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3 23:54:48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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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通用9篇)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发现温度,压力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开机。

  5、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二、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

  1、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坚持压力容器日巡检制度,储气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时发现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和排除。

  4、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5、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6、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7、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更换安全阀:

  (1)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的。

  (2)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的。

  8、保持压力表洁净,随时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有下列情况时,及时更换压力表:

  (1)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归零的。

  (2)表盘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的。

  (4)压力表指针松动或断裂的。

  (5)有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压力表每半年交计量部门校验一次。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2

  一、日常检查保养内容及要求:

  1、按操作规程控制各项技术指标。

  2、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内容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按规程规定进行排污。

  4、保持设备及环境清洁、整齐。

  5、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以当班操作人员为主,当班值班维修人员为辅。由管理责任人、对以上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当班操作人员及当班维修人员严格按日常保养内容完成此工作,并完善相关记录。

  二、专项检查保养方法、周期、内容及要求:

  1、该设备至少三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养。

  2、专项检查保养内容:检查连接部位是否紧固,主体是否有裂纹、腐蚀现象,所配套进出口管线是否有泄漏,视检查情况进行换件或补焊处理。

  3、保养工作以维修责任人员为主,操作责任人员为辅。保养时管理责任人、需在检修保养现场进行指导,督促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按保养要求和内容完成保养任务,并完善相关记录。

  三、易损件强制更换周期及要求:

  1、设备运行方面评价标准:

  ①运行中无异常杂音、松动、震动等不正常现象。

  ②压力运行参数符合工艺要求。

  ③仪表、计量器具、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完好,灵敏准确。

  2、设备外观方面评价标准

  ①设备表面干净无污渍;

  ②配套管道、法兰、阀门无泄漏;

  ③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职责

  3.1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管理内容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1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4.1.12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C、验收合格后,动力设备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转相关部门。进口设备签订采购时间为报关时间,必须明确进口方式,需办理商检的设备应及时向商检部门报送资料并追踪办理情况。

  4.2.3安装

  A、动力设备部按照绘制并通过核准的`设备排布平面图,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施工及搬运定位。

  B、设备安装要注意其稳固性,减少震动,避免变形,防止不合理的磨损及保持加工精度。

  C、安置时除考虑产品加工条件(粉尘,噪音,照明,震动等)外,还应考虑工件存放,运输,符合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2.4调试

  A、重要设备安装好后,应进行设备调试,检验设备的实际运转能力,以及传动,控制,操纵,润滑,液压等系统是否正常。

  B、正常负荷情况下,按说明书进行产能和精度测试,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和动力设备部共同确认并把调试结果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中。

  4.2.5建档

  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归属分别予以编号,安装编号标牌,进口免税海关监管设备,须悬挂海关监管标识。

  B、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根据编号规则建立《设备台账》。同时把相关的复印件存档,包括:设备申请、《采购定单》、采购发票、《设备验收单》、进口设备报关及解控资料的复印件,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C、设备台帐的设备名称尽可能标准,同财务统一,登录名称与发票名称不统一时用括号标注发票设备名称。

  4.3设备日常管理

  4.3.1设备状况

  A、动力设备部及使用部门主管应十分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数量,完好情况,设备开动率和本单位设备产能情况。

  B、生产主管应根据每台设备的技术条件来安排生产任务,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延长使用年限,减少维修次数及费用。

  4.3.2设备交接班制

  A、由设备部门绘制《设备点检记录表》发到设备使用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按要求即时反馈。

  B、设备使用部门每班开机前,必须要按《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的内容进行点检、保养。下班必须要清扫。

  C、两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并在《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确认。

  4.3.3设备定置管理

  A、设备使用部门严禁擅自移动设备,确需调整,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门申请,报副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动力设备部备份存档后负责实施,生产部门协助实施。

  B、海关监管的设备未解控前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转借,更换标识,变更用途或进行其它用途。

  4.3.4闲置设备管理

  A、因生产任务变化暂不使用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退库管理。

  B、设备部门部门因场地原因,需要原安装位置保留的,由设备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解决。

