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物业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3.5.1负责厂区、复烤厂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3.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整洁。
3.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3.6办公用品及计生管理内容及范围:
3.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3.6.2负责户口管理工作、计生工作,确保计生工作四个百分百。
3.6.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4.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4.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填写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4.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4.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厂长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4.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4.6每月底由物业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5.考核办法:
5.1上级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00元。
5.2厂部组织检查如有不符合每项扣100元。
5.3企管办现场管理员检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当月内重复发现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类推,当月累加。
5.4如有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企管办书面反映,经核实每次酌情扣50-200元。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3
一、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申请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转为正式三级的报告;
二、填报《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临时三级资质批复;
四、附下列文件:
1、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7、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8、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4
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7、遇真实报警时控制室人员应立即通知主任、各负责人员、机构到场处理,并时刻监视住宅区内的各部位呼叫,组织协调方面的配合。
8、如警情较大,应立即与“120、119”等联网机构通报情况,求援,事后总结事件经验教训。
9、定期对每种信号、报警做累计、分析,总结工作不足,改善系统工作态势,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加强管理工作。
二、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枫白露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丹枫白露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三、配电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制度
1、配电房重地要特别注意安全,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入。配电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及其他杂物以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2、绝缘工具要保持完好,绝缘等级要符合安全要求。仪表、操作手柄、指示灯、按钮等要保持完好可靠。接地电阻要符合安全规范,灭火器材要配备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其证件必须在审验有效期内并与操作内容相符方可上岗。同时,持证人必须自觉参加年审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要执行工作制度,柜背操作、带电操作、登高必须有保护人在常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5、需要机组运行时,机房负责人一定要到达现场,与保护人一起检查线路无误后方能投入运行。机组必须处在良好的预备状态,一旦需要即能投入工作。
6、各配电房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均要执行以上制度,违反者将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直接责任。执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修正。
四、配电设备保养规定
一、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未经许可,任何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处理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按时检查配电室的温度、湿度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六、每日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其完好运行。
七、每月按期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并按计划检修配电设备一次。
八、每个季度检查各开关和固定螺栓,如有松动,应进行紧固,保证接触良好。
九、每年对接地网检查、测试一次。
十、各类开关触头出现不平或毛刺时,将不平处打平、打光。
十一、功率因素补偿低于0、9时,应及时修复。
十二、设备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堆放杂物。
五、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消防用水的关健部位,是直接关系到住户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部位。为管理好水泵房,明确职责,制定如下制度。
一、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监控,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清洁清扫,并作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领导。
二、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泵房。
三、水泵房内所有设备在正常运转下,开关应放在自动位置,所有操作标志简单明确,主接触器开关每半月检查清洗一次。
四、消防泵按定期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每旬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五、水泵球阀定期检查保养,泵房每周打扫一次,水泵管道每月检查擦洗一次。
六、水泵控制回路应每月进行一次紧固,检查是否可靠,检查备用水泵能否在主机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运行。
七、注意电机运行时的电流、温升情况,声音是否异常,机械是否滑动灵活,定期进行对轴加油,使水泵达到100%良好状态。
八、污水池卫生常清扫,水泵、管道常保养。
九、地下水池、中位水箱、高位水箱的液位阀每周检查一次,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六、风机房管理制度
风机为地下一层、地下二层的通风设备和消防设备。为加强风机房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风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路线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三、风机房内应有灭火器,放置于易取处。
四、每半月同消防检查一起,试运行一次。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机房钥匙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七、开关平时应置于高速状态。
七、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
2、检查水箱水位(2/3以上)。
3、检查机油油位。
4、检查燃油是否充足(2/3以上)。检查油箱开关及有无渗漏。
5、检查蓄电池是否充足。蓄电池内液体是否足够。
(二)、启动及运行:
1、启动电机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0秒,如一次启动不成功,应于二分钟后再作第二次启动,三次无法启动应检查原因。
2、试运行时,可用手动启动,平时应置于自动位置。
3、手动启动时,启动后应调整手柄。使电压达到380V至420V,频率达到50HZ-51HZ。
4、试运行期间做好各项记录。
5、水温合成至60度时,方可带动负载。
6、每15日应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5
为了保障公司办公楼的正常有序使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营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与消防管理
(一)办公室安全管理
1.办公楼的安全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保安的管理,确保保安人员履行好安保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办公楼安全。
