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1 08:39:57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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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的支出,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服务客户,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业务招待费包括因业务招待而发生的餐费、娱乐费、礼品费、接送交通费、旅游费、住宿费等应酬招待开支。

  3. 业务招待费报销要求

  3.1事前审批:

  3.1.1 经办人员在业务招待费开支前,必须事先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由客服部审批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3.1.2 员工在外地出差(不包括市场部驻外人员)需招待客户,应事先电话申请,经部门领导口头同意后方可执行。

  3.2不可代报: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严格遵循“谁发生,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公司内部和部门间人员代报。

  3.3 共同原则:

  原则上应由公司两名或两名以上员工共同外出应酬,总经理特批除外;报销时至少需要一名外出招待的公司员工在“付款通知书”上共同签字确认。

  3.4 单一原则:

  原则上只能是一家商家的发票或者收据,并与申请表的商家保持一致。如有第二家及以上商家需在发生前电话报请上级直接主管口头同意。

  3.5 统一原则:

  3.5.1 招待客户住宿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预订办理,统一支付;

  3.5.2 赠送客户礼品由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按照实际需要登记领用。

  3.6 及时性原则:

  3.6.1 业务招待费发生在厦门本地的,报销工作需在业务招待事项完成3个工作日内送达财务审核;

  3.6.2 业务招待费发生在出差地的,报销工作需在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送达财务审核。

  3.7票据要求:

  3.7.1 所消费商家的发票或者收据、消费清单、采购清单、刷卡单据等,严禁使用替票;

  3.7.2 对确实无任何单据的支出,经办人员需于次日编制明细表,列明支出明细和计算依据,并经共同招待人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4. 业务招待费实施细则

  4.1 住宿费:

  公司指派专人联系酒店作为定点住宿,并与酒店签订预订协议。如有客户来访需提供住宿,由公司专人预订,并将订房信息传递相关责任人。

  4.2 餐饮费:

  经办人需按照申请书上列明的地点招待客户,临时变更需经上级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付款通知书上注明,招待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索取消费清单和发票,作为报销的必要凭据;报销时,需按照每次招待事项分别报销,严禁合并报销。

  4.3 娱乐费:

  经办人必须事前申请,未经公司领导事前批准或未经同意单独一人招待客户此项目,财务部有权拒收。

  4.4 礼品费:

  经办人需事先申请,由公司指派专人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领取单,按需登记领取。

  4.5 旅游费:

  经办人事先申请欲带客户前往旅游的地方及费用,列明客户人数,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实报销。

  4.6 接送客户交通费:

  经办人申请用车及专人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据实报销,并由招待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确认。

  4.7 超支说明:

  对实际支出超申请预算的,经办人需在报销时在“付款通知书”列明超支的原因。

  5. 业务招待费标准:

  略

  以上标准请各部门人员在业务招待时,本着厉行节约、就低不就高和合理使用的原则,最优服务客户,让客户满意而归。

  6. 申请审批权限:

  6.1客户来厦招待的申请均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6.2以单次招待或同一客户招待费支出2000元为分界线,不超过2000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行招待;超过2000元的,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招待。

  6.3 各部门负责人招待费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行招待:总经理招待费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进行招待。

  6.4 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如上述招待费申请权限。

  本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

  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总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与公司业务工作相关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室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经办人员向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接待饭店,并向总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后,补签,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完毕后经办人或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做好此次业务招待的详细记录。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及招待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记录、核查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将本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填制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表,按规定时间上报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业务招待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需进行业务招待,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后,报请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安排就餐;就餐完毕,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或公司所属企业参与接待的负责人或公司所属企业经办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第四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凡未经许可擅自结算业务招待费者,业务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第十条 凡未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并对当事人处以所发生业务招待费金额50%的罚款。

  第十一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第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时间加班、去外地工作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能正常就餐的,可申请工作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申请程序为:单位负责人报请所属企业领导,由公司所属企业领导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总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业务招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公司。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5

  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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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防范费用浮滥支出,本公司实行预算标准总量控制,人数控制,标准控制,过程控制,年费用总计不能超过该部门本年度销售收入的2%。

  1、范围

  公司所有业务招待支出均属本范畴。

  2、权责

  (1)业务招待费报销:部门领导核准,分管领导批准,由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业务招待核准:部门领导核准。

  二、作业流程

  1、业务招待的种类

  (1)因公往来单位或个人,临时性之喜庆丧事或庆祝活动之花篮、礼金、礼品等费用。

  (2)特定业务目的`公关性的宴请或礼品(金)。

  (3)一般工作往来之业务招待餐费及礼品。

  (4)事先向总经理报准的交际礼金。

  2、业务招待执行

  (1)承办人员于在招待工作执行前,应填写《业务招待申报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为之。经批准的《业务招待申报单》由部门备案保管。

  (2)业务招待工作执行因时间紧迫或特殊原因应先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后可以事后二天内申请补办手续,未获请示同意的费用,其招待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招待工作补办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必须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宴请标准由部门领导按实际需要制定,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重要接待任务需要提高宴请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

  3、业务招待审核及核准报销

  招待费用申报,严重超标、以少报多或未实际执行虚报费用,由本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提出严重警告,审查人未予举发,审查人员处罚报销额之20—30%。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业务招待申报单一律列为机密文件,保管人应妥为上锁保管,各级承办人不得泄密。其它单位不得留存或影印交际工作申报单。

  2、招待费用因故无法取得发票或以其它发票名目替代报销,需先呈报部门经理批准。

  3、业务招待工作承办人申报招待如有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经查属实,一律追回其报销款项,并处记大过处分,情况严重(连续多次)并得予以辞退,其他审查人员则按章追究责任。

  4、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申报,如经举发查实,(不公开)奖励举报人并发给此项金额1/3~1/2之奖金。

  5、业务承办人或对口单位因未妥善做好应该之交际,而致使工作推行困难或招致抱怨,视同办事不力,经查实处记过或降职处分。

  6、费用包干的业务部门,在核定额度范围内,提供正式的报销凭证由部门领导核准,分管领导批准,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7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

  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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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总经理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经理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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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

  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法务运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

  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

  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

  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

  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 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 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 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 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 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经济性;

  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

  B市场供应/需求价格预测可靠、合理;

  C应予考虑的其它经济因素。

  2)合同的技术性:

  A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B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C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D验收标准;

  E技术标准。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B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A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B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C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D对公司的重要业务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四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涉及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统一的资金调度计划;

  2)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A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B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C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A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B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C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D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4)公司内外部财经法规的合规性。

  5)财务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法性:

  A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无明显属于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 C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D签约程序合法:订约等有关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2)严密性:

