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0 08:56:39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精选20篇)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1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应确定工厂送货、到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员;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2、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4、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5、按出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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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适用于河南拼搏模具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二)物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模具部或注塑部申请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九)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工具做到专物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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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入库

  1)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2)企业应当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2)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3)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4)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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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与维修科是总务处仓库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科室、中心是材料领用及使用的监督部门。仓库保管员是维修耗材进出库的具体管理人员。

  一、维修耗材入库规定

  (一)维修耗材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综合管理科协同物业管理与维修科监督供货商向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综合管理科、物业管理与维修科要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维修耗材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耗材条款内容、质量标准,对耗材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维修耗材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维修耗材入库,要按照不同耗材的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五)维修耗材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问题。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保存,以防盗窃。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八)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维修耗材出库规定

  (一)维修耗材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维修耗材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问题。

  (三)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货单由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维修人员持单领用。发生上述问题时,管理员应及时的'与具体管理部门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

  (四)为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领取维修材料时维修人员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由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到仓库领取货物。

  (五)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物业管理与维修科和财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物业管理与维修科要监督保管员按月核对库房的维修耗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维修耗材仓库盘点

  (一)物业维修与管理科负责组织仓库盘点,可以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二)仓库盘点分月盘点、学期盘点和年度盘点。月盘点以“抽查”为主,重点抽查出库比较频繁的材料品种;学期盘点和年度盘点定期在学期末、年度末进行,要对仓库整体盘点。

  (三)盘点时必须详细记录盘点情况,参加人确认签字。

  (四)盘点后,物业管理与维修科应对各类材料进行分类统计,以便核定使用部门提出的下个采购计划。

  四、废件回收

  为防止学校国有资产流失,凡维修的废件在固定资产帐的要办理入库。由使用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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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存货出、入库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下属各公司、分厂在进行存货的出、入库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入库验收制度

  1.所有商品,不论购入、销货退回、旧货送回或试用、展览收回等,均应经仓管单位检验后才得入库。

  2.仓管单位将每项进库的商品,限于次日以前详加验收后,列记商品型号入账,凭以控制每件商品的性能。

  3.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4.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5.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6.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7.因试用、展览、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而重新入库的商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部会同服务部鉴定维修费用后,由领货人照价赔偿,若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领货人依据商品价格赔偿。

  8.进货单位收货时,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商品破损、性能变质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通知发货单位,否则概以收货合格论。

  9.各单位不得于销货退回时未经仓库保管单位签字认可而自行在销货报告上作销货退回处理。

  第三章存货出库控制制度

  1.仓管单位应在下列6种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示范表演。

  (4)本公司同仁的职前或在职训练使用。

  (5)展示中心陈列。

  (6)本公司各单位因业务需要而借用。

  2.除上述各项出货外,总公司仓库部需随时视实际情形的需要对分公司出货。

  3.各项出货除仓库部对分公司的出货应凭分公司填具的“商品(供应品)订货单”出货外,其余各项出货应由出货人出示已经其单位主管亲笔签准的“商品(供应品)领货单”及“商品领货记录卡”向保管员出货。

  4.存货出库的有关规定与程序。

  (1)根据提货单、调拨单、领料单等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2)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按出库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①本单一式四份,加复写纸一次套写。

  ②填完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③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3)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5.仓库部于接到分公司的订货单时,应即于当日发货,如缺货而需调拨供应时,亦应于当日回复预定供货的日期。

  6.仓库部库存充足时,应依据过去的销售资料及各分公司市场需要预测公司全部库存量,随时注意分公司库存情形,将库存商品依比例分配给各分公司。

  7.任何出货,仓管人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的资料入账,以利存货的控制。

  8.各单位人员向仓库单位领货时应在仓库的柜台行事,不得随意自行进入仓库内部,各仓管人员应拒绝任何人擅自入内。

  9.出货人于商品领出时,应同时要求仓管人员详细检查商品的性能、品质及附件是否优良或齐全,否则概以出货完整论。

  10.商品领出后,严禁出货人擅自将所领出的商品移转给其他同仁或其他单位或任意更换商品给客户。

  11.库存商品出货后(除陈列展示外),一律限于当天还仓或开发票提货,如当天未能交货而必须交给客户试用者,则应依本办法的“试用”规定办理。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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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出入库材料的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对材料出入库制定以下制度:

