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2 10:59:38 思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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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 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 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 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 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 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 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4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

  第15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6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7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19条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单位;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21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2条 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单位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第23条 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条 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单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

  第25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

  第26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27条 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由单位统一给予安排;员工需要单独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在单位认为工作许可的前提下给予安排。员工对单位跨年度休假安排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28条 员工经批准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可请病假、事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29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0条 单位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实行计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年薪制,具体由合同约定或者协商确定。

  第31条 单位实行与单位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工资收入。

  第32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倍数计算。

  第33条 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

  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

  单位因生产经营问题,经员工本人、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34条 单位直接发给员工工资的,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员工在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

  实行保密工资的,允许查询本人工资情况。

  第35条 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惩罚的扣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扣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当年被扣款数额不超过全年奖金。

  第3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瞻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单位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单位处罚的扣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在单位吃住产生的伙食费、水电费;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37条 单位在招用员工之月起,为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员工应当自觉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第38条 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39条 单位向全体员工公布全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第六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4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及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4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情合理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时间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原则上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单位环境卫生清洁;

  (7)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单位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损坏单位任何财物;

  (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电、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9)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10)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42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5)非机城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8)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单位;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43条 员工如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单位并协助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44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单位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单位秘密,更不准出卖单位秘密。

  第45条 单位商业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能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项。单位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单位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管理诀窍;

  (7)董事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单位其他秘密事项。

  第46条 接触单位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单位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单位秘密。

  记载有单位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47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和其他文书、音像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48条 未经单位同意,员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单位同类的营业。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49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颁发一次性奖金五种。

  第50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单位,服从安排,成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1条 对有下列业绩之一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一次性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着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2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单位对违规违纪、

  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扣款、警告、记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5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视为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故旷工或虽打卡却未正常上班的;

  (3)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4)不戴工作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作区的;

  (5)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6)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7)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8)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9)工作时间在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10)工作时间未经同意会客,或多次打私人电话的;

  (11 )对客户的态度较恶劣的;

  (12)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电、水、气及关窗、锁门的;

  (13)浪费单位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14)非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设备的;

  (1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作区参观的;

  (16)违反单位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8)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单位的;

  (19)在禁烟区吸烟的;

  (20)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记过1次:

  (1)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正常调动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

  (2) 工作期间擅离岗位,给正常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

  (3)浏览不良网站,导致病毒感染,给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4)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

  (6)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守则,给单位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7)将单位内部的重要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8)对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造成较坏影响的;

  (9)无理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人为制造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的;

  (11)擅自撕毁或者涂改单位张贴的各类公告信息和通知的;

  (12)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劳动合同法所指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违反单位保密制度,泄露单位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者故意损坏单位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与本单位管理人员及员工发生冲突被治安拘留的;

  (6) 1年内被记过2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经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第56条 员工违纪违规,认识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动机不良,认识态度恶劣,可以加重处理。

  第57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惩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58条 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或者备案,作出处理时一般应昕取员工本人申辩意见,处理决定须告知员工。

  工会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提出建议。

  第八章 附 则

  第59条 本用工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依法修订时,将通过公告的形式补充或者更新。

  第60条 本用工管理制度所表示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61条 本单位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或上墙公布视作己向员工公京。

  第62条 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单位人力资源部。

  第63条 本制度经届次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2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5

  一、例会规定

  1.季度(月)培训及学习例会:

  ①培训学习例会每季未或月末(28日――31日之间)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公司总经办提前一天通知各部门主管,部门主管通知各部门管理人员。

  ②培训学习例会每季未由董事长主持,综合部负责。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公司管理规定,相关岗位职责、技能等。

  ③综合部在例会前需根据需要,准备培训资料,并向各部门告知培训学习内容; ④培训及学习例会除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会之外,原则上要求公司各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除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外,还需于会后一周之内到公司综合部学习培训内容,报交书面学习心得。