  A条款完整、齐备;

  B文字清楚准确,不致产生歧义;

  C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D相应手续完备;

  E相关附件完备;

  F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4)合同审核要点:

  A主体是否适格

  B合同期限

  C金额及支付方式

  D双方权利义务

  E违约责任

  F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G 争议解决方式

  H 签约日期及法务人员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在2~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重大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

  各审核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向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说明情况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连同全部文件资料退还承办人。

  第四十六条 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四十八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及盖章。决定签约及/或盖章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盖章;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将整个事件报告给董事长,提请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证、公证处公证的,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向法务人员通报。

  第五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承办人。

  承办人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时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第五十三条 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事先经法务人员审核方可发出,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通知对方。

  第五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集有关证据。

  第五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交接。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 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五十八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五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六十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法务人员处理。

  第六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四)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并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五)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或中止履行等措施。

  第八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六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到仲裁/诉讼阶段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的原则:

  (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及时处理的原则;

  (三)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纠纷/仲裁/诉讼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

  (一)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工作联络单、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资金管理账目;

  (四)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五)证人证言;

  (六)其他证据材料。

  第六十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最终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六十八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第六十九条 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董事长同意,属于集团/公司作为申请人或原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集团/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参与仲裁或诉讼。如决定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纠纷的,集团/公司法务人员无需再参与,应由业务部门自行与外聘律师联系、沟通、转递材料等。

  第七十条 纠纷处理完毕后,由法务人员负责的纠纷由法务人员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的纠纷由外聘律师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进展情况。

  第七十一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一)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做好每起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案件的实况记录,存档备查;

  (四)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令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法务人员、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七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 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

  第七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的,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代表集团/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归档制度

  第七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建档。

  第七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都须附于合同档案内。

  第七十七条 合同档案须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第七十八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日内,根据合同的性质将合同档案移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第七十九条 重大合同应将副本提交法务人员备案。

  第八十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合同的外借。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业务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和执业人员的岗位责任,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公司人员在执业中必须执行相关执业准则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公司制订的《执业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

  第三条 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前提下,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通报执业进度,征询客户对重大问题调整的意见,协商处理好包含在咨询报告中的各种事项,对公司讨论的问题与结论撰写备忘录存档。

  第四条 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是我公司的生命所在。对于注册师执业准则规范等规定,应切实执行,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决不允许示意、默认或串通作弊,或出具不实、虚假之报告,对一切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业务承接。对外拓展业务,必须以公司名义承揽。事先应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予以承接。业务承揽后,应及时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一式三份,由公司领导签署。业务项目由公司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自揽自做,禁止一个人单独执业,凡执业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第六条 业务实施。本公司执业一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合理组织技术人员执业。

  第七条 报告签发。为控制本公司的业务风险,稳步发展业务,报告必须经分级复核、公司领导签发、注册师签署、咨询费用收妥后方可发出。各级执业人员应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岗位职责,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三章的内容进行分级复核。各种需注册师签署的业务报告,必须有属注册师签署。特别重大的业务问题必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否则,报告不能发出。

  第八条 档案入库。工作底稿是重要的业务档案,各级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并分类、编号,经项目经理复核后装订成册,业务报告发出一周内档案必须归档。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九条 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实行业务分级负责制,即:总经理、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分级负责。

  第十条 总技术负责人。是对全公司经营管理、执业质量、业务开拓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总结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

  2、组织全公司专业人员按照独立执业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组织制订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分级复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并建立和完善专业人员的奖惩办法,严格全公司的质量控制。

  4、组织制订的修改专业操作规程和工作底稿,使工作符合执业准则和规范指南的要求。

  5、对重大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

  6、组织、协调公司内各部之间的工作,督导业务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7、统一调度重大项目的执业人员,批准重大项目的工作计划,审定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重大项目的收费,签发各种业务报告。

  8、对签发的业务报告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以确保工作质量。

  9、加强与各主要客户的联系,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动向,巩固老客户,开拓新业务。

  10、密切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适时组织大型项目的业务洽谈,努力拓展业务领域。

  11、组织、实施全公司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 各公司领导应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格尽职守,各司其职,相互合作,搞好全面工作。公司领导的职责范围和分工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项目负责人是执行各项业务的直接组织者,是执业小组的现场负责人,也是质量监管的.第一个环节,职责十分重大。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执业质量,对公司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操作规程,编制和修改全部综合类工作底稿(可视实际情况,安排一、两名专业人员协助完成)。

  3、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确定一般项目和初步确定重要项目的工作程序,按确定或批准后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承办的业务。

  4、合理组织和指导专职人员实施工作程序或确定替代程序,并对程序执行的充分性及替代程序的适当性负责。

  5、就地逐项、逐页详细复核、签署专职人员的工作底稿,并形成复核意见,对其规范性负责。不规范的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有权监督专职人员作出补充、修改,并对未指导或指导不当而产生的不规范性、不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本人编制的工作底稿,由本人签署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在全面复核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风险评估,向总技术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汇报后,初步确定报告类型。项目负责人自己无法判断的事项,以及客户不同意的事项,应及时请示总技术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在业务工作中发现的某些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以便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

  7、在实施执业期间,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外勤管理制度等对专职人员(含临时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考勤记录等),并对他们的行为规范负责。

  第十三条 专职人员职责。专职人员是工作程序的直接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包括:

  1、接受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相互协同、配合,认真完成项目负责人分配的任务和其他有关工作,确保业务质量,对项目负责人负责。

  2、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经批准的工作程序或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实施替代程序,进行具体的工作。工作中,不得故意回避而不采用适当程序,以致产生重大的工作质量问题。否则,本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3、根据本公司的执业手册要求编制业务工作底稿,确保工作底稿规范、完整,证据充分、适当,数据真实、正确,记录清晰。

  4、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工作底稿小结中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请示,不得主观臆断而得出结论,不得未经分析盲目处理,应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和客户的。认可。

  5、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复核结果补充工作程序或工作底稿。

  6、必要时,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协助编写工作小结、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或执行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分级复核

  第十四条 现场收集证据,编制完整的工作底稿是工作的重要一环。复核是保证质量、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本公司在全面落实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切实搞好三级复核,即总经理、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严把质量关。

  第十五条 总经理复核的内容

  1、工作目标是否已达到,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是否恰当,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提请注意的事项的相关支持性工作底稿。

  3、项目负责人编写的工作底稿及复核意见。

  4、业务报告的表述是否恰当,以及工作底稿是否恰当、充分。

  5、其他重大事项的记录资料。

  第十六条 总技术负责人复核的内容

  1、工作计划是否经核准,是否已按原定计划充分恰当地完成,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复核。

