
2.2安全保障
2.2.1安管部负责在传达室的手机暂存柜方位安装广角24小时监控摄像头,保障手机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2.2.2传达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手机暂存柜的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向安管部报告。
2.2.3员工的手机暂存柜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
2.2.4如员工发现手机丢失,应第一时间向安管部报告,由安管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追溯。对查出的嫌疑人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3违规责任
2.3.1配备手机暂存柜后,中门内上班员工不得将手机带入中门,更不得用手机上网、看小说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发现违反的员工罚部门主管200元,当事员工500元。
2.3.2员工必须严格按安管部登记分配的手机柜使用,不是私自占用闲置的手机暂存柜。
2.3.3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通过非正常途径撬锁,否则一律按盗窃处理。造成手机柜损坏须照价赔偿。
2.4机关人员及工业气物流手机管理
2.4.1机关人员的手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允许带入中门以内。
2.4.2公司为工业气物流配发的手机使用人员,进二门关机,不得开机,如发现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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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内外部损失计算
1.凡因设计、制造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所造成的材料报废需超定额领料时,必须由所在车间检验员对其报废原因进行判定,并开具报废单。车间凭检验员签字认可的报废单及领料单方可重新领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对于车间超定额领料同时各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各车间超定额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统计损失情况。
2.凡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或设计、上道工序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损失按14元/小时计价;属供方厂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则返工、返修损失按其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时计价;若供方厂有能力对自己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返修的,则按因其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14元/小时计价;因供方质量问题,但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让步接收的,其损失根据该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资总额5~10%计价。上述损失每月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汇总统计,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售后服务领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费材料、整修材料)必须在领料单用途一栏详细注明领料原因,并经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领料,(质量管理部做好台帐),否则仓库保管员不予发料,同时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售后服务领用材料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及损失统计。
4.凡因供方厂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工费按14元/小时计价,同时销售部售后服务每月将外部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服务人工费、索赔费、退货损失费等)于当月26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统计损失情况。
五、索赔类别
(略)
六、索赔
1.每月5日前财务价格部根据上月各部门上报的内外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列出详细的损失明细报表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2.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接到内外损失明细报表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内外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共同判定并进行责任分解,按上述索赔规定列出详细的索赔清单(索赔理由、人员、金额)报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向供方索赔的由财务价格部执行,向本公司员工索赔的由组织人事部执行(在每月工资中扣罚)。
七、相关规定
(一)对生产过程中连续失职行为的加重处罚
1.同一操作者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问题二次以上,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索赔;当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同样问题,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200%索赔,同时作下岗处理。
2.内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质量故障,原则上由本工序进行返修,否则由生产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时按1.5倍返修费用计价。因未及时返工返修而耽误按时交货或入库的,除按本规定执行质量损失索赔外,再对责任者追加扣罚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现质量损失,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扣罚,车间负责人按质量损失的5%扣罚。
(二)对不合格品转序和出厂的处罚
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关人员如:仓库保管员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作隔离而导致不合格品转序或出厂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发生二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2.车间操作者擅自将不合格品进行装配,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发生二次,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车间负责人擅自决定使用不合格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3.成品未经检验合格就交付放行的,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行政处理(如下岗、待岗等)。
(三)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处罚
对因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损失,按上述规定的处罚比例进行索赔。第二次按75%比例索赔;第三次按100%索赔,当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责任人予以下岗处理。
(四)对违规采购的处理
凡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限期三天内退回更换,未能及时退回的按采购金额50~100%扣罚;年内累计发生三次的作下岗处理.
