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垃圾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垃圾管理制度 1
为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美化校园,打造整洁文明的办公教学环境,现下发我校《校园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科室域垃圾
各科室要配备垃圾桶,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要装入垃圾袋,每天由值班人员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放置地点。科室内垃圾乱丢或者不入袋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公共区域垃圾
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楼道上、院子里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放置地点。如果楼道、操场等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生活区住户垃圾
生活区住户要按照校创建办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四、垃圾集中放置和处理
校创建办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值日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学校每周末清理一次垃圾池。
垃圾管理制度 2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垃圾管理制度 3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
1. 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玻璃、易拉罐、旧塑料纸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如食品包装袋,白色盒纸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 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垃圾场专门处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处室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
2.垃圾专管员负责对本班、本科室的垃圾进行一级分类。
3.各班、各处室设立废纸收集箱,校园内设置垃圾箱,并标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处室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
5.学校总务处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处室每天定时将相应垃圾统一放入相应垃圾桶内。
6.学校与街道签订协议,每日定时来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处室每周二次将废纸、废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充做班费等使用。
8.各班、各处室、校园垃圾桶都配备相应垃圾袋。
9.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方法另行规定。
垃圾管理制度 4
一、医疗垃圾决不能混入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不得积压。
三、不允许外来人员到生活垃圾收集处捡垃圾。
四、做好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登记工作。
五、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地的`卫生,防止蚊、蝇、蟑、鼠的孽生。
六、生活垃圾要纳入正常的管理工作。
垃圾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本企业主要是指在生产中包装材料产生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协调外运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放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一般固体废弃物储存间设置标识。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环保组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环保组应每月检查一次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建议定期的收集处置协议。确保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外运。不产生恶臭、蚊虫等环境卫生问题。
垃圾管理制度 6
1、项目部成立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并设有专兼职的管理考核人员。
2、为方便生活垃圾的集中存放,在xxx位置采用加气块砌筑二个4m×1.5m的生活垃圾存放池,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应分开设置。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箱桶。
3、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池内。
5、严禁乱丢垃圾,工地要教育员工不在道路上乱丢纸屑和生活垃圾。
6、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7、对各施工队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8、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责任人搞好各自的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
9、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10、对垃圾容器要定时进行清洗。
11、工地生活垃圾管理和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和屡教不改的一并予以处罚30~50元。对考核优秀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
12、严禁在楼内或直接从楼上往下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要求对丢弃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13、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视情节或认识态度每次给予30-50元的罚款。
垃圾管理制度 7
酒店经营中发现,废旧物资不断增多,其收入也随之增加,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取得废品的最大价值,现重新规范有关废品回收及分成制度。
1、由财务部仓库设立废品库,各部门废旧物资应集中退库,各退库部门应有具体操作此事的管理及经办人员,并且长期与库房联系。各部门不可积压废品,每周退库应把各部门废品全部退库。不可私自处理废品,否则视为作弊。具体退库时间暂订为每周星期五下午。