  2、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工作底稿。

  3、内部控制调查记录,重点领域各项目的工作程序。

  4、工作总结,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5、报告的内容、类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项目负责人对业务助理人员督导是否恰当。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复核内容:

  1、项目的工作是否按预定计划和批准的程序实施,各审计项目的衔接是否合理。

  2、报告格式是否规范,计算是否正确,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咨询协会规定的要求。

  3、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达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4、工作底稿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如资料是否充分、适当,结论是否正确等。

  5、工作底稿的归类、整理是否恰当。上述各级复核人员在复核时应在有关的工作底稿签字,必要时应形成相应的复核记录。同时,上述复核内容均为最低要求,各级复核人员应视各项业务的具体情况予以增加,目的在于确保执业质量,控制执业风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凡违反制度,没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一经发现,即分别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警告、扣发工资、降职、除名等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追偿。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相关的执业人员的专业岗位基本职责。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作出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0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1

  一、业务部职责

  业务部门负责公司业务的获得和业务过程的操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客户的联络和业务的取得,负责业务流程和实际操作;

  (二)负责公司业务规划,建立业务台账,监督业务运营;

  (三)负责公司业务相关资质,证照的办理和年检工作。

  (四)负责公司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和联络

  (五)配合公司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处理以及优惠政策的取得。

  二、业务分工

  (一)公司负责人兼任业务经理,职责为:

  1、负责公司国内外客户联络;

  2、负责公司业务过程监控;

  3、负责公司业务台账的建立和记录;

  4、负责公司国外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5、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和审批管理;

  6、处理公司所有突发事件;

  7、公平合理的.安排工作任务。

  (二)公司业务人员职责

  1、公司业务单证的传递和回收;

  2、业务询价和初步报价;

  3、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

  4、业务过程的随时跟踪;

  5、业务证照的办理和年检;

  6、业务运输发货和海关商检等手续的办理;

  7、配合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中得车辆使用;

  8、所有客户资料的备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事物。

  三、业务流程

  1、取得业务后两日内应当立即将核销单和报关手续交付报关运输单位或者客户;

  2、核销单在财务备案去处以后应当立即发出并在发出以后一个月内负责催收报关单、核销单和运输手续;如不能及时收回,需要向公司负责人阐述理由;

  3、取得相关业务单证两日内必须立即交给财务人员准备退税手续;

  4、公司业务经理交办的价格咨询和运输咨询等业务必须在两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业务负责人交代办理结果;

  5、公司相关资质和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领导交办的业务事项和其他事项必须在两日内拿出结果,未办理妥当,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四、处罚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元;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予以赔偿并接受公司罚款处理;造成较大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对其进行处罚;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2

  一、考勤制度

  1、凡是在厂业务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如不打卡视为旷工。

  2、出差人员:凡是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由行政部交总经理批准,到达目地以后必需用当地固定电话向行政部报到,每天早上8:30时以前用当地固定电话报到,如超过上午8:30,视为迟到,如在车上,先用手机报到,下车后用当地固定电话报到,时间不准超过9点。如超过9点,不计考勤,并扣除当天补助和工资。

  3、如用手机报到不记考勤,且不报当天补助和扣除当天工资,如查出作弊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劝退。

  4、业务员每月出勤天数26天为满勤。

  5、业务员如有事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如在市场有急事,可以打电话给行政部请假,如发现不请假擅自脱岗者,一天罚款50元,多次不该者,给予辞退。

  6、业务人员出差和返回必须告之行政部,如接不到通知擅自脱岗,如发现当月所有差旅费及补贴不予报销。

  7、业务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交行政部,由行政部交总经理批准并交接工作,若擅自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二、报表管理制度

  1、每月出差所发表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交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否者当月差旅费不予报销。

  2、如发现虚假和抄写现象不予报销差旅。

  三、报帐制度

  1、报帐时所填差旅表日期行程必须与所考勤日期一致,否者不符合不予报销,并扣除当天差旅。

  2、出差当天和回差当天以电脑票为主。

  四、不许私自向经销商借钱借物。

  五、在市场上,业务人员不允许存在招待费用。若出现有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六、不经公司允许、不准私自许诺政策,如私自承诺有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申请以书面形式呈报,批示后方可执行。

  七、业务人员客户来公司洽谈业务,须吃住,必须填写必须填写《客人用餐住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统一安排。

  八、开会期间

  1、不准迟到。如迟到,10分钟以内罚20元;10分钟以后罚50元。

  2、手机必须静音,响铃一次罚10元。

  九、所有业务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发现关机一次罚款50元,二次扣除全部手机费

  十、在办公室和会议室不准抽烟,不准上网,不准打补克,不准玩游戏。如有违反者第一次罚50元,第二次罚100元。

  十一、业务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进行工作交接,否则扣除全部工资和差旅。

  十二、以上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3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必须向部门经理申请报告。

  四、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它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六、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七、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为工作时间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3、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4、及时高效的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做到最完美,执行公司的指令,服从安排。

  5、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

  6、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二、业务费用支出原则

  对业务费用,需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主管、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否则视为不存在,费用必须实消实报,不准虚报多报。

  三、业务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手机的畅通。

  四、团队合作精神

  销售是靠合作的,个人英雄主义是做不好销售的。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一切本着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

  二、建立周会制度,宣布本周各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情况,包括区域情况、拜访客户数,签约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同时要安排下周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必须整理好自己工作及办公用品下班。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五、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六、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七、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八、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九、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对待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一、业务员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二、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一、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信息开拓新市场。

  4、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二、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执行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三、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收款发货,不得为难客户、不得随意更改折扣及发货标准。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4

  一、通讯方面:

  1、必需保障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每发觉关机一次或联系不上扣罚20元,当月累计关机、无人接听、不在服务区两次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2、所持手机需要换号者要提前报告公司,并明确自己新的联系方式,当新的手机号码被确定后要准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手机必需调为震惊状态,除客户电话外,一律不得接听电话或发送短信。接听电话前首先要请示在场领导,经同意后到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秩序,发觉违反者一次扣罚5元,当月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扣罚20元,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通讯补贴。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坐姿不正,玩弄手机,不留意听讲者一次扣罚10元,扰乱正常秩序者,累计发觉一次扣罚50元,两次扣罚100元,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二、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8:30~17:00。

  2、签到制度

  市区业务人员实行早晚签到制,即早上到公司签到,下午回到公司开完会后签到;仓库管理人员按市区终端业务人员签到制度执行。其他人员实行正常签到,假如业务需要需外出联系业务时,要向主管领导汇报。