  一、材料保管员基本职责

  1、材料保管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规格用途、保管知识、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定期盘点随时了解各种物资的库存情况,根据学校常规教学业务活动需要,对库存不足的物资要提前填写申购单。

  4、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二、材料入库管理

  1、保管人员、采买人、申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规格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2、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库的物资,必须先核对收货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3、所有物资进库时填写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三、材料出库管理

  所有领用的物资必须遵循由个人申请→领导审批→“凭单”领用的程序。

  1、所有购进的物资必须进入学校保管室,根据服务于教学和维修事项需要分批领用,供货方不得直接交给使用部门或耗用人。

  文印中心的油印用纸,由保管员上门验收后再进入油印室;其他耗材、复印纸等一律进入学校保管室,根据实际需要领用或者以旧换新。

  2、因教学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如水笔芯、方块纸等)按学期直接到保管室领用、登记,学年结束后汇总到个人或教研组,并在校园网公示领用情况。

  3、班级物资除学年开学初学校统一配发外,需要额外追加的,由班级报经德育处同意后方可领用,并将领用的情况纳入班级考核。

  教室用空调遥控器在开学初由生活委员到保管室缴纳押金后领取,学年结束时上缴遥控器领回押金;在学年结束时还需将饮水机送到保管室、教室钥匙2把送到总务处,若少退其中一项将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100元。

  班主任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的空调遥控器个按100元计价,遗失的由室内人员平均分摊理赔款(在考核津贴中扣除)。

  4、水、电维修耗材属于班级、办公室的,在维修完成后,请该班级、科室人员在领料单上如实填写维修部门、事由、耗材的品名、规格、数量、领料人,交给维修人员作为出库依据;属于学校公众区域的,由总务处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并维修到位。

  四、其它方面

  1、各部门所需的常用物资,申请后凭单到保管室领取;特殊物质(仓库无库存的),经办人填写《申请单》报经部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同意后,由总务处单独采购。

  2、各部门有重大活动需领用常用物品,应提前申报计划,保管室根据需求情况备足货源。

  今后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到学校小卖部领取物品,凡未经学校同意自行领取的物品一律不得纳入学校结报。小卖部与学校结账时必须附经审批同意的《申报单》或由总务处主任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领用的方可列支。

  3、仓库根据各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确定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总务处申购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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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库房调配功能,促进库房管理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出、入库管理办法

  1、采购计划

  (1)每月底,生产部要将下月生产产量及耗用材料预计数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部。

  (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和耗用材料预计数及相应材料的库存余量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仓库和财务部。

  (3)仓库收到采购计划后,应对照计划中预采购物资量,检查库房和安排物资存放的位置。财务部要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2、采购物资入库

  (1)设备、原材料、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入库。

  库管员接到经过检验后“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单”,要根据物资类型,检查以下资料:公司采购申请审批单;对方公司发货单、运单(或货物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等资料,一一核对相关资料中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按交货单上数量点数实物入库,进入系统录入物品信息,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5联),经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供应商、采购、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一联。

  (2)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工产成品,由车间填写“产品完工检验通知单”,通知技术质量部检验。技术质量部对检验合格产成品开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一套4份:车间2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入库通知单交库房),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

  车间对检验合格产成品,书面通知仓库。库管员接到生产部转交来的检验合格报告,对照报告单上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点数入库,进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车间,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各一联。

  (3)外加工铸件入库

  委外加工品分加工半成品、成品、加工半成品再转加工和加工成品直接外销。

  加工半成品或加工成品收回

  市场部收到委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要通知技术质量部对加工品检验。技术质量部应根据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要求(质量标准)检验,对检验合格加工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市场部2份(一份留底,一份由市场部通知库房入库),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库管员要根据检验报告或加工清单点数,比照产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入库,进入系统录入加工产品信息,在备注栏标注“委外加工”字样,开具“外加工铸件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财务部各一联。

