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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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 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 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 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 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 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 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三章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 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 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 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 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 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四章 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条 公司各事业部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当根据成本费用决策形成的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及历史成本费用数据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合理分解落实至各班各组或个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各事业部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制造费用支出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避免发生“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部在办理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定期总结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目标分解,并记录差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确需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簿,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公司按标准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三)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 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五) 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六) 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七) 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由审计部门行使对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监督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标准成本定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 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 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完善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2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3
1. 总则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计算方法与成本项目
2.1.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 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 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 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 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 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 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 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 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 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 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 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 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 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 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 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 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 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 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 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 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 销售费用
3.1.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 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 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 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 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 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 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 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 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9. 保险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3.2.10. 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 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 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 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 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 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 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 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 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 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 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 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 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 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管理费用
4.1.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 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 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 城镇土地使用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 车船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 印花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 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 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 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 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 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 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 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 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 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 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 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 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 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 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 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 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 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 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 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 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 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 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 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 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 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 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 其他管理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 管理费用控制办法:
4.3.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可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就各职能部门而言:1-11项为不可控费用,12-35项为可控费用。
4.3.2. 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 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 财务费用
5.1. 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 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 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 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 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 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 现金折扣收入: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 现金折扣支出: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 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 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 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 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4
1.负责公司各类材料采购、入库、领用、调拨的会计处理工作;
2.审核与生产相关的税费报销、分摊,及时更新计提分摊方案,确保相关的费用合理、合规、准确;
3.收集、分析成本信息和数据,发现成本中的异常情况,并持续追踪予以解决;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与建议,并分解提出物料成本、生产费用、人工成本的计划指标,及时改进成本核算方法;
4.负责分析、跟踪、监督工厂在制物料管理、规范监督材料领用情况;对公司积压库存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的对库存帐、抽查;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按要求开展财务清查、盘点等工作;
5.对所有文件及时处理,及时传递,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一步深加工,达到预定的目标,符合会计制度、及管理层的需要,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
6.负责ERP的相关操作、维护管理,包括成本核算、总帐模块和各子模块的核对工作
7.与本岗位相关的会计资料及相关业务合同的归集、整理、装订、及归档。
8.根据过程管控及公司管理需要,实施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更新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防范成本费用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成本费用支出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本费用包括采购成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的计划、执行、控制、核算、报告、考核等内容。
3、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3.1公司建立成本费用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3.2公司成本费用业务严格规范和执行如下程序:
(1)计划编制与审批。
(2)支出审批与执行。
(3)控制、核算与考核。
3.3公司成本费用岗位的基本分工如下:
(1)采购部负责编制、执行采购成本计划。
(2)各生产部门负责编制、执行管理、制造费用计划。
(3)销售部负责编制、执行营业费用计划。
(4)各管理部室负责编制、执行管理费用计划。
(5)财务部负责编制、执行财务费用计划。
(6)生产部负责审核、控制产品制造成本计划。
(7)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项成本核算费用计划、控制成本费用的发生、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完成。
(8)财务部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报告。
(9)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检查成本费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与及时性。
(10)公司总裁及分管副总负责有关成本费用的审批。
3.4成本费用的发生和付款要严格按照公司授权文件的规定,各级审批人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4、管理规定
4.1成本费用控制的基本模式。
4.1.1公司成本费用控制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销售收入为起点,以目标利润为核心,通过倒挤成本的方式,将采购成本、制造成本、期间费用分解落实到有关分厂和职能部门”。
4.1.2销售部申请生产的每一批产品,在安排生产前,首先由财务部测算、核定成本费用指标和采购物资的最高限价。
(1)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营业费用=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销售收入×管理费用率
财务费用=销售收入×财务费用率
(2)产品制造成本=销售收入-税金及附加-目标利润期间费用产品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直接人工成本=(产品产量×计件工资率)×(1+175%)
直接材料成本=Σ(直接材料成本×材料单价)
1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率
采购物资最高限价计算公式:
采购物资最高限价=直接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消耗
4.1.3财务部核定管理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作为考核各个管理部门工作业绩的依据。
4.2采购成本的控制。
4.2.1采购成本控制包括采购计划、询价、核价、合同签订、物资入库、货款结算等活动的全过程。
4.2.2采购计划的编制要严格执行根据仓库的《物资补库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的程序;《物资采购计划》经过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采购部实施物资采购时需填制“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中的价格要严格执行财务部核定的物资采购最高限价。
4.2.4如果实际物资采购价格低于最高限价,公司将给予经办人一定比例的奖励;如实际物资采购价格高于最高限价,必须要获得财务部核价人员的确认和总经理的批准,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
4.2.5采购物资办理入库时,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物资请购单”。
(2)经质检部检验合格。
4.2.6采购物资登记入账时,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价格、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完全符合“物资请购单”的要求。
4.2.7采购物资付款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已经列入当期货币资金支出预算。
(2)双方往来账核对无误。
(3)“付款申请单”已经财务总监签字批准。
4.3制造成本的控制。
4.3.1制造成本控制包括成本计划、领料、入库、考核等活动的全过程。
4.3.2制造成本计划要严格执行财务部核定的目标成本,各分厂要将目标成本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到各车间、工段和岗位。
4.3.3生产部下达“产品生产任务指令”时,必须将“材料消耗定额清单”同时下达。
4.3.4各部门到仓库领料时,必须按“材料消耗定额清单”填写“领料申请单”。如不符合“材料消耗定额清单”,材料会计不予开具“材料出库通知单”,保管员不予发料。
4.3.5各分厂的直接人工工资,按照财务部核定的目标人工成本,实行按产品产量计件发放;由于生产工人操作失误导致的废品,以及超定额材料消耗,一律由责任人承担50%的损失,从计件工资中扣除。
4.3.6各分厂的制造费用支出,按照财务部核定的额度分项目控制。其中,变动费用项目要分解到工序,固定费用项目总量控制。
4.3.7月末,根据完工产品和生产费用计算出产品制造成本,低于或高于目标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或奖励。
4.4期间费用的控制。
4.4.1公司按照期间费用的不同性质实行归口管理和控制。
4.4.2营业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销售部,营业费用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费用率进行总量控制。
