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
1、使用单位要制定带式输送机的月度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2、使用单位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检修后检修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机电科管理人员及区队长每周对胶带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胶带机检修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胶带机司机班中应对所操作维护的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
4、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应对机电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护使用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5、胶带输送机开关整定值应严格按照机电科给定设计执行,检修维护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保护使用情况,严禁私自改动保护整定值。
6、胶带输送机开关的保护齐全完善,设置规范,严禁甩保护或保护装置失灵未处理好而强行开机运行。
7、带式输送机必须配备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温度、烟雾报警等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交接班时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各保护装置完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和校验要有详细记录。
8、驱动装置外露部分、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储带仓架全长段安装有整齐美观的防护网,每班检查一次其完好情况。
9、经常检查清扫器的磨损状况,确保清扫器有足够的宽度、长度和接触面。
10、胶带接头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认真检查,发现刮坏、拉叉、皮带扣脱落的接头应及时修补,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必须割除并重新做接头。
11、根据巷道变化情况,检修人员要及时调整胶带机安装情况,保证机身及中间架结构完整无严重变形,连接可靠,螺栓紧固,平直稳固,坡度变化处中间架过渡平缓;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证中间架水平时,H架支腿只能采用可调节支腿,或采用木墩较方正的物体支垫牢稳,不得用多层木板、煤块、碴块支垫。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
为了搞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文明生产,确实做到“科学管理、事事规范、件件标准”对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谁使用、谁维护、谁包机、谁负责”的规定,特对井下设备贴挂标识做统一规定:
一、标识类别:
设备包机牌、五小电器包机牌、电缆去向牌、防爆合格证,各种图、牌板。
二、标识内容:
(一)设备包机牌:安装地点,使用时间,使用单位,包机人,规格型号,电压、容量,负荷名称,短路电流,设备编号,整定电流。
(二)五小电器包机牌:名称,编号,使用单位,包机人。
(三)电缆去向牌:来自,去向,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单位,包机人。
4、防爆合格证:名称,编号,检验员,发证日期。
三、领取:
(一)包机牌在设备、五小电器、电缆下井安装后,经机电管理部防爆检员验收合格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到机电管理部防爆组领取并签字。
(二)防爆合格证在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负责填写、粘贴合格证,盖章生效。
四、贴挂标准:
(一)巷道:
各综采、综掘、硐室内应按标准挂有配电系统图,五制一规程牌板,配电系统图应随设备变更而更改。
(二)包机牌:
1、 一般机电设备(80开关、120开关、315开关、综保开关等)。
包机牌统一贴在开关手把的'上方。
2、 移变:
包机牌统一贴在低压开关行人侧。
3、 绞车电机、溜子电机、风机电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电护罩前侧面上。
4、 综掘机、采煤机:
包机牌统一贴在控制开关面上。
5、 五小电器:(二通、三通、四通、电铃、双按、三按等)
负机牌统一贴在电器左侧中间。
(三)电缆去向牌:
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外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电缆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证:
1、防爆合格证贴在设备、五小下面防爆大盖内中间处。
2、各类电机的防爆合格证贴在接线盒上盖内中间处。
3、防爆灯防爆合格证贴在上盖接线盒上面。
4、馈电开关、风机专用开关、防爆证应贴在开关上腔盖中间处。
5、高压连接器防爆合格证贴在处壳中间处。
五、要求:
(一)填写字迹要工整、规范,不得有漏项、不得涂改。
(二)设备移交或包机人变更后,包机单位应及时更换包机牌(不能超过二天)。
(三)包机牌如有破损,各包机单位应及时领取更换。
(四)包机牌、去向牌统一在每年的更换一次。
(五)发现包机牌、去向牌破损、涂改未按规定更换、填写,每台(次)罚款20元。发现防爆合格证涂改,未按规定贴挂,每台(次)罚款50元。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
2.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自检,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验定前准备工作。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矿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9.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的`新增、选型、购置必须经矿有关单位严格审核、逐级审批,方可采购。特种设备应及时注册、验收、办证。
11.机电科不定期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单。
12.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的特种设备编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
为保证矿井机电系统安全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小型电器,使小型电器的损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职能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杨村煤矿所有小型电器,主要有: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组合信号等。
2、职责
机电科是全矿小型电器管理的主管部门,小型电器管理组(以下简称小电组)是机电科小型电器管理的业务职能组,对全矿小型电器的计划汇总进货验收、领取、发放、调配、现场检查、地面修复、检验、报废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对各自的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负全面的管理责任,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取、使用、验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电器领用手册。
计划编制、采购与库存
1、小电组根据全矿实际消耗情况,编制小型电器整件或配件的购置计划,由机电科审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计划报小电组,小电组经核实后,需购置的报计划购置,计划外的小电组不予发放,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3、各单位计划编报需经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盖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点、规格及数量。
4、器材科根据小电组申报批准的计划必须按时供货。
5、小型电器进货后,由器材科组织小电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领回保存。
6、各类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自行编制计划。
使用与调配
1、小电组对新进的、使用中的、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进行编号、建账、建卡、挂牌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电器在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贴防爆合格证,合格后方准下井。
3、各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到小电组办理领用手续。申请应注明所需电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小型电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实行交旧换新,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换下来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还小电组,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罚款。凡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100%给予赔偿。
5、使用中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绝失爆,并不得私自转让。因维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的100%给予赔偿。
6、凡交回小电组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其轻重给予处罚。
7、新施工安装或使用中的小型电器需单位之间移交时,小电组参与移交验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原单位使用对待。
检修
1、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各单位自行检修维护。
2、回收上井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进行检修,小电组要对收回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检修质量,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检查
小电组对井下小型电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监督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井下小型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杜绝失爆,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200元。各单位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含95%)。检查结果,小电组应及时下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其它规定
1、小型电器(包括配件)购置费用由机电科纳入矿井材料消耗计划。
2、小型电器的年消耗量,严格控制在矿规定的计划内,对超出或节资部分,按矿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3、小型电器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在矿井小型电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或个人。
4、罚款或奖励款项由小电组汇同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研组组长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教研组组长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和应急突发事件方案,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学校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凡经上级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落实管理工作。待重新通过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主管领导的责任。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6
