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3-05-13 09:00:01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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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精选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精选9篇)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1

  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2、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3、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

  4、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如意见不统一,由校长决定。

  5、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6、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7、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一切会务工作。

  8、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校委会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做到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凡有不统一的问题,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9、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了的事情,要按照校委会成员的分工分头去办,各司其责,决不能互相推诿,拖着不办。如有失职必须追究其责任。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10、校委成员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必须符合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精神。

  11、校委会成员必须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坚决维护校委会集体领导的权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会上不说,会后乱说,闹不团结等不良行为。严格有关事项的保密制度,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12、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13、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结合高湾中学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

  1、校务委员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2、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3、校务委员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校、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与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4、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并报校办室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校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

  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

  4、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5、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 校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校长办公室。每次开会之前,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小学德育纲要》、《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家校委员会名称为“z市第二十二小学家校委员会”。

  第三条家校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学校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和社区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校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家校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家校委员会制订组织章程,成立组织机构。家校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学校在班主任协助下推选家长代表,由学校邀请招生区域内的镇(街道)、居委会负责领导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家校委员会委员,由家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八条家校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学校成员、社区成员因工作调动或调整的,其委员身份自动取消。

  第九条家校委员会成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十条家校委员会职责是:

  一、不定期召开家校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校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校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家校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能够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学期组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等活动。帮助学校发展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校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家校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家校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四条学校要为家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z市第二十二小学负责解释。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4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合力,增进家校之间的了解,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①教师的教育教学状况。联建委员会定期与学校教务处一道对教师的备、教、批、辅、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②学校的教育管理状况。联建委员会定期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进行抽查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③规范办学行为。联建委员会定期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审查。

  ④师德师风检查。联建委员会不定期对全体教职员工师德师风进行调查,参与期末教师师德考核。

  2、检查监督的`时间

  ①教师教育教学检查监督定于家长开放日。

  ②学校教育管理检查定于校长接待日(每双周的星期五)。

  ③经费审查定于每学期末。

  3、监督检查的方式听课、查资料、座谈、听汇报、审帐、调查等。

  4、监督检查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职工人格,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公正严明,实事求是。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5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6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7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通过家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形式,它是学校办学的参谋机构。原则上各级都有代表,其成员由班主任推荐,学校审核,家长同意,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1、较全面地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肯办实事。

  4、教育子女有方,重视家庭教育的研究,讲究家庭教育质量,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5、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督促学校的工作。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班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参加一些学校的重大活动。

  2、提高优化教育条件,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家长成立德育讲师团,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思想品德教育,或是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经验,或是讲述自己的.成长史等,以激励学生更好成长。协助教导处等部门,做好行为、心理偏差生的家庭工作和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提供教学资源,拓展教育途径。如利用家长的一技之长,为学生做一些讲座和指导,培养学生一技之长。利用家长开放日参加听课评课,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4、整合各种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搞的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每学期评出的好苗苗、好少年、三好学生的奖励等,通过家长委员会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有信息提供信息,为学校出主意,想办法,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而做一点实事。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关注孩子更好成长。家校要携手合作,共同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学校将尽可能为各位家长提供教子育女的方法,途径和实例。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8

  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9

  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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