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7 08:41:37 制度 我要投稿

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的入孵、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孵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在孵化的企业,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孵化器公司等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入孵企业是指所有达到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入孵标准,并与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签订入孵协议,办理完入孵手续后正式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

  第四条 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企业(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8.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 入孵标准

  第五条 入孵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4、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5、研发工作应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第三章 入孵程序

  第六条 入孵企业或者创业者申请到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创业,应当提交《入孵申请书》及《入孵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入孵申请书》见文件一)。

  第七条 入园程序

  第八条 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对入孵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孵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同意入孵的,予以办理入孵手续,签订《孵化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第九条 《孵化协议》是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与入孵企业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孵化协议》见文件二)。

  第四章 孵化企业毕业标准

  第十条 入孵企业运营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予以毕业。

  第十一条 经认定毕业的企业授牌“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毕业企业”。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期限

  第十二条 入孵企业(项目)孵化期三年。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前毕业。三年孵化期届满后,企业仍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将终止对其孵化。

  第十三条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将孵化企业及其项目的入孵和毕业标准向申请者提供,接受申请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 入孵企业可享受浙江省省、经开区对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有限公司协助企业获得浙江省对入孵企业的政策支持。

  第十五条 使用孵化场地的入孵企业,可享受浙江省、经开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六条 杭州智慧谷移动互联网创业园将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审查意见、孵化协议和场地使用协议等文档归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杭州智网科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2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臵由孵化器负责人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对物品的规格、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必须确保质量,并一直负责到安装、调试、使用合格。

  2、孵化器已有或新购臵的室内固定资产,如:计算机、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投影机、电话交换机、办公设备、厨房设备及其使用说明书资料等,由物业服务部固定管理人员管;厂房、空调、水电设备、电梯等公共设施,直接由操作维护人员管理;各员工办公用的桌椅、微机等由领用人各自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经常清点、核对,确保账、物、卡一致。

  3、大型专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各机械设施、设备、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修理。如需报废处理,必须书面申请,分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存档备查。

  4、孵化器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借用者,需经物业服务部负责人同意并及时归还。

  5、孵化器的固定资产是孵化器生产、经营的主要物质条件,孵化器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维护好和使用好。除正常使用耗损外,凡属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均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二、水、电管理法

  1、单位、住户、个人和进驻中心的企业,未经允许不得自行启用或引入电源、水源,包括公用供电、供水设施。

  2、用电户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增加用电。如需要增容,应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增加用电。

  3、用户需改变用电性质、移动表位,均应事先向物业服务部办理手续。

  4、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物业服务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臵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5、擅自改动原线路和管道者,物业服务部有权停止供电、供水,并不负责今后的安全和维修。

  6、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和超原设计线路承载电流用电。如造成安全事故,由当事单位和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7、物业服务部应严格执行供电、供水的有关规定,把好安全关对新增容用户,要严格审查,不得超过原供电设计承受能力。物业服务部的管理人员不可在无理论依据下私自做主增容,否则,将追究其安全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谁做主,谁负责。

  8、用户在用电、用水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保证安全。

  三、违章处理

  1、对于违章用电、用水,物业服务部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根据下述不同情况,结合电业局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对多次违章者,可停止供电、供水;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处理。

  2、对在供水管道上私自接用水的,除按实际使用日期补收费用外。还要处以一至三倍的罚金。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至少按三个月计算。

  3、用电户超过装表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的,应追补电费,并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如用电户要求继续使用,则要办理新增容手续。

  4、对单位或个人擅自迁、更动电力容量装臵、线路和其他供电、供水设施的,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金。

  5、未经许可,自行引入备用电源,应立即拆除,并按其使用容量处以每千瓦150元/平方米的罚金。

  6、下述各款均属窃电,窃电系盗窃国家财产行为,应严肃处理:

  (1)在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未安计量表。

  (2)改动供电单位设臵的计量装臵或绕越电度表用电。

  (3)采用伪造电表,或以其他方法致电度表计量不准。

  对上述窃电行为,管理部门除当场予以拆电外,并按私接容量及实际使用时间追补电费,同时按追补电费三至八倍处以罚金;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起诉。如窃电起止日期无法查明时,至少按三个月(用电户每日按20小时,照明用户每日按8小时)计算。

  7、用户违章用电或窃电使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和修复;损坏计量装臵,造成计量不准者,按第5条的办法进行处理。

  8、管理部门和水电工作人员、用户都应抵制一切违章用电、用水和窃电、窃水的行为,对明知故犯者,予以严处。

  四、水、电收费

  1.水、电费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结合单位实际用电成本收取,实行用户自查和组织复查,汇总造册。财务收款。

  2.对拖欠水、电费的企业和住户,孵化器有权停止供电、供水,直至付清欠费为止。

【孵化器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03-26

医院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8

应急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4-01

餐厅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9

医院设备设施检修管理制度03-28

酒店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8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8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8

燃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03-28

保洁设备使用管理制度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