  (4)入库资料不符处理办法

  库管员若发现入库实物与跟单上数量(重量)不符或品名、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外观存在瑕疵等情况时,应先拍照,单独保管有问题的物品,做好问题标记,及时通知经办人和技术质量部,由其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资料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由其负责处理,同时,在该物品信息栏备注并跟踪处理结果。

  如资料不全,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向供应商索要,并作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产成品(或加工品),库房严禁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5)客户退货处理

  市场部如收到客户退货通知,要开具“退货通知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客户名称、退货件数、退货原因、退货时间及处理意见等,交库房做退货入库手续。

  库管员收到市场部退货通知单,点数后单独存放退货区,标注“某某客户退某某货品”,进入系统登记退货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如退货作废料回炉,库管员要作废料出库记录,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在废品栏处注明退货处理,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2、出库

  (1)生产物料出库

  生产部每月初应预计本月生产用料量,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后报采购部。采购部要根据库存数和生产耗料情况计划采购。车间日常领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领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库管员。库管员收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申请单,配料发放,进入系统登记出库信息,打印“物料领用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车间、库房、生产部、财务各一联。

  (2)成品销售出库

  市场部根据签约合同和客户订单提前2天开具“提货通知单”,注明购货单位、地址、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税种、发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交库管员备货。

  库管员根据市场部“提货通知单”,检查成品库存量和通知单信息,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签字不到位不发货。检查无误后,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综合部要凭总经理和财务部签字后的.“成品出库单”开货物出厂单。

  (3)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

  对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业务,库管员根据市场部的“委外加工材料”出库申请单或加工协议,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总经理审批后,进入系统分别作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入库和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出库登记,并各开一套(一式5联)外加工品入库和外加工品出库单,相关人员签名,按单据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4)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出库

  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要按需领用,手续比照生产物料领用办理。

  (5)外借物品出库

  库房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因公需要临时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原则上,借出物品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时限,要重新开具领料申请单,按领料手续办理。

  三、请款要求

  1、采购或是加工请款,经办人要根据库管员和成本会计核实后的入库单原件(委外加工需提供相应的外加工出库单,外加工入库单)、订购(或委外加工)审批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清单、运单、质检报告等有效资料向财务部提交请款申请。

  2、因销售或采购、加工产生的运费、加工费,经办人应提前2天报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期方可凭发票和加工协议、出、入库单蓝联(出入库单已注明))办理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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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采购单处理

  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物资标签

  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请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如发现所装载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现象,经初步估算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保管人员应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此前应尽可能维持原来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2000元,可按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在“采购单”上注明损失程度和数量。

  4.受损物品经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保管人员即开具“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批示,再送财务部门及采购部门办理索赔。

  入库以后,保管人员应将当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作为入账依据。

  第五条交货数量超额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退回,但对于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示采购部门主管同意后予以接收。

  第六条交货数量短缺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原则上应予以补足。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可采用财务方式解决。届时保管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急用品入库

  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若保管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收料人员应先询问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

  第八条验收与退货

  1.为保证企业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须高度重视来料质量标准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应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生产要求制定“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作为采购验收依据。

  2.属外观等易识别性质检验的物料,验收应于收料后一日内完成。

  3.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检验部门应于收件后三日内完成。

  4.对于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由检验部门主管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中注明预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过7天。

  5.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交保管人员入库定位。

  6.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具体评价意见,经主管核示处理办法,转采购部门处理并通知请购单位,通知保管部门办理退货。

  7.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作为出厂凭证。

  第九条实施与修订

  规定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采供台帐,并每月与财务部对账,做到帐帐相符。

  六、退库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部应在1个月内通知材料供应单位,将应调拨未调拨的材料及退库的材料手续办理完毕,在工程财务决算后出现的'未办调拨手续的材料,全部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七、自购材料入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材料统计员登记台账。

  八、自购材料出库程序:材料员开具材料出库单(调拨单)→采购部经理审核→施工单位领料人签字→材料统计员登记台帐。

  九、报销手续:材料员持已签字的发票附货物入库单→采购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定。严禁非采购部人员报销工程材料款,或严禁无材料出入库手续即进行材料报销手续。

