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时间:2021-12-08 10:39:16 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精选5篇)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1

  考核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主要依据工作热情、会议出勤、工作效果、群众反应、行为表现等五个标准进行考核。

  一、工作热情

  1、工作积极,热情高涨为优;

  2、工作较积极,有热情为良;

  3、工作需要督促为中;

  4、在督促下仍懒散不积极为差;

  考核方式:向部长询问。

  二、出勤

  1、在例会或大会中从未缺勤为优;

  2、在例会或大会中偶尔有一至两次缺勤为良;

  3、在例会或大会中有三至四次缺勤为中;

  4、在例会或大会中缺勤次数较多为差。

  考核方式:部长统计

  三、工作效果

  1、部门的工作完成的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活跃、流程严密、公平公正为优;

  2、部门的工作完成的较好或举行的活动气氛较活跃、流程较严密、能公平公正为良;

  3、部门的工作只是单纯完成或举行的活动气氛不算活跃、流程有疏忽、但能公平公正为中;

  4、部门的工作完成的令人不满意或举行的活动没有气氛、流程有较大疏忽、不够公平公正为差;

  考核方式:找组织部成员参与活动了解活动中组织者的表现及同学反映,询问成员、部长,向办公室要各部门的会议记录。

  四、群众反映

  1、群众反映好为优;

  2、群众有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良;

  3、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有所改正为中;

  4、群众有较多负面反应,反应后不能改正为差考核方式:听取同学们的意见,了解同学们对各部门的看法。

  五、行为表现

  1、在同学中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优;

  2、在同学中可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良;

  3、在同学中起不到带头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中;

  4、在同学中起负面作用,某些方面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差考核方式:了解其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以同学们的反应为主。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2

  为了更好加强对学生会自身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明确学生会干部管理职责,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上两周工作情况,布置本周的工作任务,每次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次视作缺席一次。

  3、例会请假必须主席团批准,学习部备案,例会期间原则上不予给假。无故缺席一次者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二次给予警告,三次开除。

  二、工作态度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正义感,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违纪处理。

  3、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能经常向领导老师汇报工作交流思想。

  5、领导交办的任务能及时完成,无拖延现象,敬业精神较强。

  三、工作会议记录的考核

  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详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学期上交一次,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检查。

  四、工作计划的考核

  1、各部部长必须要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报质保部审批。

  2、各部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落实。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六、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学期末各部部长(副部长)要总结一学期的工作情况。

  2、学生会全体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个人小结一份。

  3、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由本人书写完成。

  七、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加分项:25分 扣分项:27分)

  (一)加分项:

  1、学习成绩优秀,获学习优秀奖或进步奖者每人次加2分。

  2、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及受校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3分。

  3、积极向质保部、学生会建议、申请、并成功组织开展活动者,每人次加5分。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突出的,每人次加3分。

  5、勇于对校学生会成员或在校学生的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者,每人次加2分。

  6、对于月全勤的成员,每月加5分。

  7、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贡献较大的每人次加5份。

  (二)扣分项:

  1、校级会议、学生会内部会议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2、学校及学生会开展的集体活动、劳动等,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事假扣1分。(注:对于连续两次无故缺勤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处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若有醉酒闹事、打架、徇私舞弊、上课时间上网,考试作弊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立即开除。

  4、被老师、学生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5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失职,受老师批评者,每人次扣3分。

  5、顶撞上级与部员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6、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欠交者,每人次扣5分。迟交者每人次扣2分。

  几点注意事项:

  1、各部门接到质保部的考核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和不认真完成工作。

  2、在考核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干部资格。

  3、群众意见或举报一经查实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成绩的重要考核依据。

  4、一个学期的考核分低于85分者,本学期末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低于70分者给予开除处理。

  5、考核制度有学生会成员共同监督,由质保部执行。考核分学期末进行统计,给予批评或表扬。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3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4

  (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0、5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1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

  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

  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3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6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4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2分,部门考核分2分。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10分。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

  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

  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3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3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10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10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

  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部门考核扣2分。

  大学生干部考核制度5

  一、考核的意义为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督促干部要“在其位谋好其政”,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拔机制,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华塘中学的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校级副职、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的德、廉、能、绩、职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任免、奖励或处罚以及向上级推荐干部的依据。考核由校长、工会共同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三、考核对象副校长及中层干部。

  四、考核办法

  1、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末两次对干部进行考核;

  2、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通报部门工作计划;

  3、学期期中后第一周(第二周)分管校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汇报部门中期工作情况,教代会代表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进行书面考核。

  4、学期结束各考核对象对本学期工作向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并对教代会提出的相关提案进行答复。教代会代表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校长根据教代会代表两次考核评分进行综合评定,做出最后考核意见,并进行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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