  C、动力设备部需为退库设备加足润滑油,防锈油,用罩布盖好悬挂“暂不使用“标示牌。

  4.3.5设备盘点

  A、使用范围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B、部门须按照财务盘点制度要求,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4.4设备操作使用规范

  4.4.1操作规程

  A、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前,由设备部门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B、设备部门应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保养维护和简单维修的培训。

  C、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D、生产部门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4.4.2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或工具时应达到“四项要求”“四项要求”是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A、整齐:是指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理安全完整

  B、清洁:是指设备或工具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杆,齿条等处无油垢,无划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杂物垃圾清扫干净。

  C、润滑:是指按时加油,油量达到要求,油质符合标准。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表清洁干净,油路畅通。

  D、安全:是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做到生产安全无事故。

  4.4.3操作上岗证

  4.4.4设备和工具使用

  A、设备、工具使用必须做到“六不超”:不超重,不超载,不超速,不超压,不超温,不超电流。

  B、设备、工具运行时,操作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5保养与维修

  4.5.1保养制度公司的重要设备和主要设备实行三级维修保养制度。

  A、初级级保养由设备使用部门现场操作人员负责实施。主要内容为设备的清洁、润滑、零部件…

  B、一级保养由动力设备部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主要内容为设备检修,搬迁,拆装,调试等日常维护。以及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修,及润滑系统的清洗,换油等,并填写《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卡》。《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卡》见附表。

  C、二级保养由动力设备部负责实施。主要内容为根据《设备保养计划表》对相关设备及精度误差较大的设备安排大中修,对较大的设备事故可联系厂家(或外部),协助维修。

  4.5.2大修计划

  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资料或设备运转及完好情况每年编制一次大中修计划预算,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B、设备大中修计划时间,设备部门必须与使用部门取得共识,维修时间做详细安排。

  4.5.3设备事故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可判断为设备事故:

  A、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4小时(含)以上的。

  B、动力供应中断,造成公司停产30分钟以上的。

  C、非客观原因导致设备或重要部件损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4.5.4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A、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B、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公司设备部依据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2、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4.5.5设备、工具备件

  A、设备、工具维修计划内的备件由动力设备部申请,采购部门采购;特殊、紧急备件由动力设备部提出做紧急件采购。

  B、设备、工具备件存放应做到分类放置,标识清楚,无碰撞损坏,无锈蚀。

  C、特殊情况需拆除其它设备备件,保障生产设备运行时,必须得到设备和使用部门主管的书面同意,副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及时将拆除备件的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4.6设备报废

  4.6.1设备的报废申报

  A、设备、工具(价值2000元以上)严重损坏和自然损坏后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或设备、工具无法满足工艺要求或质量要求,而且设备使用状况较差,零部件或整体设备被市场淘汰,并无法改造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B、动力设备部需将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有关报废单据凭证报财务部门。

  C、对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工具、由动力设备部在《设备/工具维修申请单》判定,由责任部门根据判定书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准后,工具方可报废。

  4.6.2设备的报废处理

  A、动力设备部对报废的设备必须立即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移出现场。

  B、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在档案中予以注销,报废资料需保持半年以上。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储气罐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及环境的安全,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操作、检查、维修储气罐的员工。

  第三条储气罐操作人员和储气罐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并严格遵守厂内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第四条采购应选有生产资质的厂家,采购的储气罐要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检测,取得《检测证明书》。

  第五条储气罐的安装必须委托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且申报当地的相关部门审批,取得《施工告知单》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储气罐安装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后勤安保部移交储气罐相关资料。

  第七条储气罐应由产权单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建档,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取得《注册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安全科定期组织储气罐操作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储气罐要定期进行检测,其相关安全部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测。

  第十条储气罐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证,储气罐事故记录。

  第十一条储气罐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操作、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操作前检查储气罐外表是否破损,管路连接是否密闭,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内。

  第十三条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气罐的工作压力不应高于规定压力,储气罐工作时禁止击打、碰撞罐体。

  第十四条外单位存放储罐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并且向后勤安保部提供检测证明、安全附件检验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可处以50元到300元的罚款,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突发情况处理得当的个人给予50元至300元奖励,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可给予更高奖励。

