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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鞋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鞋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树立、传播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司为员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并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穿着长袖衬衫与西服时,必须系公司配置的领带,衬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四条 穿着短袖衬衫时,可以不系领带,必须着长裤子,颜色原则上以深色为主。
着短袖衬衫时只能解开最上端第一粒纽扣。
衬衫下端必须塞在裤子里面,必须系腰带。
第五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或光脚无袜上岗。
营业场所和办公室员工夏季上衣着装要统一。
第六条 着西装时,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皮鞋颜色要求以深色为主。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员工头发不过耳,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头发不得遮脸、眼、眉,金、银等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工作服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自费到公司购买,二天内配置到位。
第九条 西装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到指定商店按规格样式、颜色、品牌、价格自己出资购买,一次性购买两套,凭票到总部财务报销。
第十条 公司统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长袖衬衫、短袖衬衫、领带、库员夹克、长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购买,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库存量,各单位员工转正需配置工作服应提前1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总经理办公室,以利于总经理办公室核对库存、准备货源。
员工转正时统一到大兴库房调货,按出库单核算各单位工作服费用。
所有工作服费用列入各单位的员工福利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各种工作服大致规定穿着时间如下:(具体调整着装时间依气候、天气情况而定,具体操作依照总经理办公室着装通知)
1、 短袖衬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库员夹克、长袖衬衫、长袖t恤、西装、领带: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装:根据季节变化相关部门自行统一调整着装。
4、 冬季着装: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卖场各岗位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统一着工作服,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自行要求统一着装。
总公司组织的对外重要活动,参加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由总经理办公室临时通知。
第十二条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装、库员夹克、领带、保安服、零售冬装:使用期限为2年。
2、 短袖衬衫、短袖t恤、长袖衬衫、长袖t恤:使用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工作服费用承担办法:
工作服依据实际电脑售价按规定使用期限与配发时间进行按满月折旧,依据下列情况进行费用承担。
1、 工作服满使用期限,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 辞职、辞退的,按满月折旧,折旧部分费用由公司承担,残值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离司时在工资结算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扣除工作服款者,由个人付现金支付给公司。
3、 开除、自动离职人员离司时不予结算工资,工作服费用由工资中扣除。
工资金额不够工作服费用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换工作服的,必须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达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未达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试用员工转正后或工作岗位变动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须在一周内配置到位。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工作服台账样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台账,并按台账的要求逐项地准确登记。
第十七条 满使用年限后延期购买的工作服按实际报销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两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购买的,按满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为换装日期登帐。
第十八条 西服款式为藏蓝色三排扣不开襟, 由个人自行购买。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600元,低于60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600元时凭票据按600元登帐报销,重新换装按购买新西服后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起始配发日期,原西服未满使用年限的不再折旧扣款;其他岗位按公司规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报销标准为160元,低于160元时凭票据按实际价格登帐报销,高于160元时凭票据按160元登帐报销,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十九条 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的白色长、短袖衬衫,原则上到总库购买,如自行购买,每件衬衫报销标准为33元,按原衬衫满使用期限的`日期进行登帐和报销。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财务报销的日期作为配发日期。
第二十条 营业员和收银员的领带由公司统一配置,其他岗位人员的领带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费用自理。
第二十一条 除分公司副经理、部门副部长及以上管理岗位之外的其他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厨师服)一律由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单位统一订制、采购、入库,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领带)时一律到总库购买,按总库出库价格登账报销。
