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卫生院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1年卫生院管理制度(精选2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院管理制度1
第一条在财务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二条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三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第四条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第五条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并及时传递。
第六条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开展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第七条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第八条核实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
第九条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十二条完成财务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帐账、账证、账实、账表四相符。
2.审核日常报销凭证,杜绝多报、假报、虚报、无证报销现象;负责审核收付款凭证,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
3.编制报表。
医院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
2、负责医院各项费用的缴交工作。
3、做好医院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4、严格理财、及时完善财务手续。
5、负责医院管理中心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6、按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7、办理管理中心人员招聘、离、辞退手续。
8、负责管理中心员工的出勤、考核工作。
9、负责本处管理中心的现金和转帐票据的收付工作,当天收入的现金和转账票据,要在银行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积压,保险箱内不能积压500元以上的现金过夜。
10、对办理报销的单据;除按会计审查程序重新审核处,还必须有其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批后才可付款,凡手续不完备或未经管理中心签批的单据,一律拒绝报销。
卫生院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所有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承担所在乡镇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属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人财物全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医疗点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院。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决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本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由院长或者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担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应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可以兼任)。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乡镇卫生院的会计与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实行钱账分开。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行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委派制,选拔任用优秀的会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每笔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收支必须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会计人员抵制各种违规收支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的预算是指乡镇卫生院根据本院发展计划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于本年度11月份末;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一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年度预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支出应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按政策执行,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及开支标准,追加预算按程序办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收入与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按照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当日收入当日结算、当日送存银行。为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库存限额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日用量。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务部门对各种收款票据和有价证券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保管,领用时按统一编号进行登记,收回时及时签收和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支出是指乡镇卫生院在医疗卫生业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人力和物力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必须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按照规定编制支出预算,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执行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乡镇卫生院制定标准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库存现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离退休人员费用;支付向个人收购用于实验的动物、农副产品;以及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等。
第二十五条应收款项是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人(乡镇卫生院)资金的占用,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
第二十六条存货是卫生院在开展医疗卫生和业务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药品等,必须建立采购、入库、出库以及保管制度。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不得以领代销,以存定销。
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按零售价计价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固定资产分为5类: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价格计价;上级部门无偿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调拨转入价格计价。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见附件),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比率由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盘亏和损毁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性资产价值200元以内(含200元),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2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财务部门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对于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自行购置价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医疗设备,要科学论证,经院委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执行招标采购。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净资产是指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
第三十五条事业基金是指发展卫生事业未限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单位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的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资金。
第三十六条固定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他基金。
修购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规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工资总额的3%提取,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是指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
第六章财务清算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因故撤销合并时,应当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有关规定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卫生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的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受、划转和管理工作。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理乡镇卫生院财产。
第三十九条在宣布乡镇卫生院终止前六个月,下列行为无效: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应属于乡镇卫生院的债权。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清偿的顺序: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费用。
4、剩余资产经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5、乡镇卫生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七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四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按月、季、年度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乡镇卫生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收支与财务状况分析、结余分配与资金增减变动分析、劳动生产率和效益分析、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第四十四条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等应按本办法及时处理。
第八章财务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形成规范的监督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十六条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中如有与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院管理制度3