2、废品退库后,财务部收货人员开具入库单并签字,此单还应由退库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分成依据。
3、所回收废品由仓库集中处理,回收款项应及时上交计财部总出纳,并不定期上报“废品报价单”(随行情变动)。
4、关于部门分成:凡属酒店额外回收的`废品(见附表1-14项)收入,其款项按酒店55%,退库部门40%,财务部仓库5%进行分成。
5、各部门分成款项三个月结算一次,由仓库制表,计财部审核,按规定手续领取。
垃圾管理制度 8
为了在医疗垃圾厂的实际运行中实现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主要培训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包头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场所消毒及个人防治知识。
二、给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对收运的'医疗垃圾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交接时间、收运人签名等项目,该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清运人员出车前须检查车辆密封情况,防止泄漏。在每次清运完医疗垃圾后,要冲洗车辆,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清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变动。
六、清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垃圾时,应检查医疗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对包装破损、污染的医疗废物应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对拒不按规定进行包装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运送。
七、焚烧炉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穿全套防护服,并正确佩戴各种防护用品。
八、对进厂的医疗垃圾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当日运送到厂的医疗垃圾当日处理,未处理完的医疗垃圾暂时存放时间最多不得24小时,防止病菌的滋生、传播。
九、每日作业结束后,对整个作业区域进行喷洒消毒灭菌工作。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十、各种设备应每日进行检查、清洗、润滑,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十一、处置车间存在可燃易爆气体,场内严禁吸烟。
十二、厂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的明显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十三、做好厂内的防火、防盗工作。节假日厂内要安排值班人员,随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垃圾管理制度 9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管理制度 10
一、概述:
酒店内的干、湿垃圾全部归协议承包人所有,不得自行处理或变卖。要求相关部门每日及时对垃圾进行清理,不得过夜,并在处理干、湿垃圾时自行干、湿分离装放,送至垃圾房内。
二、垃圾处理办法:
1、废旧报纸、杂志、纸张处理办法:可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处理。如处理此类废旧物品较少时,可直接放置在办公区垃圾箱内,由客房部PA收送至垃圾房;如此类物品较多时,则由部门自行送至垃圾房。
2、废油脚、老油处理办法:每周三下午二点整由酒店各厨房将废油脚与老油送至收货部的收货口处,垃圾承包人将即时前往回收。
3、废瓶(包括酒瓶、酒瓶盖、食品饮料听、塑料瓶等,酒水供应商回收的除外)、废纸板箱、废旧木板处理办法:每日由各部门自行送至垃圾房内,不得留存。
4、其它废品处理办法:由部门每日送至垃圾房内,不得留存。
三、处罚政策:
对自行处理及变卖者依据情况轻重,给予部门违归所得的三倍罚款上缴财务部,并在全店内进行通报批评。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需要特殊协调处理的.,可与总经理办公室联络,总经理办公室将对预处理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同时,总经理办公室将保留对各部门垃圾处理的监督检查处罚权,望各部门给予配合。
垃圾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减少暂存场垃圾滞留,保持厂区及周围环境干净整洁,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垃圾处置管理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厂区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二)生产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生产作业场所清扫卫生的无害化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收尘布袋、废塑料布、废氧化铝袋、废高压风管、废保温岩棉、废输送皮带、废木板类等。
(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水泥块、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等。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和考核。
四、区域及责任划分
所有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均坚持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五、垃圾暂存场责任划分
(一)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企管部建立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产性垃圾严禁随意乱堆乱放,必须转运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严禁生活垃圾倾倒至生产性垃圾暂存场。生产性垃圾清运时,首先,由企管部牵头联合综合部、安全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及责任单位等部门进行鉴定,生产性垃圾不准混入危废、有价值的废品。经鉴定后,由企管部负责立项报批或招标比价外委进行清运,并做好清运的监督以及相关印证资料的存档。
(二)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后勤服务部建立生活垃圾清运台账,按照规范张贴标识。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箱内严禁倾倒生产性垃圾、建筑垃圾及有价值的物资,由后勤服务部监督管理。
生活垃圾暂存场垃圾清运由后勤服务部牵头,纪检监察部、企管部、生产单位等不少于三个部门参与现场监装,并留存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后勤服务部负责垃圾箱清运工作,各单位垃圾箱满了之后及时与后勤服务部联系,再由后勤服务部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联系垃圾清运事宜。食堂、宿舍楼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不少于2人现场监装,生产区域生活垃圾箱清运应有后勤服务部1人、垃圾箱所在单位1人现场监装,后勤服务部做好监装记录及图像资料。
