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制度

时间:2021-08-23 09:15:19 制度 我要投稿

固定资产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制度(15篇)

固定资产制度1

  一、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日常维护不仅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某种程度上等于节约了大量的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可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各科的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的人员按责任制惩罚。同时,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著,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以提高科室人员对医疗设备的维护意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实行专门化管理。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要严格出入库单制,财产的增减均应及时反映在出入库单中。对财产的购置、调入,在入库单上登记;对财产的调出、借用、领用,应由医院领导审批,凭出库单领取财物,保管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及时在保管帐中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转移、增减变动情况。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要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为医院资产管理起到“增值保值服务”的作用,防止舞弊,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清查和清理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保管不善、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友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占医院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信息化科技下的会计电算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医院的固定资产良好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固定资产制度2

  1、固定资产的验收由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使用部门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

  2、采购物品或设备运到后,由总务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写验收单。

  3、填写所收物品或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制造单位,包括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4、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总务人员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5、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资产管理人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签字确认。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交给使用部门。

  6、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物品或设备办完相关手续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7、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

  (2)、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8、财务科会计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购物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

  9、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会计凭证。

固定资产制度3

  一、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分析

  (一)提升资产账面价值反映真实性

  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高校教育投资,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资金渠道扩大,固定资产购入能力增加。随着高校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管理难度必将增大,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及闲置过程中,固定资产难免发生损耗减值,在技术更新周期短的社会现状之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很可能发生骤减现象。按照旧制度,固定资产只在购入登记时记录原值,且报废处置也是一次性完成,进行清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偏离问题,账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及真实状况,固定资产购置、处理不科学。

  (二)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当前,信息化手段已经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应用起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得到提高,信息记录便捷性增强。但是,由于旧制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固定资产科学性及严谨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各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统性、规范性不足,权责制约体系存在缺失。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购置,很容易发生固定资产用途重复问题,容易导致资产闲置,降低资产效益。新制度推行后,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促使高校强化对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的了解,加大对院系、科研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核,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同时,计提折旧的处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降低,并体现于账面之上。因此,高校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在购置、处理固定资产时更加谨慎,促使高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明确各部门权责。此外,由于计提折旧的存在,高校可实行资产的有偿使用,可以减少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旧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仅限于购置环节,一次性计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价值会逐渐衰减,价值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会与账面价值发生偏离。固定资产如建筑、大型设备的使用周期通常为多年,存续期间,因用途、使用方式发生的价值改变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支出会集中于某一年度,该年度的教育成本会大大增加,且仅为该年度。新制度将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与工作法进行计提折旧,可以将折旧费科学地分摊至各个年度,能够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尤其在高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成本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将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二、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旧会计差异

  (一)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上,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规范和明确。新会计制度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有明确的规定,分为: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类,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类等。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打破了原来笼统地按照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资产来分类的管理体制,分类更加规范、明确和细致。

  (二)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的变化受经济发展,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原有的会计制度无法准确确认经济环境变化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设备的单位价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则从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固定资产折旧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新的会计制度实行“虚提”折旧。“虚提”折旧主要通过“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应严格把握固定资产的性质,并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将资产实物和价值准确匹配。(四)固定资产绩效评价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挂钩。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执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创造了参考条件,固定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结合可以刺激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中。

  三、新会计制度过渡建议

  (一)重新认定资产价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时间都较长,固定资产存续时间长,总量庞大,且分布上较为分散,管理难度高。同时,固定资产的使用上,与各个院、系都有关系,这样的特点将会加重资产管理与使用的分离程度。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高校当对自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收集资产购置、损耗、使用、报废等情况。对于盘点清楚的固定资产,要按制度,对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将报废处理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提出,按现有资产状况登记。同时,高校还应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资产价值认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方式

  新制度只将四大类进行折旧,盘点中,当注意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法及年限。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两种。此外,新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规定,因此,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当另行执行。