2.严格来访登记制度。凡是来访的办事人员先由门卫告知相关部门,并在来访登记表上登记,注明事由,再由相关部门进行接待。杜绝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内部乱串乱闯现象发生。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用电使用情况,离开办公室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关闭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确保部门自身安全。
4.有重要设备、仪器仪表的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避免发生财物丢失等责任事故。
6.财务室、档案室、配电室、设备机房、食堂、仓库等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管理,杜绝隐患。
7.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问题和带有苗头性的隐患要及时汇报,及时排除。
8.保安部门要认真检查维护电视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开通,运转良好。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电视监控室,如需要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征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同意。
9.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对需要加班人员须在值班处登记。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
1.财务室、配电室、设备机房、档案库、厨房餐厅、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止烟火标记。禁止在办公楼内乱扔烟蒂,禁止在办公楼非吸烟区(电梯)内吸烟。
2.各部门员工要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
3.各部门员工要积极参加组织的消防培训,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4.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
5.严禁在楼道、办公室、卫生间及办公楼周围焚烧废纸、树叶等物品。
6.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7.安全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巡视办公楼防火情况,对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杜绝隐患。
二、绿化管理
1.绿化建设和管理是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管理、爱护花草、树木是公司全体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不准随意砍伐、挖掘、搬移公司绿化树木。如因确实需要者,需报办公室批准。
4.禁止攀折花木或在树上钉钉子、拉绳子、晾晒衣物等。
5.不得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
6.不准私自摘拿花果。
7.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跨越、践踏绿化带。
8.不准往绿化带上倾倒污水或抛扔杂物。
9.不准在绿化地上堆放任何物品。
10.未经许可,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11.凡人为造成绿化、花木及设施损坏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2.办公楼的绿化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绿化养护由专业养护人员负责。
三、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管理
(一)、物业、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报修
1.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规范操作,延长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节省资源,杜绝浪费。
2.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部门,要严格安照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制订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计划,做好维修维护保养工作。设备运行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遇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确保各项设备运行正常。
3、物业及大型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设备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维修方案报领导审批。做到科学计划,周密安排,严格审计,确保质量,厉行节约。
4、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由部门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统一派人负责维修。
四、公共环境卫生清洁保洁
1、环境卫生设专人管理和清扫;
2、单元门外公共区域每日清扫一次;
3、合理分区设置垃圾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消毒和灭虫除害。
五、公共治安防范、门卫服务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工作,发现有安全、消防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做书面汇报;
2、门卫24小时值班,实行来客及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3、负责区域内的车辆管理,保证小区内道路畅通;
4、发现安全、消防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6
庐阳区双岗街道作为老城区老旧小区分布较多的街道,共有85个(片)生活小区,其中有35个(片)是老旧小区。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居民投诉较多问题是老旧小区的管理服务问题,也是当前为民服务的矛盾焦点。如何对零散居民楼和老旧小区整治后的房屋及设施进行长效管理,使老旧小区也能够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带来的便利和舒适?近日,庐阳区双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提升老旧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老旧小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基础设施老化落后,老旧小区管理成本高。由于建造时间早、规划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不高等原因,造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功能无法满足居民需要;道路破损严重,停车位、自行车棚、休闲广场没有配建;地下管网因设计和建设标准低经常出现堵塞、破损,时有污水漫溢现象发生;没有单元门禁和封闭管理,导致“牛皮癣”泛滥,居民一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保障。
二是物业管理费收缴难,物业企业经营困难。有些老旧小区是企业、单位自管,移交到街道后,这部分居民习惯了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宿舍服务全包的服务模式,尚未形成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在老旧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居多,其中还包括相当一部分的低保户、外来务工人员,由于收入偏低,他们没有交物业费的意愿。由于物业费收缴不上来,从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企业存在不同程度亏损,只能靠政府奖扶维持,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削减服务人员、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来维持较低的服务水平,这又导致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降低。
三是小区自治组织缺位,小区自治能力不强。老旧小区内低收入群体较多、受教育程度相对不高,居民对自身权益的期望值往往过高,而对维护公共环境整洁有序等公共利益兴趣不大;居民中侵占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诉求呈多样化,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有小区成立了业主自治组织,但由于物业矛盾多发、情况复杂、自治组织成员专业知识缺乏等原因,业主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十分有限。尤其是在集中民意决策小区事务、调解物业纠纷、推进民主协商机制、宣传法律法规方面,明显力不从心。
四是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政府职能发挥不强。物业管理涉及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个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如房屋质量、二次供水、供配电、电梯等公共设施维修都不应在街道的管理范围内,但是只要是属地在街道,都得由街道出面解决。又如近年来,不断有市属、区属企业生活区移交到街道管理,但相应的管理费用并没有增加,双岗街道承担了大量居民投诉和物业调解工作,每年对社居委管理的老旧小区支出约200多万元(包括小区保洁清运人员、值班人员、公共水电费及维修费用),导致街道人力、财力不堪重负,这些都需要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管理资金拨付,加强综合管理,共同改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薄弱环节。
