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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档案室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室,并禁止操作玩耍电脑。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矿长、总工允许,凭准阅证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档案室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室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档案室钥匙,同时把电源关掉,以免把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损坏。
六、档案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摆放物品整齐有序,不得乱堆乱放。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入档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文件资料要有目录、有索引,以方便查找。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档案借阅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必须经矿长或总工及办公室主任批准)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四、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复印档案材料。
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基本要求
1、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及日常业务由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2、归档范围:公司正式的收文、发文(除公文正文外,还应包括它的)、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
3、对本公司规定的立卷归档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移交给办公室专职档案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4、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要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归档时间和份数
对公司需归楼的文件必须当天整理归档,并注明份数做好记录。
三、查(借)阅
1、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含部门经理)查阅非密级档案,副总经理以上员工查阅密级档案,可直接向管理人员办理查阅手续;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查阅密级档案,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并办理查阅手续;
3、查阅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不得遗失,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3
档案保管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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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把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需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帮忙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供应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精准、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紧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含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含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增补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护和修理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适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学问、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适时、精准,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适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管,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认真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含: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护和修理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适时跟进业主档案的更改,保证信息的精准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管,适时与业主沟通,适时更改业主信息,保证其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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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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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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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有关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经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音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经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3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经办业务有关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第三章归档范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四章平时归卷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五章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底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底稿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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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xx%以上,完整率应达到xx%以上。
2、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3、公司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4、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5、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6、对于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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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平安。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承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视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和方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监视、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回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符合标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展平安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展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展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立同步开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效劳。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方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展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丧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展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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