第二十二条 厨师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长、短袖各两套和白色工作帽两顶,使用期限一年,穿着时间与总公司换装时间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购买,最高限价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实际进价登帐报销。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司时,必须在工作服台帐的《离司返还金额》一栏注明扣款金额,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满没有折旧扣款,也要在该栏中注明,同时在《工资结算单》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
工鞋管理制度 2
1、目的
将本公司员工服装统一化、整体化,使本公司员工之服装仪容整齐高雅,提升员工士气,增进公司形象。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与权限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定义无
5、作业说明
5.1服装的种类:管理人员冬、夏装,员工冬、夏装、防静电服、工帽。
5.2各类服装对应部门和职位。
5.3服装的管理。
5.3.1服装之分发:
夏季 :公司每位员工第一次制发衬衫两件,第二年起每年再制发衬衫一件。
冬季 :公司每位员工第一次制发夹克两件,然后每二年再制发夹克一件。
5.3.2服装之领用:
(1)新进人员进厂3天后发给服装,员工对自己的制服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损坏需再申请且费用自负。
(2)夏装:新员工未做满一个月离职者需承担制服之全部成本费,未满三个月离职者需承担制服之成本费的50%,进厂满三个月离职者可免承担制服成本费,服装不予以回收。
(2)冬装: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冬装清洗干净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3.3服装之穿着与清洁遵守事项:
(1)凡本公司员工,于上班时间一律需穿着制服,并应依规定佩戴厂证。
(销售部、财务部人员因经常外出,不强制要求穿工衣)
(2)穿着整齐,夏装保留第一颗扣子不扣(从上至下的顺序),其余扣子全部扣上;冬装穿着时拉链至少要拉至拉链的'中部,不能敞开衣服。
(3)冬天气温降低时,员工需要添加衣服的, 应在长袖外套里面添加衣服,工衣必须穿在最外面。
(4)制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换洗且保持干净整洁。
(5)员工对于个人领用之服装应善加爱惜,如有破损应缝补修复。
(6)所有人员严禁穿超短裙/超短裤上班。
(裙/裤边与膝盖的距离不可以超过12cm)
5.3.4遵守事项:
(1)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
(2)不得出卖,转借制服给外单位或外人。
5.4防静电拖鞋的管理
5.4.1防静电拖鞋在办理好入职后由行政部统一发放,所有人员必须更换防静电拖鞋后方可进入公司,否则每次扣绩效奖10元。
5.4.2防静电拖鞋可申请以旧换新,不给予扣款,但每年不超过3双,超过3双者,需承担成本费。
5.4.3未做满三个月离职者,需将防静电拖鞋清洗干净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5防静电服、防静电帽
5.5.1smt全体人员、生产部、品管部、工程部、维修部等与产品接触人员配备防静电服、防静电帽。
5.5.2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客户)进入smt车间必须穿防静电服,违者每次扣绩效奖10元。客户由陪同人员负责提醒,否则,每次扣陪同人员绩效奖10元。
5.5.3防静电服、防静电帽的回收: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防静电服、帽清洗干净交给部门文员,未交回者需承担成本费。
5.6行政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鞋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悉遵守本办法,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识别证于胸前,以资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四)进出公司在大门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带识别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工作时间内出公司者:
1、公司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给前台人员,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公毕返回公司时,前台人员在出门单上签注入公司时间,并于第二日上午10时前交送人事部登记核对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时间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公司内。
第四条 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前台人员电话联络后,以在会客室接见为原则。接见人需在来宾登记单上签字证明。
(二)事毕出公司时,来访人员需交回有接洽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并收回来宾登记表。
(三)凡进入公司公办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门领导签字的携物外出放行证,前台检查完毕登记,并让携带者签字。
(五)本公司员工遗失识别证,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证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察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办理惩处。
(六)本规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工鞋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
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工鞋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三、权责
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四、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五、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六、工作服扣费标准
1、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七、着装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工鞋管理制度 6
为维护xx物业管理处的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体现员工的精神面貌,适应工作需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装上岗。为明确配备标准,加强工服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配备标准
1、凡在世纪博雅物业管理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式员工每人配备工作服两套,附件若干。
2、员工制装标准分为二个档次:
1)第一档: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文员及一般行政人员;
2)第二档:工程部技工及保卫部监控人员。
3、视物业管理处各部门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冬、夏装分类;制服周期为3年。
二、工服管理权限及程序
1、员工工作服装的配备制作及洗涤、管理按以下权限和程序进行。
1)行政办公室确定制装标准、数量及人员名单。
2)行政办公室根据标准、数量和不同岗位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质量及款式,并比较价格,制订经费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行政办公室选拔厂家量体裁衣,加工制作,并负责工装附件的发放、管理。
