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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xx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
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3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置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置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置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置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置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置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置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置、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置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置。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5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授予荣誉称号时优先考虑。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6
1、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车间在班长的领导开好班前会做好当班准备。
2、穿戴好劳动保护、防护及当班时间所需的用品用具。
3、进入岗位应和上班当班人员共同检查所属本工段设备“油位、润滑、运行、性能、制动、”是否完好安全好可靠。
4、检查好本工段生产作业、工艺规程、操作流程、生产状况应符合规程要求。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7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钟召开班前例会,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为了保证车间正常生产,车间设立满勤奖制度,对满勤的员工给予奖励。
4、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婚假、丧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工伤假经车间确认,否则按事假处理;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交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现场卫生。在没有交好班的情况下,不得离岗,否则视为早退处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6、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每小时对辖区的设备、管道、阀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要认真填写好操作记录,做到真实、清洁、完整。
7、为了确保车间四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必须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要求打扫各自区域卫生(包括地面、设备等),保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8、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当班期间不准酗酒,发现酗酒当班者停班处理。
9、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禁止员工携带烟火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正常生产,员工必须坚定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聚集聊天。当班班长按排临时性工作,员工必须服从。
11、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准回家就餐,为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应轮流就餐。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及文明、舒适的生产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规定了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及检查考核等。
3.本办法适用于车间各岗位的生产现场、工作现场。
4.本办法的区域划分见表,期限为一年制。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分区承包现场环境卫生的打扫、维持;
2.现场“跑、冒、滴、漏”的检查发现与记录,便于停车后检修;
3.设备日常保养、润滑;
4.设备表面的物料,油污等处理(电机与转动部分除外);
5.工艺隐患的防范;
6.设备的防冻;
7.各疏水器的工作情况;
8.酸水泵的循环水的流动情况;
9.各岗位泵区下水管道疏通情况;
10.各区的压力表、真空表、液位计等仪表远传的准确度及更换;
11.各区设备、工艺的不安全因素的发现、整改、上报;
12.各区适于操作、清洁生产、减少劳动强度劳动量、节能降耗的整改意见;
13.各釜、罐的液位测量(老设备);
14.废弃物料与可回收料的分开存放;
15.检修工具的摆放;
16.安全通道的畅通、栏杆、楼梯扶手是否松动;
17.消防器材的摆放;
18.检修现场动火后的检查处理;
19.露天摆放物料的遮盖;
20.各区防爆膜、电动蝶阀的'防雨工作;
21.固体成品物料的堆放及防雨、防火措施;
22.检修后现场的废品、杂物、粉尘、油污的处理;
23.卫生工具的摆放;
24.转动设备的滑动、转动及紧固件是否有松动;
25.微机报警、联锁装置的校对与实验;
26.绿化区无杂草、枯草、杂物、树叶等;
27.各区的雨排水系统的通畅;
28.道路经常打扫,做到整洁、无淤泥、无积水、无油污、无垃圾、无金属屑;
29.控制室的物品,无撕拉乱扯、无晾晒衣物、无垃圾、无油污等;
30.操作台、配电柜无灰尘、无油污,周围无杂物;
31.应急抢修工具装备的摆放与整理;
32.现场做到台有栏、轴有套、轮有罩、坑有盖;
33.各区的节能减排措的发掘。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9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生产、经营管理实行“五同时”及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二、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实行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公司和下属部门、岗位安全责任人。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发生事故后及时、如实上报,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的原因。
八、对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者给予批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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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各级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落实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各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四、发现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五、组织参加一般完全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搞好本公司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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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技术规范,制定计划、措施,并纳入生产管理计划内,落实“五同时”。
二、组织制定公司逐级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三、布置和检查安全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
四、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积极整改。
五、对安全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资保障。
六、对事故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针对生产特点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车间、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企业的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个人对班组,班组对车间,车间对厂长,副厂长对厂长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各负其责。
三、制定逐级防火负责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四、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加强安全结构的组织建设,企业厂长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同时明确,各副厂长具体分管安全工作。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3
1、目的与使用范围
为了消除各类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制度规定了作业前的风险评估,施工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业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2、职责范围
2.1安全环保部、设备科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各自范围的监督管理。
2.2各车间、班组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准备
3.1根据作业项目要求,应制定施工作业方案,落实作业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2项目作业负责人应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交待清楚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3.3进行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电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作业,如需登高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容器、受限区域、用电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批前不得进行作业。
3.4项目负责人应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制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期间的作业安全。
3.5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同设备、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3.6在进行设备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作业审批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根据规定审批签发各类作业证,施工单位各类措施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3.7在进行抽堵育板、设备检维修、吊装、动土及电气检修和临时用电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以上作业审批手续,由设备动力部门审批签发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票证上签字后方可施工作业。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对施工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后进行作业。
4.3作业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应对作业现场的爬梯、围栏、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对使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对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冲洗装置。
4.8对作业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
4.9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需夜间施工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施工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电气设备施工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5.5严禁涂改、转借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对各类票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7特种作业必须由具备安全作业资格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6、现场作业结束后的检查内容
6.1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检查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现场作业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对影响作业需要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6.4现场作业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施工作业单位应会同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单位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化工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了认真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司生产的生命线来抓,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的`水平,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对车间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记录,并对培训进行考核验证。
4、车间每周对全车间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各班组当班期间必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车间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有毒有害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8、动火作业必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办理动火作业证。
9、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禁止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靠近高温热源。氧气、乙炔在使用时摆放距离不小于1.5,乙炔应立式摆放。
10、登高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
11、进入生产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不得有吸烟行为,举报携带烟火或吸烟者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保密。
12、必须保证公司的消防通道的畅通,任何人员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设备、产成品和原、辅材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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