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4 08:33:33 制度 我要投稿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医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会上,院长传达了卫健局局长马治国通报的当前疫情“三个特点和六个存在问题”;传达了副县长对疫情防控提出的“八条建议”;传达了石常务提出的“三个要求”。我院依照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下一步安排和部署:

  1、加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宣传氛围和落实力度;

  2、扎实推进爱国卫生“8条新风尚”,即: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限烟控酒、文明出行、无偿献血;

  3、进一步规范完善院内的洗手设施、设备;

  4、坚持不懈每周开展两次大扫除,每天进行院内四次常消毒、每天早上十点开展众参与(工间操);

  5、安排相关人员对网格责任区进行定期巡察。

  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和家属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人员、车辆,请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行程码(轨迹)、登记(主动告知有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住院期间严格执行“一人一陪护”的管理制度,病室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不随地吐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进行核酸检测。

  三、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提倡采用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和问候。

  四、就诊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咳嗽礼仪,加强手卫生管理,自觉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使用过的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五、在院期间请勿随意进出其他病房,禁止在楼道聚集聊天。

  六、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管控楼层。

  七、对隐瞒行程和流行病学接触史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病毒疫情不传播,xx县招携镇中心医院秉着从基层把好疫情防控关的原则,开启全方位防控模式,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疫防控工作。

  一、做好相关培训。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护人员行为,医院围绕“如何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及个人防控”的主题开展院内所有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的培训。

  二、做好院内把关。

  医院于医院门口设立疫情防控监测点,入院人员戴口罩量体温扫码进入,没有扫码能力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并做好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住院病人及发热病人做好核酸检测并及时送检。做好疫情防控的“哨兵”,积极排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张贴各种宣传海报,并发放宣传册,全面加强宣传范围,充分引导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反应迅速,建立应急防控机制

  第一时间召集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制定医院防控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统一协调联动。并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工作布置,坚持全院一盘棋,统一部署,团结奋战,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取消一切形式休假,全体人员坚守岗位,要求所有医护人员履行职责,既要讲政治、讲大局,又要讲科学、讲规范。所有医务人员24小时待命,全面加强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细化分类,扎实作好精准培训

  针对疫情防控进行分组,加强对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进行穿脱防护用品、发热患者的筛查、重点人群监测面访等业务培训,确保人人掌握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高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防护,保证开展防控工作安全。

  三、严阵以待,落实预检分诊要求

  加强发热门诊管理,重视入院防控第一关口,在医院入口设立体温筛查分诊处,对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使发热患者能够安全及时地得到分诊诊疗。

  四、脚踏实地,做实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做好辖区内崇州到集贤张石桥公交站车辆消毒,上下乘客及过往车辆排查工作。完成驻守崇州市安仁连接线高速路出口检测点防疫监测工作。扎实对本辖区外来(返乡)人员进行健康情况追踪排查面访,确保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医院医护小组24小时驻守崇州市安仁连接线高速路出口检测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防疫检查。

  医务人员对崇州到集贤张石桥公交站车辆进行消毒,上下乘客及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对本辖区来崇人员健康进行追踪排查,耐心地为群众宣传、指导传染病预防知识。

  五、加强协调,做好后勤物资保障

  加强与卫健局协调,提前启动紧急补充购置防护用品及贮备工作,并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各类防护用品做到规范领用,合理使用,重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确保每一个口罩都去向分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通过实行周密的医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将防止院内感染的各项防护措施到位,有效防止医护人员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六、强化宣传,认真开展舆论引导

  配合卫健康局发放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规范口罩使用、手卫生相关知识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做好院内外的宣传和健康宣教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认识疫情,避免恐慌。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再次做出如下告知,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配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疫情期间在院患者管理:医院所有病区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不得离开医院,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非因检查等需要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疫情期间病区探视制度: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疫情期间病区陪护制度: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着重安排应对冬春季疫情,巩固成果,防范反弹,保障正常诊疗秩序,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指南》(鄂防指医发〔20xx〕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xx〕10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防指医发〔20xx〕38号)有关要求,对来我院就诊者规定如下:

  一、发热病人就诊:

  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咳嗽、胸闷、气促等)请主动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曾都医院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