(三)企业管理部负责每年与阜康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合同的签订工作。依据后勤服务部与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生活垃圾清运交接记录及生活垃圾清运台账定期做好垃圾处置费用的结算工作。
(四)各单位负责管辖区域内垃圾清捡、垃圾分类、监督职责,严禁随意堆放混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性垃圾以及废旧彩板等各类垃圾。外委单位随意堆放的,责任单位负责监督清理并处罚。
(五)垃圾运输过程中严禁出现随意倾倒、抛洒,必须保证转移至垃圾暂存场或垃圾箱内。
(六)生产性垃圾暂存场地和生活垃圾中转场地严禁出现露天焚烧、严禁擅自就地填埋。
(七)各责任区域内严禁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坚持“谁产生、谁拉走,谁处理”的原则,由产生单位运至园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并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责任单位监督拉运,避免有价值的废旧物资拉运出厂,并收集印证资料。
六、监督及奖惩
(一)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安全管理部、企管部、后勤服务部定期对生活、生产性垃圾及建筑垃圾暂存场地及各单位辖区进行检查,若出现上述情况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二)若因出现上述环保问题及其他违反环保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致使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罚款的,处罚责任单位(部门) 1000元。
(三)各责任单位应对责任区域做好监督管理,如有发现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公司内部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外委单位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清理。
(四)在厂区内乱堆乱放随意抛洒垃圾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1000元/次。
(五)垃圾未按要求分类并拉至指定垃圾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六)垃圾中混有有经济价值或利用价值的物品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 1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由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垃圾中混有危废或一般固废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八)未指定专人定时开放垃圾池,并监管垃圾装、卸车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九)未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垃圾池内垃圾堆放混乱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生产性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出现混放或入错池的,公司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十一)所有外委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全部交至公司财务部;各责任单位的处罚通报交至公司企管部在当月工资考核中体现;责任单位内部的处罚通报,由各单位自行处罚,并将处罚印证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十二)为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对有上述行为的人员或单位,随时可以进行举报(提供相应的印证资料,譬如照片、视频等),对罚金的30%用于奖励举报和监督管理人员。
垃圾管理制度 12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深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扬,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一、根据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日日常卫生保洁,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方法。
二、各班、各办公室设置收集箱,标明"回收、"不行回收标志。校内内设置分类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办公室垃圾分类回收,并有明显标志。四、各班各办公室每天放学前将不行回收垃圾统一放入不行回收垃圾桶箱。
五、各班将收集的可回收废品卖给废品回收站,作为班级绿色环保行动基金使用。
六、学校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时来校清理不行回收垃圾。
七、学校试验室垃圾另作处理,并根据相应处理制度执行,保证垃圾处理安全、环保。
垃圾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倾倒、运输、回填、中转、消纳、利用等处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各类建(构)筑物、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等以及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四条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编制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设、房产、环保、规划、交通、工商、公安、安监、质监、国土、财政、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各类建(构)筑物、道路等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核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情况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跨区运输、消纳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核准。
第八条需要开挖、拆迁、回填等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责任。
第九条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三)有与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的消纳场签订的消纳处置合同;