  十、库存清点:材料员和材料统计员应按月对仓库库存物资进行清点,每月做出材料盘点表,经采购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一式二份,采购部一份,财务部一份。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10

  设备、材料入库制度设备、材料入库的主要依据是以项目合同及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材料采购计划清单为依据,按下述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一)设备(材料)入库制度

  1、由专业工程师编制,项目经理审定的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是设备(材料)入库的的主要凭证。

  2、采购工程师接到采购清单后,必须按专业对清单编号。并复印一份交仓库保管员。采购清单由采购工程师和仓库保管员分别保管,并作为项目成本核算,专业工程师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3、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后,必须有专业工程师、采购工程师、仓库管理员三方共同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应包括质量证明资料、设备(材料)外观检查、规格型号确认、材质核对、数量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三方在材料入库单上共同签字,采购工程师凭此入库单方可在财务报销或支付材料款。入库底单由仓库保管员存档,不得遗失。

  4、随设备(材料)进场时所带的'各种文件资料由采购工程师统一保管,工程进入竣工资料整理阶段时,提供给资料员编入竣工资料存档。

  (二)设备(材料)出库制度

  1、设备(材料)的出库必须由施工班组负责人填写设备(材料)领用单,并经专业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方可发放设备(材料)。

  2、设备(材料)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和设备(材料)领用人必须对其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逐项进行确认。领用人核实无误后,在设备(材料)领用单上签字确认。

  3、自行施工时,材料领用采取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不允许一次把所用材料全部办完出库手续。

  4、分包工程由我方提供设备(材料)时,原则上应由分包商一次或分几次办理出库手续。

  5、设备(材料)的出库手续必须由项负责人指定的施工班组负责人或指定的其他人来办理。没有经过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仓库一律不得对其发放设备(材料)。

  6、设备(材料)出库单由保管员分专业和时间存档备查。

  7、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出库手续同样按此办理。

  (三)甲方(业主)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入库管理程序

  1、材料员根据现场专业工程师提供的由甲方(业主)采购的设备(材料)清单到甲方(业主)仓库办理设备(材料)出库手续。

  2、材料员会同本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及甲方(业主)代表在现场对设备、材料开箱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的主要内容为:产品(材料)质量保证书、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型号规格、数量、随机附件及清单等重要内容。以上验收的资料和随机附件由材料员统一妥善保管。

  3、对产品的内在质量不能在开箱检查、验收确认时,应在设备(材料)交接确认书上予以注明。交接确认书由材料员负责填写(附表格1),由材料员、专业工程师、甲方(业主)代表签字确认。

  4、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原则上不要提前办理出库手续一旦办理完出库手续,则要按我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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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物资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三、保证物资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严防坏人破坏,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用电等。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四、物资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防汛物资调拨令,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拨付。

  六、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善仓库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防汛抗洪抢险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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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做好食品数量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货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三、散装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四、肉类、水产、蛋品等等易腐食品冷藏或冷冻储存。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储存。

  六、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七、冰箱、冷库定期检查,及时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九、做好防鼠、蝇、蟑螂等工作。

  十、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1、仓库保管员每天下班之前,必须将当天各部门的《领物单》汇总采购部。

  2、仓库保管员必须对货物的数量、价格、规格、质量进行详细登记,同时也要对领出货物作如实记载。

  3、仓库保管员应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登记,期末验收,并对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列出处理意见交财务部经理处理。

  4、仓库保管员必须登记好保管物品出入账。

  5、仓库保管员领取物品时必须按需领取。

  6、保管员应尽职尽责保管好物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经理,如因工作失误导致经济损失,保管员必须全额赔偿。

  7、食堂保管员门锁应有两把,钥匙必须由领班与保管员保管,其他人不得有保管室钥匙。

  8、公共财物不得外借,更不得私自占用,违反规定者追回公物外,另外借出人与借物人各罚款50元,没有借出人或无证明人视为偷盗行为,每次罚款200元,超过两次者作辞退处理。