  3、佩戴胸牌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需佩戴胸牌,发觉一次未带胸牌者扣罚10元。

  4、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10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5、旷工: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和误餐补助,旷工超过三天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6、离岗:工作中发觉离岗一次扣罚20元,当月累计发觉离岗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7、请假:业务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假条由部门领导上交主管领导,当月请假日期超过两天的扣除超出期间的工资及误餐补助。

  8、全勤:当月全勤者嘉奖50元。

  三、会议制度及出勤要求:

  1、每天早上:8:30各部门分别召开晨会,要求时间尽量简短。早会后领取自己每日访问客户所需的用品后,马上去自己当日所要访问区域。公司要求早上9:00之前必需出门,每次扣罚5元。

  2、每天下午:各部门分别开当天业务总结会,业务员要将当天业务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沟通、解决。

  3、发觉一次未正常召开会议,扣罚部门负责人10元。

  四、终端业务员访问制度:

  1、访问工作中严格按所定目标客户进行访问,不得漏店、跳动式访问,如发觉一次扣罚5元。

  2、访问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填写客户访问卡(记录)和客户订单,不得弄虚作假,如发觉一次扣罚5元/店。

  3、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午休时不得离开自己的访问区域,如发觉离开访问区域者一次扣罚10元。

  五、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留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和活动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的等级、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负责的'业务人员。

  (二)信息收集留意事项:

  1、与客户沟通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销售渠道和选购渠道等内容,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准时、精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乐观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进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客户新市场。

  4、依据公司要求做好行销日志,行销日志要明确详细,准时上交到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

  (三)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留意仪容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忱周到。

  2、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待方法与嘉奖规定等商业隐秘。发觉业务人员截留公司活动的行为,按10倍进行惩罚,并在公司公告栏内进行公示,以示惩戒。

  3、工作期间,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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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 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______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三条 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 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 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_______元。

  第六条 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 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 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xx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xx元,当月旷工超过xx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第六条 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七条 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业务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业务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业务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条 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业务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三条 每月xx号xx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间。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xx元。

  第五条 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六条 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xx%,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___%,如若超过,以____%支付给业务员。

  第七条 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____%,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____%,如若超过,以___%支付给业务员。

  第八条 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 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三条 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xx元的罚款。

  第四条 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 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通过考勤制度的完善,不仅可以增强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之后员工旷工、迟到、早退等纠纷的证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都是企业可以提供的有力证据。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6

  一、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

  1、上班时间,早上8:30---18:00,在城区的业务员每天早上8:30分之前必须到公司报到和开会,9:30分之前准备好资料下市场。

  2、在县区的业务员早上8:30分之前用当地固话或分销商的固话打电话向公司报到,下午两点再报到一次。在每个星期六下午三点回公司报到并交当周的工作报表和资料。注:在城区的业务员(县区的业务员打电话报到迟到30分钟之内的)如迟到30分钟之内或早退的罚20元,30分之外算旷工一天。一个月迟到三次另罚款200元,迟到5次的并以辞退。

  3、每天必须填写日报表,拜访客户不得低于20家。如有其它情况必须打电话给公司或领导说明情况。

  4、报表必须填写当天总结和明天计划。

  注:如没说明情况少1家罚款5元,少5家罚50元,报表没填写完整或填写不清的罚20元,当天不写报表的罚100元,一周不写的并辞退。

  5、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书面通知,请病假的须提交病历或药品收费单。注:如没请假当天没上班者视为旷工并罚款100元,三天没请假视为自动离职。

  6、业务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申请,县区业务须当区域分销商签名盖章确认。离职或辞职的业务员无条件的协助公司做好各项交接工作并交还换公司的财物和一切资料。

  注:如没有交接并离职的业务员扣除当月工资,直到交接清楚再发放,有损公司财物的按原价赔偿。

  7、不得向分销商和客户借钱借物,不得代收货款,不得与分销商和客户常生私自财物行为。

  注:此项极为严重,触及者罚款1000元并辞退,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不得私吞或挪用公司的费用及货款,不得截留公司的一切财物作为私用或送于其他人。

  注:如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情况轻者罚款500元并归还公司所有一切财物,重者扣除所有工资并归还公司所有财物。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员不得兼职或加入社会不良团体,有损害公司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注:如发现有兼职或加入社会不良团体的产马辞退并罚款1000元,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业务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时开机,保持畅通无阻。

  注:如客户或公司在一个小时之内打不通电话的罚款20元,超过3小时的按旷工计算并罚款100元。

  二、业务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规法则,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2、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要以大方得体的仪态和衣着整洁和客户交谈。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真城度。

  3、要以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的相关服务。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和各项促销活动,不得泄露机密。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介绍客户给他人公司谋取私利。

  5、广泛收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可以一切的关系和资源,创造成交机会。

  6、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做好团队团结关系,相互配合,沟通和帮助,共同完成销售任务和其它公司下达的任务。

  8、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或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以上职责请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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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公司的各项经营治理活动纳入法制化治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合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立法务专员、法务员,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治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合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治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合同治理

  第五条 合同治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汇签审核制度。原则上除其它部门会签外,均应由法务员或专员审核汇签后才能签订。

  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合同审核的基本内容: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

  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参考。

  第八条 公司实行法务员或专员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可以对重大合同 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第九条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会签审核。

  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 2 个完整工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别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

  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第十二条 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第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采纳,但经负责合同裁定的公司总经理或平台中心负责人明确书面批示不予采纳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企业管理中心、具体业务部门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

  第十五条 合同承办人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务员或专员,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经法务员或专员审核、备案后发出。

  第十六条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修改或重新签订合同。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签约人汇报,并报法务员或专员做好仲裁或诉讼预备。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第三章 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治理

  第十七条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第十八条 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治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员或专员,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法务员或专员应在 2 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员或专员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裁或公司负责人,并评估诉讼风险。法务员或专员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法务员或专员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请领导批准对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助。

  第二十一条 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务员或专员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小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答应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第二十三条 法务员或专员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

  第四章 法律事务咨询指导

  第二十四条 法务员或专员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合资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治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治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治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法务员或专员寻求法律咨询,并认真听取法务员或专员的法律意见。第二十六条 法务员或专员有权主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合资公司的经营治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五章 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务员或专员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第二十八条 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企业管理中心,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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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目的在于建立适应本公司发展需要的,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不含试用员工)。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忠诚度、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政策原则

  公司在确定薪酬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钢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另外,开放更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 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公司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工资成本的适当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

  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两个方面,即薪级体系和薪酬结构。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将所有的岗位进行分类,每类岗位内部实行分级,并由此构建与岗级相联系的薪级体系。