  2.周例会:

  ①周工作例会由总经理或董事长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主管(其它人员如需参加,临时通知,销售部主管根据实际需要参加),总经办负责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

  ②周工作例会时间固定为:

  每周六上午8:30正式开始,例会结束后,召开资金例会。

  ③如因工作原因需要缺席的,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总经办在会议签到表上记录请假原因。

  ④周例会内容:汇报上一周重点工作或需解决事宜的完成情况;报告本周的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及需其它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总经理根据汇报情况进行工作安排、确定配合部门(人员)。

  ⑤实行PPT汇报制度。为保证开会的效果和节约时间,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备PPT文件,将会议中要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用PPT文件整理好,凡提出问题者,要提供2种以上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所有会议用PPT文件,在会议开始前,拷贝到会议记录者的电脑上,供播放和修改。 ⑥综合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并在会后形成电子文档的会议纪录和会议决议,传递给各部门,并做为下次会议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依据。

  3.生产及安全例会

  ①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周一下午3:00-5:00;

  (可根据生产情况调整,但不得拖延到周三以后)

  ②参会人员:总经理、生产部全体管理人员、车间班组长;

  ③生产例会内容:汇报上周生产车间完成情况、上周生产车间安全及质量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本周的生产任务安排、本周生产过程中需注意的安全质量管理重点。

  ④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电子文档,报公司综合部,并转呈董事长、总经理审阅。

  4.车间班前例会:

  ①车间班前例会在各接班前五钟进行,由当班生产主管或各班班组长召开。

  ②班前例会一般主要就当班的生产任务、工作安排以及需注意的事项向本班组当班工人交底,并进行工作任务分配及安排。

  ③班前例会要求简短、清楚,例会时间以不超过五分钟为最佳,如当班需要交待或需要注意的问题过多,例会时间也必须严格控制在十分钟以内。

  ④生产部经理与车间主任每周各参加班前会不少于2次。

  5.资金例会:

  ①资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召开时间:接周工作例会后召开。

  ②资金例会参会人员:销售主管、货款(工程款)回款率未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业务员、工程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综合部。

  ③资金例会内容:通报各项目(客户)工程款(货款)回收率,汇报各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及付款截点,汇报上周工程款(货款)收取(到账)情况及收取中所遇到的问题,安排下周工程款(货款)回收任务,讨论货款回收中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

  ④资金例会前,财务部须准备好各项目应收账款统计表,各销售人员及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就上次会议中所安排的资金回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说明。

  6.销售例会

  ①销售例会分正式会议及视频(语音)会议两种,轮流召开,两周召开一次。正式会议时间为周六下午两点开始,视频(语音)会议为另一周的周六下午四点开始。

  ②销售例会参会人员为董事长(总经理)、销售业务员、总经办销售支持人员。

  ③销售例会内容:各团队各销售人员报告两周以来客户拜访、新客户开发、在动或即将动工的项目等情况;客户拜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近段时间的收获;团队主管和董事长

  就以上问题给予建议和指导;销售支持人员通报一下各业务人员的日报和周报的情况。

  二、其它会议

  1.员工大会

  ①员工大会参会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除年度表彰会固定在每年1月外,其它员工大会根据需要召开。

  ②员工大会召开前,综合部提前将会议主题、会议议程、会议内容、发言人等,以通知文件的形式向各部门传达。

  2.生产安全及职业卫生防护培训大会

  ①生产安全及职业防护培训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生产部管理人员、综合部经理、总经办内业管理人员、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②原则上生产安全及职业危害培训大会召开时间安排在每季未,具体时间根据生产安排由生产部提前通知。

  ③培训内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注意事项、各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内容、公司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及原因、公司及行业安全事故分析、经验教训吸取。

