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7 13:20:52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1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2

  1、生产调度受分管经理、主管直接领导和管理,日常生产工作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生产经理权力。当班工作中应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为出发点,抓好安全、稳产,促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生产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加强生产调度指挥,搞好安全生产,促进当班中的生产作业和经济指标完成。

  3、负责当班中各岗位设备、工艺正常运行,抓好煤、水、电、汽、气的平衡调度,指挥协调。生产过程中,有权减量,无权超标。

  4、加强巡回检查,全面检查、了解各工序指标变化,发现设备、工艺有不正常时,要组织解决,并反馈有关领导。

  5、认真组织大班班前会,将生产调度例会主要精神传达给员工,并作好当班生产的安全注意事项安排。

  6、负责当班中系统开停车及设备的停机检修,倒机开车。

  7、确保安全第一,加强各车间、工序的联系,对生产运行中有疑难问题,有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协同处理。对当班中出现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车间召开分析会,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3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规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实物、款项、财产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四、认真作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达到账目清楚、数据真实、资料完整。

  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七、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领用、开具发票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撕毁或大头小尾。

  八、配合公司领导全面、科学、合理的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对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成品仓的管理。车间仓库及存放于车间的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

  1.高效有序地进行物料、产品的收发作业,保证出入库数量准确且合乎质量管理、出入库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2.库房管理科学、有序,货物摆放整洁、整齐,合乎货物贮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单据管理有序,登记及时、准确。电脑入单及时、准确;

  4.定期和循环盘点,及时查处差异,保证帐、物一致;

  5.与采购、销售、车间及外协单位及时对帐,及时查处差异,维护公司利益;

  6.及时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滞品的处理,减少不良损失,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盗和防“四害”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

  四、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具备一定的线束和电子产品知识,熟悉所经管得物料、产品;

  4.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5.懂电脑操作。

  五、收货验收

  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1.1、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

  1.2、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偏差或机台最少生产数量等原因导致的少量超订单收货,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3.1、外协、外购物料/产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仓手续,开具入库单,及时录入系统生成单据。

  3.2、对车间因生产计划取消等原因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流部长批准。

  4.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5.对验收不合格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六、货物出仓

  1.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2.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销售部门指定人员;外协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3.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4.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七、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码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物料、产品状态标识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地台板、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5s管理要求。

  6.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先进先出原则:材料出库的时间按产品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6.1、成品入库摆放应按生产日期、批次隔离存储。

  6.2、最早入库的成品应做好标识,保证出货时先出,依次顺序发放。

  6.3、出库时,保管员在每张配货单上注明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并在电脑上做一个配货发放(生产日期)的台账。以保证产品先进先出记录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库时材料的包装内必须含有供应商出厂合格证,且含有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等内容。

  6.5、新入库的物料与原库存物料进行区分摆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开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区分。

  6.6、在最先入库的物料包装上应用大字标注入库日期,根据入库日期选择较早入库批次的物料应优先发放;根据采购单价与客户要求优先发放价格便宜与客户指定厂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护

  1.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7.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9、仓库钥匙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锁。

  九、单据、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单据管理

  1.1、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1.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1.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2.电脑数据处理

  2.1、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为完结;

  2.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盘点及对帐

  1.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物流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仓库应及时与车间、采购、销售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4.1、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3、车间发料、外协发料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4、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4.5、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十一、呆滞、不良品处理

  1.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季定期填报一次;

  2.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沟通协调及服务

  1.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四、人员变动及移交

  1.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单据资料,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1、经管的货物;

  2.2、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2.3、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五、检查、监督与考核

  2.质量部门保证负责对仓库的质量控制实施监督;

  3.办公室负责对仓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4.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帐务、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十六、附则

  1.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相关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则处理:

  1.1、本制度公布前发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规定修改相关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布后发布且经财务部会签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5

  一、基本素质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一)员工因事请假4小时内由组长签名,主管审批方可生效,如超过4小时需经厂长签名生效。管理人请假在2小时以内由主管签名生效,超过2小时由厂长签名生效。管理人请假如超过3天者需总经理审批生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三)员工请病假超过8小时,则需要医务机构出具建议休息和持有医院电脑收费单方可获得生效;

  (四)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一)新员工经初步审定工资后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厂方有权随时解雇,工资视其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确定,一个月后属合格员工,工资按初定工资给予;