  同时,公司根据员工劳动价值和公司认为应该对员工予以体现的期待与关切,将员工的薪酬在结构上划分为劳动报酬性质的工资和其他性质的津贴、补贴等不同的部分。

  第二章 薪级体系

  第六条 公司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所有岗位分为A、B、C、D、E共五类:

  A岗,系工作员岗,主要从事操作层面的工作,共分为10级。其中1至4级为初级工作员,5至7级为中级工作员、8至10级为主办工作员。

  B岗,系初级管理岗,副主管职级,主要协助部门主管主持或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共分为5级。

  C岗,中级管理岗,主管职级,主持本部门或某方面的工作,共分为5级。

  D岗,高级管理岗,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级,主要根据总经理安排,分管某部门或从事跨部门的管理,共分为5级。E岗:高级管理岗,职务为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全面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与上述岗级划分相联系,构建公司薪级体系。薪级系数的设定详见附件。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薪酬的支付

  第七条 公司对E岗高管(总经理)实行年薪制的薪酬管理,个别D岗高管根据公司需要参照E岗进行薪酬管理。专职信贷业务员工实行提成工资制,其他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

  第八条 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标准年薪、岗位工资、各类津补贴、目标奖励、福利等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组合。

  年薪制薪酬=标准年薪+目标奖励+津补贴+福利 岗位工资制和提成工资制薪酬=岗位工资+津补贴+福利

  第九条 年薪制高管的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又分为季度绩效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年薪=基本年薪+季度绩效年薪+绩效年薪

  第十条 基本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固定收入,按照标准年薪60%的标准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浮动收入,是其经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按照标准年薪40%的标准,分别在季度和发 放,且与季度和考核结果挂钩,其中季度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5%,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20%。季度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5%×季度考核系数 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20%×考核系数

  季度绩效年薪在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每个月发放。

  绩效年薪在第二年农历春节前发放。员工中途离职,在当工作时间未超过半年的不予发放;超过半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所在期间的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数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 目标奖励,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在终了对年薪制高管一次性计发。

  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工资制员工和提成工资制员工岗位相对价值的工资单元,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性质。主要由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含提成工资)所构成。

  第十四条 基础工资是用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品质的工资,同时也是衡量不同岗位价值的基准。

  基础工资原则上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职级工资

  职级工资是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经验积累方面体现员工的贡献及对企业的忠诚度,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

  员工职级工资应与其岗位和职务等级相符,员工兼有多个职位的,依所任最高职位确定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基础工资×职级系数 职级工资的支付为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绩效和提成工资

  基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根据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公司有弹性地按月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的%提取。其中1%为按月发放的一般绩效工资,%为不定时发放的绩效提成工资。一般绩效工资以职级为基本依据发放,实行提成工资制的专职信贷营销人员一般绩效工资按其他同职级员工的70%发放,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责任制度》的规定,在信贷项目顺利结案后按规定比例专项发放绩效提成工资。即:

  岗位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

  提成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70%+绩效业务提成

  季度或者终了,公司根据当季或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可以另外再计发一次性的季度绩效奖励或绩效奖励。第十七条津贴和补贴

  1、工龄津贴

  为体现员工的贡献积累,设立工龄津贴。工龄津贴依据员工在本公司

  工作时间确定,不足一年按一年工龄计算津贴。离职的员工,当年不计发工龄津贴。在职员工的工龄津贴,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

  2、学历津贴

  学历津贴是公司根据员工学历水平,对员工接受较高层次教育所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投入的补偿,同时也反映公司对不同学历员工的不同期待。

  公司对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历的员工,按月发放学历津贴。

  3、职称津贴

  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其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均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是公司发展的骨干力量。公司按月向这类员工发放职称津贴,同时以此方式激励其他员工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专业理论和技术实务水平。

  领取职称津贴的员工,其所获职称必须是经济、会计或其他能够与该岗位工作内容紧密联系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交通补贴

  公司按月发放交通补贴,用以对员工上班、下班、外出办理公司各项业务(不含出差)等所花交通费用的补偿。已由公司配置专车的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补贴。

  5、通信补贴

  通信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利用自有通信工具从事与公司有关的各类活动所花费用的补贴。通信补贴按月发放。

  6、误餐补助 员工可能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下班,在正常就餐时间不能完成就餐。公司因应上述情况专设误餐补助按月发放,用以提高员工进餐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7、其他津贴和补贴

  根据特定岗位对特定技能的要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相应的专项津贴、补贴作为岗位工资的补充,其性质和岗位工资一样。第十八条 福利保障

  公司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与员工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保缴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享受公司住房公积金待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应劳保福利。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的整体调整

  薪酬的整体调整,是指对公司全员或某类员工所做出的薪酬调整,具有普遍性。

  公司主要以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通过对每个员工基础工资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与基础工资挂钩的各项薪酬。

  公司每年初根据经营和发展的现状,重新审查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提取比例的合理性,重新审查专职信贷营销人员在利息收入中提取提成工资比例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

  公司每年初根据本市社会经济状况,重新审查各类津补贴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第二十条 薪酬的个别调整

  薪酬的个别调整,是指对个别员工薪酬的调整,具有特定性。方式有两种:

  1、根据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考评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每年应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员工在该岗位的级别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每年调升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30%(调升比例应与公司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调降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10%,调升和调降均应逐级进行。

  2、根据个别员工工龄、学历、职称、职务等的变化,及时对其薪酬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应制定员工薪级管理办法,根据员工能力、岗位、职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员工薪级。

  员工薪酬的个别调整,应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人事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违规、违纪受到扣薪资处罚或个人过失损害赔偿的,应按规定或确定数额在员工薪资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薪级系数表

  薪酬管理制度 2、津、补贴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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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公司上班期间留意事项

  1、上下班时间:每天早上8:30上班,17:00下班。市内业务人员以早上签到时间为准。

  2、上班时:每天要访问30个终端,并对终端内的状况进行记录,并由综合组人员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视为为走访终端。

  3、熟记行业学问、简洁操作方法、市场机会、了解公司与市场基本状况。熟知我司现行的优势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劝说客户的理论。

  4、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5、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仔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喜爱本职工作,听从公司的工作支配,依据市场状况制定下期市场操作方案,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留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乐观热忱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方案、行销策略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把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制造诚信机会。

  6 、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7、在业务中消失问题,准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8、仔细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终端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0、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三、农村及周边业务员

  ⑴农村业务员必需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⑵业务员在市场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50元。

