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24 08:19:32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定义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

  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

  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安全教育

  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竣工安全验收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外来施工单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子公司除外)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公司HSE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入公司作业。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HSE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 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门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HSE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公司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HSE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条 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主管部门、HSE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生产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迅速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各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华胜公司施工均需参加华胜公司HSE施工评比活动,并缴纳3万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季度评分,并在年终进行评分汇总,采取相对应的奖罚措施,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公司HSE管理部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团公司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及年内受到多次警告切情节严重的将罚出华胜公司。不得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和检维修工程。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队现场管理制度4

  一、“安全日”活动

  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

  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

  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

  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

  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

  二、班前会

  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三查:①通过察言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

  2、“三交”:①当天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分工;交代每个作业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②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③施工作业中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

  3、总结、评比:

  ①对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且简明扼要地小结,做得好的表扬,做得差的批评。

  ②如果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比较好,要提醒班组成员力戒骄傲,千万不要松懈对安全作业的重视。

  三、班后会

  (一)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主要是受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作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每天三件事,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告阴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做好安全施工。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认真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施工的建议。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

  1、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2、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安全要求。

  3、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5、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同类岗位事故介绍、吸取教训。

  7、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

  8、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

  9、文明施工知识。

  10、一些必知的法规及安全管理、理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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