  (三)区分计提方式实现制度对接

  计提方式区分,简言之即:旧制度补提,新制度月提。对于新制度实施前的固定资产,高校不仅应该进行全面清查,还应确定资产状态。对于新规定中已经达到折旧标准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过程中,应当继续提足折旧。对于20xx年之后仍然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及办法,按月计提,此时可以通过系统,完成折旧工作,且工作重点当为折旧汇总。

  四、关于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意识及制度建设

  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一项管理工作,必须首先得到事业单位高管的重视,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学习,将新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制定新的管理规则。如,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购置程序,购置前做足分析、购置中信息完整真实、购置后入账准确及时;建立资产清查小组,定期全面清查固定资产状况,做好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和固定资产分析。在管理者重视的前提下,下达新管理理念和相关制度至各个部门和每个员工,使每个单位成员成为“管理者”,做到使用和维护的统一,业绩和管理相统一。此外,建立专项监督团队,此团队独立于所有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使用、报废申报等进行直接监督和控制。

  (二)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度、精准化、大容量的优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实现资产信息共享,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可连成一线,达到及时准确了解和控制固定资产信息的效果。此外,与信息化配套的是“标签制”,即将每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标号并附上基本信息,制作成条形码,然后贴到相对应的资产上,便于信息化统计和清查工作的开展。

固定资产制度4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固定资产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 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 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为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 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

  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 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 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制度6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第一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 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 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 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 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 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

  建任务。

  第十三条 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 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1、房屋

  a)营业用房20年

  b)非营业用房20年

  c)简易房5年

  2、建筑物15年

  (二)机器设备类

  1、供电系统设备15年

  2、供热系统设备12年

  3、中央空调设备10年

  4、通讯设备8年

  5、洗涤设备5年

  6、维修设备10年

  7、厨房用具设备5年

  8、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年

  9、电梯10年

  10、相片冲印设备8年

  11、复印设备5年

  12、其他机器设备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1、客车

  a)大型客车(33座以上)30万公里8年

  b)中型客车(32座以下)30万公里

  8年

  c)小轿车20万公里6年

  2、行李车30万公里7年

  3、货车50万公里10年

  4、摩托车15万公里5年

  (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 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 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 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 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 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 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 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 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 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

  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 条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固定资产制度7

  1、企业单台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同时设备的购置价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20xx元以上者列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2、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达到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所有设备的附件和所属设备均随同主机列为固定资产,不单独建立台帐和资产编号。

  4、不具备上述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设备列为企业“低值易耗品”的范围,不列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凡列为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由设备科按一机部《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台帐。五个复杂系数以上的生产设备列入主要生产设备,并建立设备单台档案。设备台帐分:设备总台帐、部门分台帐、重点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

  6、设备科的设备台帐每年与财务部门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新增添设备应填写《固定资产拨交单》,列入固定资产台帐,各车间之间设备调动,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通知单》,办理转移手续。

  8、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公司出公司检验单及装箱单、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单、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结论、历次精度检验记录、设备大项修完工验收单、设备改造技术资料、设备二级保养(小修)记录单。

固定资产制度8

  【摘要】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行为的“宪法”,要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并实现预期目标,应首先立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矩”。研究发现,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国家层面上,法规较为薄弱、缺乏绩效标准;省市级层面上,重发文、轻督查,重形式、轻实效,重原则规定、轻实际标准,重考核、轻评价,重评价结果、轻效果使用,重明责、轻问责;高校层面上,制度不健全、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制度内容不完整、制度没有与时俱进等。基于此,从国家、省级主管部门和高校三个方面提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策略,以期为高校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相应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构建

  一、引言

  王安石曾云:“习典礼,明制度”,俗话也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都说明了规章制度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其管理制度必须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质资源和精神价值提供管理保障,明确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权利边界和行为空间,发挥协调和统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经济效率的作用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形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稳定模式,从而使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具有伦理教化、激励(惩戒)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的制度包括以国家各部委如财政部、教育部等为代表的国家管理制度,省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代表的地方政府管理制度,以及高校在遵循中央与地方政府关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文件的精神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这些规章制度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因此,本文从三个方面完善、规范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期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提供思路。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层面

