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制度

时间:2024-10-22 21:15:00 海洁 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制度范本(精选18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制度范本(精选18篇)

  消防制度 1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一样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消防制度 2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消防制度 3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制度 4

  1、各部门必须设立专人进行每天的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灾隐患。

  3、防火巡逻人员对厂区各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在巡逻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保卫科。

  4、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因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通畅。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挪为它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6)其他因该当场改正的行为。

  5、消防负责人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科领导汇报。

  6、保卫科负责人每月定期对全厂进行一次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造册登记,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惩罚对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8、消防检查重点部分,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配置自动报警

  灭火等技防设备来加强厂区预防,灭火功能。

  9、消防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各类防火记录,并做好留底存档工作。

  10、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培训记录。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消防制度 5

  学校行政办公楼物业安保、消防服务:

  (一)安保内容:安保巡检,电子监控,门口车辆秩序的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消防安保管理。

  (二)安保、消防服务具体标准:

  总体标准:确保楼内财产安全、维护好楼内正常秩序,防火标识清晰,防止火灾责任事故。

  1、执行巡逻制度。进行定时巡视,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时必须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隐患;在遇到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时,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报告警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及保护好现场、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收集好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

  2、在执行日常巡视工作中,应加强节能减排的巡视力度,特别对公共部位出现长明灯和常流水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3、防火、灭火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需制定指定专人管理检查并保持其完好;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设置路障、堆放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如有出现应及时处理。

  5、发现火警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并马上派人前往报警地点,迅速采取措施,抢救生命,组织力量救火,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护好业主的财产物资,派人接应消防车,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紧急事故反应。

  (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公共卫生以及电梯应急等;

  (2)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

  (3)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

  (4)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

  消防制度 6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需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须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需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援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消防制度 7

  一、园长负责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同时,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确保消防队员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定期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园师生的`火灾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安全。

  二、定期检查家中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同时避免超负荷用电。另外,要注意将灯泡和电热器放置在远离易燃物的位置,确保安全使用电器设备。

  三、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四、大家都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问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灾,大家都应该积极参与扑灭火灾。全园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和房屋,使用者要对所使用的场所和房屋负起责任,责任落实到个人。

  五、食堂在使用火源时必须格外小心,确保火源时刻有人看管,每天下班前务必检查封闭式炉灶是否关闭;另外,定期检查厨房的电源设施,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工作。

  六、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八、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果发现有人违规使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处罚。对于因擅自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造成严重事故的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制度 8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消防制度 9

  1、认真学习和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观念。

  2、每个月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时开展《消防法》学习;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专项教育,并进行必要的实练考核。

  3、学校行政办公楼、教育技术中心大楼、图书馆、教学大楼、师生食堂宿舍配备配齐各项消防设备和宣传资料,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有关职能部门每个月定时对学校用电线路、水塔水管、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各项消防必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及保养维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关部门每月定时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大楼等易发火的要害部门进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严禁学生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乱拉乱接用电线路,学生宿舍内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教育学生不把点着的蚊香、蜡烛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帘处,不在室内焚烧物品。

  5、建立和设置各个要害部门的安全通道。确保各处走道,楼梯口的.畅通,平时不准在楼层通道及安全出口处堆积物品。

  6、学校建立“消防训练演习”制度。联系市公安消防部门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消防演练”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价和指导。

  7、平时校园内严禁鸣放烟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别节假日需鸣放烟花爆竹的,应在规定区域内燃放并加强监督管理。

  8、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具及香烟等物品入校;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9、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教师宿舍居委会、学生寝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年对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消防制度 10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标准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治理员,负责监视和治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当。

  二、消防安全治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争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仔细学习消防安全学问,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急程度,熟悉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识灭火学问(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把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把握自防自救和逃命的根本技巧及留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详细位置,应急照明平常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学问。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治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状况,如发觉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准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员监视,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仔细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准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开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准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制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5、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床上点蜡看书。

  消防制度 11

  1、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房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有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使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消防制度 12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条饭店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饭店保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条饭店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属饭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在公安消防和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消防制度 13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制度 14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科室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消防制度 1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一流变是站的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有生产厂家,按要求定期试验合格,并“三证”齐全。

  三、每年应定期组织站内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关键时刻人人会用。

  四、站内应设专职消防员,消防员一般由安全员担任。

  五、站内应有与实际相符的消防设施分布图,每月按定期维护工作要求,检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随用随补。

  七、每月使用消防设备检查卡对防火隔墙、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检查员维护卡内做好记录。

  八、电缆沟内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许私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

  九、电缆沟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十、电缆沟到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十一、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查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电容器室要有消防设施。

  十三、站内不得动用明火焚烧垃圾等杂物。

  十四、全站人员要熟知火警电话的报警方法。火警电话:119

  十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消防制度 16

  一、公司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生产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生产现场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向公司安全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安排在非生产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生产。

  五、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安全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六、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铺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安全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消防制度 17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 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 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 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消防制度 18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动火,防火人员(看火人)由设备所属单位指派。在槽罐内,潮湿地沟内,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线路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6)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2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21、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2、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3、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24、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消防制度】相关文章:

消防及消防管理制度01-30

超市消防的安全制度02-17

工地消防制度12-31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04-11

校园消防制度11-07

库房消防制度09-14

车间消防制度12-30

饭店消防制度12-28

消防及消防管理制度8篇01-30

消防安全制度最新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