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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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12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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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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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 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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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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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办法
1、 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习纪律要求
1、 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 奖惩办法
1、 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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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病事假学生要事先请求批准。请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要凭家长书面请假条或医院证明)
3、学生考勤情况登记情况每天由班干部统计、每月在班级内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籍册,向家长通报。
4、对无故旷课者实行通报。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教导处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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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和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来校迟到者要自觉向校门值日生或门卫(凭出入证、学生证并着装校服)登记。各班考勤员必须把学生考勤情况及时记录,每周五下午放学后送交思教处办公室。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需办理请假手续。校内须经校医诊断同意并出具证明并分别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汇报。校外须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并出示医院病历,经班主任批准后由考勤员附帖在《课堂教学日志》后送交思教处。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须用电话或假条书面请假。事后,必须向班主任办理补假手续,假满应及时销假,若还不能来上课应续假。
4.请假不超过3天者由班主任核准,3天以上由思教处核准,一周以上须向主管校长汇报。班主任不在校可向思教处请假。
5.未经请假或未在规定时间补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未到校者,作旷课论处。上课后迟于老师进入教室(或集会场所)作迟到论处;老师未宣布下课(会议活动未宣布结束)而离开者作早退论处。无故迟到、早退3次作旷课1节论处。
6.一学期全勤,不迟到、不旷课的学生,班主任要给予表扬;无故旷课1节以上学生予以行政处分;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课一节;全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一周以上的',作自动退学论处。具体由班主任、思教处操作。
7.旷课超过一定数量或办理休学手续,按阳贵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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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分上课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动考勤。
2、上课考勤除点名册外,课后班长应将班级日志交任课教师签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长应如实报告本班学生出勤情况。班长对学校、班级安排的活动要进行有效出勤人数的'记录。班长对考勤情况应及时向班主任作好汇报。
3、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请事假应履行请假条手续,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请假条应事前递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当天行政值班人员。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报学生处批准,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对无故延长假期的按旷课处理,非特殊情况事后不予补假。
4、班主任要督促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考勤做到及时、公正,不徇私情,对经常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将其违纪情况及时汇报学工处,给予必要的处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学生缺勤违纪周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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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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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学校教学日历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上课以及规定参加的xx、体育活动等都要严格遵守考勤和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席者,均以旷课处理(每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逢节假日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因故须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经学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4、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均按旷课处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累计3次者,以旷课1学时论处。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6学时者责令其书面检查;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旷课累计达25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屡教不改,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者应予以退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45分钟为1学时)
5、学生因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关于病假,请病假须医院出具证明,连同请假条交辅导员批准。6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病假由学生递交病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病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关于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如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的事假,按以下规定办理:6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批准;8学时及以内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审核后报学工主管审批;8学时以上的事假由学生递交请假条,并附家长意见,交辅导员和学工主管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请假期满,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
6、除患疾病或突发事故外,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假。考试一般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事故必须请假者,应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任课教师、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以缓考处理,否则以旷考论处。
7、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3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学生应参加补考,且成绩上限以50分记;单门课程缺课(包括旷课和因病假、事假造成的缺课)超过课程总课时1/2及以上者,该课程应重新学习。
8、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记录,其他必须参加活动的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所有考勤记录交SQAHND教务统计保存。按周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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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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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参加课外活动。
2、因故不到校者,须事先请假,不事先请假或未准假及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校长批准。
4、迟到、早退3次算旷课一节。
5、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学生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算满勤,小学部予以表扬,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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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实习、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校(院)门诊部或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到本班辅导员处请假。请病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本班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系学管组长批准;超过一周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学生处同意。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 对于学生缺勤的学时计算:上课、见习、实习按实际学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一天按五学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六、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七、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周向本班辅导员报送一次考勤表,辅导员每月向系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系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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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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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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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端正同学学习态度,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完善班级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活动氛围,创建优良班风、学风。特拟定班级考勤制度,规范化管理班级,以便更好地服务班级同学。决定对班级学生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班级全体学生。