(四)有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但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的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地管理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并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第十一条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指导业主或施工单位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并采取围档、苫盖等措施。
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有偿清运。
第十二条各类线缆、管网、园林绿化等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采取防扬尘措施,完工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拆除施工设施。
第十三条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防扬尘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卫生。建设工程竣工后15日内应当清运干净。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不少于20辆,依法取得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有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安全、保养等管理制度;
(五)运输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密闭机械装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其车辆应当纳入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领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应当载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及地点、运输车辆牌号、运输路线、时间、消纳场所等事项。
第十八条运输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核准范围装载、承运建筑垃圾,不得超载、超限;
(二)不得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或者分包;
(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当冲洗,不得带泥(土)上路,污染路面;
(四)按建筑垃圾准运证载明的路线、时间运输;
(五)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沿途泄漏、撒落建筑垃圾;
(六)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自觉接受检查;
(七)在指定的地点装卸,服从消纳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二十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许可审批;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三)有符合规定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设备;
(四)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的方案;
(五)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六)符合防洪、防塌方等防灾的相关规定;
(七)在进出场道路路口设置醒目标志、标识,在专用道路和建筑垃圾处置区设置指示牌、车辆限速牌等告示牌;
(八)进出口道路应当铺设砼化路面,设置冲洗保洁设施。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
(二)可利用建筑垃圾与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堆放;
(三)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施工作业;
(四)保持相关消纳设备、设施完好;
(五)保持消纳场周边及其场内环境整洁;
(六)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并做好车辆驶出消纳场的保洁工作,对车轮、车厢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七)记录进入消纳场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数量等情况,定期将汇总情况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办法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低洼地、废沟渠等需要实施回填处置的,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条件下,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鼓励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做回填材料。
需要建筑垃圾做回填材料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方可进行回填处置。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
(二)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三)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四)伪造、出租、出借、涂改、转让、倒卖建筑垃圾处置有关证照。
第二十五条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垃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同意,并采取防污染措施。完工后应当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干净。
第二十六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单位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查处。经查证属实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或不按规定使用密闭装置的;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按规定作业以及运输车辆不服从管理的;
(三)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场等拒不接受检查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并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市辖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20xx年4月28日西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同时废止。
垃圾管理制度 14
一、管理职责
1、协助垃圾管理大组成员处理解决不了的一切问题
2、监督垃圾管理大组成员做好工作
3、协助垃圾管理大组做好农户违反垃圾管理制度的处罚工作
4、协助垃圾管理大组做垃圾分类、分装等内容的宣传工作