  ④生产安全及职业防护培训大会全体生产员工必须严格签到,会议签到表将作为当月出勤的考核依据,未签到或请人代签者,一律作旷工处理,不记发当月工资。

  ⑤生产安全及职业防护培训大会的`签到表及培训内容会后由综合部根据当月工资表核对后存档,作为生产员工已接受安全及职业防护培训的依据。

  3.专题讨论会

  ①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专题会议发起人通知或提前一至三天报公司综合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②专题讨论会由发起人拟定会议议题,准备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

  ③专题讨论会的性质由发起人提议,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根据会议性质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发言人。

  ④专题讨论会必须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并根据会议性质确定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须传达的部门及岗位人员。

  三、会议制度

  1.公司会议,要求参会人员一律签到,会议签到表由总经办负责管理,迟到、早退、缺席均将作为绩效工资、奖金的考核依据之一。

  2.公司会议如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出席,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周例会须报总经理批准、资金例会须报董事长批准),但请假的次数,仍将作为绩效与奖金的考核依据。

  3.参会人员必须携带笔和会议记录本,对会议的重点内容和工作安排进行记录。

  4.所有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后要求手机一律调为震动(静音)状态或者关机。

  5.要求所有参会人必须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在主持人或其他发言人讲话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头接耳、打电话或做其他影响发言人讲话或影响会场秩序的事情。

  6.会议讨论时间,允许参会人员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争论和辩解,但必须就事论事,不得借题发挥,故意刁难、挖苦、嘲笑争论对方。

  7.所有参会人必须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要在会议室内乱扔烟头、纸屑等。

  8.会议进行中,如有重要电话需要接听或回拨,需用手势向发言人或主持人示意并走到会议室外方可接打电话。会议进行中,接打电话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9.培训及学习例会、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办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传送给相关部门。

  四、处罚制度

  1.凡开会迟到者,每人每次现场交纳罚款金10元,迟到时间超过五钟者,按10元/分钟现场交纳罚款金。

  2.未经请假或未征得批准缺会者,第一次罚款200元,以后依次翻倍。罚款单由综合部出据,总经理签字批准,从工资中扣除。

  3.未经请假或未征得同意早退者,由综合部出罚款单,每次罚款100元。

  4.会议进行中,未按规定关手机或未将手机调为静音(震动)者,每手机铃声响一次,现场交纳罚款金20元。

  五、附则

  1.本《会议管理规定》为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会议管理规定》于2011年月日起正式颁布执行,试运行六个月,试运行期间的未尽事宜,公司将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改、完善。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6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7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车管处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出车目的地及事由、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车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车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七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车辆和驾驶员对号入座。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车管部门联络,车管部门除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九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十条外单位借车,除在行政部填写接车协议以外还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在一个月中的两天休息只能选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第二十条车管部门每年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优秀员工”以及现金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更换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处分。

  出车单及油卡的管理

  一、各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通知单”一式二联,驾驶员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

  二、“用车通知单”应详细填写用车人及路径、出车时间及公里数、收车时间及公里数。

  三、用车人在填好出车单之后,应找部门经理或部长签字方可有效,部门经理或部长在出车单签字时应综合考虑本部门一天内同方向需办理的事情,能并车的尽量合并用车,为公司节约,为自己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四、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中华尊驰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俊杰每100公里10升油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10升耗油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根据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量、公里数、加油钱数对每辆车进行评比、监督、抽查,对于油和公里数实行多罚少奖的政策。(少:包括对于空调的控制,道路的选择等多:包括中途绕道办其他事、道路的选择、空调的控制等)

  4、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5、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6、不服从车管部门安排的,依次给予警告、取消全年评优及获得奖金资格、开除等处分。

  7、车管部门或其他领导将不定期对院内车辆进行抽查评比,对于车辆停放不规范,车辆卫生差的车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如不改者将进行罚款甚至开除等处理。

  此办法为试行办法,如果在车辆管理过程当中有所纰漏及时改正并及时生效。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8

  一、用人申请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填写《用人申请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配置,核实是否需求,确认有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写出复核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实施招聘。

