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7 15:55:09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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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1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资助原则、形式

  1、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幼儿园要从事业收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秋按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①贫困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②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

  ③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④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⑤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审资料统一存档;

  ⑥幼儿园在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胡敏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各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

  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

  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

  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4

  1、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天出纳业务结束前,要清点现金,现金过夜的数量不能超过500元,过夜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

  4、财务人员要按时清理帐目,装订原始凭证,按年建立会计档案。

  5、凡购物应先批准,后购置。单据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签名并要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凡购置重大物品,应班子集体讨论,不能先斩后奏。

  6、主管领导对日常业务费(接待费除外)在200元以下开支可审批报销。

  7、凡购置教玩具,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要经班子、财务人员集体讨论,需签订购货合同或工程合同的,要召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其数量、质量、价格要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才可付款。

  8、采购物品不得收回扣。厨房每月要依时付清购物款,如逾期不付款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9、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更好地理好财、用好财,财务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上述规定执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财务工作"记录本。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5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6

  幼儿园收入是保证全园工作顺利进展的保证,全园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创收节支,努力为幼儿园经费收入出谋献策,尤其是各班的老师,应密切配合幼儿园收费工作,使幼儿园的一切经费收入足额、及时的收取。

  一、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

  1.每学年初,根据本园自筹经费和上拨经费的'实际财力,必须周密考虑、详细分析、合理安排,认真编好切实可行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经园务会议通过后生效。

  2.年终会计根据全年经费开支情况,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编制财务决算表会计人员对经费开支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园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及时调剂控制。

  二、现金管理制度

  幼儿园一切经费收入应交行政出纳员开具收据,属幼儿园统一收入,集中管理,全部存入规定的银行,不能公款私存。现金使用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除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出差及起算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外,其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现金收付应逐日记清,不准坐支。支付现金时,严格按现金规定范围办理。领用现金和缴付现金,应当面点清,事后出现差错概由收款人负责。

  三、现金领用审批及报销制度

  1.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对事先无计划或超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支付,确实需要,根据所需款项大小,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支付。凡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或制表人、验收人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经园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

  2、报销的发票一般是正式发票,超月份的发票一般不报销,超年度的发票作废。

  3、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办公事借款,应填写借款单,经园长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公款出差,必须在返校后的一周内办好报销结帐手续,否则所借的公款自下个月开始从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为止。

  4、出差报销:教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和函授(函授住宿费实行包干)应凭本单位介绍信和通知书(无通知书者由有关领导签署会议时间、地点),按会议规定时间、地点填写报销单,经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后给予报销。

  5、幼儿园需购置固定资产和材料,首先要填写购物清单,由园长批准后,方能购买。购物报销时,应有正式商家发票,反面应有经办人、验收人、用途说明,由园长签字方能报销。

  6、订购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外出打印资料,须经园领导审批,方能办理。

  四、健全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按期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对于各种帐簿、报表、年度终了归档保管。

  2、借阅会计档案须经园长批准,并要办理一定手续方能出借。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各种帐簿和会计凭证至少保存五年。

  4、财务印鉴及现金支票管理分开存取,现金支票、园长印鉴由出纳管理,财务章由会计或后勤主任管理。

  五、收、退费制度

  1、按收费许可证、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上级批准项目收费。

  2、收费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

  3、交费人员每学期一次性交费。

  4、缺席的幼儿学期末由各班班主任填写幼儿伙食费、代管费找补清单,再到财务室退还伙食、代管等费。

  5、每学期公布代管费费用,多还少补。

  6、每月公布伙食费费用。

  7、收费人员在办理收费过程中,如遇差错,由个人承担责任。

  8、请家长妥善保管好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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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持电脑室清洁、整齐,入室前检查双手是否干净,以免污染设备,进室不得携带任何食物饮料,室内不得吸烟。

