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7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卫生管理制度1
一、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1、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不能参加生鲜熟食的工作;
2 、操作人员须取得区、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3、凡手部受刀伤或有其他外伤的工作人员,应立即暂停食品加工工作,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护;
4、洗手要求:工作人员在下述情况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接触了未消过毒的物品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脏物等之后;从事与食品加工的其他活动之后;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时;
二、着装仪表要求
1、工作前必须穿戴已清晰、消毒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头发不得外露,口罩必须遮住嘴与鼻子;
2、员工所着工作服、帽等必须每日清洗、消毒,口罩必须每日更换;
3、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首饰;
三、良好的卫生习惯
1、不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等带入工作区域;
2、工作中,不得从事吃食物、吸烟、吐痰、挖耳朵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混用是容器,食品容器使用前须清洁、消毒;
4、食品容器使用完毕后,放回原位;
5、不将食品直接加工用具混放;
6、不将清洁用剂与食品类临近存放;
7、进出冷库要随时关门;
8、及时处理垃圾,保持区域的干净整洁。
卫生管理制度2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办公室、车间、厕所、走廊、门窗,设备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下料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排钻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封边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卫生间每日设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制度3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卫生管理制度4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卫生部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XXXX年9月5日
卫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 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 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
卫生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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