4.4.3管理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各个职能部室,管理费用中的变动费用项目由财务部分解落实到有关部室,固定费用项目按性质归口到职能部门。
4.4.4财务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按照费用项目严格控制。
4.4.5公司每月编制《期间费用支出预算》下达各有关部室。
4.4.6发生费用支出时,由财务部门严格按预算控制,超出预算部分,一律不予列支。期间费用的支出程序如下:
(1)费用支出部门填写“费用支出审批单”。
(2)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请有关领导审批签字。
(3)责任会计在审核无误、有预算指标的前提下,签字说明。
(4)费用支出经办人根据费用支出情况分别到仓库或出纳员处办理领料或费用报销手续。
4.4.7财务部的会计人员在办理费用支出时,应当根据手续齐全的“费用支出审批单”,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4.4.8月末,公司根据各项期间费实际发生额进行考核奖惩,若低于预算指标,则给予有关部门一定比例的奖励;若高于预算指标,则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
4.5成本费用的核算。
4.5.1财务部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成
本费用核算制度,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费用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
4.5.2公司制造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由各公司按生产经营的特点在符合会计准则和前提下确认,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4.5.3期末结束后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要编制成本费用报表,监控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对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与成本费用预算的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4.6成本费用的监督检查。
4.6.1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有:
(1)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成本费用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成本费用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4)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5)成本费用考核的奖惩兑现情况。
4.6.2审计部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要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6
成本管理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质量为前提,过程控制为环节,规范操作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成本监控的任务是: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成本岗位责任制,完善成本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成本监控系统,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成本的事前预测、优化,事中动态控制和事后分析、评价的动态循环系统,逐步提高集团公司投资的效价比。
开发成本的控制
一、前期环节的成本控制
1.进行市场调研,对市场走势做出分析、判断,并及时提供、反馈给集团公司管理层作决策参考。
2.根据集团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面临的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进行立项调研、选址和前期策划,提出立项建议和开发设想。
3.新项目立项时向集团公司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集团公司立项听证会讨论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
(1)成本费用估算、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的测算、利润的体现及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4.若项目立项后,合作条件或招标、拍卖条件等关键因素发生变化,并将对我方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应重新立项。
5.招标或拍卖项目的竞价不得突破集团公司批准的最高限价;合作建房项目要充分考虑地价款的支付方式及相应的资金成本。
6.招标、拍卖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应经集团公司法律部门审核后正式签署。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由集团建筑研究院统一负责,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集团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集团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应首先上报“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若无特殊技术要求,不得指定施工或材料供应单位。
5.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三、施工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成本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4.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5.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择优选择。
6.为防止投标过程中个别投标单位串标,集团监察部门,有权酌情否决个别单位参与投标;为保证投标过程中充分体现市场竞争,集团成本部门有权推荐一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7.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8.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9.集团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库,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
10.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一)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必须列清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并由甲方主管工程师和预算人员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共同签名,其中甲方预算人员必须对工程量、单价、用工量负责把关。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批程序与权限,由集团成本控制中心统一制定。
3.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项目,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5.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编制预算,经设计、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对照有关设计、施工或售楼合同,明确经济责任,杜绝盲目签证。有关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由集团公司建筑研究院统一制定。
(二)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监理由集团监理部统一派人员负责,若确需要委托监理单位的,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止再发生事故的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三)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合同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按集团公司有关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规定的程序批准后予以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账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5%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0%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自行保修的,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内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并及时取得乙方的确认签章。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在仓库领用的办公用品。
4、修理费:包含房屋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包括车辆维修费、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房屋建筑物大修,涉及费用较大可由具体承办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业务部门技术论证,计划财务部门平衡预算后上报中心批准,方可动用总预备费。
5、燃料动力:核算中心各部、室车辆、设备耗费的各种油耗。其中车辆在定点加油站签单加油,将定期根据车管部门提供的各车辆油耗明细计入各部、室的变动费用指标中。
6、器材配件:核算业务部门购置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零配件和小型设备、器具。 .
7、运输费:核算各部、室车辆的路桥费、租赁费、停车费、养路费、以及其他力源费等。
8、电话费:核算中心支付给电讯部门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以及专线费用。此变动费用指标下达给各部、室的为部、室实际使用的办公电话费用,其余的在预备费中核算。
9、业务招待费:核算各部、室开展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发生的餐费、食品费、服务费等费用。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该费用下达指标包括直接报销费用和定点宾馆酒店