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是关系到我系教职工生命安全与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的重大举措。系各级领导必须将技术安全工作列入本职工作范围,实行岗位责任制。为确保我系教学、科研实验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系各级领导,必须把抓好技术安全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各实验室应设技术安全人员协助系领导做好本系的技术安全工作,并经常检查技术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2、系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教学实验、实习的.安全教育,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的习惯。
3、对从事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内容的实验室,应按国家、学院及我系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内容的人员应在系组织下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4、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5、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污染环境。
7、凡对外进行各种测量、测试并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都要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进行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工作经我院主管部门组织对实验室验收合格后,由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
8、各实验室因工作需要改变电力设施者,必须按照我系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
9、对一切因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重大事故,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按情节分别追究实验室及系主管领导的责任。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馆内部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馆、部门、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2、图书馆设立消防安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馆内设1-2名消防安全员承担全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员须经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培训认证后上岗。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门有关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馆内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备由校保卫处设计和保障。馆办负责组织馆内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监督消防器材的情况。馆内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备遗失、过期应及时报告馆办,馆办负责向保卫处报告并监督其重新配备。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
7、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8、为保障馆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开馆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定期对馆内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各部门及安全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详细记录,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11、各楼层工作人员及安全员必须坚持执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各楼层的楼梯消防门是否通畅;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各楼层工作人员是否在岗,有没有可疑人员出入;其他安全情况。各楼层当班人员必须管理好通往各层西区的通道门钥匙,遇紧急情况能立即打开通道门。
12、馆内员工应熟悉馆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按钮、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
13、如发现火灾,应保持冷静,首先致电保安部门,内线拨打xxxx,外线拨打xxxx,然后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组织读者有序撤离。注意不要使用电梯(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xxxx),不要忙于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尽可能帮助待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
二、防盗管理
1、全馆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预防各种盗窃行为的发生,维护馆内的财产安全。
2、本馆工作人员出入门禁,尤其是一楼员工通道时要注意门是否锁好,如遇门锁故障或有可疑人员出入,应主动报告保卫部门或馆办公室。
3、二楼服务大厅是读者进出的主要通道,门禁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关,工作人员也应坚守工作岗位;二楼大厅通往演讲厅的通道平常不开放,特殊情况下如有需要经领导同意方可打开。
4、各个楼层的当班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检查各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下班之前确定读者全部离开后,锁好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台、关闭计算机及其他电器,并做好记录方能离开。
5、五楼电子阅览室以及二楼检索区是重点防盗区域。工作人员除了定期维护以外还要注意检查计算机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配件缺失现象,如发现丢失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或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维护被盗现场。
6、流通及期刊部书刊借还处的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专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告诉无关人员。
7、各楼层当班人员及保卫人员应定时在各个楼层巡逻检查,特别在下班前更要加强巡查,确保没有外来人员逗留馆内。
8、监控室保卫人员应密切注意各个楼层的动向,特别是下班时间更要严密注意。
三、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管理
1、馆内电脑应使用正版电脑软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网络和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馆内设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小组,成员由馆长、馆办、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由组长负责或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本馆上传学校网络及本馆网页的信息内容。
2、本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馆内负责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员负责。技术人员具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安排需服从馆内总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需密切配合,保证图书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3、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定期对电子阅览室、检索区、影像区的计算机进行系统优化及维护保养,清查病毒,并做好记录。对于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发现反动、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应当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后及时处理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极其严重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技术人员应定时检查各个楼层的计算机运行是否正常,对有问题的计算机及时查看原因,排除故障,及时解决各个部门报告的计算机故障。
5、技术人员在工作终端要进行计算机使用的监视,以及计算机病毒的监测,加强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和升级。
6、借阅系统的工作计算机不得允许外来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机器的安全使用。
7、馆内工作人员应引导、监督读者遵守馆内计算机使用规则:1)严禁擅自打开或拆除机箱锁,不得随意拆卸机箱和拔除网线及其他附属设备。2)读者不得随意删改原程序及进行其它破坏行为。禁止使用黑客软件,不得使用和安装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3)禁止网上玩与学习无关的游戏。4)不得私自设定开机密码和重装计算机系统。5)读者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浏览反动、黄色网页及下载色情、淫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传播不良的言论、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6)为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感染,读者不得在馆内计算机上使用软盘、优盘等外部存贮设备。馆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在计算机使用区定时巡视,对破坏计算机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犯本馆规定的读者,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有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教育、查处、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生成连带责任或纠纷的要有关部门及当事人报所在部门处理。
8、馆内从事施工、建设等维修工作,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馆内凡涉及计算机布线及网络的施工,事前应报告馆办,由馆办负责协调安排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跟进保障线路和网络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馆内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读者切身利益,应该保持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保证馆内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馆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定期巡视楼内各个地方,有无异常事情发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读者安全离开,在读者全部走完后,工作人员再关好门窗,关照明设备、空调等,方可离开。晚班工作人员离岗时尽可能结伴而行。