4)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员工工服需限期洗涤,保持整洁,工服洗涤除制服外由个人负责。
3、员工应妥善保管和爱护工装,上岗一律按规定着装,下班后工装不得穿出小区外。如有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由员工本人照价赔偿。
4、员工离职,工装必须交还行政办公室;工装主服可按服装的新旧程度折价处理:
半年以上按70%折旧;
一年以上按50%折旧;
二年以上按20%折旧。
三、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属行政办公室。
工鞋管理制度 7
为保证员工服务管理的规范,充分展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形象,根据物业管理的规范要求和服装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服装是员工仪容仪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直接体现我们服务形象,因此必须很好的加以规范。对违反服装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员工服装购买由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归口行政人事部统计、管理,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三、员工服装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确保不遗失、不损坏,做好公用和离职上缴服装清洗整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服装领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穿着好服装,保持服装整洁卫生,印有公司标志的服装,不得在小区外穿着。
五、员工应爱惜好工作服装,保持好服装的穿着质量,不得损坏,未到规定更换时间,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遗失的,须按原购买价购买或赔偿。
六、员工服装的使用年限暂定为两年。
七、护卫、维修、清洁等操作层员工离职须将所发服装完整上交,对出现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上交服装时每套收取10元的干洗消毒费,床上用品每套收取20元的干洗消毒费,贴身衣物原则上不上交,试用期员工离职的全额收取服装费,转正后员工离职的减半收取服装费,超过一年原则张不扣发服装使用费。
八、一般管理人员的服装离职时原则上不上交,服务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扣除折旧费用后收取服装使用费,超过一年原则上不扣发服装使用费。
工鞋管理制度 8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建立完善的服装领用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服的制作:
1、员工工服各项目应保持一致,如果根据项目品质需要或者项目特点另行制作服装,由项目筹备部门确定款式。
2、工服制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季节变换统计服装需求,然后编制服装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需要对工服统一发放。
二、工服的`使用:
1、各部门(项目)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制作相应的工作服装,上班时间一律统一着工装;
2、工服不准穿出区外(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因工作需要除外);
3、工服有破损要及时修补,保持其干净、整洁;因本人责任造成工服损坏、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4、项目离职人员应到项目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工服清洗干净后退回,否则按价扣薪;项目综合管理部统一对退回工服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库,定期整理,以便发放使用。
三、服装押金的相关规定:
1、保洁、维修人员:各季节服装押金均为100元,离职员工衣服无破损,则退还押金,否则按照破损程度扣除押金相应金额;每套服装使用期限为两年,员工两年后离职交回服装,退还押金。
2、保安人员
保安员服装押金为400元,每人发放统一服装,离职时按照破损程度收取折旧费,无破损退还押金。
四、支持性表格:
《服装领用登记表》wh-zh-f-001
《服装退还登记表》wh-zh-f-002
工鞋管理制度 9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保安员。
2、服装费用管理
2.1保安员服装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置,服装所有权归属公司,保安员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保证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担保人的可在三个月内交齐)。
2.2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
2.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2年的,公司承担服装费用,并为其配备新服装。
2.4保安员在本公司服务未满2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担其服装费用。
2.5服装折旧费用计算
a、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30%;
b、在公司服务3—6个月(含6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5%;
c、在公司服务6—9个月(含9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0%;
e、在公司服务9—12个月(含12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5%;
f、在公司服务12—24个月(含24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0%。
2.6服装折旧费用计算说明
a、保安入职后配备新购服装的.,以其正式入职时间起算。
b、保安入职后配备非新购服装的,以此套服装使用时间起算。
c、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的,经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不按以上条款执行。
3、保管使用相关要求
3.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自己所配备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3.2服装非正常损毁、丢失,由保安员自行承担制服更新费用。
工鞋管理制度 10
一、更新服装及安全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安全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10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安全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安全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中心安全队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安全队对各管理中心队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中心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安全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安全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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