一、遵守国家财政方针及医院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省、市、区、县各类医保病人的住院费用及长期门诊核算。
三、每月按时将参保人员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结算报表经科长审核后,报送各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医院财务部门。做好拨款登记并认真核对拨款金额,对医保局不及时拨回的`款项进行催拨和询问。
四、做好每月医保病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及时准确发送出、入院周报,妥善保管医保证,不随意外借,做好传送登记。
六、积极参与参保人员住院管理,及时向科长报告本岗位发生的问题。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
七、做好本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八、负责解答医保患者、临床科室对医保事宜的咨询。
九、完成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卫生院管理制度4
为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室账务处理,依据省卫生厅《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及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萧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户管理,分室核算。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
1、卫生院设主管会计1名,统一负责本乡镇各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各卫生室配备兼职出纳员(收费员)、药品会计各1人,药房不得兼任出纳员和药品会计。
2、卫生院为各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出纳员负责现金日记帐,药品会计负责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
1、统一执行县物价局制订的收费标准,各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出诊处方必须附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的出诊单,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收费员收款,需在专用的收费登记簿上按序登记。注明收费的日期、处方编号、金额等内容,并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卫生室实行收费开据制度,收费员每收一笔款项均应开据正式的医疗收费专用票据。收费票据由收费员按规定从乡镇卫生院领购,不得私自购买。主管会计负责各站票据的编号、领发、缴销。
6、卫生室的收入分为: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纳入医疗收入核算。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免接种、妇幼保健等九项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列入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7、旬末收费员将本旬收入合计数报药品会计,药房将本旬所有收费处方装订成册并填制一式三份处方封面交药品会计,经药品会计核对无误后,收费员、药品会计、药房分别在处方封面上签字,并各留一份。
8、月末出纳员将处方封面汇总后报卫生院结帐。(处方封面代替收入报表)
9、医疗费原则上不得赊欠,确需用赊欠的应由室内人员担保,并在一月内收回,逾期未收回的.从担保人工资或执业责任金中扣除。
10、严禁私收费,违者视情节给予1―10倍罚款。
四、支出管理
1、卫生室的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支出事由,购买实物的必须同时有验收人签字,经室长审核后方可报帐。
2、月末,出纳员将本月所有支出单据整理汇总后报主管会计审核,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准瞒报。报帐时出纳员应编制一式二份报销封面,载明报销的内容、单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3、主管会计应及时审核收支单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手续不齐备的原始凭证退回卫生室更正补充。
4、审核无误后,主管会计按规定报院长集中审批后做帐,并与出纳员办理结帐、对帐手续。
5、卫生室的支出分为:人员支出、药材支出、公用费、固定资产占用金、管理费、培训费、事业发展基金。
6、人员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院根据各室上月业务收支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可分配总额。由负责人根据各人工作实绩确定个人分配份额。报卫生院长审批后发放。(卫生室某月可分配总额=当月收入总计-当月药材支出-当月公用费-事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占用金、培训费)
7、实行绩效工资制。每月由负责人根据每人的工作实绩,拿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卫生院核准后发放。提留基金由院统管,归室使用,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8、药品材料一律进药房。医疗活动需领用药材的,应先开处方,经卫生室负责人审核后从药房领取。月末,药房将药材领用处方单独装订成册,交出纳员汇总后报帐。
9、药材支出平时由药品会计根据每日处方按进药均价计算,季末根据实际盘存数调整。
10、公用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卫生室公用费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6%。
五、药品材料管理
1、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含生物制品)、材料一律由卫生院统一按进药均价调拨,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违者按采购额1―5倍罚款,其中卫生室负责人个人占罚款总额的40%。卫生院设立中心药库,专人负责各室药材的调拨工作,卫生院要确保卫生室及时获得所需用药材。
2、药材调拨使用一式几份的调拨单,调拨单要载明药材的进价和零售价,同时注明药材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批号等内容。院室根据调拨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建立药品材料逐日消耗制度。药品会计每旬根据药房报来的处方册在消耗表上分品种消耗,同时按均价计算出每张处方的药材成本。
4、药品会计设立数量金额式药材明细帐,根据调拨单和消耗表记帐。月底根据明细帐编制并上报库存药材统计表,具体反映药材的调入、消耗、结存情况。药房另备登记簿,对进销存进行记录,以便核对。
5、卫生院不定期地组织药剂、财务人员对各卫生室处方划价、药材消耗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抽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季末由卫生院对各卫生室的药材进行盘存,发现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卫生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单位价值在700元以上(含700元)的医疗器械。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帐卡管理制度。卫生院设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卫生室设置帐卡。每年末由卫生院对各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报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
3、卫生室的固定资产由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建,归卫生院所有。卫生院根据各卫生室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收取固定资产占用金。
4、对于不需用和已不能使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卫生室负责人报告院长后按规定处理。
七、其他
1、执业责任金、药品周转金、培训费、固定资产占用金、事业发展基金作为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由卫生院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主管会计应按月记帐、算帐,编报会计报表并及时反馈给各卫生室。
卫生院管理制度5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卫生院管理制度6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5、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6、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7、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8、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卫生院管理制度7
一、上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所收金额交公。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3.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7.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卫生院管理制度8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催促和监督其使用根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根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根本药物购进严厉依照贵州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本药物价格依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根本药物政策,加大根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根本药物常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根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本院从施行医改以来全部进行网络采购及使用国家规定的根本药物,无网外及私下购药,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
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订单。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厉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依照上级文件的请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进行药品验收入库。
第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
第三、我院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今年6月份才进行网上采购,自实施网上耗材采购以来,我院没有网外及私自采购其他非中标产品耗材,对购进的所有检验试剂及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
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置惩罚,验收人员在验收及格的票单上签名。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
药品进行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药库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装备贮存。特殊药品严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依照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需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
第六、主要存在问题
1、我院在采购基本药物品种中,配送商配送的某些药品价格远远超出网上采购价(例如:100ml的盐水及糖盐网上采购价为1.4元、青霉素粉针1 60万单位网上价为0.31,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0.95元,氨苄西林针网上价为0.55,而配送商配送的价格为1.29元,而且配送青霉素粉针、氨苄西林针的数量远远达不到网上计划数量的三份之一,从而影响我乡用药紧张问题。
2、配送公司常用药品欠缺,无法采购常用药品。
卫生院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卫生院管理制度10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和《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关管理。