  4.新增用人岗位,用人部门填写《增岗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新增岗位编制、新增岗位职责描述和增设新岗的理由,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5.岗位需增设新编,用人部门填写《增编需求申请表》,详细填写增编理由、增编数量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审批。

  二、招聘

  1.招聘准备。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需求,拟定《招聘简章》,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确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岗位人员要求特点,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科学有效的招聘办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求职意向等进行初次筛选,确定招聘意向岗位合适人选,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求职人员需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4.确定初试人选。行政人事部经理根据应聘人员条件,确定初试的人员以及初试时间、地点,人资专员通知应聘人进行初试。

  5.初试。初试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从应聘者的形象仪表、语言表达、求职动机、工作经历、前职表现、受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复试人选,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

  6.复试。应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员的复试,由各部室经理负责,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几方面进行考评,并在《求职人员登记表》签署意见。应聘部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三、七天试岗

  1.试岗审批。求职人员经初试、复试合格,还须经总经理审批方可上岗试用。

  2.试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负责试岗通知,要求试岗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试岗手续。试岗人员需交纳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生产工人入职前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含)卫生防疫部门检验的健康证明。

  3.到职确定。行政人事部人资专员为试岗人员办理试岗手续,填写《到职通知单》和《备品领用通知单》,并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确认。

  4.七天考评(即周测评):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技能水平等要进行综合测评,填写周测评表。

  5.周测评合格,行政人事部下发《薪金通知单》,报送财务部。

  6.试岗时间是七天。7天试岗本人感觉不胜任或考评不合格被辞退的,无薪资。

  四、背景调查

  试岗期内,行政人事部对拟聘人员身份、履历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对部门经理、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员等重要岗位的拟聘人员,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领导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调查和家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环境,以及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状态等,并填写《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确认,上报总经理签字审批。

  五、担保

  销售、保安、财务、库房管理等与公司物资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担保,方可入职。担保人须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并和被担保人一同签署《特殊岗位担保书》。

  六、上岗培训

  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行政人事部和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描述、行为标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初步的考试测评。

  (2)部门经理安排相应负责人对新进员工进行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并进行简单测评。

  七、正式试用

  1.新进员工通过7天试岗,经考评合格正式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时间从七天试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试用期工资管理规定》。

  3.对于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高于拟聘岗位要求,并且有相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特殊优秀人才,经七天试岗考核成绩特别优异的,可免于试用,但需经总经理审批。

  八、转正考核

  1.员工在试用期间,所在部门要对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考评,并填写《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上报行政人事部。

  2.试用员工试用期满前,行政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还须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业务技能、操作流程、岗位规范等知识的深入测评;行政人事部负责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标准等知识的深入测评。

  4.根据周测评、月测评的考核结果,员工成绩优秀,表现良好,能够掌握胜任本职工作,可免一个月试用期。

  5.员工在第一个月试用期内考试测评未能通过,但通过日常表现跟踪测评考核,有发展潜力,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第二个月仍不合格,可辞退。

  6.经考核合格的试用期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九、录入存档

  1.对于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要为其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分别建立员工电子档案和书面档案。

  2.员工书面档案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新进员工到职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调查表》,《特殊岗位担保书》、《试用员工跟踪考核周测评表》、《试用员工跟踪考核月测评表》、《员工转正申请表》、《晋级申请表》、培训考核试卷、转正考核试卷、《劳动合同》、奖罚档案等有关资料。

  3.员工档案的录入由人资专员负责。

  十、调配

  1.公司根据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表现及能力,为其选择适合发展的平台,给予合适的岗位变动或职位调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及部门。

  2.员工岗位或职位发生变动时,需填写《岗位调动单》。员工原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拟调入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职务晋升。员工职务晋升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晋升后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考核,报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审批。