  ⑶农村走访的业务人员应合理支配工作时间,要有工作方案,走访终端要有终端的具体档案,并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准时像公司汇报,以便做出下步的市场分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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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

  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入库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

  根据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四、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五、原则上按先进先出法发放商品。

  六、盘存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七、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认真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免商品丢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认真配合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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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职工参与

  (一)召开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管理制度《公司制度发布流程》。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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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员工的正常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一、奖励制度:

  以下奖励制度主要针对精神、物质奖励,并将先进事迹记入该员工档案,以作为提升依据。

  1、维护公司形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事迹者:奖励50——200 元。

  2、销售业绩连续三月保持第一者:奖励50——200 元。

  3、团结同志,尊敬他人,谦虚忍让,获得一致认同者:奖励50——100 元。

  4、善待团队,团队业绩同精神文明共进者(主管):奖励100——500 元。

  5、工作认真负责,用心专一者:奖励50——100 元。

  6、因做好人好事,被相关媒体报道,为公司带来荣誉者:奖励500——5000 元。

  7、拾金不昧者:奖励20——100 元。

  8、给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者:奖励50——1000 元

  9、保护公司利益,提供同行业有效信息者:奖励20——200 元。

  年度内获得公司不同将金额合计前三名,且未受任何处罚者,年终奖励500 元,以此鼓励。

  二、惩罚制度(以下一律现金,当日结清):

  1、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 元

  1.禁烟区吸烟。

  2.不按规定着装。

  3.不尊重他人劳动,随便扔垃圾或吐痰。

  4.上班打卡迟到1——3 分钟。

  5.公共场所不遵守文明礼貌。

  6.不按时呈交报告者。

  7.上班时间聊天,批评后再犯者。

  2、以下情况之一,罚款10——50 元。

  1.禁烟区吸烟不接受处罚。

  2.正常工作有意拖延,经主管领导提醒不改者。

  3.上班迟到3 分钟以上者。

  4.上班时间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者。

  5.不积极接待公司顾客,自私行为影响公司业务开展者。

  6.不按公司安排办事,给公司带来损失之行为,后有悔改之意者。

  7.在公司卖场,不遵守卖场之规定行为者。

  8.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一定影响者。

  3、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0——100,使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者。

  2.言行损坏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3.超过权责范围,给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

  4.不遵守职业道德,欺骗顾客,给公司带来信誉损失者。

  5.与顾客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者。

  6.泄漏公司机密,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

  7.不求上进,拉党结派,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展开者。

  8.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恶意顶撞,造成不灵影响者。

  4、其他:不遵守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三、违纪处罚程序:

  1、业务部经理全权负责本制度的管理和执行。

  2、罚款50 元以下的违纪事件,为现金处罚,由主管上报经理执行。罚款交由财务部代管, 以做本部门奖励之用。

  3、罚款50 元以上的违纪事件,由经理填写处罚通知书,并递交总经理审批,后由违纪人 员签字,备案,交财务部执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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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增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员工的责任感,提高销售业绩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销售部人员应做到对企业忠诚,敬业、奉献、团结,并严格遵守《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的内容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如销售网络明细、销售策划、营销政策等)如有违反,轻则扣罚200元,重则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要廉洁奉公,严禁贿赂,如有违反轻则扣罚,重则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

  3、业务员必须将自己开发的客户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品种、单价、月销售及销售额全部报给公司财务部,以便公司全面管理。新开发的客户一定要认真填写销售记录表,所填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回收货款金额,单价应与实际销售金额相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销售货款的50%扣罚。第二次给予100%扣罚,第三次予以辞退。

  4、公司每月对业务员进行评比,选出当月最佳及最差员工,如果连续五个月被评为最差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5、业务员应与公司共同发展,跟上公司的高速发展,如完不成销售定额,公司将予以辞退。

  6、销售部每周六应报出下一周的用车计划。

  7、对客户文明礼貌,搞好客情关系。

  8、业务员未经申请同意产生的任何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9、业务员要保证及时送货,并保证所送货物的完整。

  10、业务员所借货物,两日内必须与仓库平账,(特殊情况如有业务经理同意除外)每拖延一天扣罚20元。

  11、业务员应如实填写行车路线,如有弄虚作假,每次扣罚50元。累计3次,公司将予以开除。

  12、业务员在出差前应先写好出差申请,写明出差地址、时间、销量及回收货款等情况,未经批准的出差线路一切费用自负。

  13、业务员出差后必须认真记录工作日记,内容应为每天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与什么人谈了什么业务,结果如何及何时返回住处;日记还应写出该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并做到每3日向公司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电话汇报工作,应提供所在地居住电话。出差回公司后应及时将工作日记交予总经理审查。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无工作日记扣罚200元。

  14、外埠销售员或销售经理出差前应先写出差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借差旅费,出差回连后为第一天休息,第二天应到公司对账,并将出差工作日记等销售情况向总经理汇报,作息时间按公司正常管理,如超期休假,扣除超期工资。

  15、由于业务员工作的特殊性(客户订货必需及时送到)因此,休息日一定要保证电话正常开机,如有订货,及时与公司联系送货方式,电话关机每次扣罚20元。超过三次者扣罚100元。公司不再补助电话费。

  16、业务员应按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不得自行变动销售价格,特殊情况应向业务经理或总经理汇报,经研究批准后再决定按什么价格方式供货。如未经请示随意降低价格造成损失,由业务员承担。随意提高价格的按提高价格部分双倍处罚。

  17、业务员在给客户供货时应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当地气温及产品保存方法、保质期等情况适量发货,做到少送勤送,每一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第二个月内必须过问销售情况,如有积压,必须马上调货;如有不负责任盲目超量发货造成滞销变质退货的,运费由业务员承担,退货的损失由公司、业务员各承担一半。

  18、业务员必需有极强的责任心,对所维护的客户必须每月要走访或电话查询两次以上,如发现有缺货超过一周现象者,少一个品扣罚20元。

  19、业务员当天销售回收的货款,回公司后,必须马上将货款交到公司财务部,并与财务部讲清该批货款是哪个经销商或客户的返款,如当天不能回公司,第二天早上交,如有拖延,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欠款三个月的.客户由业务员个人承担欠款(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欠款部分必须说明清楚,并有欠条。收取支票,应先进行审核(字迹工整,日期在十日之内)。不能接收过期和远期支票。不按时对帐的业务员,财务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

  20、业务员应虚心接受财务部的监督,财务部每月将与所有客户对帐,业务员应积极配合,按时到财务部对帐,外地未回公司的业务员应电话对账,对账的内容为:品种、数量、金额、回收金额、欠款额、欠款部分必须说明清楚,并有欠条,不按时对账的业务员,财务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