5、抽查垃圾管理大组的实际工作
6、监督垃圾管理小组长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小组工作
7、负责安排不同小组将小组垃圾箩的垃圾倒入堆肥地点
8、负责安排小组堆肥、翻堆及处理
9、集中管理垃圾处罚基金,由xx管理帐务,xx管理钱
10、由xx负责汇总每月小组长填写的垃圾收集统计表
11、监督本小组农户是否正确分类、分装、分倒
12、负责填写垃圾收集统计表和小组内监测表,并在每月底交给大组长
13、协助大组长做好本小组的`奖罚工作
14、维护小组垃圾箩不被损坏,若有损坏则由本小组共同承担,更换新箩
15、做好垃圾家庭分类,天蓝色箩装可堆肥垃圾,黄色箩装不可堆肥垃圾
16、农户之间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小组长或者大组长汇报
17、协助小组长堆肥、翻堆及处理
18、轮流将本小组的垃圾倒入指定堆肥地点
19、爱护家庭用垃圾箩,损坏由自己想办法修补或更换
二、奖罚制度
1、不按时轮倒垃圾的农户,连续罚倒3次小组垃圾
2、不按时堆肥和翻堆,由小组长带领农户连续翻堆3次
3、有以上行为的小组,在评比时酌情减分
垃圾管理制度 15
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本厂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安全制度
1、各车间部门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加深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各项防火安全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必须做到人走火灭,工停电断。
3、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隐患,漏洞及时整改。
4、炉灶,厂房,设备要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吸烟,点火。
5、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灭火器处于良好状态。每人都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要领,以避免应急使用,要做到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制度
1、全厂用电安全由电工负责,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按照国家用电规程进行。
2、不能一闸多用,不能带电检修电路。
3、开机前要彻底检修电路,如发现问题,必须通知电工排除故障,开关电器时,要戴绝缘手套,防止事故发生
4、用电线路和电器设备的连接要可靠,妥善,电器开关要标明用途,配电室禁止闲来人员进入,严禁烟火。
5、电线上禁止悬挂任何东西,闸刀开关要加防护罩,老化了的电源要更新。
6、每天工作完毕,要关好各种电器的电闸
(三)机械操作安全制度
1、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中要精心操作,思想集中。
2、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启动机器。
3、操作时要做到“一看、二铃、三开机”的操作规程,经常观察机械运转和使用情况。如听到不正常声音,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并查找原因及时抢修。
4、机修人员在维修,抢修设备时,要先把所修的设备电源闸刀拉开,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标志,完工后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机使用。
5、凡不是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不得私自启动
6、在机械运转中,严禁人手及其他物进入防护装置内部,并不得靠近未装防护装置的机械运转部件
7、当班人员上岗一律要穿戴劳保用品
8、在机械运转时,严禁在其运转部位擦拭和注油。
9、要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必须经常加油,使其润滑,减少磨损。出车前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对新进厂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新调入人员,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入厂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和技术培训,违反以上安全生产制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严重的并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产车间机械设备保养制度
为加强生产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正常运转率,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车间设备维修保养应做到“以预防为主,维修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和定期保养制度。
(二)车间生产设备包括:筛分机械、控制台、电焊机、氧气割、台钻、砂轮机。
1、筛分机械齿轮外露部位、轴承、链板机轮轨部位、各种辅助滚轮,在开机前检查是否有松动、走偏、卡紧,然后在相关部位加足机油、黄油,确保润滑。
2、停机后及时清理遗留在输送带上的杂物,以减轻输送带的负荷。
3、每天开机前检查油浸马达、链板减速机是否漏油,每季度更换机油一次。
4、每星期对控制台、电焊机、氧焊、台钻、砂轮机检查一次,预防漏电、气、现象发生。
(三)在检查维修保养过程中,做好台帐记录,存在隐患要及时处理修复,如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按规定保养的按处、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机动车辆检查保养制度
为加强我厂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订机动车辆定期检查保养制度:
第一条机动车辆检查保养必须落实定期保养检查制度,作到科学检修,精心维护,合理、正确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属定期检查保养的车辆有汽车、铲车。包括:发动机、转向机构、制动器、车轮和传动轴、离合器、变速器、电器。
第三条发动机部分
1、每天启动前检查机油,水(冷却液)是否是够,查看发动机是否漏油,电瓶、灯光是否完好
2、每月检查润滑油的清洁度和剩余量,清除燃油预感器的沉积物,清洁输油泵滤清器,空气滤清器芯。
3、每年或公里更换空气滤清器内外滤心,检查喷油器的喷射压力,喷射正时油泵的喷油量,供油泵的工作情况,压缩压力情况。
第四条转向机构部分
每月检查系统各类螺栓,螺母紧固情况和动力转向液压系统液面高度,每季1200024000度或公里检查转向机连接部分有无松弛颤动和损坏,半年或公里,更换动力转转向液压系统的液压和油罐滤芯。
第五条制动器部分、制动系统
每天出车前检查制动效能,空气压缩机是否正常,每日定期检查制动踏板自由行程,驻车弹簧制动效能,制动软、硬管是否有损坏、制动阀门和其它阀25000门密封效能。每半年或公里检查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的磨损损坏情况,和空气干燥器工作情况。
第六条离合器部分
1、每月检查离合器工作情况,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离合器总泵助力缸是否漏油。
2、每半年或公里,更换一次离合器液压油。
第七条变速器部分
1、每月检查变速器是否漏油。
2、每半年或公里更换变速器润滑油。
第八条转动部分