2、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3、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显,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区、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4、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是载手套。
6、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每周卫生日制度,物体表面、地面、鞋底每日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分娩后进行常规擦拭消毒和紫外线照射。
7、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5.5-6.5平方米,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平方米。
8、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9、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10、婴儿用眼药水、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对母亲HBsAg阳性及其它传染病的`婴儿最后沐浴,并做好相关消毒处置。
11、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12、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女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13、母婴出院后,其床单、保温箱等应彻底终末消毒。
卫生院管理制度11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乡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管理组织成立以院长、预防保健组长和医疗服务组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李森
副组长:徐华东
成员:陶洁田效森徐华丽展启梅田斌吴峰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四、报告内容
1、2、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确诊新发Ⅱ型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给35岁以上的居民测量血压,接合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和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日志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签章,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及时报送区疾病控制中心。
3、疾病防治于每月28日前向区疾病控制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
七、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予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若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1例扣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新蔡县栎城乡卫生院
卫生院管理制度12
1、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卫生院要有卫生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件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卫生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卫生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他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卫生院管理制度13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服务中心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内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日报表交财务部门。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在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部门。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已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医疗单位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核销员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逐项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根据内部牵制原则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票据明细报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五)未用完的订本式收据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收回票据并对空页逐张盖“作废”戳记。
四、责任追究
单位与个人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单位应对票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对领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据遗失的(包括已开票据,未按规定销毁存根行为),视情节轻重,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二)应领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的单位,不得自行印制医疗票据对外收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法人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六条进行处罚,并责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
(三)医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收款票据,出让、出借、代开票据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违规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披露,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解除职务等处罚,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院管理制度15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二、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要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根据规模和实际需要,制订合理的支出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统一执行,并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经过审核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戳记。卫生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物资、药品等材料采购,根据药品、材料采购发票、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
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根据发票、采购审批单、验收单,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证明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已审签发票和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部门凭已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价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投资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财务主管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执行。年终对借款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卫生院管理制度16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卫生院管理制度17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卫生院管理制度18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卫生院管理制度19
1、手术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手术室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室有醒目标志,并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高压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4、使用后手术用器具及物品应先除污染,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
5、麻醉用品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6、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洗手开关采用感应式。采用消毒液体皂,擦手毛巾一用一灭菌。
7、手术人员入室必须更换衣裤、鞋帽,去除首饰、项链,头发不得外露,有严重呼吸道感染不宜上手术台,工作人员外出必须更换衣服、鞋。
8、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卫生日。
10、严格参观制度,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手术期间避免频繁开门。
11、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2、手术废弃物品应装入黄色塑料袋内,锐利刀片、缝针等物品装入锐器盒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13、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
卫生院管理制度20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心卫生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 预算管理
在**市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于每年初详实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卫生局会同财政局核定。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管理
(一)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三)中心卫生院要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不得转借;严禁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严禁收费不开票据,一经发现以上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中心卫生院各项收入要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资金安全,不得随意坐支和挪用。
三、支出管理
(一)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卫生院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单位、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签名等必备要素。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三)中心卫生院要足额提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基金和有关福利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四、货币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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