  21、如有客户投诉,比如:销售价格高于公司规定的价格、服务态度不好、不及时送货、该调换货的不予调换等,(业务经理或总经理同意的特殊区域除外),经查证属实,将对业务员进行处罚,每次扣罚50—100元,并收回此客户,交给其他业务员管理。

  22、业务员未经许可,不允许到生产车间,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0元。

  23、业务员年终完成销售定额的,公司将给予奖励,涨工资一级。超额完成定额的,超出部分公司给予提成并涨工资二至四级。

  24、业务员有突出贡献者,经业务经理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将给予、重奖。

  25、业务人员应熟记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做人标准以及工作中的好习惯和办事效率。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4

  一、任务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年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20xx年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主管或有关部门。

  4.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警报主管批准后方可成交。

  7.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发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销售经理1名,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商务助理1名:属公司行政兼业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管理,业务工作由销售经理负责。负责业务人员考勤;按照销售经理提供的业务员工作日记,检查所有业务员的工作日记并核实,向主管汇报核实情况;销售热线的接听和记录;对业务来电保密;负责将业务来电信息交予销售经理;负责各部门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分类;负责客户电话回访;解答客户简单技术问题;负责协助各部门人员业绩月报的工作;客户投诉意见归纳,并反馈各部门;协助业务人员制作销售合同;负责合同统一归档管理;对打样申请表信息进行统计,提交给销售经理,以备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公司商讨提供更好策略。协调实验室安排研发工作,以及技术部服务人员支持安排。

  3.业务员4名:对项目负责,与营销总监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营销助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营销总监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不得对外泄露。

  4.业务信息管理

  5.销售热线来电只能由营销助理接听和记录;助理不在时,由营销总监或主管接听,除非来电为指定电话,助理可转交相应的'人员接听,任何人不可占用热线电话,助理和营销总监均不在时,业务人员方可接听并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只可用公司座机及配备手机号码向外联系业务。

  7.通过销售热线联系到的业务信息,由营销助理接听,记录并保密。营销助理须及时将业务信息转交营销总监,由营销总监指派能够胜任的业务员负责该项业务的跟踪和公关。对于业务信息的分配,营销总监要坚持“胜任这有限分配,兼顾均衡分配”的原则。

  8.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项目技术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及商务助理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晚餐)。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xx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300不等)+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涂料销售提成=销售额×3%+高价销售提成

  (当销售额低于本月任务额30%时不计提成)

  设备工程提成=项目工程额×5%+奖金

  (提成依照收回款数额计算)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1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4.薪金发放:

  营销助理基本工资按月足额计算发放。

  业务员的工资发放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每月的业绩和工资挂勾。发放月薪=底薪+提成(80%)。余下提成年底随年终奖一起发放。若当月无业绩,而且无累计的业绩,则只发其基本工资;若连续叁个月无业绩,则予以解聘。

  五、业务费用管理

  1.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标准为50元内)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2.外地出差住宿标准为80元/天(依当地情况而定,需电话与经理申请),餐补20元,车费另计,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3.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不得超过该项业务合同额的5%;并请示销售总监同意。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20%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奖励1500元;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奖励4500元;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次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年底奖金和另半数提成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老板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三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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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通用24篇)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的支出,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服务客户,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业务招待费包括因业务招待而发生的餐费、娱乐费、礼品费、接送交通费、旅游费、住宿费等应酬招待开支。

  3. 业务招待费报销要求

  3.1事前审批:

  3.1.1 经办人员在业务招待费开支前,必须事先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由客服部审批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3.1.2 员工在外地出差(不包括市场部驻外人员)需招待客户,应事先电话申请,经部门领导口头同意后方可执行。

  3.2不可代报: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严格遵循“谁发生,谁报销”的原则,严禁公司内部和部门间人员代报。

  3.3 共同原则:

  原则上应由公司两名或两名以上员工共同外出应酬,总经理特批除外;报销时至少需要一名外出招待的公司员工在“付款通知书”上共同签字确认。

  3.4 单一原则:

  原则上只能是一家商家的发票或者收据,并与申请表的商家保持一致。如有第二家及以上商家需在发生前电话报请上级直接主管口头同意。

  3.5 统一原则:

  3.5.1 招待客户住宿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预订办理,统一支付;

  3.5.2 赠送客户礼品由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按照实际需要登记领用。

  3.6 及时性原则:

  3.6.1 业务招待费发生在厦门本地的,报销工作需在业务招待事项完成3个工作日内送达财务审核;

  3.6.2 业务招待费发生在出差地的,报销工作需在出差返回3个工作日内送达财务审核。

  3.7票据要求:

  3.7.1 所消费商家的发票或者收据、消费清单、采购清单、刷卡单据等,严禁使用替票;

  3.7.2 对确实无任何单据的支出,经办人员需于次日编制明细表,列明支出明细和计算依据,并经共同招待人签字确认方可报销。

  4. 业务招待费实施细则

  4.1 住宿费:

  公司指派专人联系酒店作为定点住宿,并与酒店签订预订协议。如有客户来访需提供住宿,由公司专人预订,并将订房信息传递相关责任人。

  4.2 餐饮费:

  经办人需按照申请书上列明的地点招待客户,临时变更需经上级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付款通知书上注明,招待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索取消费清单和发票,作为报销的必要凭据;报销时,需按照每次招待事项分别报销,严禁合并报销。

  4.3 娱乐费:

  经办人必须事前申请,未经公司领导事前批准或未经同意单独一人招待客户此项目,财务部有权拒收。

  4.4 礼品费:

  经办人需事先申请,由公司指派专人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领取单,按需登记领取。

  4.5 旅游费:

  经办人事先申请欲带客户前往旅游的地方及费用,列明客户人数,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实报销。

  4.6 接送客户交通费:

  经办人申请用车及专人接送,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据实报销,并由招待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确认。

  4.7 超支说明:

  对实际支出超申请预算的,经办人需在报销时在“付款通知书”列明超支的原因。

  5. 业务招待费标准:

  略

  以上标准请各部门人员在业务招待时,本着厉行节约、就低不就高和合理使用的原则,最优服务客户,让客户满意而归。

  6. 申请审批权限:

  6.1客户来厦招待的申请均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6.2以单次招待或同一客户招待费支出2000元为分界线,不超过2000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行招待;超过2000元的,须经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招待。

  6.3 各部门负责人招待费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进行招待:总经理招待费需经董事长审批方可进行招待。