  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11)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12)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13)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14)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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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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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时,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仓库的存货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使用。如保管员工作不认真,导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响应由保管员全权负责。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各部门的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某部门的退料。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使用量大且频繁的货物应就近摆放,使用量小的物资可以选择较远的货架进行存放。

  (2)物资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推行五五堆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摆放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要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物资出库

  (1)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2)物资出库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出库,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出库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3)物资出库按月平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对于部门领料,属部门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部门领料,必须由部门的领导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其他有关事项

  (1)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注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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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院的经济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任何人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害医院集体利益。

  二.加强计划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及正确的反映计划执行情况。每月报计划,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库存物资额以保证全院供应工作,防止积压为标准。

  三.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方可入库。入库的物资设备、说明书资料不齐全或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不得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四.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既①三清:规格清、材质清、数量清;②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③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④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过期。

  五.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月、季报仓库的帐、卡。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帐物相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六.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且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七.各科室使用的物资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帐,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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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仓库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业务工作必须按物资入库、保管、出库、退库和盘点等流程作业。仓库建设和布局必须适用、合理、方便装卸、运输。仓库管理按中国石化颁布的“一类库”标准执行。

  第二章入库管理

  第二条要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对所有入库物资严把数量、质量关,对质差、量缺或库存已超储的物资严禁入库。

  第三条仓库物资必须进行“三定”(定品种、定数量、定金额),要按物资的类别做到定库、定架、定点、定人负责保管和发放。

  第四条在库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技术说明书、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五条物资堆放要实行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堆、五五成行、五五成箱、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露天仓库堆放的物资也可按场号、区号、排号、位号、实行四号定位。

  第六条各种设备、材料的防护层或包装物不得损失丢失,并按要求进行日常定期的或季节性的以及临时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有锈蚀、剥落、破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为了确保仓库的物资安全不变质,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潮、防霉、防蛀、防鼠、防盗窃、防毒“十防”工作。

  第八条对防潮、防雾、防锈的物资提货到库后存放在适宜地方,保管员要根据产品保管要求经常检验掌握物资状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上油、垫高、通风)防止变质,如果发现变质,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九条设备、备件等阀门、管材的堵头、管帽及垫装物不得拆卸或丢失,已丢失的应想办法补上。

  第十条成套设备实行配套保管,按套入账,主机、附机配件、工具都要成龙配套,不得分散存放,严禁挪用。

  第三章仓库料场管理

  第十一条仓库、料场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做到货架无灰尘、无杂物、场内无垃圾、料场无杂草。管理要达到“四化”(存放合理化、库容整洁化、资料档案化、“四防”经常化)。

  第十二条仓库的'消防要加强管理,在消防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准放任何物资,要保证仓库的主要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仓库(料场)必须实行规格化。根据物资库存量和收发量,以及实行科学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合理的平面图。并留有验收、保养作业区和机动货位,充分利用仓库空间和面积,仓库(物料)要分区、分类。“专库专储”,布局合理,横看成线,竖看成行,标志明显,过目成数,保持整齐。

  第十四条仓库的电梯、电动吊要有专人操作(有操作证)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仓库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保养和报警方法。

  第十六条仓库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服务。如因

  公离开岗位,须留言,写明事由去向。

  第十七条严禁让与业务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实行出入库人员登记和车辆检查制度。认真执行班前查门窗、设施、物资动态,班后查灭火工具、断电、关气、关水、关窗、锁门。制定风前查遮盖、雨前查排水、高温查通风、低温查防冻等巡回检查制度。按季节对不同灾害,采取不同措施。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公休、假日值班人员在次日上班时将收发动态交岗位人员。工作调动时,物资按明细账移交,工具、设施、账册、凭证资料和待办事项列清单移交,经双方签认,领导批准方可离职。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凭领料单,加工付料单,经过审批手续的借调拨单等有关凭证发料,并在发料凭证上注明余数,对非正式凭证(白条等)一律严禁发料,非本单位职工不能代领。

  第二十条所有物资一律要凭专职材料员或指定专职人员开具盖章的领料单,在确认型号、规格及数量正确清楚、印章齐全后,方可发料。

  第二十一条仓库发料时要执行以下几点:

