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2
1、项目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施工队队长、安质工程师为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
2、经理部及各施工队必须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每月至少一次,并做好文字记录。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防机械伤人、防触电、防火灾、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别是本工程位于林区施工,应非常注意防火。进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林区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业,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爆破警戒区。
6、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无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大”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大修等重大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委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信访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贪污贿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反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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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建设单位须在7个工作日内编写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可研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招投标实施方案,并报市县发改部门审批。
二、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完成施工图技术、消防和防雷专项审查,办理好工程报建手续。
三、工程招投标。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招投标代理工作。在指定的网站、报刊上同时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审查报名企业资格,在县监察局、建设局的监督下,确定参与竞标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的发标、开标、公示、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监理公司确定及质量监督申报工作。
四、工程施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建设领域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五、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封闭运行,由县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企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建设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
六、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自验初验专项验收(消防、防雷和室内空气检测)竣工验收项目验收的.程序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七、工程决算与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邀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工程决算与审计。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封存、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并由施工企业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5
一、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支出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促进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管理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项目管理员会,项目管理员会设置及人员组成另行文。
在学院党的领导下,项目管理员会负责学院项目的审批工作。
项目承办(或受托)部门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项目管理的适用范围
学院各类开支中如采购、维修、建设、活动等,能够单列项并能够立进行核算,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适用本办法。
四、项目组织程序
1、立项及预算审批。承办部门项目提出(或受托)后,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预算书》,填制《立项申请审批表》,报项目管理员会进行学院内部立项审批。如需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审批,承办单位负责申报审批事宜,按照相应权限进行审批。
2、项目组织。
项目由承办部门派专人做为项目负责人,从立项至完成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如工作需要必须更换人员,在换人过程中,必须进行移交,并详细记录移交内容。
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资产处协调进行办理招投标、控办、政府采购等相关事宜,共同协调组织与乙方(供货商、施工单位等)洽商签订相关《合同书》,在签订合同时,有关付款方面的条款应征求财务处或财务主管院长的意见,以免不能及时付款造成违约。
3、备案。项目和预算通过后,将《预算书》和《立项申请审批表》及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报财务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各一份进行备案。
4、项目实施。备案后,由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各环节进行记录,如有变更内容,必须及时进行洽商记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证认可。实施中纪检监察审计室要随时进行监督。
五、项目款项支付
项目实施中,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项目负责人为付款经办人,并在相关票据上签字,款项支付严格执行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办法》的规定。
六、项目完成及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单,一般验收申请(报告)单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过程的简要记录、变更洽商内容、及项目完成结果等。由项目管理员会托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申请(报告)单签字。
七、决算、审计
项目验收后,由乙方进行决算并编制决算报告,决算报告中与合同不符的部分(变更),必须随附项目负责人签证的洽商记录。
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向监察审计室提出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的申请,由监察审计室组织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如需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则要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完成后交财务处一份,作为全款支付依据。
审定造价后,按照合同约定或与对方协商支付余款。
八、结转固定资产
项目审计结束后,资产处与财务处按照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结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九、项目结束
审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项目从立项到审计全过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成册,移交学院档案室归档,项目结束。
十、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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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
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第九条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第三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
第十条传统校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第十一条传统校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严禁超负荷。
第十二条传统校竞赛应当坚持小型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广泛组织班级、年级、校际之间的'比赛,并形成制度。
传统校代表队应当积极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章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特色项目训练的实际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学校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传统校的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老师指导校代表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7
为了更好地实现项目部经理负责制,加强项目经理的管理,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项目经理隶属工程部管理。工程部经理为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法人。
2、项目经理应积极参加行业和单位组织的`学习、进修和各种考核,项目经理分一级至四级。必须持证上岗和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无项目经理上岗证的施工管理人员不能为项目经理,只能为助理,破格录用的项目经理应具备项目经理条件和资格并工作表现优秀的。
3、项目经理应精通管理,熟练掌握各种施工工艺,具有较好地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并对工期、质量、安全、毛利和工程资料搜集、资金回拢六项考核指标负责。对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后三天内必须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竣工前后三天内给予条款考核记载。全年年底考核。凡各项目均合格或优良,可荣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并给予奖励。对项目管理产生较大效益的给予重奖。凡有二个以上项目不合格,或有一个项目严重不合格,应取消项目经理聘任降级降薪使用。
4、工程项目部下属管理人员及项目施工班组人员,原则上由项目经理组建录用,工程项目部应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5、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得接受他人任何钱物、好处,出现一次,扣除全年奖金;出现二次,开除出公司并追究有关经济责任。
6、公司或工程部应严格按项目承包责任书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7、项目经理应认真参加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建管、质监、安全监督部门的教育管理。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8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八条,应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以工程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交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设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3、利用项目部安全教育专栏,召开安全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安全施工方针,政策、办法、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4、对施工班组应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5、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招乱雇和使用童工。
6、项目部每天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如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7、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即报告所队(厂、分公司)安全员和处人保科,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8、安全生产人员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纪律。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9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涉及到夜间施工的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轮班值守。
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工程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工程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送公司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但需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年底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
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工程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项目部人员可以因事因病请假。
事假予以扣除当天工资,病假出示病假证明书不予扣除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因事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临时有事则需要向工程部经理电话告知。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0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2
1、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2、施工中采取的任何安全措施,都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方案,同时按程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4、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作好书面记录和签字。
6、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责任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交底,班组每个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7、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对应熟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及施工安全的特点。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灯。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3
1、严格遵守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
3、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食堂员工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4、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平等待人。
5、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6、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8、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9、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星期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10、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4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企业技术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可自行制定特殊的技术管理制度,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项目经理部在接到工程图纸后,先进行内部审查并汇总意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图纸设计会审和技术交底,提出设计变更意见,进行一次性设计变更洽商,根据会审后的.设计图纸等资料编制施工方案。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变化必须补充设计,或需要材料代用,可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提出工程变更洽商书面资料。工程变更洽商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6、技术交底必须按设计图纸、已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工程中有分包的,应将分包人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其施工方案的制定,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试验、材料试验、分项工程预检和隐检、竣工验收等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7、各类隐蔽工程应进行隐检,做好隐蔽记录、办理隐蔽签证。
8、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包括:实行技术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与规程、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开展科学研究、强化技术文件管理。
9、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工艺管理、材料试验与检验、计量工具与设备的技术核定、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处理等。
10、技术开发管理工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等。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5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将各项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交底。
2、安装工程施工标准按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执行。
3、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设备开箱检查工作,主要设备应有厂方人员参加,按图纸及装箱清单认真核对清点,做好记录,并请有关人员签定会签。
4、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项目齐全,数据真实可靠,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做为移交记录。
5、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设备安装调试说明书、安装作业指导书进行。
6、电气设备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土建基础与电气设计不相符时,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积极联系,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在电气安装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若必须变更施工设计图纸,应由施工项目工程师向设计单位书面提出、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后方可进行施工。
7、工程施工全过程采取质量预测、预控,设置质量控制点,对关键工序、质量薄弱环节进行监控。
8、电缆工、起重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9、本工程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均是周期检验合格者,未进行周期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16
一、凡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如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并签证,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检查应及时。先由队内主管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通知项目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验收。
三、检查中发现地质与勘察不符,不能擅自处理,应及时报上级解决,必要时可约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四、检查时除按工程报验单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设计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长度进行询查,将询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五、隐蔽工程报验资料规定全部打印,签字用碳素墨水的钢笔填写,字体工整。
六、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七、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八、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九、对关键或重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进行现场录像,保留视频资料。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项目部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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