  二、普通病人就诊

  医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门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分院(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医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设有骨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中医骨伤科、碎石科、中医外科、妇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消化内科、老年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肾病内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中医内科、精神科、心理科、康复医学科、眼科、耳鼻喉科、儿科、口腔科、急诊科、慢性病医保门诊、皮肤科、体检中心、血液净化中心、老年心肺康复中心等。

  (二)分院(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内科、中医外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慢性病医保门诊、康复医学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三、急诊病人就诊

  请到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急诊科(24小时值班)。

  四、门急诊就诊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患者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制挂号就诊;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常住地址,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二)进入门急诊大厅时,请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扫健康码并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尽量避免在挂号大厅、候诊区聚集,建议就诊前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挂号。

  (三)门急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门诊能自理的患者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建议一人一陪,等候者不得进入诊室;就诊全程均需与他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14天内有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居住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发热患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意隐瞒与新冠肺炎相关的病史、接触史及检查结果,均由患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热门诊就诊的所有患者必须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CT、血常规等检查。在普通门诊实施呼吸道或有创性操作(如肺功能检查、PICC、鼻咽镜、口腔、消化内镜等检查)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检查胸部CT、血常规。

  五、住院须知

  (一)普通患者住院时需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建议提前在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急诊患者住院需住科室缓冲病房,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核酸检测结果同级医院互认。

  (二)严格执行以下病区管理规定:

  1、住院病区实行门禁管理,住院部设有保安执勤,24小时出入管控,禁止来院探视,鼓励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探视。如有特殊情况需探视,由主治医生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住院患者日常生活可自理者不建议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原则上执行“一患一固定陪护”制度,不得随意更换。住院患者陪护必须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要求,注重患者及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咳嗽礼仪。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严禁私窜病室、聚众聊天等。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允许离开住院病区。

  5、住院部各病区禁止外来送餐,需就餐患者、陪护按时订餐,医院食堂采用打包至科室,送餐到人的办法,负责按时送餐。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防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我院进一步强化病房管理,对陪护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一、实施非必需不陪护

  医院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各病区严格掌握陪护指征,非必需不陪护。

  二、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

  患者因病情等原因确需陪护人员的,应限定并固定1名作为陪护人员,在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后发放陪护证。如有增加陪护人员需要应征得病房陪护管理员同意。

  三、陪护人员服从病房管理

  (一)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服从护理人员管理,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

  (二)陪护人员在病房期间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串病区、减少人员接触。

  (三)陪护人员应减少外出,如有进出院区楼宇要出示陪护证,并核验安康码。

  (四)陪护人员应妥善保管陪护证,随身携带,不得转借。

  四、病房设置陪护管理员

  病房陪护管理严格落实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承担病区陪护制度具体落实管理责任。各病房护理组设置专职陪护管理员,专门负责本病房陪护管理。主要核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陪护证管理,陪护人员建档立册,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其他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20xx年5月25日开始执行。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把好医院疫情防控关卡,秦皇岛军工医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系列科学防控措施,严防院感事件发生,确保百姓就医安全,现向来院就诊百姓公布军工医院疫情防控措施,请来院就诊百姓积极配合,共抗疫情。

  1、医院大门、门诊、病区入口处均设有专人查看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红外线测体温、做流行病学调查,来院人员需在入口处现场扫码。

  2、门诊就诊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就诊时需再次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就诊、交费、核酸检测、检查等需站在一米线位置排队等候。

  3、门诊接诊医生为反复多次出入外科楼、内科楼、急诊医技楼进行检查的.患者发“院内一日通行证”,持有“院内一日通行证”的患者及家属无需反复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可顺畅在院区进行检查,简化就诊流程,缩短就诊时间。

  4、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发现发热患者用发热患者转运车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5、发热患者需在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立即上报上级单位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并采取相关疫情消杀管理措施。

  6、住院患者及陪护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入院,入院后(间隔24小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且每7天需做一次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急诊和急危重症,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报告。

  7、各病区全部实施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提倡用手机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要求非必要不陪护,必要时固定一人陪护,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聚集聊天。

  8、陪护人员原则上不替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替换的,需提前上报科室护士长,新陪护人员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由病区护士长监督替换。

  9、患者如需到急诊医技楼、内科楼、外科楼做检查,需出示腕带,陪护出示陪护证或陪护腕带。

  10、夜间执行单通道管理,医院南门晚21: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外科住院楼(2号楼)患者通道晚22: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只保留急诊一个出入口。