  1.国家法规效力薄弱。一是仅限于法规层面,远低于法律的威慑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的依据是主管部门制定的一些制度,如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门制定的《XX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上述“办法”显然不具有法律的地位及作用。二是缺少有关办学成本核算管理方面的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都没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的培养成本也只是一种统计成本,而不是会计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核算。三是没有将资产使用绩效方面的指标列入办学条件或是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评估之中。2.缺乏绩效标准。(1)只强调“应当”性,而非“必须”性。20xx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提出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的总目标,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同时指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中提到“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合理配置资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中也只是提到“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可以看到,上述法规的表述均仅限于“应当”性,而非“必须”性,截至目前,无论是我国财政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校自身,都没有制定出固定资产配置标准。(2)重视使用效益,报送却无绩效要求。我国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的《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xx]3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但是其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仅要求报告“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导致高校内部仍是只重视资产占用,缺乏配置标准、忽视绩效考核和效果应用。(3)重清查,轻绩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教[20xx]488号)规定“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次”,但并没有提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绩效。(4)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轻整个固定资产效益评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xx]9号)以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xx]010号)都只是高教司要求对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在教学使用中的效益进行评价,而非财务司要求对高校所有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进行评价。(5)重考核形式,轻结果应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6号)要求“组织实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虽然管理部门确实组织实施了绩效考核,但除了考核等级有别,考核结果并未与学校的整体评价特别是与其财政拨款相挂钩,使高校真正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省市级层面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等文件出台以后,省级财政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政策,本文以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为例,探讨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1.重发文,轻督查。《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绩[20xx]3号)虽然明确了资产的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在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xx]13号)中加大了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的处置权,但是却并没有对省属高校在处置固定资产时是否严格执行了该规定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2.重形式,轻实效。尽管江苏省于20xx年就开始了首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且每年进行一次,至今已清查了12次,但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在一些高校仍然不够清晰。3.重原则规定,轻实际标准。在资产配置标准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22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xx]2号)都参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提出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前者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配置”,而后者则略作调整,将表述改为“高校配备国有资产坚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两者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即使是仅供参考的配置标准。截至目前,高校只是在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上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xx]2674号)规定的标准,其他方面则仍是自行其是。4.重考核,轻(难)评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xx]2号)早就提出要对省属高校进行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并在《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xx]4号)中规定“考核工作每三年一个周期”,考核内容为“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各类设备和实验室的使用和开放共享程度”“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但在过程管理中资产配置的评价标准仅描述为“资产配置科学合理,符合有关标准,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经过专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分细则则描述为“配置科学、合理2分,大型设备经专家论证,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2分”,并没有明确的资产配置标准,因此资产绩效考核缺少法律法规依据。5.重评价结果,轻效果使用。一方面,江苏省相关法规虽然规定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但评价结果全部在“良好”等级以上,实际上一些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并不少,从上到下重视度并不高,成效很不理想。另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虽然扩大了优秀高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但是对于优秀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经验并未大力宣传和推广。6.重明责,轻问责。《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xx]1号)虽然规定了高校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高校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作为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但并未将对高校、相关部门以及高校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列入其中。