3、如馆内发生有工作人员或者读者身体不适,应及时查看情况,需做急救的立即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
4、如馆内发生自伤或伤人、抢劫、斗殴等恶劣刑事事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保卫部门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5110,情节严重、紧急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需要急救的拨打120。
5、馆办负责协调总务等有关部门做好饮水机、电梯的检修、维护、保障工作。任何员工发现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均应视情况采取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馆办作进一步处置。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虫、防霉管理
1、各楼层工作人员要每天查看门窗是否完好,天面、墙面是否有渗漏。下班之前确保门窗关严,以防雨水渗漏。确保卫生间、自动饮水机的龙头关好。
2、各楼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图书保洁修缮工作。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馆内喷洒杀虫剂,减少虫害;采取措施在各个楼层放置灭鼠设施,防止老鼠对办公设施及图书的损害,在进行杀虫、灭鼠害药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员和读者,确保人身安全。
3、保持馆内空气的流通,把室内的温度调节至保护图书及设备的有效范围内。
4、工作人员及读者勿将食物留在馆内办公室或工作台。保洁人员要定时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确保清洁卫生。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8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0
1.电气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电气管理组负责电气的具体管理工作。
2.电气管理组负责编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图纸依据现场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更改。
3.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准确,按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校验,整定值必须满足《细则》规定的保护系数,达不到时,必须报机电科技术组审核批准,方可安装使用。
4.电气管理组对井下电气管理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严格执行拆搭火审批制度,对无申请随意拆搭火的单位罚款50元,对随便增加负荷造成保护系数达不到要求的,罚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防爆设备、电器杜绝失爆,井下供电应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严禁擅自改变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保护不用,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定和《接地细则》的要求,出现串联接地每处罚50元。
9.按规定对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以前应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存档。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1
为了井下能够安全生产,电气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以1000元罚款。
三、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
四、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10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200元。
五、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六、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0元。
七、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10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0元。
八、对偷剁电缆者,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按所剁电缆原价的.3倍扣款,并上报保卫部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1000元。
十、开关设备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设备无防爆合格证扣200元,防爆合格证过期扣200元,按规定应设局部接地极而未设或接地极不合格一处扣300元。
十一、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2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加强安全值班和健全台帐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现隐患、处置事故的强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交通部13号令以及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特指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购置
车辆的选型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便于维修,车型尽可能统一的原则,接受新车要按原厂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清点附件和随车工具,对于新型车辆,投入营运前要组织技术人员驾修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掌握车辆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对于因未组织学习而造成乱套的责任者,要追究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车辆的改装、改造
为适应汽车运输市场变化的.需要,改变车辆形式用途称为改装,若为改善车辆技术性能或延长寿命,经过设计、改装、改造者必须符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并通过国家和当地部门上报备案,然后必须在国家和地方认定的厂方进行改装、改造,否则公司一律不予以认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责任。
三、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检验
公司的所有车辆一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强制维护,视情节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技术等级。汽车保养分为走合维护、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大修维护不得超期。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按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作业内容进行。二级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修每三年进行一次,维护和大修及总成部件,修理厂必须按型维修工艺卡片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大修必须经过检验部门的严格检验和路试后投入经营。建立例行保养(维修)制度,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参加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日常行车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车况检查表。实行驾、检人员签字制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要求或装载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投入营运。
四、车辆的下线和更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建设部相关部令及文件要求,凡达到车管部门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凡经长期使用,主部件和大总成严重损蚀,耗油严重的三类车辆,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车、碰车、烧毁等原因造成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车辆,均可向公司申请下线及更新车辆。
车辆下线更新后,要求旧车车籍必须转出公司。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4
1.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得到有效安全控制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4.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有《安全技术作业证》。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方准独立操作。
4.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发,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
4.4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4.5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
4.6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4.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4.9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与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
4.10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实、牢固。
4.11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1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
4.13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
4.14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
4.15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
4.16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4.17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4.1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使用低压防爆行灯。
4.19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4.20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产区内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4.21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触及传动部位。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
4.22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区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23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4.24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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