  2、活动时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

  3、爱护电脑设备,不故意损坏物品,不得擅自将电脑室物品带出。

  4、离开电脑室时按要求关机,把设备整理好,关锁好门窗。

  5、如要使用外来存储媒介,必须先杀毒,才能在电脑上使用。

  6、不任意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7、上网浏览的内容应健康、向上,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

  8、为使电教设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教师不得在电脑活动室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

  9、非本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电脑活动室。

  10、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擅自把幼儿园网中的信息资源拷贝

  11、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12、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等等进行更改、增减的'权限规定。

  13、不在聊天室、论坛中发布不文明的帖子。

  14、不擅自抄袭、使用网上下载文章。

  15、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影片、歌曲等。

  16、积极为学校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资料。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8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需的物质条件,防止物品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全园经费,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

  二、维护财经纪律,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固定财产由专人保管,分配到各班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査,做到账物相符。

  四、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目及财产分类账,总账由会计负责,分类账由保管员负责。

  五、严格检查出入物品,物品发放要履行登记手续。

  六、需要购进的物品,要事先有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凡费用在100元以上要有园长批准购买,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七、树立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做到有计划购物,办好验收入库存手续。

  八、财产增加由保管员填写食物验收单,入账手续完毕方能使用。

  九、财产减少,即残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财产报废审批表,领导同意方能销账。

  十、幼儿园固定资产,教职工只有保管权和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和外借权。

  十一、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保管人借。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9

  一、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四、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六、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10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八)财务印章和领导印鉴不得由财务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管理。

  (九)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

  (十)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

  (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十二)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本校会计或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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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1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资助原则、形式

  1、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幼儿园要从事业收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秋按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①贫困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②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

  ③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④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⑤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审资料统一存档;

  ⑥幼儿园在中心学校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胡敏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各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三、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龙湖镇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伟红

  副组长:代燕燕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县教育局审核和确认。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教育局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幼儿名单,填报《学前教育资助名册汇总表》,再由县财政局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3份;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3份;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3份;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3份;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3份;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证据。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始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宣传栏、通知、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幼儿专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补助的对象:

  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受助儿童按在园儿童数的15%测算。

  二、补助的标准: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资金来源:

  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4:3:3的比例进行分担。

  四、资金拨付:

  教科文股依据预算指标,用款计划等审核无误后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1、教育部门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办法,科学设计认定程序,并按照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2、要加强对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幼儿园做好资助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4

  1、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天出纳业务结束前,要清点现金,现金过夜的数量不能超过500元,过夜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

  4、财务人员要按时清理帐目,装订原始凭证,按年建立会计档案。

  5、凡购物应先批准,后购置。单据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签名并要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凡购置重大物品,应班子集体讨论,不能先斩后奏。

  6、主管领导对日常业务费(接待费除外)在200元以下开支可审批报销。

  7、凡购置教玩具,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要经班子、财务人员集体讨论,需签订购货合同或工程合同的,要召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其数量、质量、价格要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才可付款。

  8、采购物品不得收回扣。厨房每月要依时付清购物款,如逾期不付款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9、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更好地理好财、用好财,财务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上述规定执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财务工作"记录本。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5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6

  幼儿园收入是保证全园工作顺利进展的保证,全园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创收节支,努力为幼儿园经费收入出谋献策,尤其是各班的老师,应密切配合幼儿园收费工作,使幼儿园的一切经费收入足额、及时的收取。

  一、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

  1.每学年初,根据本园自筹经费和上拨经费的'实际财力,必须周密考虑、详细分析、合理安排,认真编好切实可行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经园务会议通过后生效。

  2.年终会计根据全年经费开支情况,认真做好财务决算工作编制财务决算表会计人员对经费开支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园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及时调剂控制。

  二、现金管理制度

  幼儿园一切经费收入应交行政出纳员开具收据,属幼儿园统一收入,集中管理,全部存入规定的银行,不能公款私存。现金使用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除职工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出差及起算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外,其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现金收付应逐日记清,不准坐支。支付现金时,严格按现金规定范围办理。领用现金和缴付现金,应当面点清,事后出现差错概由收款人负责。