第九条:中心计划财务部门将定期与部、室核对有关变动费用指标使用情况并予以公示。对变动费用指标按时间配比超标单位,将提出预警提示。(有关表格附后)
第十条:各部、室应指定专人为成本费用核算员。对部、室发生的成本费用登记流水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第十一条:为使成本费用预算控制落到实处,中心将结合变动费用指标考核情况,酌情进行适度奖惩。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并有利于各部门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和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计入工程施工成本;公司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非直接支出,计入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本公司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五、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一)一般情况下,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项合同分解,将每项资产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单独核算其成本与收入。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包括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2.公司或分公司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与成本均可单独辩认(如每项资产均有单独的造价和预算成本)。
(三)如果一组建造合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将该组合同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3.该组合同中各项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六、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于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的建造合同,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七、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清查制度,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二)统一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填制方法,健全材料、机械配件、零件、工时、设备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机构转移费等各项原始记录。
(三)严格原始记录的审查、签署、传递、汇集、保管等程序。
(四)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工程项目内勤会计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备用金报销的相关单据;
(2)准确统计该单项工程实际耗用的各项施工材料,做好施工材料耗用统计;
(3)准确统计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普工等各类施工人员在本项目中分别所耗工时。
2.物资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项目小组在施工中所领用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及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情况,每月报财务部,以此作为各单项工程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依据。
3.各分公司制定工程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将全部成本按性质分类,套定额计算,分项目汇总,核定工程总成本。建立施工材料消耗定额,对各单项工程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配件以及零件等实行定额管理。
八、准确计算合同成本
对于已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九、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履行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根据实施建造合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及时地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预计发生亏损,企业还应当计提损失准备。
十、对于跨期工程,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及时反映各期的合同收入及相应的成本和损益。
在分期确认建造合同成本和损益的情况下,在账户设置与账务处理方面应考虑提供累积的成本与损益资料,一方面在各期末按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另一方面应按合同分别累积自开工以来发生的实际工程施工成本、已确认的毛利,以便于进行合同成本、损益的分析与控制。
第三章工程施工成本的组成
十一、成本项目包括直接费用和现场经费
(一)直接费用。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人工费。指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以及租赁费用,包括水费(预算定额中列入材料费的)。
3.机械使用费。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二)现场经费。指内部现场作业层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季节性停工费或窝工损失等。
十二、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工程施工成本:
(一)公司及各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二)公司因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四)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章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十三、各分公司工程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一般以单项工程为成本计算对象,同时与工程管理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序号紧密结合;
(二)确定成本项目;
(三)对项目小组、物资管理部等单位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四)确定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期即每计算一次成本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与会计期间一致,即按月计算;如果不一致,可以按施工周期计算,以便收入与费用合理配比。
(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开设成本明细账。成本明细账一般为多栏式,发生实际费用时逐项登记入内。
(六)将本期发生或支付的各项直接费用归集到各费用账户,单独受益的直接计入,共同受益的按一定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
(七)月末,将由本月成本负担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由各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工程施工'等账户的.借方。
(八)月末,将归集在'辅助生产'账户的辅助生产费用,按照各受益对象的受益数量,分配计入'工程施工'等账户中。
(九)月末,将归集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借方的施工管理费,按一定方法分配转入'工程施工'账户。
(十)确定未完施工的成本。
(十一)结转竣工工程(或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从'工程施工'的贷方结转到'工程结算'的借方。
第五章成本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十四、为了总括地核算生产费用的发生、汇总和分配情况,可设置'工程施工'、'辅助生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其核算内容及使用方法如下:
(一)'工程施工'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一般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记入本账户的施工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发生各项施工生产费用时借记本账户,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或按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贷记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辅助生产'账户
属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以核算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提供生产材料和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记入本账户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发生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借方,月终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时,记入本账户贷方,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三)'待摊费用'账户
属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已经发生、但需分期进入成本费用的费用。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数,贷方反映按规定方法和时间分摊进入成本费用中去的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摊销的费用。
(四)'预提费用'账户