二、促进老旧小区管理创新的对策与思考
作为基层政府,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加快整治改造、实施分类管理、促进小区自治、加强综合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创新取得新突破。
(一)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步伐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落后是社会发展的遗留问题,只有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老旧小区才能符合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基本要求。
1.提高小区的封闭性,增强社区安全性。符合封闭条件的小区,要尽快建设围墙或围栏,使之与外部街区隔离开来;对面积较大的开放式小区,可根据地理位置、道路走向,采取分割封闭的原则,建立几个封闭式小区;对散落的楼幢,可实施单独封闭;不符合封闭条件的,可通过产权置换、危旧房改造等方式,减少开放式小区数量。
2.推进基础设施改造,增强生活便利性。通过综合改造、封闭性改造等方式,为老旧小区安装小区大门、楼幢单元门、健身设施,建设门卫室、自行车棚,改造病害道路、排水管网、水电设施、天燃气等配套设施,恢复小区绿化,规划停车位,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3.加快综合整治步伐,增强群众幸福感。从2012年起,合肥市开始进行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双岗街道经过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共17个,这些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都实行了物业管理。从整治后居民反映看,这些老旧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居民困难诉求也降低了很多。下一步,市区两级政府要统筹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程,把这一民生工程做实做细,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实施差异化物业管理
有针对性采取居民自管、市场化管理、政府扶持三种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是提高老旧小区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1.已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由街道物业办依据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实施监督并予以规范。未建立自治组织的小区,在物业合同(协议)将要到期时,区级建设部门、辖区街道应指导社区在小区建立自治组织,为下一步规范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打下基础。
2.相对规模较大、资源较好、管理成本较高,并且未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区级建设部门、街道应指导社区在小区先期成立管委会,促成召开业主大会,确定采取自管、市场化物管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选聘物业企业或服务人员,签订相应合同。小区自治组织负责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管,街道、社区负责规范自治组织的日常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3.相对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管理成本较低的老旧小区。采取业主自管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模式,由街道、社区牵头成立管理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结合社区志愿者队伍巡防、社区网格化管理等资源实施业主自治,由街道、社区提供应急维修、绿化保洁等基本服务,以物价部门核定最低价格收取服务费用。
4.产权单位管理的老旧小区。在街道、社区的引导帮助下,成立自治管理小组,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非营利性、费用均摊”原则,指导产权单位自管。
(三)强化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小区自我管理能力
1.切实将自治组织建设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范畴。小区管理的主体始终是业主自身,要推进小区自治步伐,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社会准则,始终把提高小区自治率作为主要路径,把小区自治能力建设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到老旧小区管理创新活动中,通过成立业委会或管委会、居民自治小组等自治组织,着力推进小区管理由“代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化。
2.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指导监督作用。街道、社区要联合实施投诉受理和联动协调机制,制定参与和监督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牵头组织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选举责任,指导居民开好业委会、管委会、居民议事会会议,通过民主协商形式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监督小区自治组织日常运作,促进小区事务公开,提高自治活动的透明度。通过建立小区业主论坛、市民学堂等平台,加强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3.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面对街道、社区专业人员缺乏,小区自治组织建立程序繁杂、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物业矛盾不断增加的现实,要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好他们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特点,为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组建、换届提供各类咨询服务,手把手指导小区自治组织采取民主协商方式决策小区自治事务,或者以外包服务的形式,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等项事务承包给社会中介组织,以减轻街道、社区的工作负担。
(四)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形成老旧小区管理合力
1.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应将老旧小区管理纳入城市综合治理,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建立民政、房产、城管、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将老旧小区自治能力建设、物业行业监管、违章违规行为纠正、小区安全等全部纳入考核体系,实施统一考核。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力度,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向老旧小区倾斜。
2.坚持市场化管理为导向。鼓励老旧小区业主按照市场规则与物业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支持物业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物业费、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小区自治能力建设的指导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支持任何一方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3.强化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政府物业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符合投标企业资料库,把好市场入口关。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物业企业规范服务的指导、检查,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予以通报,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强化物业保洁员的各项工作行为管理,提高物业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大家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物业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督办人员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卫生区域包括:大厦(休闲区)、小楼(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玻璃、百叶窗、暖气片等)卫生。其中玻璃、暖气片、百叶窗,每月擦拭两次。
3、休息日为周六(每月休二天)。
4、物业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二、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物业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
3、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环境卫生包括办公室、前台、走廊(挂画),小楼卫生。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