  第十七条储气罐的采购由设备部负责,日常操作由生产部负责。

  第十八条储气罐设备日常检查由生产部负责,设备部定期委托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行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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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储气罐区运行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需经领导批准,在运行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

  2、储气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罐区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及使用要求后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不准单独值班。

  3、储气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杂草、物。

  4、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每次运行检查后都要详细记录贮罐液位、压力及阀门开启状况、运行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贮罐进液时要随时检查液位和压力变化。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离开。

  5、储气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带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导静电鞋。

  6、检修人员进入储气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检修作业中,需开关阀门时应由运行管理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人员把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7、储气罐区不准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要按规定办理。

  8、储气罐区严禁放散液化石油气,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时,应通过火炬或装临时火炬放散,火炬放散时应设专人监护。

  9、储气罐区内的阀门、法兰等设备,附件要经常维修,不允许有跑、冒、滴、漏现象。

  10、储气罐不得超过最高液位、压力和温度,必要时采取降温等措施。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11、贮罐的液位监测手段必须灵敏可靠,发现假液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消除。对于液位计失灵的贮罐只许出液,不许进液。

  12、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必须确保其灵敏可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应不超过设计压力。

  13、贮罐进液时只准向一个罐进液,不准两个或两个以上贮罐同时进液,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4、冬季要做好贮罐和管道的.保温防冻和排污工作。

  15、储气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完备齐全,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米/秒,以防产生较多静电。

  16、储气罐区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要定期进行检修、更换。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9、罐区发生事故,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及时上报。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6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7

  液化石油气以其清洁卫生和方便的特点而被广泛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检查事故。为保证我处餐厅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民用气瓶,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使用期超过15年的气瓶,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依法予以销毁。

  3、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7、夏季应防止曝晒。

  8、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严禁在气瓶上电焊引弧。

  10、严禁用温度高于40℃的热源给气瓶加热。

  11、液化石油气用户及经销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次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严禁自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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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储气罐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设备效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

  3. 管理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储气罐的采购审批、安装验收、维护计划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定期检验的组织以及设备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操作、日常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储气罐的安全使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

  4. 设备采购与安装

  储气罐的采购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安装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位置、基础等满足设计要求。

  安装过程需严格按照制造商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并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完成后进行验收。

  5. 使用与维护

  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悉储气罐的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

  实施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易损件等。

  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的有效性,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 定期检验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储气罐进行外部检查和内部检验,一般外部检查每一年一次,内部检验根据使用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

  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重新检验,直至合格。

  7. 故障处理与应急响应

  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诊断和维修。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紧急停机程序、疏散路线等,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8. 报废与更新

  当储气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经检验判定为不可修复时,应按程序申请报废。

  报废储气罐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状况,适时提出设备更新计划。

  9. 记录与档案

  建立完整的储气罐设备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安装验收报告、维护保养记录、检验报告、故障处理记录等。

  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便于追溯和分析。

  10. 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储气罐操作的安全培训。

  储气罐设备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储气罐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验及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保障生产安全,提高设备效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储气罐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压缩机配套储气罐、氮气储罐等。

  三、职责划分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储气罐的采购审批、安装监督、日常维护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定期检验的组织以及设备档案管理。

  使用部门:负责储气罐的日常操作、简单维护及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部:负责储气罐的安全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质量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储气罐运行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四、管理内容

  采购与安装

  储气罐必须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商处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安装前需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与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储气罐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定期检查储气罐的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等安全附件,确保其功能正常。

  维护与保养

  制定并执行定期维护计划,包括内部清洗、外部检查、紧固件检查等。

  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详细信息,包括时间、内容、执行人及结果。

  定期检验

  根据国家规定,储气罐需定期进行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以及按周期进行耐压试验。

  检验工作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报告存档备查。

  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

  建立储气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隔离现场,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报废与更换

  当储气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经检验确认无法安全使用时,应办理报废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新储气罐的选购与安装需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所有。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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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06-16

设备大修管理制度02-14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01-07

设备管理制度07-10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04-24

设备备件管理制度04-25

医疗设备的管理制度07-13

设备管理制度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