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人员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进取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进取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篇3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使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更能有效的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充分的调动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员的自身的素质。到达人人都能按章办事,按制度行事。对员工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做事,不可超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论是当地员工还是中方员工,都必须要遵守。否则按照制度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员工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能够按照规定时光内安全高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如果拖延时光或不能够在时光内完成任务,算误工。在工作期间严格正规操作,杜绝违章、严守劳动纪律。凡在此期间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质量问题、工作延误问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或工时。
三、在工作职责内所有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不能够产生依靠、等、靠的思想,对于在自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够尽心尽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生产任务延误。当事人必要承担全部职责,在内部写出检查并直接影响当月的考核工资或工作小时。
四、技术管理干部必须要起到技术带头作用,在技术上进取主动的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难题,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要对现场维修情景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车辆技术状况要了如指掌,如果现场出现问题无人问津或车辆进场不能够及时出场,技术员负主要职责,算为失职行为。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20%。
五、管理干部必须要对每一天的工作作出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因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监督,造成部门工作混乱、滞后,管理干部要主要职责,算管理干部不负职责,要对管理干部进行警告,连续出现同类问题,要对管理干部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10-80%。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延误,如果因无故延误工作或不理解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生产,则有当事人负全部职责,算违令和不服从安排。要在部门内做出检查或理解处罚。
七、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全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组人员的安全、表现、效率、劳动纪律全面负责监督。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工作的安排,必须要督促,检查。如发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响工作进度,或班组人员拖延时光,视而不见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则有现场管理负责人负主要职责。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30%。考勤必须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如出现遗漏而造成人员工资损失,损失金额由现场管理负责人承担损失。班组人员的劳动纪律有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要做好班组人员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间的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照规定执行。
八、被推选的当地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在遵守《班组长岗位职责》前提下履行自我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负责人的各项指令,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要对本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现场安全、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班组长首先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带领班组人员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如不能够进取主动的带动本班组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班组长负主要职责,要对班组长提出警告,并对其记录签字,直接影响班组长的当月工时。连续出现两次此类现象,直接扣除班组长本月班组长津贴。
3、如牵头挑起班组人员无理取闹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产停顿,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当月班组长津贴,并做出深刻检查,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如出现本组内部维修质量,班组长负班组管理职责,轻者未造成损失的对班组长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质量保证书。对于造成损失的损失在5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损失在50美元以上20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并岗位工资降一级。
5、如损失更大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单月工资的20%,扣除津贴。情景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现场人员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纠正,班组长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初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出现2次直接扣除班长津贴,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管理制度 篇5
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并按以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保证正常的营业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1、员工早上见面后,应互道“早安”,遇到上司,应主动向上司问候“早安”。
2、打卡后立即到更衣室按规定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并化好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在营业现场装扮仪容。
3、到岗位后应立即打扫卫生,清理物品,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用品。
4、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
5、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应请报主管批示。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聚集聊天。
8、工作时间不得躺在美容床,美发椅上,应随时保持端庄的仪表。
9、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会客请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向主管请假,不得擅自行施,严禁在工作管理现场或操作时间会客。
10、操作时不得与顾客以外的人员闲聊。
11、严禁营业时间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2、因公事外出,必须换上自己的服装,严禁穿工作服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13、退勤及就餐时,请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
14、在非当班时间到营业现场时不得与当班员工在营业现场闲聊。
15、请在指定饮水,不得将饮水杯带入营业现场。营业结束时,按营业结束规范完成有关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 篇6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
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
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
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
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
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
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
(1)按时上下班制度
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
(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人员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篇8
物业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情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物业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组长在物业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物业保洁员,每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责任区域、责任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接受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保持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责任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情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特别小心,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保持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情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准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翘班没有特殊情景不能请假。
2、顾客就是上帝在店里顾客永远是任何情景下不能顶撞顾客或和顾客发生争执违者扣20元次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吸食毒品,睡觉而影响生意、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不许带情绪上班如对自我的上级有不满意的能够越级投诉(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7、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
8、员工不能私自免单,特殊情景可申请按材料费出价
9、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丁一造型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人员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域(如在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员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七、消防训练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八、消防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九、火灾扑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十、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接到火警电话后: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二)、情况严重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区域主管。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十一、组织扑救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十二、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人员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提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提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进取、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十、员工奖罚规定: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1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十一、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十一、辞职条件:
1、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十二、休息时光
大工暂定每月休息4天,助理休息2天,(助理在本公司上班时光超过半年可休息3天)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 篇13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十、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十一、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十二、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三、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人员管理制度 篇14
一、各留宿单位自选一名宿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0住宿人员的管理及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该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维护好宿舍区域的公共秩序,各单位负责人将此管理规定张贴于本宿舍内并签属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各单位宿舍负责人每周向保安部报一次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数量、宿舍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三、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使用物品摆放整齐。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大声喧哗。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搭电线。
七、男女宿舍分开管理,严禁出现混居及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物业公司视情节处理。如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如夜间留宿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得到批准后,到保安部备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宿舍的安全、消防、卫生、人员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人员管理制度 篇15
薪酬管理体系在设计的时候,必须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业务人员,二是非业务人员。业务部门是赚钱的部门,其余的部门都是成本。因此,业务人员的薪酬设计是员工激励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那怎样设计业务人员的薪酬制度呢?
1.低底薪+高提成
“低”是指在本行业、本地区最低标准。“高”是指本地区、本行业最高。底薪很高,提成很低,他的焦点就在底薪部分。底薪很低,而提成很高,他焦点就是提成,他每天想的是:完成业绩就有提成,完不成就没有提成;完成得多,提成就高,完成得少,提成就少。“优秀的人才最优惠,平庸之人最昂贵。”总之,要让业务人员的焦点集中在提成上。
2.阶梯式升降
一成不变的工资提成制度不可能刺激业务人员拼命销售。而要升降有序。“升”就要“越多越高”,“降”就要“越少越降”。此外,要制订基本任务值。如以10万元为准,往上的开始高,往下的开始降。很多业务人员缺少目标,甚至根本没有想过这个月要创造多少成果,结果一遇到点困难就放弃。有了基本任务值,等于就是帮这些人制定了一个目标。
3.季度奖金
无论普通业务人员,还是部门领导,都需要经常给他们刺激,才能激励他们更好的创造价值。季度奖金就是一个很好刺激方法,每过三个月就让他们冲刺一下。怎样设置季度奖金呢?一个季度是三个月,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基本任务值,可以在三个月之后再设立一个基本任务值的超额部分。
假设基本任务值是5万元,超过10万元另有奖励的话,当业务人员做到6万元的时候,他会不会想办法努力在剩余的时间完成另外的4万元?肯定会,要不然他会觉得这6万元亏掉了。当然,这个超额部分还是由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4.领导级差奖金
什么是领导级差奖金?假设业务经理领导20个业务人员,这个月做了50万元的业绩,给他500元的奖金;如果做了100万元,给他1500元的奖金;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20万元再奖励他500元。通过这样的奖金模式,业务经理才会拼命帮助业务人员做业绩,协助他成交,而且跟着业务人员一起跑,签大单。
人员管理制度 篇16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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