  (二)所有新进员工需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个月后,在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时方可领取第一个月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号)。员工若中途请假5天以上者,公司将顺延本人的工资发放时间;

  (三)员工无请假、迟到、旷工及早退,可享受公司每月20―30元的全勤奖(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无全勤奖);

  (四)如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老员工,公司则根据其工作表现,参照工作业绩,可考虑往后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五)所有管理及员工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以后每月或获得工龄奖20元;凡连续在公司服务满2年以上的,同样无旷工、迟到、早退及违反厂规制度,每月可获得工龄奖30元;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二)若已得到批准辞职的员工,厂方在一个月内招聘替补人员,如提前招到公司可安排提前离职,工资按正常发放领取;如在一个月内没招到合适人员,公司则有权推迟离职期限,工资可考虑离职就领取;

  (三)凡新进员工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可在做满一年后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具体程序按第一条、第二条执行);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

  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

  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

  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

  4、工作时间大声说话者;

  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6、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8、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

  9、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10、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6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基础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日常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是指各项制度的公开性,建立透明化的管理。公平是指在制度前人人平等,建立平等竞争的机制。公正是指对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建立良性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睡觉、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禁止员工利用职权贪私舞弊、接受招待、收受贿赂、招摇撞骗或进行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者,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罚或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自己的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员工在办公时间、办公区域着装应整洁得体,庄重大方,符合职业身份。禁止在办公场所穿着'奇装异服'坦胸露背的不符合公司形象着装。

  第七条员工应整齐摆放办公用品。下班后,应清理办公用品,保持整洁。重要的办公用品、资料等应妥善整理和保管。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备和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及其它办公资源。个人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下班后及时带走。个人物品损坏、丢失的,公司不负责任。

  第九条收集重大国家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趋势信息,及时整理分析,将整理分析材料及时记报,供领导决策使用。

  第十条负责对总经理的指令上传下达,负责例行办公会、专题会议的组织,督促和检查《会已经要》的执行和情况回馈。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员工的事假、病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扣罚相应的工资,月全勤无迟到、早退纪律的员工当月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xx建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为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存共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员工工作规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和员工。

  第三条员工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员工”一词,是指公司基于其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劳务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

  第四条人才派遣公司的定义

  本规则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合法经营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等输出劳务或者派遣其雇佣的员工等业务的公司或者组织。

  第二章关于员工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员工个人资料的提供

  员工应当自派遣之日起日内向公司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户口簿复印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址;

  2、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健康证明;

  6、资格证书(适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报名照片(最近三个月拍摄);

  8、公司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通知义务

  员工的姓名、国籍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当在发生日起10日内通知公司。

  第七条保证

  员工应当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擅自公开的禁止

  负责管理员工个人资料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开员工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使用关系的确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的确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和员工就使用关系另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

  公司对员工设定期限为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认为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可以随时与试用期内的员工终止使用关系。

  第十一条使用期限

  员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内。

  第十二条使用关系的终止

  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

  1、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无延长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时;

  2、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3、公司单方面提出终止使用关系时;

  4、公司被其总公司决定关闭时;

  5、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时;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员工的生日为准,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

  第十三条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

  公司和员工之间的使用关系终止的手续以及使用关系终止不当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以及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如存在的话)的约定。

  第十四条员工的工作内容

  公司决定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需要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状况或者工作表现等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公司关于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第十五条工作移交

  与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应当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应当向公司清偿。

  被公司决定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的员工,应当向公司指定的员工办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业务培训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要求,在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应当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努力达到公司要求的培训目标。

  第十七条考核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次数不受限制),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工资和奖金评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以及与公司之间的使用关系是否存续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员工权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员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时、一个月最高三十六小时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即让员工加班。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

  第二十条上、下班和休息时间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饭休息时间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业务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时间八小时的范围内变更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午饭休息时间。

  上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开始的时间,员工应当在上班时间之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岗位并且进入可以工作的状态。

  下班时间是指工作日工作结束的时间。员工的工作状态应当持续到下班时间。

  员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应当得到所属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确认。

  第二十一条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员工的休息日定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员工的法定休假日为:

  1、元旦:一日

  2、春节:三日

  3、国际劳动节:三日

  4、国庆节:三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员工的其他休假日为:

  公司创立纪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条休息日的变更

  公司根据业务上的情况,可以变更前条第一款规定的员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条带薪年休假

  公司给予员工每年15日的带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员工当年度派遣期间不足一年的,每满一个月,公司给予一日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数次享受。分数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当年度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可以累积至下一年度。但是,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日数与历年累积的未享受的带薪年休假日数的合计,最多不能超过30日,超过部分在当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从事特殊工作客观上无法享受全部带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条带薪产假

  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并且已婚的女员工所享受的带薪产假等的具体待遇和条件等以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享受带薪产假的员工,应当向公司递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特别带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享受特别带薪休假。

  1、本人结婚休假:男子未满二十五周岁、女子未满二十三周岁的场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岁以上,女子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场合,十日。

  2、子女结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养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时的休假:一日

  7、法律规定的其他场合: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

  前款规定的特别带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为限,不得分开享受。

  第二十六条各种带薪休假的手续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分开享受并且一次超过二日的,则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管一次性享受还是分开享受,均必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带薪产假等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特别带薪休假的,必须最迟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认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事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七条擅自享受休假的处理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休假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八条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视为病假。

  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无法出勤的,应当最迟在知道无法出勤后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且最迟在休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请病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时,应当向公司递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2、写有病假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对前款规定的材料经审查予以确认后,给予申请病假的员工病假待遇。

  员工向公司申请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递交本条规定的材料或者未经公司确认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实际就诊和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九条事假

  员工因私事而无法出勤的,视为事假。

  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递交写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预定日数的申请书。

  公司在收到员工递交的书面事假申请书后,决定是否许可。由于情况紧急而无法事先向公司申请事假而缺勤的,应在休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补交事假申请,并说明理由。公司在认为理由成立的情况下,对该缺勤予以追认为事假。否则,该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在一年中累计事假日数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旷工

  无任何正当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员工的处分依照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

  员工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公司的许可。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擅自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满一小时的,视为一小时。

  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十二条非工作会面

  原则上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非工作会面。

  第四章工资和奖金

  第三十三条工资和奖金

  有关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规则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时间;

  2、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

  3、服从上司的各种工作指示和命令;

  4、严守公司的秘密;

  5、爱护公司的财产;

  6、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

  7、维护公司的形象;

  8、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严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任任何职务;

  12、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3、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14、严禁将各种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

  第三十五条互相监督和报告义务

  员工在遵守前条工作纪律方面负有互相监督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时的处分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作出下列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警告: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给予口头或者书面警告。

  2、减薪:在员工工资的20%的范围内,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为期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实行减薪。

  3、停止发放奖金: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停发奖金一至二次。

  4、终止使用:从处分生效日起终止与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的使用关系。

  第三十七条处分的对象

  员工违反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根据其情节轻重等,给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处分(两种以上可同时并用):

  1、一个月内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时间内在公司或者外出办私事的;

  3、无故早退的;

  4、无故缺勤的;

  5、不服从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从公司关于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调整的决定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与来访者会面的;

  8、使用公司财物办私事的;

  9、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集会、宣传以及从事贴纸、揭示、散发传单等行为的;

  10、因胁迫、侮辱等行为给他人带来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申报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内吵架的;

  14、在公司内从事赌博行为的;

  15、在公司内从事暴力行为的;

  16、策划、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17、怂恿他人从事在公司内被禁止的行为的;

  18、未经许可将公司机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开于众的;

  19、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0、未经许可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内从事盗窃行为的;

  22、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者个人的财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办事机构兼职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5、在禁烟区吸烟的;

  26、将危险品、管制品带入公司的;

  27、其他违反本规则或者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行为。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三十九条公积金

  员工在使用期内的公积金由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四十条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条设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向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二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遵守

  员工必须在充分熟悉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第四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的任命

  公司从员工中任命劳动安全卫生责任者,被任命的责任者在拥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负有一月一次向总经理报告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健康检查

  公司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必要时,公司可以临时组织全体员工或部分员工在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员工不得拒绝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组织的健康检查。

  第四十五条工作的限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该员工工作或变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该员工的身体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体衰弱,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治疗时;

  2、身体存在重大障碍,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3、经健康检查,被认为有必要进行特别治疗时。

  第四十六条工作的禁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该员工工作,以保障该员工及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

  1、被确诊为患有传染病,或者有患传染病的可能时;