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三、物业保洁员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物业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四、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附则
1、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
(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
(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告知或者申请后三十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报送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时间、业主清册等材料,并负责核实材料和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十日内报送材料,并协助成立筹备组。
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派员共同组成。
第十六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本,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四)拟订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三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候选人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业主身份、业主人数或者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提出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告知提出异议者复核结果。
第十七条业主拥有物业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所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业主人数按房地产权证数计算,一个权证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已出售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物业,业主人数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数计算,一个合同计为一个业主人数;对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计为一个业主人数。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提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对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并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参加。
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组织召开的,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员人数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少于五人,应当为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三名,业主委员会主任是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并由业主委员会罢免。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实行候补委员制。候补委员的名额和产生程序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确定。
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能力;
(三)按期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工作;
(五)具备履行职务的健康条件和文化水平。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给水系统维护管理
第一条给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包括生活和消防使用的各种冷热水,其设施包括供水池(箱)、供水泵、小水表、供水管网、热水系统等设施。
第二条二次供水系统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并定期检测取得卫生合格证。
第三条水池(箱)清洗消毒
(一)每季度对水池(箱)清洗消毒一次,保持水质清洁,以防止二次供水被污染。
(二)清洗之前必须向全校师生张贴通知,关闭进水阀,直接清洗人员穿上专用装束和使用专用工具,做好清洗各项准备。
(三)清洗时注意清理水池壁上沿的污泥积灰,恢复池壁表面光滑洁白。
(四)消毒必须使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消毒液对水池进行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五)清洗后水质不得呈现异色、异臭、异腥味,池内不得有肉眼看得见的杂物,PH值、游离余氯达到卫生防疫标准。
(六)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第四条水质检验。清洗消毒水池(样)后的水质送样到市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各项指标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五条设施维护管理
(一)定时检查各供水管道、节门、水表、水泵、水池(箱)、热水系统等设施运行状况,尤其在用水高峰期应加强巡检。
(二)一旦发生漏水、断水故障,应及时加以抢修。
(三)确保消防管道有足够的水,每年至少一次对消防水泵进行试泵,确保电气系统、水泵正常工作,保证管道节门水龙带的配套完整,将检查报表存档备案。
第二章
排水系统维护管理
第六条排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和屋面雨水排放设施,分为排水管道、通风管、清通设备、抽升设备、屋外排水管道等设施。
第七条发现下水道堵塞故障应及时疏通。
第八条经常检查排水管道和节门等设施,一旦发现生锈或渗漏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
第九条定期检查和清通室外排水沟渠,清除杂物和淤泥。
第三章
供电系统维护管理
第十条供电系统包括高低压线路、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等设施。第十一条凡从事供电系统的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取得高低压电工上岗资格证后才能操作。
第十二条建立各相关设备和维护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电器平面图、设备原理图、线路图等有关数据;用电电压、频率、功率、实测电流等有关数据;维修记录、运行记录、巡视记录以及大修后的试验报告等各项记录。
第十三条加强供电系统巡查和维护,严格遵守供电局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进行一切维护和运行操作,确定例行的检查日期和项目;对潮湿、高温、易燃、防爆之类特殊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按照规范保持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及其设施的通风、干燥、清洁等;应加强对雷暴雨天气供电系统的检查,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第十四条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报告应及时进行检修和排障。
第十五条停电管理。如电力公司预先通知暂时停止供电,在接到停电通知后,管理人员应在网上及校内公告栏张贴停电和恢复供电时间的通知并电话通知到个部门办公室,以便师生做相应准备。恢复供电后,管理人员与电工一起检查,所有电掣开关是否正常,如有损坏,应立即修理。
第四章
设备设施维护及报修管理
第十六条对于电梯的管理,应委托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和年审等,管理人员应督促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做好年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梯管理规程,每周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
第十七条建筑物、道路、广场等场所的公共区域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备情况,由清洁包干区工人负责巡查,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房内一切设施及建筑物进行单项或全面检查、维修。
第十九条在进行建筑物修缮或改造时,凡需要改动或破坏原建筑结构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部门必须将施工方案交基建办进行技术审核并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条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水电、照明、门窗、家具、五金、空调、下水道等设施报修,必须先填写报修单,若非紧急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申请报修。
第二十一条除抢修外,一般情况24小时内维修好。第二十二条属人为损坏的桌椅、门窗、玻璃、下水道或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更换门锁、教工宿舍各项维修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五章
校内各经营、施工单位水、电使用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为规范学院内各后勤经营单位(包括食堂、超市及其它项目经营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水电使用的管理,维护学院和合作单位的共同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院将在本学期组织人员对学院内各后勤经营单位目前使用的水、电表进行更换(新表均为经技监部门检定合格的标准表),并对表前线路进行一次检查和规范,更换后的新表贴后勤总务处封条。
