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1
1、公司生活区大门原则上每晚24:00落锁,特殊情况须提前申请。
2、员工一律凭本人员工证出入,任何人无权带领外人进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员工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查出私自调换的,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如确有需要,可向前台提出申请,前台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换。宿舍管理员重新进行换房后的物品清点工作。
4、申请入住宿舍的员工,无论入住与否,都必须交纳每月的房管费。
5、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装置(空调、门窗、床桌、及公共区内饮水、用水设施),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员工不能擅自更换门锁,如确需要更换修理应与宿舍管理员联系。
6、宿舍区内过道,请勿乱扔纸巾、垃圾以及乱吐、乱泼等。为保证整齐,请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晒衣物。
7、宿舍内不得私自拆御电器装置,接驳电源,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烹饪食物,违者除没收相关物品外,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8、严禁擅自开启电表箱。如短路或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请专业人员维修。人为损坏电表、电表箱,除承担维修费用外,对当事人将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
9、宿舍内电负荷已经专门设定,超负荷使用会自动断电。
10、请讲究个人卫生,房内应该整齐、干净无异味。每日将垃圾废物等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11、员工居住,必须注意公德,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吵闹、斗殴等不正当行为。禁养宠物,如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12、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消防意识,不可乱动、搬、移宿舍区的消防装置,如发生意外,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13、公司将不定期对宿舍房间进行检查,有违规者将责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劝退房间。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宾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宾馆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宾馆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2分。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1分。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2分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2分,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宾馆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4:3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5分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1、员工餐厅就餐时间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员工就餐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
3、员工就餐要保持餐厅清洁卫生,不得将饭菜杂物乱仍乱丢,违者每次扣2分。
4、员工就餐一律排队打饭菜,不得插队、夹带,违者每次扣2分。
5、员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违者每次扣1分。
6、员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费,违者每次扣2分。
十二、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5分,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5分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4:0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扣2分处理。
十四、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六、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七、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八、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九、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两分。
二十、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属总经理工作部,修订权属总经理办公会。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3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4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
1..凡属本公司员工
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
2.凡属培训人员
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
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
二、用餐费:
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
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
三、维修费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2.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同时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优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给员工居住,并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作为宿舍管理员。
第二章分配对象及申请流程
第三条公司宿舍分配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申请宿舍的流程:申请人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条申请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到行政部领取钥匙并于7天内入住,逾期未入住视为弃权。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六条公司宿舍定位为单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员未经行政部主管书面许可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不允许擅自带入外来人员,若因外来人员过错引发任何赔偿事项,带入外来人员的员工应负连带责任,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偿。
第七条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后随即迁出宿舍。
第八条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内的公司财产物品,调换房间必须到行政部申请。
第九条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入住人员按单套入住人数平摊缴纳。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长组织收取费用及缴费工作。员工拒绝缴纳应缴费用的,公司有权直接在该员工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十条宿舍内提供的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设备在交房时已确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员工故意损毁家具、设施的,由员工个人赔偿,若不能查出是谁损坏的,由所住宿舍人员平摊维修费。
第十一条房租费用由员工平摊,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按月给予员工住房补贴:试用期员工300元;转正员工500-1000元具体按转正级别补贴(不住不补贴)。
第十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宿舍的清洁工作由宿舍长制订计划,每天安排值日人员轮流打扫,并在值日表上签名确认,以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
(三)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四)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五)宿舍内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入住人员离开宿舍时,务必关窗锁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行政部将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若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①因入住员工或外来人员的过错(如未及时报告更换门锁或家具、电器、地板湿滑等人为因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②因员工在宿舍发生违法行为,导致任何赔偿责任的;
③因入室盗窃、员工财物遗失等,导致财产损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过错导致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十五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员,须通过互相推选,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日常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宿舍长应到行政部进行登记,并保持与行政部的沟通。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谨慎对待、妥善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请及时报告行政部及公安机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守则》的附件,适用人员应遵照实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生活区宿舍的管理制度7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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