1、每天出车前先检查传动轴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或异样。
2、每月检查一次转动轴有无偏移,十字轴承的磨损情况,中间支承轴承是否松动。
第九条电器部分
1、每天出车前检查前大灯(远近)、转向灯、防雾灯、刹车灯、雨划、喇叭是否正常。
2、每月检查蓄电池电解液高度,电解液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检查各电气线
路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或损坏。
第十条对下列项目进行定期润滑保养
每月对下列项目注润滑油保养:
1 、转向柱十字轴承和滑动叉。
2 、转向直拉杆球头销、转向节销。
3 、前钢板弹簧和掉耳销。
4 、转动轴、十字轴和滑动叉。
5 、后主钢板和掉耳销。
6 、转动轴中间支承轴承。
7 、后副钢板弹簧支架。
8 、前后制动器凸轴承。
9、离合器分离轴承座。
10 、车厢、铲车液压起重各连接部位。
11 、对前后制动调整臂进行润滑保养。
第十一条其它部分
1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作好原始台帐记录。
2、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处理。
3、如不按规定进行检查保养的按处、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池顶机械保养制度
为加强池顶机械的管理,确保垃圾进厂及时、准确、有序进行无害化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池顶机械包括:污水泵、电柴油喷药机。
1、污水泵开机前应检查线路、闸门、管道完好情况,每月对污水泵加注黄油保养,每半年对水泵阀门清洗一次。
2、每星期对电柴油喷药机保养一次,柴油机、喷药机每季度换机油一次,并对相关部件加注黄油。
3、池顶机械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在检查和保养过程中存在隐患要及时修理,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按规定保养的'则按处、厂有关制度处理。
五、劳动管理制度
(一)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不准在工作场地说笑打闹,不许在岗位上干私活,违者按处考勤制度处罚。
(二)要服从厂领导以及职能部门的指挥,对不服从领导调动指挥的厂领导有权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不发工资,奖金,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经领导同意后方能上班。
(三)对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以及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受损失的,按处安委会有关规定处理。
(四)凡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手续未经领导批准,就不来上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按处《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五)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先写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和天数,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一天内经班组长批准,二天以上的须经厂长审批后方能离岗。
(六)职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指定医院病体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息。凡未经批准和先休息后送病假证明的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七)职工因公伤休息:属于违反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而造成的,按病假处理;属于客观因素和意外情况造成的做出勤处理。
(八)职工休(请)假期间福利待遇:年休假,婚姻,晚婚假,丧假,产假,晚育假,计划生育假,病假,事假,工假,探亲假,工伤假均按《处职工考勤制度》执行。各种假期,除年假外,均包括节假日在内。
(九)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时按处有关规定执行。
(十)凡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按处制定的处罚条例执行。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六、卫生管理制度
(一)厂区,办公室,车间,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不准乱堆乱放杂物,工具,物品摆放要整齐,保证厂容厂貌美观卫生。
(二)各部门工作台上班前要擦拭干净,打扫卫生。发酵池进出料口,车间地面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清洁。
(三)厂内环境卫生要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各车间,部门和个人要搞好负责区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要做到下班前,机器、用品、地面要清扫干净。
(四)在工作场所严禁饮酒,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讲究个人文明卫生。
(五)厂区及各公共设施定期喷洒,投放药物,防止蚊蝇,老鼠孳生,做好除“四害”工作。
(六)每周星期五下午安排卫生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清扫各卫生责任区。不参加大扫除的,按不服从领导安排处理(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劳动的需报厂领导同意)。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公共财产管理
1、本厂所属固定资产及其他用品,由厂行政主管负责造册登记,并将实物分类编号,整理存档,要有专人管理,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所有财产收发手续制度,购进物品必须有经手人签名,发出有经领人签收。
3、凡需购买的固定资产,要按需要的实际数做预算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才能购置。
(二)生活区用电监督和管理
1、生活区住户应自觉遵守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做到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和安全用电,杜绝违章窃电行为。
2、各住户应重视用电收费工作,住户每月应按宿舍总表显示数计收电费。
3、发现电表损坏,字码不转,转盘倒转,接头松脱和不过电表等情况,应及时报请电工检查。
4、违章窃电的处理办法。
①凡在公用线路上私自接线用电或绕越户内电表用电者。
②凡私自启封户内电表保险盖,改变电表计量装置的接线或采用其他方法使电度表计量不准者,均属窃电行为,对经查实有窃电行为的住户,处以50-100元的电费罚金。
③因窃电而造成事故或损坏用电设备,均由窃电者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④对窃电行为职工均有检举的权利和义务,本厂并给予检举人适当的奖励,同时严格保密检举人员。
(三)宿舍安全,卫生管理