  2、被确诊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时;

  3、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如继续工作,可能导致病情恶化时;

  4、被确诊为患有某种疾病,并被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时。

  第四十七条复职及复工

  员工基于第四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经医疗机构证明,导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经消失,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职或复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条教育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员工不得拒绝,并努力达到公司的培训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条员工的培训

  1、员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参加各种培训班、研修班所需的费用,由公司全额负担;

  2、经公司同意后员工自主参加的外语学习班及其他培训班所需的费用负担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规定。

  3、员工参加各种由国家组织的资格考试,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办理。

  第五十条申请办法

  员工自主参加各种培训应事先向所属上司提交详细载有参加培训的理由、培训内容、具体时间及所需费用等内容的申请,获得所属上司批准后再向总务部申请。

  第五十一条费用的赔偿

  员工经公司同意后自主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参加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或在参加培训期间,因归咎于员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终止使用关系的,员工应全额返还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是,员工和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特别约定而受公司派遣参加的则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条表彰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表彰。

  1、常年认真工作、成绩卓越、成为员工模范者;

  2、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3、能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利或无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项者;

  4、对预防或防止灾害的发生有功者;

  5、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贡献者;

  6、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积极参加各种与业务有关的研修、培训、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

  8、其他公司认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条表彰方式

  公司给予员工表彰的方式为:

  1、奖状:颁发奖状

  2、奖金:颁发奖金

  3、奖品:颁发奖品

  4、表彰休假:奖励休假(具体日数由公司决定)

  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予员工二种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则和人才派遣合同的关系

  本规则没有规定而公司与人才派遣公司之间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约定的事宜,适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约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有特殊约定的,适用该特殊约定。

  本规则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均无规定的,适用国家、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本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如有与中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则以现行法律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的修改

  中国的法律发生变化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时,公司可以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的公开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员工公开。员工应当熟知本规则的内容。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的施行

  本规则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8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时尚知识和管理营销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服务水平优秀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三、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勤于学习,注重沟通,精通业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六、诚实守信,敬职爱岗,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及各店铺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办公用品每月领用一次,使用公司专用的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品牌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一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3、离职者已享受年度福利如年假等,将予以扣除。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公司统一制式“书面辞职报告”,否则不予办理。经主管领导核准,本岗位交接完毕后,签署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2、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3、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4、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5、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

  三、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制式请假单及部门领导签名。

  四、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双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五、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六、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七、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屠宰车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菜棚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行政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后勤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指纹考勤”的办法考勤。

  3、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打考勤,5分钟后以后算迟到,20分钟后(不包括2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4、早退:每天上下午,下班时考勤后离开,下班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二、请假

  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上班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负责人批准后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上班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

  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部门经理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公司制式“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如有紧急情况,

  不能事先请假的,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6、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本月日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天数=本月日工资)

  三、迟到、早退

  1、迟到:上班开始至5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20分钟后(不包括2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5元/次。

  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上报公司。

  早退考核10元/次。

  四、旷工

  1、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本月日工资×2×旷工天数=旷工处罚款)

  2、经理安排加班,未执行者按照旷工处理。

  3、公司集体活动未参加,或请假为批准,按照旷工处理。

  5、公司安排例会,无故缺席,按照旷工处理。

  五、加班

  1、公司不鼓励加班,确实需要加班,由经理统一管理,主管签字确认生效。未经安排或主管未确认的,不计算加班。

  2、加班按照每小时6元给予补偿,不满一小时不算加班。(加班时间×6元=加班费用)3、职工正常上班时间未完成本职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不计算加班。

  六、考勤统计

  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最后一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5次者(包括给予的3次提醒机会)。

  ②除规定休假外,请假1天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3、月度全勤奖励为50元。

  4、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9

  为提高区属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

  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将本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认真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的日查、班组的班前检查和汛期、高温季节、国庆、春节等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综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隐患治理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区安全局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7、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应当对安全系统的设备和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责任人员签字。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帐。

  10、认真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安全生产年初要有计划,年末要在总结;对“百安活动”、“安全宣传月”和其他专项整治活动要有方案和总结,并按时将书面资料交区安监局。

  11、及时向安监局上报节假日放假值班安排、检维修方案和停工开工时间安排。

  12、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负。

  二、安监局安全监管责任

  1、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10

  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5、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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