  (一)根据“出陈储新”的原则,各种物资按入库先后安排好出库顺序,要坚持“先进先发,限期先发,易损先发”,使物资合理储存。

  (二)实行小额供应,按实际需要发料,可以分斤破零,避免浪费。

  (三)做到“五不出库”:即质量不符不出库,数量不清不出库,验收中发现问题不出库,无计划员签章不出库,白条子不出库。

  (四)出库物资除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外,还应该做到技术资料完整,交接清楚。如整进零发,可将技术资料复印件随发,留存原件。

  (五)保管员除事故紧急用料可根据调度命令或领导批示先发料后补单外,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单发料,库存物资一律不予借用或挪用。

  第二十二条物资出库后,当天做账,做到日清月结,永续盘存。

  第二十三条发料完毕,保管员要在出门证上填写领料单位、车号及所领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凡可以计数的必须注明件数,不能只写重量或体积),并由保管员、领料人签字,不得漏项,出门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留存,一份交领料人作为出门凭证。

  第二十四条物资出库,门卫要认真核对料单、出门证、实物和车号,如发现出门证项目填写不全或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料单实物不一致时,应禁止出库,并与保管员核对和向领导汇报。

  第五章退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退库范围:

  (一)名称、规格、型号不符(错发)。

  (二)质量不合格或材质不清。

  (三)数量不准(复发)。

  (四)因设计变更不需要的器材。

  (五)生产、维修剩余物资。

  上诉各项可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退库要求:

  (一)由主管计划员开列退库单,并由当事人(特殊情况除外)按原物退原库办

  退库手续。

  (二)凡需退库的物资必须符合入库要求,原发料时的各种资料应齐全,要严格交接,认真验收。

  (三)大批退料,由领料单位先按类别填报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库。

  (四)设计变更退库凭设计部门变更通知。凡已经缺损、损坏、锈蚀等一律不准退库。

  第二十七条所有退库物资,由保管员按规定登记入账。

  第六章盘点管理

  第二十八条对库存动态物资要做到月度抽查、季度清点、年中盘点、年末大盘点,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账、卡、物、资金一致。

  第二十九条除核对数量外,还要检查质量是否合格(与入库时一致),有无损坏变质,保管条件是否合乎要求。

  第三十条因变质、腐蚀、霉烂或超期失效及非责任事故的损坏,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属实,但不能修复改制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报废。

  第三十一条在盘点中,如发现库存短少、盈余、损坏、变质、规格串换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确定数量盈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以个数(件、台等)计量的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得短少。

  (二)以重量计算的物资,如总的件数以及每根、每张、每块的长、宽、厚和直径都相符,而重量短少和盈余的应按合理误差处理。

  (三)物资在保管中产生的自然损耗,每季上报处理一次,由保管员填写清单一式3份,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核销。

  (四)名称相同,但型号、规格混串,应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规格串换调整表一式3份,报有关部门批准调整转账。

  第三十二条库存物资原则上不得发生盈亏,如已发生盈亏,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核实,半年申报一次,由保管员填写盘盈盘亏报表一式3份,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18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和保管好,末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损补发。

  三、使用部门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制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签字、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应先到总务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专用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具凭证,各使用部门无权向本部门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部门应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科室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医院每年清查一次。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及时汇报院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19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20

  一、物资仓库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内。

  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正常情况领料须征得仓管员同意方可入内,并到仓管员处办理领料手续;节假日或紧急情况领料后由相关负责人事后及时补办领料手续。

  三、仓管员应自觉的遵守物资管理制度,做好收、发、存工作及进出库记录,每月5日前完成物资进出库统计报表。

  四、仓管员应随时掌握物资库存情况,保证正常抢险、施工维护用料,需补充物资的.按规定办理物资供应申请或物资采购申请手续。

  五、仓库内的物资应按类型、规格型号整齐存放,领料人员不得随意乱翻,退还的物资必须放归原处。

  六、在上、下班前仓管员应进入库房巡查,确认电源、门锁、物资情况是否正常。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抢险物资,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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