属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尚未发生、但需按照有关规定预提计入成本费用的各项费用。贷方反映按规定标准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数额,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贷方余额反映已预提但尚未使用的数额。
(五)'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属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公司当期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
月终,确认的工程实际成本,记入本账户借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本账户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第六章直接费用分配
十五、如果只有一个成本计算对象,直接费用可直接计入各项成本项目中;如果有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则需根据一定方法对直接费用进行分配。
(一)人工费分配
人工费应根据分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的工时定额,分配计入工程成本。应计入工程成本中的职工福利费按同一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二)材料费分配
可直接区分受益对象的材料费,根据领料单直接计入受益对象的成本;几个项目共同发生的材料费,可按以下方法在各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某种材料费分配率=(当期发生该种材料费用总额÷各受益对象计量数量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材料费=该成本计算对象计量耗用量×该种材料费分配率
如果该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月末应按相同的分配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
(三)机械使用费的分配
机械使用费和外租设备租金直接根据设备管理处提供的资料分配计入有关项目成本。
(四)其他直接费分配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如果有两个以上项目共同受益,采用预算成本法在相关项目之间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分配率=(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数÷各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数之和)×100%
某成本计算对象应分配其他直接费=该成本计算对象其他直接费预算×其他直接费分配率
第七章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十六、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工程成本共同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多项费用。包括:
(一)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
(二)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三)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劳动力招募费、职工探亲路费、探亲期间的工资;
(四)一次发生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用、排污费、技术转让费;
(五)一次领用大量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六)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数额较大的契约、合同、公证费、签证费、科学技术和科学经营管理咨询费;
(七)预付报刊订阅费;
(八)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分期摊入受益对象成本费用中去。在摊销时应区分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且摊销期一旦确定,不可任意变更,不得把摊销费用作为调节工程成本的工具。
十七、预提费用是指分月计入工程成本,但在以后月份才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一)预提收尾工程费用。是指工程已经完成,具备了使用和投产条件,但由于材料或设备短期内不能解决等客观原因,影响收尾工作的进行,而预提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尾工程费用。其预提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竣工结算;
2.由施工企业提出收尾工程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并附计算依据;
3.预提的数额不得超过收尾工程的预算成本;
4.经主管部门审查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预提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三)其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预提费用,如预提借款利息等。
第八章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八、辅助生产是指非独立核算的生产部门从事加工修理以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的活动。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要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与分配。
(一)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
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先在'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月终再按一定方法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中。
(二)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
对于辅助生产部门归集的辅助生产费用,月末按受益项目可采用'交叉分配法'、'直接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
第九章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十九、工程成本中的间接费用是指公司所属的直接组织生产活动的施工管理机构,如工程处等所发生的施工管理费。一般包括:施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等。
间接费用发生时,先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月末再按有关工程人工费或直接费用的比例等进行分配,记入各工程成本中。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费用分配率=[本月发生的施工间接费用÷各工程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之和]×100%
某项工程应分配的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分配率×该项工程本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或直接费用)
根据以上程序的计算与分配,就可以求出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本期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章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确定
二十、为了分期确定损益,在有未完工程的情况下,需要将按照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施工费用,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划分。其平?公式如下:
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月初未完施工实际成本+本月发生全部施工费用—月末未完施工实际成本
计算本期已完工程成本的关键是确定期末未完施工成本。通常有如下两个情况:
(一)期末未完施工在全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且未完施工的实际成本不易求得。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视同其实际成本,期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可按如下方法确定:
1.估量法:即'约当产量法',是根据在施工现场盘点后确定的未完施工实物量,经过估计,将其折合成相当于已完工程实物量,然后乘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公式如下:
月末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月末未完施工折合成已完工程实物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2.估价法:是先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内各工序耗用的直接费用占整个预算单价的百分比,用以计算出每个工序的单价,然后乘以未完施工各工序的完成量,以确定未完施工的预算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工序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该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期末未完施工预算成本=∑(未完工程中某工序完成量×该工序单价)
(二)如期末未完施工在当月工作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应选择本期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与期末未完工程的预算成本作为标准,分配实际生产费用。公式如下:
某工程本期未完工程实际成本=[(该工程期初未完施工成本+该工程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该工程本期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该工程本月未完工程预算成本
第十一章竣工工程成本决算
二十一、对于已竣工的工程,应编制'竣工成本决算'。
(一)竣工成本决算编制的程序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确定该项工程的全部预算成本和预算总造价,以便与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2.对工程剩余材料进行盘点,分别填制'退料单'或'残料交库单',办理退库手续,冲减工程成本。
3.检查各项费用是否全部记入竣工工程的工程成本卡'。既需防止多记、重记或错记,又要避免漏记或转移,保证竣工工程实际成本准确无误。
(二)竣工成本决算的填制方法