  三、现金领用审批及报销制度

  1.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对事先无计划或超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支付,确实需要,根据所需款项大小,经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支付。凡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或制表人、验收人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经园领导审批后,才能支付。

  2、报销的发票一般是正式发票,超月份的发票一般不报销,超年度的发票作废。

  3、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办公事借款,应填写借款单,经园长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公款出差,必须在返校后的一周内办好报销结帐手续,否则所借的公款自下个月开始从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为止。

  4、出差报销:教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和函授(函授住宿费实行包干)应凭本单位介绍信和通知书(无通知书者由有关领导签署会议时间、地点),按会议规定时间、地点填写报销单,经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后给予报销。

  5、幼儿园需购置固定资产和材料,首先要填写购物清单,由园长批准后,方能购买。购物报销时,应有正式商家发票,反面应有经办人、验收人、用途说明,由园长签字方能报销。

  6、订购教学资料、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外出打印资料,须经园领导审批,方能办理。

  四、健全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按期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对于各种帐簿、报表、年度终了归档保管。

  2、借阅会计档案须经园长批准,并要办理一定手续方能出借。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存,各种帐簿和会计凭证至少保存五年。

  4、财务印鉴及现金支票管理分开存取,现金支票、园长印鉴由出纳管理,财务章由会计或后勤主任管理。

  五、收、退费制度

  1、按收费许可证、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上级批准项目收费。

  2、收费前向家长发出收费通知。

  3、交费人员每学期一次性交费。

  4、缺席的幼儿学期末由各班班主任填写幼儿伙食费、代管费找补清单,再到财务室退还伙食、代管等费。

  5、每学期公布代管费费用,多还少补。

  6、每月公布伙食费费用。

  7、收费人员在办理收费过程中,如遇差错,由个人承担责任。

  8、请家长妥善保管好交费发票。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7

  1、保持电脑室清洁、整齐,入室前检查双手是否干净,以免污染设备,进室不得携带任何食物饮料,室内不得吸烟。

  2、活动时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

  3、爱护电脑设备,不故意损坏物品,不得擅自将电脑室物品带出。

  4、离开电脑室时按要求关机,把设备整理好,关锁好门窗。

  5、如要使用外来存储媒介,必须先杀毒,才能在电脑上使用。

  6、不任意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

  7、上网浏览的内容应健康、向上,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

  8、为使电教设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教师不得在电脑活动室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

  9、非本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电脑活动室。

  10、未经幼儿园同意,不擅自把幼儿园网中的信息资源拷贝

  11、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12、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等等进行更改、增减的'权限规定。

  13、不在聊天室、论坛中发布不文明的帖子。

  14、不擅自抄袭、使用网上下载文章。

  15、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影片、歌曲等。

  16、积极为学校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资料。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8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需的物质条件,防止物品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安排全园经费,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

  二、维护财经纪律,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固定财产由专人保管,分配到各班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査,做到账物相符。

  四、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目及财产分类账,总账由会计负责,分类账由保管员负责。

  五、严格检查出入物品,物品发放要履行登记手续。

  六、需要购进的物品,要事先有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凡费用在100元以上要有园长批准购买,做到精打细算、节约开支。

  七、树立为教学教育服务观念,做到有计划购物,办好验收入库存手续。

  八、财产增加由保管员填写食物验收单,入账手续完毕方能使用。

  九、财产减少,即残损处理,由保管员填写财产报废审批表,领导同意方能销账。

  十、幼儿园固定资产,教职工只有保管权和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和外借权。

  十一、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保管人借。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9

  一、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二、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四、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五、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应每月按上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六、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幼儿园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10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八)财务印章和领导印鉴不得由财务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管理。

  (九)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

  (十)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

  (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十二)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本校会计或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