1、各住户要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正常秩序,不允许坏人或可疑人员住宿。
2、不准在宿舍过道,屋顶及周围空间放置家具杂物。
3、如违反防火安全规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4、对违反卫生管理条例,乱搭乱盖,乱堆乱放,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作强占公共场地处理。
5、人人自觉讲究卫生,各宿舍住户必须做到不乱泼污水,不乱到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
6、严禁随处大小便。
八、日常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厂内日常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厂员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生产、销售、后勤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早上8时交通车准时从环卫处开出。中午11:20收工,11:30开饭,下午1:30上班,3:40收工,4:00下班,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的按处考勤制度处理。
(二)全厂人员要在到厂后10分钟内到岗,2名地磅人员到厂后要搞好清洁卫生,其中1名地磅员要在半小时内到绿化组报到并听从绿化工的安排。
(三)全厂员工要服从厂领导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坚持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会议。会议由厂领导主持,听取各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对厂内工作的开展意见,总结工作情况和布置工作任务。职工大会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五)凡请假,一律写请假条。当天不能写的,第二天要补交领导批准,否则做旷工处理。
(六)需补休人员先经厂主要领导批准,方能补休。
(七)凡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由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由厂长批准,3天以上或出市区的报处人教科批准。
(八)厂主管(班长)以上干部请假须经厂长批准后才能离岗。
九、捡拾废料人员工作守则
1、捡拾废料人员必须听从车间管理人员的指挥,配合车间搞好生产及场地卫生工作。
2、在厂内及车间严禁堆放废料物品,当天捡拾的废品当天清理出厂。
3、为避免捡拾的废品堆积车间场地,影响车间环境整洁,捡拾废品人员每天安排人力运走废品,保证车间场地整洁,不堆积。
4、捡拾废品要边捡边装入袋内,不得乱丢乱仍,影响场地整洁。
5、捡拾废品后,要清扫工作场地,把多余的垃圾清扫拉到废料堆倒放。
6、捡拾废品人员要和车间工作人员团结协作,有问题找厂领导商量解决,不骂人、打人,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在生产中不能进入发酵池内捡废料,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影响车间生产。
8、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及厂内,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生产。
9、捡拾废料人员要爱护厂内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乱拿厂内公共财产。
10、以上制度请捡拾废品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厂有权停止捡拾废品人员工作,造成损失由捡拾废品人员自行负责
十、厂区绿化管理制度
为搞好厂区的绿化工作,把我厂建设成为一个花园式的单位,现特定厂区绿化管理制度:
(一)由绿化工负责厂区的苗圃育苗,厂区树木、花草的日常管理、护理工作。
(二)加强大草坪管理。草坪分片包干到个人,各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清除杂草和草坪的卫生清洁。
(三)厂区主要道路和场地要设专人负责清扫,全天保洁,各部门的工作场地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四)爱护绿地,人人有责,非工作需要严禁进入绿地,违者每次罚款五元。
(五)节假日由日班值班人员负责淋花。
(六)绿化管理、护理具体要求。
1、草坪每年进行三到四次修剪。开春前进行全面刈剪
2、每年用0.1%的尿素加2.4——D稀释液对草坪进行喷施。
3、绿篱定期修剪定型。每年对长势差的进行复合肥与垃圾肥土施。
4、经常清理各种花木的枯枝落叶,修剪各种花木,保持整齐优美的外型。对绿篱及花木的蚜虫、蝽蟓、白粉病、枝萎病等病虫害方面则采用控水进行化学及物理防治。
5、对各类果树在结果前,每年进行3—6次施肥,每年用垃圾肥进行改土,每次追肥常用尿素,复合肥,在结果树种的保梢供梢方面则采用控水肥和化学药物控梢(常用乙烯利,2.4—D)
6、花坛,花池的花,每天早晚各淋一次。
十一、厂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厂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宿舍内不准赌博、吸毒贩毒、盗窃、打架斗殴,不准制黄、贩黄、播黄以及从事各种违法活动,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三)爱护宿舍的各种设施,不准私自增设、更换或破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四)搞好宿舍内的卫生,保持整洁,按时完成宿舍外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不准在厂内乱搭乱盖以及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准随地乱倒垃圾和污水,不能往窗外乱扔东西。
(五)注意搞好睦邻关系,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能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中午和晚上11时后,要关闭宿舍内的电灯、电视机、收音机、音响等,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六)不准随意带人在宿舍居住过夜,临时需要在本厂居住一天上以上的人员,必须向厂领导报告并取得批准后方能入住。
(七)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和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要加重处罚并给予行政处理。
垃圾管理制度 16
一、矿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矿区职工及家属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综合科安排指定运送到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综合科指定专人集中处理。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幼儿园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利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职工及家属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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