  (三)高校层面

  有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文献综述如下:田素珍[2]认为,只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论证制度、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严格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才能达到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陈建飞[3]认为,改革现行高校仪器设备管理必须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制度,如范围与内容、领导重视、物资供需用信息、效益(果)检查,施行大型仪器设备有偿占用制度。赵东昀与赵元庆[4]认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登记制度、盘存制度、处置制度、赔偿制度、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严筱玲[5]认为,符合高校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必须包括:预算管理、采购验收、财产登记、有偿使用、维修保养、报废处置、财产清查、奖惩赔偿、保值增值、技术档案、财产交接等11项制度。王俊懿等[6]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制度,对不同用途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采购验收、财产登记、维修保养等,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陈诗铨[7]认为,应从构建、使用、处置、报告等方面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张慧[8]认为,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必须覆盖“论证、采购、验收、使用、维护、赔偿、调拨、转让、盘点、清查、处置、报废等”环节,且应建立产权登记与界定制度以及使用绩效管理制度。王晓华[9]认为,要完善各类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预算管理及论证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监督制度。滕雪松[10]认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高校资产购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尽管上述学者的主要观点侧重点不同,但无一不是在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建议,从不同方面进行完善并使之科学化,以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尽管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高校已经实施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费使用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实施细则》《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原则意见》《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等,涉及固定资产计划论证、预算审批、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使用验收、登记入账、开放共享、维护维修、绩效考核、报废处置等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11],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仍存在着以下不足:1.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管理权与使用权难以协调衔接,出现问题后责任无法划分,导致难以追究。二是计量口径不同。《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xx]488号)分别将高校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与六类,导致了账物不符与账账不符等问题的发生。三是使用制度不合理。重视占用而忽视绩效的制度导致设备利用率偏低。四是缺乏配置标准。尽管高校执行了《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也进行了相应的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但是由于没有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绩效考核也只能以名次来代表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五是购置制度不合理。由于缺乏配置标准与缺乏有效论证的双重不足,导致仅在实际需要时就购买固定资产,而没有考虑绩效因素,更缺乏责任追究等制度。六是赔偿制度不合理。损坏的责任难以认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也难以把握。七是没有实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制度[12]。2.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设计的突出问题是固定资产界定不清晰,如按照价值与使用年限计量,网线属于固定资产,但一旦涉及搬迁等即丧失了使用价值,在报废处置时如何招标就显得毫无意义[13]。另外,财务管理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往往缺乏衔接,且对账不及时,极易出现账物不符与账账不符的问题。3.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尽管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可能预先判断各种现象的发生,但这并不能成为不执行制度的理由,更不能损害现有制度的权威性。执行过程中存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不能很好地相结合,不执行办公设备使用年限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赔偿处理不严肃等问题。4.高校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内容不完整。高校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并未贯穿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及各个关键环节与关键人物,导致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虽然重视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工作,但执行时往往仅关注是否超预算,却不过问使用效率。二是对捐赠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容易形成账外资产。三是缺乏固定资产使用、保养、维修责任制度[14],直到不能使用时才进行必要的检修、保养,减少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四是没有固定资产内部报告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查清原因并加以解决。五是内部调剂制度不健全,难以调剂或调剂后未做账务处理。六是随意处置固定资产,设备不能使用后,有的使用部门当作废品直接扔掉,而不是申请鉴定并按照权限进行招标处理。5.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印发后,为了推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绝大多数高校以此为依据出台了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但是在随后的十年时间里,无论学校规模如何扩大,只要上级不出台新制度,学校就不会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或者调整。直至财政部于20xx年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后,学校才进行了所谓的“修订”,根据学校管理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更新。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国家应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国家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在由部门“规定”向国家“法律”转变,由“应当”性向“必须”性转变,由“资产占用”向“资产绩效”转变,由“办学费用”向“成本核算”转变,由“资产考核”向“结果应用”转变的基础上,突出如下重点,以促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面提升:1.建立以使用效果为主的国家资金投放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对高校财政拨款模式经历了“基数加发展”(1955~1985年)、“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1986~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加项目支出预算”(20xx~2011年)、“生均拨款加专项经费”(20xx年至今)。“生均拨款”由“标准学生生均拨款”与“学科折合生均拨款”组成,“专项经费”就是具有特殊用途和专门目标的拨款,如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发展项目、政策性补贴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湖南省的专项经费拨款则是“办学历史及绩效因素拨款”[15]。绩效因素拨款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可见,财政拨款金额与高校资金投入产出率及资产使用效率之间没有关联。本文认为,应将高校财政拨款与资产使用效率及教育培养成本联系起来,并逐步按培养成本来核定高校的财政拨款标准。2.建立强制性的高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是由“应当”性向“强制”性转变。如上所述,过多的“应当”而非“强制”,等于把是否进行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的决定权交给了高校。如果高校有组织观念及经济意识,那么其就会组织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反之,则以“应当”的非必须性而不开展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因此,本文认为应强制性规定高校每年必须要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二是明确高校固定资产绩效标准。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使用寿命、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开发等。通过纵向与自身对比,横向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不断自我提升。三是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绩效管理应用。除与财政拨款挂钩外,还要考虑与高校主要负责人的提拔、本科中的“双一流”与专科中的“高水平”院校建设及人才培养水平相联系,促进高校全面关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国家投入到高校的固定资产能够产生更多的综合效益。3.加快生均培养成本核算制度研究。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改革实施办法》([86]教计字162号)要求:“研究建立高等学校会计教育核算体系和投资效益分析指标体系……为核算人才培养成本创造条件。”20xx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尽管把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纳入了政府监管的范围,但是其仅为统计成本,而不是会计成本。20xx年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教育部和财政部等正在研究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算方法[16]。但时至今日,国家仍未出台生均培养成本核算方面的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强化了对高校资产的管理、要求正确归集各项费用与细化成本核算,显示了对学生培养成本核算的支持。因此,国家应在引导高校提高办学成本意识、统一培养成本核算周期、明确培养成本的核算对象后[17],尽快出台一部高校培养成本的核算办法。同时也有利于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绩效管理水平[18]。

