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寝室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1
1.建立学生寝室管理组织,聘用道德素质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的舍务管理人员。
2.有专门的舍务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墙。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学生寝室安全管理,落实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舍务管理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学生寝室,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制定寝室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4.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5.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寝室,学生寝室会客须经舍务人员同意并登记;女生寝室男性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6.学生寝室禁止外来人员留宿。严禁男女混宿。
7.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寝室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得使用蜡烛照明。
8.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9.加强学生寝室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10.寝室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2
寝室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寝室主管部门对寝室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寝室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寝室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寝室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寝室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寝室,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寝室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寝室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3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寝室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寝室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寝室,特别是女生寝室。(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寝室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寝室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寝室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4
为改善寝室楼教职工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生活的安全与健康,强化寝室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为落实镇江市教委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寝室楼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签订《寝室楼入住协议书》,所有在住教职工必须遵守《寝室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各住户不得将自己的房间、床位转租、转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楼长或学校办公室登记。私自转租转借校方收回其住房。
3、住户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家的品的`严格看管,厨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厨房无人时要随手锁门,确保饮食安全。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私设炉灶、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暖设备、电器设施。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消防管理抽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住户房主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各厨房配备的消防器材四周不准堆放杂物,确保防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3、各住户必须保证防炎通道畅通,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4、各住户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5、各住户使用煤气罐,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完毕,必须关好煤气,保证安全。
6、各住户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通报学校综治办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及派人一到路上迎接消防车。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各住户保持门前清洁,不乱扔杂物,楼道内只准放一个内有垃圾袋的垃圾纸篓或小垃圾箱,垃圾袋装满后自觉丢在楼外的垃圾车内。
2、各住户使用的厨房、水房要经常打扫,不积存生活垃圾,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3、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5
为增强员工入住寝室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寝室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6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寝室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第5条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第12条管理人员遇到学生有病,应积极帮助治疗,并及时送往学校卫生室或医院。
第13条管理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不脱岗、离岗或串岗,夜间值班人员每间隔30-60分钟上楼巡视一次。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7
1、严禁在寝室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寝室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寝室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寝室、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寝室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寝室安全,离开寝室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8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寝室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寝室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寝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寝室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寝室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寝室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寝室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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