二、考勤范围:
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
三、考勤要求:
1.班级学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如违反三次则提出警告并上报辅导员,如违反五次则取消该同学本学年度得评优资格。
2.校、院级活动中,要求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须按时到场、不得缺席、不得无故请假,需服从组织安排;
3.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必须去班长、团支书那说明原因。
4.班级同学上课请假必须先给辅导员发短信说明,如辅导员批准,则向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假条,本人需在假条上写明请假原因及时间,并需辅导员签字。最后交给学习委员统一保管。
5.、对于班干部无故缺勤、逃课等现象,给同学们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班干部进行公开批评,并要求其做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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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学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
二、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学生早读、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升旗、课间操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各班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具体执罚。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必须事前填好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要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政教处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放假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放假没有按时返校者,又没有家长的电话请假,班主任在当天晚上要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五、学生请假必须凭家长签名的请假条,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将学生及家长签名的.请假条统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学生填写政教处下发的请假条,班主任签名同意后,门卫才给予放行。
六、自习、上课的考勤由当节任课老师负责,各年级部自行制定学生考勤登记表,任课老师按学生到岗情况在登记表上填写:“全到”或“缺几人”,并签名,若有缺勤的,课后务必通知班主任,同时值日班干应在班务日志计载具体情况。其它情况考勤由值日班干负责。
七、发现无故旷课的学生由班长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家长,同时报告年级部主任,并调查了解学生去向,情况严重者报告政教处或校长室。查实情况后,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检查班务日志,及时了解当天的考勤情况,对于未请假旷到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减少安全隐患,并告知家长。
九、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须将学生全学期出勤情况抄入学生档案或成绩报告单并告知学生家长,且与评优相结合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19
一、学生考勤实行班主任、考勤员、保卫处负责制。
二、班主任指定一名班干部做本班考勤员,负责本班学生的考勤、考勤表的领取、填写和上交。
三、早晨、中午预备前班主任到教室查点人数,并把当日学生情况或请假条交给考勤员,考勤员负责全天的学生考勤,如有临时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学生没请假,也没到校,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学生家长,并上报保卫处。
五、任课老师必须清查当堂学生人数,应按要求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在考勤表上签字,不得漏报、瞒报、不得代签,发现无故缺课者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六、各班考勤员在早预备前必须将前一天的'考勤表上交保卫处,并领取当日的考勤表。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0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安排。
二、入宿时,要按生活指导老师安排的房号、床号入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动。
三、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1、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经班主任和生活指导老师批准),寄宿生午休不得外出。
2、按时起床,依时上课(包括晚修)。
3、中午和晚上,就寝铃声响后,必须安静就寝,不准在楼内冲凉、洗衣服,不准在室内谈笑和大声喧哗。午休不得看书。
4、在上课、自习、做操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宿舍内逗留。因病留在宿舍者,需持班主任病假证明,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和登记。
四、严格遵守内务要求,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1、每天起床后立即整理内务,叠好被子,按统一要求摆放。
2、鞋子及日用品按规定地方摆放。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1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依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不能上学者,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时上学,可以先用通讯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2、每个班设点名册,做好有关考勤情况的`登记。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缺勤情况填入手册和学籍册。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3、学生请事假、病假要有家长证明。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四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处申请请假条,并认真填写好交到班主任。
5、对经常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与家长密切配合教育热情帮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动退学的也应千方百计动员其复学。
6、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宜上学的学生,应请假治疗,由医生确认并具有证明没有传染性,方可回校学习。
7、患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直到病愈可再根据时间长短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2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的考勤工作,加强学生会干部例会、活动等出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考勤工作为例会考勤和活动考勤。考勤工作由秘书部负责。每月30日之前统计上个月考勤情况,在下一次例会时,由秘书部公布考勤情况。
二、例会考勤采用签到形式,凡没签到的均按缺席处理。例会开始后20分钟内到场者于会后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签到后作迟到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请假者需于会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给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三、活动考勤同样采用签到形式,各成员应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自动到秘书部考勤负责人处考勤,凡活动开始后2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处理,活动开始20分钟后到者按缺席处理(注:没有签到者一律按缺席处理);活动结束后再次考勤,如出席者没有签到按早退处理;请假者需于活动开始前10分钟将请假条交到秘书部处,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注:请假者一律用统一请假条,由本部门部长和主席团签字后方有效)
四、根据《评估制度》规定,对例会、活动等未按规定出席的.给予以下处理:
1、缺勤一次扣1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请假每次扣0.25分;
4、请假者超过5次后(即从第6次开始计)扣0.5分/人次;
五、根据《例会制度》,迟到、早退两次登记在册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所有考勤记录一学期汇总一次。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学生会秘书部
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23
一、为贯彻执行xxx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纪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二、本考勤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制定完成,并严格贯彻实行。
三、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四、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五、学生会干事或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或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一次者在学生会例会提出口头警告并扣3分;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应在学生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
六、与会者迟到超过五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如果会后(在一天之内)向办公室补假,则扣1分,不补假者扣2分。
七、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八、凡学生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
九、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十、学生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
十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分数将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十二、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系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十三、以上考勤制度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十四、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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