  (二)省级主管部门应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突出“两化”

  1.对国家各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制定配置细化。为使国家部委制定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达到期望的效果,省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其精神,结合省情,由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牵头邀请专家及高校实际管理者制定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增强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效果性。2.建立高校固定资产全面检查评比制度。全面检查评比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精细化,资产配置定额化,购前论证严谨化,基础工作夯实化,管理过程精细化,资产管理动态化,资产管理绩效化,资产处置规范化等[19]。同时,委派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强制性地对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以不断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全程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全程性管理是指从“配置标准→计划→招标→购置→验收→安装→使用→考核→清查→调剂→赔偿→维修→处置”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20]。在配置环节上,重点需要制定《学校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办公用房面积分配标准、公务用车配置标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教学科研用房配置标准[21]。在计划环节上,必须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新增固定资产要经过充分论证并将其列入资产与财务预算之中。在采购环节上,一定要在遵循《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在验收环节上,采购人员收到资产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与用户进行验收并办理资产与财务入账手续。在安装环节上,必须由专业人士按照流程科学安装。在使用环节上,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核对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中的资产信息,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无误,具体包括:①资产信息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更正要求;②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保管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③固定资产如不能正常使用,资产使用(保管)人应及时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与领导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资产使用(保管)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固定资产调拨或借给其他人使用,如需调拨固定资产,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上报资产管理员办理调拨手续;资产使用(保管)人应配合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向本单位报告本人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在考核环节上,主要分为贵重仪器设备与实训室两类。前者包括机时利用(40%)、人才培养(30%)、科研成果(10%)、服务收入(5%)、功能利用开发(5%)和管理评价(10%);后者包括机时利用(40%)、人才培养(30%)、科研成果(10%)、服务收入(5%)、实训项目(5%)和管理评价(10%)[22][23]。在资产清查环节上,首先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事前摸查与制定清查计划。其次,利用账务清查结果,编制盘点明细表。再次,实地盘点并予以核实,作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账载盘点、账外资产编制盘点并与各项目进行核对后重新填报明细表。最后,巩固清查结果。在赔偿环节上,重点是明确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处理程序等。在维修环节上,要明确管理体制与管理职责,如统一领导、核定预算、部门负责、限额审批、超支自理、年终清零、绩效审计;设备维修费提取与确定、使用范围与构成,如物料费(含材料费、备件费)、维修人工费和软件服务费等、使用权限与审批流程[24]。在处置环节上,一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与置换、报废等处置,应当制定明确的要求与程序,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应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其中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对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废物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资产处置要由集体决策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高校正式行文批复,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按规定程序与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批。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

