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精选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1
一考德(20分)
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计基本分20分。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校内集体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为止。
2、乱定学习资料、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歧视差生经查属实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作为师德规范不合格处理。
4、受教体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票否决)。
6、推卸教育责任,无故把家长叫到学校告状的。每人次扣2分。
7、经提醒不服从学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学历、计算机、普通话(3分).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继续教育(2分)。能按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记1分。完成作业的记1分.
3、备课(6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4、上课(8分)。按教学业务能力分成a、b、c三级,a级记8分、b级记7分、c级记6分。
5、作业批改(4分)。以教务处检查结果记分。
6、计划总结(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学(复习)计划总结得满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师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说课比赛、技能比武、录像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75分,三等奖记0.5分;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省级及以上记3分。参加其它未经层层选拔,但经学校备案的比赛,按降级减半记分。参加校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加记0.3、0.2、0.1分,最高分为0.4分。每人只能记一次分。
8、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记0.25分,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全国级记2分。可累计最高分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记满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
四、考绩(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级学生有违法、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责任教师每人扣2-10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他任课教师每人扣1——2分。
2、教学效果(30分)。
(1)、语、数教师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平均分获得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础分为25分、24分、23分。(带双课头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计算公式为(本学期平均分—上学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师该项取语数教师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论文在省级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县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8分,三等奖记0.6分。发表的论文按同级获奖论文一等奖记分,校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记0.25分,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课件按同级获奖论文减半记分。期末有教育教学研究专题总结的每学期记0.1分。合格课题按同级获奖论文三等奖记分,组长、课题执笔人各得1/2分,其他成员每人记0.1分。同篇论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记分应学科对口,教育管理、德育类可记一篇。最高记5分。
2、辅导学生加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县级竞赛获一等奖记0.3分,二等奖记0.2分,三等奖记0.1分;市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记0.3分,三等奖记0.2分;省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国家级记1.5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有团体的以团体为准加倍记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按省、市、县记0.3、0.2、0.1分.最高记3分。
(2)竞赛的得分由任课教师、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分配,其中指导教师记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平均分配(以文字记载为依据),任课教师、班主任加记的累计总分最高为0.5分,不能突破规定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正式报刊发表的市级及以上每篇记0.2分。最高分为1分。
3、为了更好的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每发表一篇报导县级加记0.2分,市级加记0.3分,省级加记0.4分(发表在各级教育网的报道按同级减半记分,最高记0.5分)。校园网上发表按县级减半加分。最高分为1分。
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2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7:30到园。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计算。
3、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奖10元,两天扣除两天的基本工资及全勤奖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销假当天补交请假条,并出示国家正规医院的病例、药方、发票,否则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班主任费、全勤奖30元及其他的工资结构。因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许请3天以上事假。请事假须事前两天请假,园长审批后方可请假。
5、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绩效工资50元。
6、当日疾病不能到园者,须于正常上班时间前半小时请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况应及时电话告知并提供延误实据,否则按第1条处理。
7、严禁请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旷工论。每学期连续旷工三日或累积旷工五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扣发全部未发工资、奖金及押金。如因不服处理产生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不当言论或其他过激行为,园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及民事责任。
8、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30元,对学期全勤者每学期奖励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内容按本园制定的《幼儿园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注:因幼儿园工作情况特殊,本着对幼儿和家长负责的态度,无特别情况,尽量不要请假而影响幼儿园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学期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墙,未按规定上交或上墙,一次扣10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地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等),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积极撰写教育论文,凡被选用登载的,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
8、创编指导的幼儿作品(舞蹈、美术、书法或其他),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级比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00到500元不等。
9、参加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举办的上课比赛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奖励200到1000元。
10、在园内举办的庆六一或庆元旦演出中,以班级为单位评奖,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1、在园内举办的上课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奖100元。
12、班级控流保学达100%奖励班级100元,达90%奖励50元,90%为达标,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级50元。
13、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及期末教师公开投票,评出一名优秀教师,奖励50元/人,优秀保育教师1名,奖励30元/人。
14、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时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
15、在非规定时间内给幼儿看电视,发现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每人30元。
16、离园时经检查发现幼儿手脸不净,衣裤未扎好(无任何借口),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被家长投诉,一次性扣除当月教育津贴。
17、幼儿尿湿裤子,不及时更换的或者裤子内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儿尿湿裤子,或裤子上有污物,被家长投诉,扣班级教师当月教育津贴。
18、幼儿穿反鞋、反衣裤或穿错他人衣裤,班级教师各扣10元,屡次出错,加倍扣。
19、吃饭前不组织幼儿洗手,每周一不为幼儿剪指甲,班级教师各扣10元。
21、不参加集体会议(不允许请假)扣20元,开会、培训时玩手机,打电话,私聊,睡觉等,发现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师不得打电话、做私活、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间不得反锁教室寝室门,发现一次扣本室教师每人10元。
三、师品师德部分
1、被家长表扬一次,当月奖励10元,屡次受到表扬期末奖励30元,收到表扬信奖励20元/次。
2、一学期班级无家长投诉,奖励班级50元。
3、教师上班时间不化浓妆,不涂夸张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盖5厘米以上短裤短裙,发现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评,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教育津贴30元。
4、与家长发生争执,责任人扣10元,并做书面检讨。
5、负责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种理由不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10至20元。教师之间因工作或私事在园内吵架扣20元/人。
6、上班时间看课外书,打瞌睡,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擅自离岗,串班聊天等一经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点名批评,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当月教育津贴30元,并做书面检讨。
7、在园内外散播不利幼儿园的言论,聚众闹事,拉帮结派,造成幼儿声誉受损的,经核实,带头者给予开除,幼儿园保留民事诉讼权,其他人扣除当月绩效。
8、体罚、变相体罚,打骂幼儿(用恶语辱骂、打手板、用书拍头等),把幼儿放到别的班级或关小屋等,一经发现责任人扣20元,被家长投诉扣50至100元,后果严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的处罚。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单和被褥要间周暴晒,发现脏的或尿床的要及时更换,午睡后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卫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10元。对每次抽查都是优秀的一学期奖励100元。标准参照《卫生检查标准》执行。
2、室内公物由各班老师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无人为损坏奖班级30元。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根据程度由本班教师给予赔偿,不准将责任推给家长。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马、桌凳、音响、清洁工具等)谁使用谁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负责归位。
4、借用物品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3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挂钩,结成对子: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教坛新秀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其他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在相互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前提下挂钩,达成结对议向。
2、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领取“新老教师挂钩结对表”。
3、由学校批准生效。
4、认真履行结对表上要求。
四、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上听足课时;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奖惩
1、无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定为无效结对。
2、奖惩
(1)老教师:每学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师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有加1分,一方无扣2分。
3)青年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2分。
4)青年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期末无总结扣2分。
(2)青年教师主要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奖励:
1)按总分值取结对数的40%(取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为100元,二等为70元,三等奖为40元。
教师方面的奖惩制度4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习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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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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