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时间:2024-09-26 10:29:43 秀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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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通用1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通用13篇)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1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2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学校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估和日常检查扣分三部份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由领导组织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工会小组长、教工代表组成考评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教职工民主评议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六、本项考核实行领导、教师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并参考平日检查记录。

  七、本考评在学校教师百分考核中,占总分(8分),发生违纪情况,按规定从8分中扣分,扣完为止。

  附:扣分的有关规定:

  1、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和学校各类学习者每缺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

  2、政治学习笔记不少于三千字,有内容、有题目、有日期,每少一项扣0.1分,每少一千字扣1分。

  3、道德修养差,不能依法执教,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扣1至3分。

  4、不执行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扣0.5分。(参考素质教育责任状)

  5、违反学校安全责任状的有关条款,每有一项,扣0.5分。(参考安全工作责任状)

  6、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发现外人殴打勒索强迫学生不制止不反映者,发现学生出现意外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或上报者扣3至5分。

  7、故意挑拨他人关系引起或激化矛盾,相互诋毁或打架等,责任人视情节扣2至3分。

  8、教师之间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至2分。

  9、上课期间开手机、抽烟,每有一次扣0.5至1分。

  10、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侮辱学生,每一次扣1至2分。

  11、教师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推销商品,乱推荐任何课辅资料,不准组织收费性辅导学生的活动,每一次扣2分。

  12、教师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课,每一次扣1至2分。

  13、教师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和邪教活动,每一次扣2分。

  14、全体教工都有教育学生的责任,严禁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的思想,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有一次扣1分。

  15、班级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事故,班主任和当事人各扣0.5分。

  16、工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对部分工作或比赛项目寻找各种理由回避拈轻怕重,视具体情况扣2—4分。

  17、升旗、集会,班主任随班级活动,其他教师自动到位,做学生的表率,否则每人次扣0.5分。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3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采用集中辅导方式进行师德培训。要求有讲义,教师有听课笔记。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记好自学笔记。

  二、参加学习先签到,中途离开要签早退,听课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认真记好学习笔记。

  三、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

  四、建立师德培训记录档案及考勤表。教师不得任意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绝对禁止旷工。

  五、通过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六、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作业。

  七、学校随即对师德进行考核,年终总评,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晋挂钩。

  八、每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教师,及时予以表彰。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4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

  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出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④本制度解释权为学校行政。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5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议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议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包括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扣2分,在县内造成影响记零分。

  2、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视其情节和影响扣1至5分。

  3、教职工由于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1至2分,受到县通报批评扣2至5分。

  4、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视其责任扣2至5分。

  5、全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五次,超一次扣0.5分,有一次无故旷工旷课扣2分。

  6、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有一次扣1至2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7、在校内挑拨是非,扯筋闹架视其情况扣1至3分。

  8、师生反映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酌情扣分。

  六、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按4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取够优秀人数。

  七、师德考核总分为15分,低于5分者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6

  为了规范教师的言行,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法规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师德师能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师德师能规定,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特别严重的报市教育局处理,并记入教师档案。

  2、私自向学生推销文具、书刊、资料及其他商品者,必须向学生返还不当得利,并记入师德档案。

  3、组织有偿辅导、补课,从事家教行为屡教不改的,必须除退赔收取的费用,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职称评聘一票否决。

  4、体罚或变相体罚、讽刺、歧视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记入师德档案。造成不良影响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5、凡发生一次轻微违反师德师能规定的,对当事人予以告诫;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上级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职称不得晋升。特别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作出处理。

  6、对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首席班主任严重违反师德师能的一律免去其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再作相应处理。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7

  师德师风建设是以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为载体的,师德建设应该贯穿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始终,只有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协调发展,使制度的要求、政策的'导向转化为教师个体的自觉行为。为此,我们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实施监督,有力促进了我校的师德建设。

  一、结合学校实际,促使教师将师德修养渗透到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之中,建立师德监督机制,由师德领导小组和教导处联合检查,实施全程监督,并及时把检查考核情况反馈给老师。

  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师德师风建设评估和考核细则,形成学校-学生-家长评-社会评价网络,适度进行学生评教师制度,并纳入到教师考核之中。在评价中,我们把教师自我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对教师师德评价力求客观公正。

  三、建立师德师风社会回访制度,把师德教育延伸到村组,贯穿到教师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相结合,师德与社会公德相结合,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既树立了良好的学校形象,又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晋级、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教师把师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转化为自己教育实践的自觉行为。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8

  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以及《青岛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规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青岛高科园二中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一、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扣量化考核分1—6分。

  1、不经学校同意,随便为学生乱定资料的。

  2、随意传唤家长,呵斥家长,或让犯错误的学生在上课期间回家叫家长到校的。

  3、学生因迟到、完不成作业等将学生撵出教室的。

  4、当众将学生书刊、作业本、课本等撕毁的。

  5、对学生实施讽刺、挖苦或侮辱性语言的.。

  6、让学生蹲在地上或爬在窗台上写检查、写作业者。

  二、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发奖金或停职检查

  1、动手打学生的。

  2、为学生乱定复习资料经教育不改的。

  3、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的。

  4、故意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聘或行政处分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经教育不改的。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xx〕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xx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负面清单涉及内容:

  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下列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歧视、侮辱、驱赶、拒收学生行为;

  3、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行为;

  5、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和病事假制度行为;

  6、拒不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完成教学“六认真”行为;

  7、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行为;

  8、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9、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行为。

  二、负面清单的认定情形:

  1、各级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禁令,或相关规定要求的;

  2、被举报查实的;

  3、在重大迎检及活动中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通报的;

  4、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

  三、负面清单问题类型及处理办法:

  1、较轻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影响不大,后果不很严重的,事态控制在城关镇内的。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全镇通报,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5分,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2、较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由教育局(或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督办的'、或监察室调查属实、或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负面影响控制在县教育系统内的。中心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10分,不得参加任何层级的评优评先活动;当事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个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3、严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媒体曝光(炒作)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做出批示督办事项、或不配合处理善后工作、有重大潜在危害的;或影响范围虽控制在县教育系统以内,但处置极其复杂,涉事金额较大的。除执行较重问题清单的处理外,当事学校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校长、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字数在1000字以上),当事人的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20分,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直接安排到其他乡镇交流;问题特别严重,受到上级纪律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10

  一、目的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明确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

  三、问责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对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的问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问题性质和责任。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问责,确保问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权责一致原则。明确教师的权利和责任,对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行为进行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在问责过程中,既要对违规教师进行严肃惩处,又要注重教育引导,帮助教师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四、问责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积极、不到位。

  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影响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爱岗敬业方面

  不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敷衍塞责。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和教研活动。

  关爱学生方面

  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不关心、不重视。

  不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有偏袒或歧视行为。

  教书育人方面

  只注重知识传授,忽视学生的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

  教学方法单一,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不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不了解、不掌握。

  为人师表方面

  言行举止不文明,有损教师形象。

  在校外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活动。

  向学生推销商品或索要财物。

  廉洁从教方面

  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或宴请。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五、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对存在轻微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由学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要求教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通报批评。对师德师风问题较为严重的教师,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违规教师的评优评先资格,不得参与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调整工作岗位。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调整其工作岗位,安排到其他合适的岗位。

  降职降级。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给予降职降级处分。

  解聘。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教师,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问责程序

  发现问题。通过学生、家长、同事等渠道,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调查核实。学校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提出问责建议。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问责建议,并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

  作出问责决定。学校领导班子根据调查组的建议,作出问责决定,并通知被问责教师。

  执行问责决定。被问责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问责决定,并向学校提交整改报告。

  监督检查。学校对被问责教师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11

  一、目的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特制定本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三、问责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认定师德师风问题的性质和程度。

  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既要进行批评教育,又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公开公正原则:问责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四、问责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

  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行。

  散布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

  爱岗敬业方面

  不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敷衍塞责,随意调课、缺课、停课。

  对学生缺乏爱心和耐心,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方面

  只教书不育人,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进行教育和引导。

  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方面

  仪表不端庄,举止不文明,语言不规范。

  参与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活动。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和礼品。

  廉洁从教方面

  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五、问责方式

  诫勉谈话:对存在轻微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由学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改正。

  通报批评:对存在较为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行政处分:对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法律追究:对触犯法律的教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问责程序

  发现问题:通过学生、家长、社会等渠道,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调查核实:学校成立调查组,对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提出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执行处理决定:学校按照处理决定,对相关教师进行问责,并将处理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申诉复查:被问责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组织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

  七、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建立师德师风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对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和教师进行问责。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12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问责制度。

  本制度所称师德师风建设问责,是指对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问责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

  三、问责情形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问责方式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诫勉谈话。

  通报批评。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

  调整工作岗位。

  停职检查。

  降低岗位等级。

  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问责程序

  发现问题:通过学生、家长、社会等渠道反映,或学校组织检查、考核等方式发现教师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调查核实:学校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提出问责建议: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问责建议。

  研究决定:学校领导班子对问责建议进行研究,作出问责决定。

  执行问责决定:学校有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

  申诉复查:被问责教师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组织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

  六、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 13

  一、目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明确教师职业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二、问责主体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

  三、问责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四、问责情形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问责方式

  责令整改:对存在轻微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责令其限期整改。

  诫勉谈话:对存在一定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批评教育。

  通报批评:对存在较为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教师当年及一定期限内的评优评先资格。

  调整岗位:对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调整其工作岗位。

  降职降级:对存在重大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给予降职降级处分。

  解除聘用合同:对存在特别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问责程序

  问题发现:通过学生、家长、社会等渠道反映,或学校日常检查、考核等方式发现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调查核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研究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问责方式。

  执行问责:学校有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

  申诉复查:被问责教师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组织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

  七、监督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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