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干部考核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干部考核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
(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
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
(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
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干部考核制度2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优+2,良+1,中+0,差-1。
干部考核制度3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两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主席团批准,学习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三、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学期上交一次,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检查。
四、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质保部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五、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六、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加分项:25分扣分项:27分)
(一)加分项:
1、学习成绩优秀,获学习优秀奖或进步奖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3分。
3、积极向质保部、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于对校学生会成员或在校学生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2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贡献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项:
1、校级会议、学生会内部会议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2、学校及学生会开展的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若有醉酒闹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课时间上网,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4、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3分。
5、顶撞上级与部员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迟交者每人次扣2分。
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质保部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
3、群众意见或举报一经查实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4、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85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70分者给予开除处理。
5、考核制度有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由质保部执行。考核分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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