1.从各单位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单'上按照预算成本的计算方法,逐一计算各单位工程的预算总成本及分项预算成本,并填入表中对应项目内。
2.根据预算成本数和实际成本数,分项计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
3.从竣工工程分项工程预算表上汇总计算竣工工程的预算耗量,从有关原始记录中汇总计算工、料、机的实际耗量,并填入对应项目中。
4.项目竣工时,应先填各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决算',然后根据所有单位工程竣工决算汇总填制项目竣工总决算。
竣工工程成本决算一般应一式若干份,其中一份连同竣工工程的工程结算书等资料一起保存,建立竣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备日后查阅。
第十二章期间费用的核算
二十二、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发生的期间,但难以判别所应归属的项目,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
二十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二十四、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二十五、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市场开发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广告费、展览费等等。
第十三章附则
二十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计算贯彻执行成本管理的有关法令和制度,以便结合产品各步骤生产特点,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为销售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产品分类成本的核算对象
第二条凡经一定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成本项目和生产费用
第三条原料及主要材料项目:各生产过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条燃料动力:燃料(煤)、电。
第五条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产资金、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夜班费、副食补贴等。
第六条提取的员工福利费。
第七条车间经费: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修理工、勤杂工的工资,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车间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凭费、保健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在产品盈亏及其他。
第八条公司外加工费用:因公司外加工项目金额较大,所以和材料应区别计算,以便掌握此项费用的开支数额,另外,这部分外购件保存在半成品库,也应单独立账核算。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
第九条材料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需,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
2、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较微;或不便与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标准(数量或重量)进行分配。
第十条人工
1、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的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者。
2、间接人工:从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报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者,按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系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章产品分步成本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产品成本核算随步骤的结转而结转,其中一部分转入成品(卖出部分),一部分转入下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项加入成本项目中。
第十三条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项目加在本车间内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时分配。
第十四条半成品和外协件领用的核算: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协件进行加工时,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其他项目按耗用工时分配。
第十五条组装成本额核算:材料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
第十六条辅助生产的核算:按提供的劳务时间分配,互相提供劳务则一次分配。
第六章定额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条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制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关于费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费用开支着节约的精神,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
第十九条各车间直接购入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写明数量金额,并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会与车间同时记账。
第二十条由仓库领用的费用,车间开领料单,仓库规划,一式三份,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月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后报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由公司总务部负责考核指标,并负责在领用单上规划,一式三份,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部),月终25日公司总务部把本月盘点表金额和各部门车间领用的价值报到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要分部门计算费用的使用数额,定期公布超支节余情况。
第八章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关于材料的管理
1、材料账要求不出现赤字,发标的要估价入账。
2、领料应尽量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3、材料在领退库方面,分四种情况处理:
(1)车间一经领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车间,月终由车间负责实际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2)一般材料归库负责管理,每月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地领料,车间领出的料,月未要盘点退库,按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3)半成品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车间卖出数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进料时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4)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则要求车间用多少领多少,车间月末不办理假退库手续。如果车间月终存量过大,则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二十四条关于半成品的管理
1、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半成品入库应同时有入库单。外协件入库要随时开放库单,月终结算时要和发票对照无误,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半成品领用和卖出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好班组直接转递时,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一张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7、车间小组长必须在月末对半成品进行盘点,把盘点表交车间核算员。
8、成品库组备发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须盘点,并把盘点表报财务部。
9、关于半成品的废件,要分别存放,不进行盘点。次件要分别盘点和存放。关于废件要由技术质量部拟出管理程序,按制度办事,不得任意处理。
第二十五条成本室应在每月底,根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略)编制“制造费用分摊表”(略)。按各服务部门制造费用摊入各成本中心,其传票分录为,借:“在制品”;货:“制造费用”。同时分别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略)及“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表”(略)。
第二十六条生产部应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产月报表,制一部生产月报表、制两部生产月报表、制三部生产月报表、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
自存,第二联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条成本室根据上列报表,编制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发存明细表”(略)。
第二十八条成本室根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略)、“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略),计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同时编制“成本计算表”(略)。
第二十九条成本室根据会计编制的“销货明细表”(略)再编制“产品规格类别损益表”(略)。
