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3 23:51:32 少烁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通用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通用9篇)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1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2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3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负责赔偿。

  二、凡属下列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视为责任事故。

  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不熟悉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性能、操作规程而操作;

  3、用仪器设备干私活而损坏、丢失的;

  4、未经批准私自拆卸或改装而造成损坏的;

  5、指导教师不负责任或学生不听从指导老师而造成损坏的;

  6、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私自外借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

  7、其它原因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

  三、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检查确认修理后可以恢复到原状,且能投入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承担该仪器设备的修理费。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经检查确认无法修复,难以投入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丢失后无望追回或虽已追回但损坏严重,修理后也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赔偿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8%×仪器设备购置年限)。

  其中,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已办完报废手续或损坏丢失前已确认为待报废的,其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该仪器设备的报废后的残值。

  五、赔偿意见经批准后,有关责任人应在一个月内办完赔偿手续。拖欠不办者,要加重赔偿。学生一次赔偿却有困难者,经批准可以分期执行,但毕业前必须还清。

  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力戒随意性,杜绝因人而异、因人而赔的现象发生。

  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费一律交学校财务。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5

  1、电教设备及电教教材、资料是提高教育教材质量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树立“以校为家,爱护电教器材、资料”的思想,管好、用好电教设备、资料是每个教职工应有的责任。

  2、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试用,确定器材或资料无损坏再借走。若是不影响使用效果的破损应在借条上注明。

  3、因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或不按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可修复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不能修复的、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对于不易买到的电教器材,在使用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2-5倍赔偿。

  5、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意外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6、由于器材老化而造成的损坏,请使用人及时填写器材汇报单,交电教中心,确保机件及时更换,不在赔偿之列。维修要有记录。

  7、凡损坏、丢失的设备、资料,应按报损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登记入帐。

  8、对于易耗品,如制作电教教材用的胶片、水彩笔、颜料水、空白光盘、软盘、录音带等属于消耗性损坏的,不予赔偿,但需报请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9、有意损坏设备、工具、材料和故意浪费者,应照价赔偿,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10、凡不按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学校财物管理规定赔偿。

  11、设备的意外损坏(如火灾、被盗等),应查明事故原因,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12、分管校长、分管主任应经常检查电教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有关赔偿手续均由总务处办理,电教中心做好记录。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6

  1、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2、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3、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4、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实验室设一名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800元以上),要逐台建卡、建帐,做到帐、物、卡相符。对陈旧设备要办理上交、退役、报废、降级使用、调出、报失、报损等手续。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设备及工具和两用物品(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磁盘等),要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二、本教研组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品要定期进行清理。

  三、外教研组(本系或外系)借用,仪器设备要由借用教师申请,双方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设备凭据),借用期限由双方协商,办理有关手续。

  四、为了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不影响本教研组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单位借出仪器设备,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更新维护设备用。出借设备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出借期限为一个月,过时要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借用单位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时追回。

  五、出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立即组织力量查明原因,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主任会同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系设备管理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经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现事故。具体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办理。

  六、学生实验中,借用器材要登记,实验后要如数交还。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8

  针对日常设备操作和检修过程中,设备损坏频繁的现状,为杜绝设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对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各岗位设备必须有专人操作,特别是特种设备,如有人私自操作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考核责任人50~100元,考核相关车间200元。

  2、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者,考核当事人30元,造成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事故严重者视情节另行裁定。

  3、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制度,如发现设备因缺油导致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30~50元。

  4、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点检制度,如实填写三级点检表,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考核责任人50~100元。

  5、检修设备时,机电人员必须先搞清设备存在的问题,问题根源在哪,确定检修方案,如因盲目检修,造成损坏设备,按设备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6、设备维护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要做好易损配件质量的防护工作,拆卸、安装设备零部件时必须按规范顺序依次进行,如因拆卸、安装过程操作不规范将设备零部件损坏、报废,按设备零部件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7、设备检修完工后,检修人员要认真检查,如发现将杂物、零件和小工具失落在设备内,造成设备事故的,按设备价格的5‰~20‰考核责任人。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篇9

  1、应在限期内归还图书,保证书刊周转和借阅流通。超过借阅期限归还图书的,须按0.20元/天的标准交纳逾期费。

  2、必须爱护图书,不得破坏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原价2倍进行赔偿。若图书破坏情况严重或撕页,按图书遗失情况处理。

  3、若遗失所借图书,首先购买相同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得新书,请参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1)原版教材按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书价参考NS省书局提供的数据);

  (2)出版年限在1990年及以前的'单行本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1991年至1999年的单行本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2000年至20xx年的单行本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20xx年及以后的单行本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3)成套图书或多卷图书遗失、损坏其中一册(卷)的,按原套(卷)价格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4)读者因图书丢失不能还书时,应于图书到期前来图书馆办理赔偿手续。否则,除按规定赔偿书款外,还要交纳逾期罚款,每过期一天罚款0.20元/本。

  (5)损坏借阅条码、书脊所贴书标者,每条罚款5.00元。

【设备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09-19

损坏房屋赔偿协议04-27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09-16

设备人为损坏制度(精选9篇)03-08

损坏管理制度04-07

损坏赔偿协议书范本05-12

损坏房屋赔偿协议书10-25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10-23

食堂设备损坏应急预案范文优选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