  3.平调。员工在同一级别的岗位间进行调动,需填写《岗位调动单》。新岗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公司工作满三年或者有从事新岗工作一年以上经验者可免于试用。员工岗位变动需总经理审批。

  4.降职。降职员工填写《岗位调动单》。降职员工可免于新岗试用,直接发放新岗位转正工资。

  5.岗位交接。经调整后,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并上报工作交接书面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办妥移交手续方可就任新职。

  6.工资变动。单纯工资变动,需填写《工资变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工资从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资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前辞职。

  3.接受培训员工因特殊情况辞职,必须符合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

  4.未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擅自离职,公司将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三种:自行请辞、解聘离职、被公司辞退。

  2.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擅自离职,无薪资待遇,同时公司拒绝为其办理档案关系转移。

  3.离职申请。员工自行请辞,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申请,说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离职面谈。对于自行请辞的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与其进行离职面谈,记录原因,写出意见。部门经理级人员和公司高管人员离职,须经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面谈应深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绩效良好、德才兼备的员工应努力挽留;对去意已决的员工,要重点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和日常工作流程等,并审查其了解公司机密的程度,以便于公司采取相应的离职应对办法。

  5.离职审批。员工离职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审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离职员工本人、接任人、部门经理等共同办理,离职员工要出具书面《工作交接说明》,详细描述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流程、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未完成工作事项、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方法、工作备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门经理要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说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员工所在部门备存一份,上报行政人事部一份。

  7.办理离职。离职员工须按《离职交接清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交接进行签字确认;财务部负责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培训费用状况等进行审核;行政人事部负责计算员工当月出勤天数、收回《员工手册》、审核离职员工接受培训状况等;后勤部负责为员工办理退宿。

  8.离职通知。行政人事部要进行离职员工登记,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将《员工离职通知单》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员工擅自离职,各部门经理要在第一时间知会行政人事部,未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工资不予发放。

  9.薪资核算。离职员工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上月薪资。若对公司物资财产和社会声誉造成损害,应给予公司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补偿从该离职员工工资中扣除。被公司开除人员、擅自离职人员无薪资。

  10.离职归档。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须将其个人档案及离职相关资料一同存入离职员工档案中。离职员工档案一般在公司继续存放三年后销毁。

  11.离厂。离职员工办理完各项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行李放行通知书》,离职员工凭《行李放行通知书》携带私人物品离开公司,当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9

  一、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要携带工作证,迟到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处理,月累计任一项三次,则加倍处罚。

  二、上班时间注重仪容仪表,服装整洁精神饱满,充满热情的去面对工作,对每一位到来的客户要热情招呼,对待所有的客户要做到细心,耐心,热心周到的服务。

  三、对于月累无迟到,早退,事假以及旷工者公司将另嘉奖30元以表鼓励。

  四、有事请假需头天以假条的形式交于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不得以电话或他人带假的形式请假。违者以旷工处理。

  五、病假一天以扣发一天工资处理,事假一天以两天处理,旷工一天以三天处理。旷工三天以上者是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扣发所有工资。

  六、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将颁发济生源公司授予的优秀精英代表荣誉证书,并以各种方式另加奖励。

  七、公司每次做完活动将统一安排休息。

  八、公司财务扎帐日为28日,每位员工回款必须清为零,否刚从工资中扣除。

  九、值班人员每天下班清理公司卫生,打好开水方可离开,违者罚款5元。

  十、认真学习公司培训的各项资料,公司每月进行考核一次,对培训后内容未通过者将参加补考,再为通过者公司将考虑是否继续录用。

  十一、要认真负责的'去维护公司分给的所有客户,完善维护,进行定期家访,作好记录上报领导,若有老客户自己一开始无法维护时须立即上交公司维护,应客户维护不当而遭到投诉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并收回数据。

  十二、离职的员工合同期满须提前15开打辞职报告交于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扣除工资。

  私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

  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七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第三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三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三十五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会计负责人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八十九条各职能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或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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