第二十五条后勤总务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后勤经营单位所使用的水电表及表前线路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用电安全和计量的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各经营、施工单位发现水电表或表前线路故障,请及时联系后勤总务处派人处理,不得擅自操作。
第二十七条后勤总务处在检查中如发现封条破损或表前线路异常的,将向当事单位负责人提出质疑并对当事单位处以该单位每月正常水电费2-5倍罚款,该罚款在学院应付当事单位款项中扣除。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将建议学院解除其经营承包资格。
第六章课室及学生宿舍公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课室及学生宿舍公物管理,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凡课室、学生宿舍内的任何公物(除电器外),属自然性损坏的(如地面破烂、天面漏水、天花脱落等),由学校负责维修;属人为性损坏的(如门窗因冲撞或因无关好门窗而被风吹坏,台椅人为性损坏,门锁、门牌损坏等),由其本人或本班或本宿舍负责。
第三十条
电路、电器(电键、光管、灯泡、风扇等)损坏的,由学校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但有意损坏的,由其本人负担全部维修费用。
第三十一条
教师宿舍维修费原则上由学校负担,但因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居室或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其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不得随意改装宿舍。
第三十二条
后勤总务处负责定期对各课室、宿舍的公物作全面检查。期末,后勤总务处要对全校的课室、宿舍作总体检查,全面维修。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0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1
一、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申请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转为正式三级的报告;
二、填报《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临时三级资质批复;
四、附下列文件:
1、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7、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8、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
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2
一、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岗、巡逻岗位职责
1、24小时严密监视护卫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处置,必要时相领导报告,且随时汇报变动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掌握业主的来客动态,维护小区秩序;
3、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任何证件、形迹可疑者,应禁止其入内;
4、熟悉小区内住户的基本情况;
5、做好执勤记录,接班人员未上岗,不准下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职责明确;
6、严格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
7、对于进入小区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进行验证登记方可放行;
8、对于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认真登记方可进入。
二、物业管理的目标
所谓物业管理,是指经营人受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契约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物业行使管理权,以经济手段管理物业,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维护养护技术和先进的服务手段,为物业所有人或使用者提供综合的、优质的有偿服务,以满足使用者不同层次的需求,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物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化管理,就是为了克服旧体制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具体来说,是为了实现下述目标:
创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发挥物业最大的使用价值;
使物业尽可能保值、增值。
三、物业管理涉及的组织
1、业主大会
业主是指物业内房屋和相关设施的所有权人。业主大会则是由物业内的业主所组成的。
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进行。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席。
业主大会的职权包括:
选举、罢免管委会的组成人员。
监督管委会的工作。
听取和审查管委会的工作报告。
决定物业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修改业主公约。
改变和撤销管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管委会章程。
2、管委会
管委会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内的业主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内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房地产产权人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3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4
一、为确保业主利益,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咨询应做好记录,并予以答复。
2、对业主的误解,物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3、物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
4、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5、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6、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报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8、对业主提出的各类在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问题,应承诺解决的方法和时限,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
9、对已解决的问题按性质及需要在不超过三日或一周内回访业主,征求意见。
10、对回访情况要做好完整地记录,且须由业主签字为证。
二、回访时间及形式
1、物管经理/主任每年登门回访2-5次,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沟通关系。
2、小区物管员工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4、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5、小区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物管经理/主任及时处理。
6、作好回访登记。
(一)投诉事件的回访:
1、重大投诉由物管经理组织进行,一般投诉由物管员进行处理;
2、回访率应该达到100%;
3、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的三日内进行。
(二)维修工程的回访:
1、由小区物管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的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进行。
(三)业户报修的回访:
1、由物管管理员进行;
2、回访率应该达到30%;
3、应在维修完成以后三天以内进行。
回访人员领取《回访记录表》,通过与住户面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住户的满意程度评价、缺点和不足的评价、住户意见的征集,将回访的内容简明扼要地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并请住户签名确认。
管理员每月末对回访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发现的回访不合格、连续就同一事项投诉两次以上、同一种维修三次以上的现象,写成统计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物管经理审阅,并做出解决方案。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5
一、20xx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四)、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五)、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 办公楼是指挥部履行公务的活动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树立指挥部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指挥部工作人员优秀的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与生活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楼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楼的管理职能和对指挥部的服务职能。