  2.建立健全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机构分工与授权范围及权限内部控制制度、人员政治与业务素质标准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预算内部控制制度、验收安装内部控制制度、使用维护维修内部控制制度、调剂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报告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等。措施包括:设立专门且独立的全口径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固定资产网络平台、进行固定资产编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考核制度等。

固定资产制度9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xx元(含20xx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5.6.4盘点结束3天内,把《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表单

  6.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6.2《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

  6.3《固定资产调拨表》

  6.4《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

  6.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6《闲置固定资产明细单》

  6.7《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6.8《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

  6.9《子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6.10《分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固定资产制度10

  了保管与使用和维护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共同维护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下面就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文: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①学校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对电教中心办公室总帐帐卡一一对应,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②办公室对应各个部室负责人,按本部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部室的分帐目,使电教中心总帐目与分帐目相符合,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帐目与本部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详见附件表一)。

  ③各个部室分帐目表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

  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

  ①三级管理方式按承包责任制形式,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各自所负责的义务。

  ②具体负责人应分别保管好固定资产的总帐目或部室的分帐目,以便定期进行三级管理检查或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与遗失的人员,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③承包责任制条文详见附件1。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增

  ①本单位添置新的固定资产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实物上贴好标签,办理好相应手续,然后由办公室人员与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固定资产分帐目表上,填写好新添物品的具体内容和保管人

  ②对固定资产的低值物品采取与上条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资产的报减

  ①首先由具体保管人向部室负责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经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电教中心报减单(详见附件表二),由办公室人员根据报减单内容与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管人负责将所报减物品交回到学校。

  ②对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减,由保管人具体写清楚原因,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电教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的交接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室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最后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时变更总帐目帐卡与调整保管人。

固定资产制度11

  一、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室等建筑物和一些公共设施由总务处管理;电化教学设备由总务处确定专人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并由学校保管员作好登记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并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教室等建筑物应合理使用并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凡不懂操作技术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完整体系;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学校图书室应设置图书管理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图书按不同类别登记造册,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六、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固定资产制度12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_____次,按_____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 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_____部书面报告_____,经_____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_____核实后,报公司_____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_____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_____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_____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_____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3)_____部将鉴定后的固定资产书面上报_____,经_____审批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4)财务部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算,_____部根据报废审批单进行固定资产销账。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卖收回残值的,应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变卖,变卖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入账。

  第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_____负责解释,经_____批准后实施。

固定资产制度13

  1.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1)根据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单位价值较高。

  ②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2)本制度将企业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业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①企业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②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等。

  ③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播音系统、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

  (3)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业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①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投影仪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④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会议桌椅、移动电话、幻灯机、电脑、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⑤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灯饰、灯具、花瓶、摆件、饰品挂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制品等。

  ⑧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⑨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4)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企业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私自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变卖、毁损、报废,无权将企业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5)企业管理人员对资产行使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2.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1)每个会计年度初期,企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计划、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上报给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2)企业财务部根据企业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3)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4)企业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企业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5)企业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企业相关部门。

  (6)企业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企业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3.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1)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2)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企业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企业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3)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企业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企业的决策人员审批。

  (4)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4.固定资产的管理

  (1)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①企业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企业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企业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③企业财务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④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3)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①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业财务部虽不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③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⑤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制定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⑥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⑦企业总经理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5.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企业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①房屋营业用房年、非营业用房年、简易房年。

