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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2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5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2《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8、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9、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4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 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7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03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03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8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9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0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1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室仪器设备。
第三条职责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内容
第一款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一)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
(三)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照《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五)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第二款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一)精密仪器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二)精密仪器室内应有空调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两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三)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四)天平及其他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
(五)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或坚固台面上。
(六)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第三款仪器设备的管理
(一)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二)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三)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及时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四)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内容包括:
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
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五)使用人应熟悉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六)检验设备由专人(使用者)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七)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八)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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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十)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验或送出校验。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
(十一)一般类计量仪器、仪表由本企业计量部门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十二)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停用”状态标志。
第五条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
仪器不得使用。
第六条附则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
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3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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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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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校园网的一切网络设备设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维修处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维修。
2、 全校师生都必须爱护校园网所有资源,上网人员必须正常使用网络资源,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一切非法非常规操作。
3、 网络设备的财产管理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4、 严禁非上网人员或非权限人员异地、异机操作。
5、 网络管理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并填写使用登记手册。
6、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7、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出租网络设备与物品以及相关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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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设备圆锥破碎机的检修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制度。小修工作每3—6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个月进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个月进行一次。各种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2、部分更换或调整机座弹簧。
3、紧固各部螺拴。
4、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5、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活动及固定衬板。
3、更换锥形套、机座衬套、大(小)伞齿轮、传动轴等。
4、刮研球面轴承或更换球面轴承座。
5、补焊给矿斗、防护罩和进矿箱等。
6、更换部分或全部机座弹簧及弹簧螺栓。
7、补焊机座弹簧螺栓孔、机座梯形面、机座筋开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或修复机座。
3、更换支承环、调整环、传动轴总成等。
4、修理或重新浇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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