八、其他
1、 本规定未尽事宜,届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解释。
2、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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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对客服务质量和维护我店纪律形象,特制定酒店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的管理规定,以加强员工在岗期间的纪律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大酒店全体员工。
3.职责
3.1XXXX大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推行,并对本制度推行的质量和效果负责。
3.2XXXX大酒店各部门负责配合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4.定义
针对员工当班期间私人手机使用制定出相应的规范及措施,以确保员工当班纪律管理规范有序。
5.内容
5.1员工私人手机使用规定:
5.1.1凡我店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在工作对客时间原则上不得随身携带私人手机(工作手机除外)进入工作岗位,禁止上班对客期间开动手机或者拨打、接听电话。
5.1.2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个人手机如存放不便,可到部门办公室统一上锁存放,非当班时间可随时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领取。对客员工(主管级以下)的外来私人电话,如有紧急情况,可转酒店总机或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留言或通传。
5.1.3员工(主管级以下)当班期间若确有急事需要接打私人电话,须向部门主管级(含)以上人员请示,主管级或以上人员向直属上司请示,所有人员经请示同意后到指定区域接打,严禁在对客区或接待客人期间接拨私人电话,且接拨私人紧急电话原则上不能超过5分钟。
5.1.4酒店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期间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若发现员工上班期间用手机接听私人电话、聊天、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等,我店将严肃处理,第一次发现的,将作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的`,将作书面警告处理,如此类推,情节严重者,可导致被开除处理。
5.2员工私人手机管理、监督要求:
5.2.1人力资源部上班期间会随时检查员工手机状态情况,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上班期间员工玩手机的现象。我店也将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严格按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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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得以最大化运用,并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有效沉淀和积累,公司统一开通了一批手机号卡给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使用。本制度规定公司手机号卡的程序、使用方法和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了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
3、使用原则
3.1 涉及公司区域销售业务的员工和售后安装维修人员都需要使用公司手机号卡作为统一的对外联系手机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联系手机号码;
3.2 公司手机号卡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员工只有保管权及使用权;
4、申领流程
4.1 公司销售部员工(含驻外人员)或售后人员入职后,经试用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分配并由行政部统一发放给手机卡
4.2 使用员工因调岗、离职而无需使用公司手机号卡时,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并将手机号卡上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
5、使用方法
5.1 公司手机号卡使用的是中国电信的网络,可在支持中国电信4G网络的手机上使用;
5.2 公司手机号卡采用的是预付费的缴费方式,需预存话费方能使用;
5.3 公司手机号卡默认开通的如下套餐:
售后:月租59元/月包1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销售:月租130元/月包800分钟通话全国接听免费
6、管理规定
6.1 使用员工作为公司手机号卡的唯一保管人,对使用的公司手机号卡有保管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无法使用的情况,需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补卡,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员工承担,并在该员工的当月应发工资中扣除;
6.2 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需保证每天的8:30~23: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因乘坐飞机等特殊原因需关机的除外),否则公司有权不予以报销当月话费补贴;
6.3 公司将对使用公司手机号卡的员工予以通讯费补贴:销售:100元/月;售后50元/月;
6.4 公司在每月月初按照通讯补贴标准对公司持有的号卡进行缴费,因超出通讯补贴标准额外产生的通讯费用,由号卡使用人自行承担缴纳
6.5 若因号卡使用人个人不及时缴纳费用,导致号卡停机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则直接收回号卡,并取消享受通讯补贴的资格。
6.6 员工离职时需将公司手机号卡上交回行政人事部进行使用注销,并结清所欠话费,若不上交或未结清话费的,公司有权进行挂失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挂失和补卡费用或所欠话费,将在该员工的应发费用报销或工资中扣除;
6.7 对于自行印制名片的驻外员工,名片中所列示的联系手机号只允许印制公司手机号卡的号码;一经发现有印制其他个人手机号码的,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当月电话费报销额度,并限期整改。再犯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7、附则
7.1 行政部将负责对本制度进行效果跟踪和改善优化,定期收集各使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优化本管理制度,以求合理和有效性。
7.2 以上制度由西安杰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于5月1日起执行,与此抵触条款均以此文件为准。
7.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10
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需要,公司为部分员工配备工作手机使用。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机,加强手机使用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使用工作手机分类
1、公司配备工作手机;
2、工作手机根据岗位发放,在发放之日开通使用。
二、工作手机使用话费规定
公司与联通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为公司办理福建省范围内单项收费卡,基础费用每月71元(月租、来显、手机邮箱都包含),由公司统一支付。
该套餐每月赠送不少于730分钟全国通话,超过一分钟拨打全国各地1毛5资费,接听电话全国各地免费;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条每月。
工作手机使用实际费用超出指定套餐标准,如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费用指标,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更换手机使用套餐资费标准。
三、工作手机使用约定
1、原则上公司配备工作手机所有权属于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损坏的,由丢失人自行购机,拒不购机的,公司从使用工作手机员工工资里,一次或分期缴扣(丢失机型)的同等价值金额;不在保修范围内损坏的,必须由使用工作手机本人在最短时间内自行修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2、使用公司配备工作手机,必须保持工作时间内通信畅通。由于自身原因(退网、改号、拒接、不应答、或手机损坏等)造成通信不畅,影响工作联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手机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备工作手机,中途发生人员变动或中途离职等情况,工作手机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丢失的或损坏的根据使用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
另付:工作手机使用人员名单、号码。
工作手机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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