  11、医院设立患者通道及工作人员通道,工作人员通道需刷卡通过。

  12、医院职工每周一全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包括第三方工作人员及实习生),每天早上八点前通过钉钉上报本院职工体温情况,特殊岗位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3、医院职工(包括第三方人员及实习生)、患者及陪护均要规范佩戴口罩,医院防控办工作人员随时对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

  14、住院患者及陪护每天检测体温。

  15、后勤保障部每天2次对院区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院感监测消杀质量,不留死角。

  16、医院提供订餐送门服务,楼道内设有无人售货机日常生活用品保障服务。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断疫情传播的途径,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门诊患者管理要求

  1、门诊患者、陪护等到院都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扫健康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认无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后方可进入医院门诊。

  2、本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就诊患者严格保持一米候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3、禁止医院职工将门诊患者带入住院病区就诊。

  二、住院患者管理要求

  1、住院患者入院前,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确认无发热症状及呼吸道症状后,并对入院患者和陪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交3日内我省公布的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确认检测报告阴性方可住院。

  2、所有病房实行限制出入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医院,不能随意到其他住院患者病房,不聚集,不在公共区域逗留,更换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固定一名陪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更换陪护。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移植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来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制定本科室消毒隔离制度并落实相关消毒隔离措施。

  二、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洗手或手消毒、戴口罩和工作帽等。

  三、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物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四、各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监测并记录。

  五、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手卫生设施,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根据不同情况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手卫生效果监测。

  六、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消毒、灭菌方法首选物理方法,如耐湿、热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气灭菌;选择化学方法消毒灭菌时,应进行化学消毒剂浓度监测,消毒灭菌后的物品使用前用无菌水彻底冲洗干净。

  七、科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空气清新。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各科室应定时通风,必要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其他的空气净化措施。

  2、地面无明显污染时湿式清扫,当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应进行消毒处理;拖洗工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3、墙面一般不需常规消毒,受到病原体污染时,采用适宜浓度的消毒剂喷雾或擦拭处理。

  4、病房各类用品表面应保持清洁,一床一桌一椅一抹布,使用后及时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5、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必须对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洗衣房回收污染被服不应在各科室走廊内请点,以免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

  九、各科室布局、流程应合理,洁、污区域划分明确,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掌握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指证和方法。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并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十、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在病区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收治于感染性疾病科;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单间隔离观察;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出医院餐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门诊、换药室、手术室、分娩室的干缸不超过四小时。其余处置室不超八小时。

  六、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配制好的84消毒液不超过24小时。戊二醛不超过一周。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十五、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的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应根据《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先去污,按六步法进行彻底清洗,在选择正确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根据物品性能选择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

  4、耐热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膏、粉的功能首选干热灭菌;各种重复使用的导管等不耐热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镜首选氧化电位水消毒;活检钳首选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内镜首选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灭菌,尽量取消浸泡灭菌。

  5、不可采用甲醛自然熏蒸法对无菌物品进行熏蒸灭菌。

  6、采用浸泡方法消毒医疗用品的,应在容器外明显处标明消毒剂名称、浓度、有效时间等。

  7、医务人员进行各种诊疗操作(包括穿刺、换药、手术等)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按规定洗手、戴口罩和工作帽。

  8、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天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9、不可在病房走廊内清点污染被服。

  10、保持环境清洁,定时对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处理。地面湿式清扫,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清洗,再晾干。

  11、严格按《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人应专科收治,普通病房不可混住传染病病人。

  1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措施,器械、被服及病室都要按常规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后深埋。

  13、传染病人入院按常规隔离,疑为传染病者应隔离观察。病区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会诊、传科或转院,病人转出后的病房及床单位应 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14、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按有关规定处理。

  15、病人出院或后的床单位,严格终末消毒处理。

  疫情隔离点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用化学灭菌法。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选用化学方法。

  3、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食堂,上厕所和离院外出。接触病人前后及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应洗手,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换药做到一人一份,体温计一用一消毒。

  5、各种医疗用品定期消毒,消毒液更换。已用过和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置,有明确标记。定期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过期重新灭菌,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使用中消毒剂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8、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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