第三十条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上月底结存总额+本月生产总额)÷(上月低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第三十一条成本室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制成品”;货:“在制品”。同时登录“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及“制成品明细分类账”(略)。
第三十二条成本室根据“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发票后,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销货成本”、“推销费用”或“制造费用”;货:“制成品”。
第三十三条成本室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汇送会计室,供汇订财务报表用。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合理地计划、使用、控制人工成本,发挥人力资本的最大潜能,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包括本部及各钢铁子公司),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人工成本构成
第三条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总和。
第四条按我国劳动部颁发的(1997)261号文件规定,人工成本范围包括:职工X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职工X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本办法中人工成本的组成明细项目,详见附件四。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加强人工成本管理,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特拟订机构职责如下:
人力资源处:
1、人力资源部门是人工成本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审核,并监督执行人工成本管理办法,对人工成本优化负全面责任;
3、负责薪资总额、激励计划等费用的合理管控;
4、根据地方法律规定确定社会统筹保险缴纳方案;
5、根据公司需求以预算为基础,合理管控培训、招聘费用;
6、按周期(月度、季度、年度)对公司人工成本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检讨;
7、依据制度,跟踪、评估各一级单位人工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8、各子公司每月14日前上报人工成本统计报表(附件五)、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上报季度人工成本评估报告(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财务部门:
1、按规定支付人工成本各项目费用;
2、根据公司规定对人工成本费用对应会计科目列支,详见附件四;
3、根据人工成本管理的有关项目建立公司统计台帐,每月对公司人工成本支付情况进行统计和反馈,同时每月10日前为人力资源处按管理口径提供相关数据,包括附件四人工成本各项目数据及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等数据。
企划处:
1、制定人工成本预算执行的方针目标;
2、按质询会材料,每月10日前为人力资源处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包括粗钢产量、工业增加值等。
行政管理处:
1、按实际支出项目,编制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明细项目的年度预算;
2、按月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生产部门:(含职能处和生产厂)
1、制订劳动保护费用等人工成本管控项目使用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2、编制劳动保护费预算的明细项目并按预算管控,按月度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
3、管控本部门的人工成本总额,对本部门的人均人工成本及单位产品人工成本进行统计、分析。
第四章人工成本统计及管理
第七条人工成本的统计范围:包括唐山建龙唐山生产区和承德生产区、黑龙X建龙、抚顺新钢铁等钢铁子公司。
第八条各子公司人力资源处需统计人工成本所有项目的支出数据,并与财务部门结合项目归集的会计科目。
第九条各子公司发放到个人的各类奖金和津补贴等,均需本公司人力资源高层主管审核,财务部门方可发放。
第十条人工成本统计报表(详见附件五):共5张表单,均为月报,每月对应上月当期发生额。报表须以公文形式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处。
1、人工成本各项目数据需对明细进行统计,与财务对应科目数据对比后统计填写;
2、“在建工程”人员的相关人工费用进入工程费用统计,“在建工程”人员划分按照专职工程项目部人员归入“在建工程”费用,兼职工程人员归入正常生产经营人员口径统计;
3、“平均人数”按照含劳务工和不含劳务工两种口径进行统计;
4、“社会保险费”若未按期缴纳时按计提数统计,计提金额以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其他项目均按实际支出数统计;
5、的基础数据“销售收入、粗钢产量、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每月按内部管理口径数据填写(每月质询会材料数据);
6、“工业增加值”按各子公司对外统计申报口径填写;
7、“激励计划”纳入人工成本总额统计,但不纳入人工成本指标计算;
8、中相关数据,每月由各子公司财务处成本室提供本公司人力资源处。
第五章人工成本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1、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
2、按年度进行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纳入方针管理;
3、在综合考虑投入前提下,预算利润增长必须高于费用增长,利润增长幅度必须高于人工成本总额增长幅度;
4、考虑人工成本占利润合适比例,保X具有竞争力人均创利水平。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依据:、、人力资源规划(含人力平衡计划、培训计划、招聘计划等)、相关福利规定等。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上下结合的办法。
自上而下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自下而上层层填报,逐级审核、汇总。以各子公司为主体,根据人工成本主要评估指标计划,各子公司对其预算负责,控股公司X部门对预算提出X评价建议。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人工成本项目结构比例:
1、薪资总额,包括固定X(薪幅X)、绩效奖金、津补贴、单项奖金、公司代缴个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其中,单项奖金总额不得超过固定X总额的5%;
2、社会保险费,指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项目,包括“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管理所属地区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根据企业承担数预算;
3、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的社会统筹医疗保险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如:安家费、节日费、探亲路费、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丧葬抚恤费、意外等商业保险费、其他医疗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集体福利设施费、交通补贴、就餐补贴、防暑降温等保健食品、取暖费、住房补贴、员工宿舍等;按实际支出明细项目预算,不超过薪资总额的14%;
4、劳动保护费,包括公司购买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等。按实际支出项目预算;
5、工会经费,包括困难补助、工会活动、工会年度表彰等,按实际支出项目预算,不超过按薪资总额的2%;
6、培训费,根据培训计划,不超过薪资总额的2、5%编制;
7、招聘费,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管理办法编制;
8、外协费,包括劳务外协、后勤外协费用;
9、其他,包括激励计划、销售大包干、车改补贴等,激励计划按预算年度实际需支付数预算。
第十五条预算编制检讨
发挥预算指导、约束作用,各子公司必须根据审批后的预算开展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每季、年度各子公司根据预算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检讨,形X工成本评估报告(包括与上年同期比较、当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等),提出人工成本管理的改进建议方案。
第十六条未列入人工成本预算的计划外项目及预算超支费用,需在人工成本检讨分析中进行重点检讨,提出改进建议,并经本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控股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六章人工成本分析指标
第十七条人工成本分析指标有三类:人工成本总量指标、人工成本结构指标、人工成本分析比率型指标。
1、人工成本总量指标反映的是企业人工成本的总量水平。常用人
均人工成本来反映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的高低。通过人工成本水平在同行业横向比较,可以判断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在同行业企业间的位置,从而反映出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2、人工成本结构指标是指人工成本各组成项目占人工成本总额
的比例,它可反映人工成本投入构成的情况与合理X。其中,X占人工成本的比重是结构指标中的主要项目;
3、人工成本分析比率型指标(投入产出指标)是进行企业人工成
本分析控制常用的指标,是人工成本分析的核心指标,主要包括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率等。
第X条人工成本指标的控制目标:理想的人工成本分析指标结果应是倒u型的,即:"二低一高",高人均人工成本,低人工成本含量(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低人事费用率或劳动分配率。各子公司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拟订次年度人工成本指标的目标计划。
第十九条人工成本指标的预X:控股公司本部每季度汇总分析评估各子公司人工成本相关指标,对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率三项指标均超过企业平均水平或目标计划的公司发出预X通知,责成该公司拟订整改方案报控股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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