  ②建筑物年。

  ③机器设备类。供电系统设备年、供热系统设备年、中央空调设备年、通信设备年、洗涤设备年、维修设备年、厨房用具设备年、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年、电梯年、相片冲印设备年、复印设备年、其他机器设备年。

  ④交通运输工具类。大中型客车(座以上)万公里年、小轿车万公里年、货车万公里年、摩托车万公里年。

  ⑤电器及影视设备类。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年、音响设备年、电冰箱柜年、空调器柜式年窗式年、电影放映机年、其他电器设备年。

  (3)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4)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1)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2)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3)各责任部门应随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做出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企业总经理批准。

  (4)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5)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企业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6)企业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企业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7.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1)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2)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取得联系。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企业负责人的批准。

  (3)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①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②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④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⑤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⑥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⑦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⑧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企业负责人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5)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验证后,由企业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6)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7)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8.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固定资产制度14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年月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固定资产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占用和使用耗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管理机构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四条按照统一领导、分层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工管理。

  一、生产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级仪器仪表的管理。

  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协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减值损失,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三、各生产分厂(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公司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五、发展部负责公司厂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道路、在建项目的管理。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

  七、储运部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和公司闲置、报废物资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生产部

  一、拟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及本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其它必要的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

  三、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根据各单位的需求计划提出固定资产调整和购置意见,办理固定资产公司内调拨手续;

  五、对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档案;

  六、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对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修旧利废工作,管理各使用单位退库的固定资产,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

  七、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设备大修计划;

  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技术鉴定小组,负责贵重设备等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体系,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组织落实对固定资产购建、使用、更新、转移、出租、出售、报废等具体财务事项的审核;

  三、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及档案,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掌握固定资产数量、类别及分布情况;

  四、定期与生产部、各单位核对固定资产台帐以及实物,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

  五、拟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预算;

  六、定期组织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审核年度固定资产数量、更新改造、设备采购、报废等的预算。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职责:

  一、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二、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时,新旧管理接替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精密、贵重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固定资产,制定具体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与生产部及财务部进行核对,定期清点盘查,记录使用、保养、修理等情况。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公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各单位应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台帐,并将电子表格上交生产部和财务部。

  五、根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六、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外购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七、及时反馈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部门维修、更新等申请,同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技术中心、发展部、公司办公室、储运部

  一、管理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做好各自的台帐。

  二、参与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在固定资产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与第七条同样的责任。

  四、发展部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程物资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和执行、工程验收和付款进度的审核等。

  五、储运部负责对已报废物资或闲置物资整体出售的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帐

  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按《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修订稿)的通知(司办[20xx]100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申购计划审批的规定(司办[20xx]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处理程序按贵糖司办字[20xx]118号《关于下发采购物资质量验收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设备或备件采购到公司,完成验收后,供应部将《计划申购表》、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一并送交财务部作为付款入帐之依据。

  二、基建项目完工后,发展部在申请付款时将项目资料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帐的依据。

  三、自制或委托制作的大型或成套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投入运行前将设备情况报财务部作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并将设备资料报生产部备案。

  四、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展部牵头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表。对既有土建工程又有设备购置的综合性工程,必须按能形成单个固定资产名称、金额分别编制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五、财务部在收到供应部、发展部上述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应确定是否将资料所述设备、备件或基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对确定列入固定资产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编号、确定折旧年限,并将编号和折旧年限向使用部门和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六、使用部门接到财务部的反馈后,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并将更新情况向生产部设备室反馈。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程序

  一、财务部应严格审核各项单据的签核是否完整,审核订购数量与验收数量是否一致,审核发票金额、《计划申购表》金额及合同所列金额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追查原因并责成适当处理,若一致则依付款作业流程办理入帐。

  二、财务部应于固定资产入台帐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送生产部及使用单位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生产部存,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入账依据,并在公司U8系统上更新,第三联使用单位留存,并更新各自的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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