第三条 办公楼内所有部门员工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文明办公楼。
文 明 办 公
第四条 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衣冠不整的服饰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楼内办公人员应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
第六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人员与物品进出
第七条 外单位人员进入大楼联系公务,须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进入大楼人员,应接受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
第八条 认真执行24小时门卫值班规定,咳嗽蔽淳旃胰菪恚旃ツ诓坏昧羲蕖=诩偃掌诩涿盼乐蛋嗳嗽庇Ψ又富硬恐蛋喙ぷ魅嗽钡墓芾恚⑾忠斐G榭黾笆毕蛑富硬苛斓蓟惚ā?/p>
安 全 管 理
第九条 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各部室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十条 指挥部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大楼内部安全。
第十一条 办公室具体负责门卫聘用并与之签订协议,所聘门卫必须做好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活动期间负责配合门卫搞好办公楼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办公室门锁应处在保险位置。
第十四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部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合同、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指挥部要经常结合内部的安全需求,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消防器材处于战备良好状态。
水 电 管 理
第十七条 全体职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室的领导负责。
第十八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各部室要经常对本部门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九条 办公室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每月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不超过28C不得使用空调,必要时,办公室将根据用电负荷采取调控措施,停止部分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大 楼 卫 生
第二十一条 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创建文明洁净办公楼的意识,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因值(加)班等特殊需要在办公室用餐的职工,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卫生。
第二十二条 各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装化,定点堆放,及时清理;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收集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而影响楼内外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并通报结果,对卫生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 不准在楼道、会议室、楼道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十五条 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第二十六条 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及生活区域的一草一木,不得采折和毁坏绿化树木。
保养与修缮
第二十七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报请办公室安排统一办理。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的所有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非经指挥部领导批准,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
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装潢。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7
1、公寓楼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认真做好公寓楼的进出人员、车辆、消防、财产管理工作。
2、熟悉公寓楼的各种保安设施及操作性能,熟悉社区的结构分布。
3、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4、当班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制服穿戴整齐,做到警容整洁,文明值勤。
5、定时对公寓楼进行巡逻、检查,保证公寓楼公用设施及消防设备的完好。
6、当班时间不得读书、看报、打磕睡、游戏等,严禁喝酒。
7、配合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可疑问题,必须立即予以澄清。
8、保证公寓楼治安稳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8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具体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很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出现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很多矛盾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很多时候出现特殊情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给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平等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事件有效避免,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量,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具体位置,一旦出现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及时出面,对事件发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控制。同时还能够使业主认识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情绪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该从制度上进行思考,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 篇19
为加强小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1、工作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2、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
3、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整洁;
4、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5、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6、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7、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嬉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8、接待客户时,要做到热情周到,细心听取客户意见
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忠于职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熟悉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贯彻实施公司各项指令和有关规章制度,传达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二、牢固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和“忠诚公司,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三、熟悉掌握所管辖物业小区房屋、建筑物的情况,详细了解使用人和产权人基本情况;
四、认真做好日常性的工作检查,坚持抓好抽查、巡视制度,能真正做到敢抓敢管;
五、团结和带领部门员工圆满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指标,充分激励和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
六、制定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七、协调各部门关系,对部门问题进行及时认真处理,领导部门员工管理好小区;
八、负责定期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汇报工作;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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