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时间:2024-01-06 16:38:03 夏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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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奖惩制度(通用12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体员工奖惩制度(通用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通用12篇)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平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平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5)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6)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8:00-23:00),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50元或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3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4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厅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以下条款的给予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偷盗同事或公有财物。

  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会馆或他人财物。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料,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

  11、触怨刑律,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后果的。

  以上奖惩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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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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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7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8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条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责任与权限

  1、对在公司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此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四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拓展业务市场,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改革,合理利用自己丰富的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做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6、对有特殊贡献的公司(部门)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准,并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9、对年终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根据当年的具体经营情况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五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六条处罚实施细则

  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犯相关规程,造成服务质量降级、设备报废、其他恶性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并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具体运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4、员工违犯下列规定之一的,由行政办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流程工作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3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3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5)下班未关空调、电脑、照明灯等电源者,罚款50元。

  (6)上班期间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罚款50元。

  (7)上班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及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者,罚款50元。

  (8)办公室卫生差,办公桌上胡乱堆放杂物者,罚款30元。

  (9)与同事争执闹情绪,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罚款50元。

  (10)酒后胡言乱语,说与工作无关的话语,挑拨纠纷者,罚款100元。

  (11)工作期间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者,无论原因如何、责任大小,均对当事双方视情节予以200 ~500元罚款,同时各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个人经济损失。

  (12)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处法令按规定,详细见《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条处分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交由公按部门处理)向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申报,经核查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八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行政办公室整理装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工资晋级、职务升迁等的依据。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9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10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5、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6、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2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2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9、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连带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11

  为了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加强护卫队伍建设,鼓励护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发现并设法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者。

  2、护卫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5、为搞好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提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终被评为先进班、“优秀员工”者。

  8、被评为区、市、省“治安模范标兵”者。

  9、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者。

  二、惩罚细则

  1、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重罚,直至开除。

  2、值班时在岗位上睡觉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3、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者,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4、酒后执勤(上班前三小时不准饮酒)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5、未按时交接班者,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6、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者。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替人顶班者。

  8、未经营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9、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

  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和事故,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11、对公司及安全部和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3、违反护卫器械使用规定,随便转借和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14、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5、坚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者。

  16、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赌博,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拒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全体员工奖惩制度 12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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