  6.4 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如上述招待费申请权限。

  本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

  一、科室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指标管理、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费限额根据各科室业务量大小,结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费支出平均数额,并根据需要调整核定(不含大型会议费用),具体总额每年年初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突破。在有上级补助业务费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科室招待费指标不足的,经局长批准,可在上级业务费补助收入的30%以内支出。超指标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数;经费支出当年有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调减科室下年度基数。

  办公室根据科室招待费指标限额,逐月考核,集中报帐,定期公布。

  二、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 上级财政厅、市局级主要领导、区级领导来局,由局办公室统一接待;上级财政部门处、科级领导来局,由各科室对口接待。其它区内、区外有关单位来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的,经分管领导或局长同意后,由对口科室负责接待;各街(镇)财政所(处)工作人员到区局从事公务活动,根据业务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

  区局重大会议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邾城召开的会议,邾城地区与会人员一般不安排食宿;属省市在我区召开的大型会议根据业务性质,以对口科室接待为主,办公室配合;科室召开的小型会议,由科室负责接待。

  三、接待地点。区外来客就餐,根据情况安排在定点餐馆(原则上指定邾城宾馆)或局机关食堂。区内来客一律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因特殊情况在其它非定点餐馆招待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现金结帐,然后在本科室业务招待费中报销。区外因公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宾馆标准间。省市领导来局,经局长批准后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标准。区内因公往来接待,原则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标准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过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过200元。区外来客,处级以下(含处级),其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过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过300元。厅局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标准。以上标准均不包括烟酒。

  五、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科室招待来客先填写“来客招待申报表”,注明招待来客姓名、职务、事由、经办人、来客人数、招待标准等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标准后报接待科室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必须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在机关食堂就餐结算时,必须附“来客招待申报表”,否则,财务上不予报销。

  七、报销程序。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字,科室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和分管领导的签批;超过指标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还必须有局长的签批。每月各科室要将经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后的.报销凭证报送局办公室报帐员手中,由报帐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报销。

  八、报销时限。所有招待费支出自发生日起5日内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核签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则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纪律

  1、接待客人务求节俭,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确保各科室招待费控制在规定限额之内。未经批准,擅自超标准和范围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经办人、陪餐人承担。

  2、严禁科室之间、局内设科室与外单位之间相互吃请。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各科要严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对外公务接待执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规定。二是限烟。严格控制派烟,特殊情况需用烟,一条烟以上需经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用烟原则上只能用汉烟。三是限陪。招待一般来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4、在机关食堂和定点餐馆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经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以前出台的制度与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总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与公司业务工作相关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之间的`因公接待。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第二章 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室对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经办人员向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接待饭店,并向总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后,补签,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完毕后经办人或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做好此次业务招待的详细记录。

  第五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及招待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记录、核查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将本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填制业务招待费支出明细表,按规定时间上报总公司总经理。

  第三章 业务招待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需进行业务招待,由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后,报请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安排就餐;就餐完毕,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或公司所属企业参与接待的负责人或公司所属企业经办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第四章 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由财务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凡未经许可擅自结算业务招待费者,业务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第十条 凡未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并对当事人处以所发生业务招待费金额50%的罚款。

  第十一条 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第十二条 在特殊情况下(如长时间加班、去外地工作等),员工在工作期间不能正常就餐的,可申请工作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申请程序为:单位负责人报请所属企业领导,由公司所属企业领导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总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业务招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公司。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

  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5

  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防范费用浮滥支出,本公司实行预算标准总量控制,人数控制,标准控制,过程控制,年费用总计不能超过该部门本年度销售收入的2%。

  1、范围

  公司所有业务招待支出均属本范畴。

  2、权责

  (1)业务招待费报销:部门领导核准,分管领导批准,由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业务招待核准:部门领导核准。

  二、作业流程

  1、业务招待的种类

  (1)因公往来单位或个人,临时性之喜庆丧事或庆祝活动之花篮、礼金、礼品等费用。

  (2)特定业务目的`公关性的宴请或礼品(金)。

  (3)一般工作往来之业务招待餐费及礼品。

  (4)事先向总经理报准的交际礼金。

  2、业务招待执行

  (1)承办人员于在招待工作执行前,应填写《业务招待申报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为之。经批准的《业务招待申报单》由部门备案保管。

  (2)业务招待工作执行因时间紧迫或特殊原因应先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后可以事后二天内申请补办手续,未获请示同意的费用,其招待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招待工作补办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 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必须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宴请标准由部门领导按实际需要制定,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重要接待任务需要提高宴请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

  3、业务招待审核及核准报销

  招待费用申报,严重超标、以少报多或未实际执行虚报费用,由本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提出严重警告,审查人未予举发,审查人员处罚报销额之20—30%。

  三、其它有关规定

  1、业务招待申报单一律列为机密文件,保管人应妥为上锁保管,各级承办人不得泄密。其它单位不得留存或影印交际工作申报单。

  2、招待费用因故无法取得发票或以其它发票名目替代报销,需先呈报部门经理批准。

  3、业务招待工作承办人申报招待如有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经查属实,一律追回其报销款项,并处记大过处分,情况严重(连续多次)并得予以辞退,其他审查人员则按章追究责任。

  4、不实、不必要或假公济私申报,如经举发查实,(不公开)奖励举报人并发给此项金额1/3~1/2之奖金。

  5、业务承办人或对口单位因未妥善做好应该之交际,而致使工作推行困难或招致抱怨,视同办事不力,经查实处记过或降职处分。

  6、费用包干的业务部门,在核定额度范围内,提供正式的报销凭证由部门领导核准,分管领导批准,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7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

  一、定义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交际费用包括餐费、礼品费用等。

  二、管理原则

  严格控制、限额支出、强化考核、责任到人。

  三、具体规定

  1、经营业务中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控制、逐笔报批”的`管理方式。即:

  (1)先由各部门经理拟定年度业务招待费预算方案,经总经理审核后,拟定出各部门的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计划及分解计划,根据审批权限经财务部复审后报送总经理审批。

  (2)对业务招待费用开支实行月度控制、季度平衡、年终考核。若遇特殊业务活动确需增加额度的,经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决定。对超额完成销售收入的部分,可按5%追加限额。

  (3)各部门经办人员实际每笔支出业务招待费之前必须事先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先经部门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列支,未经事先批准者一律不得报销。高于原授权金额需要重新申请,取得授权人同意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就餐饭店,金额,陪同人员等

  2、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

  ②客户来酒店招待:经理级招待100元/位;酒店级分管领导招待标准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报实销,业务招待就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本酒店进行。

  3、报销审批手续

  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同时附合法票据及《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

  四、列支考核经年终考核超过规定额度,按所超部分的50%扣减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奖金。

  凡不按规定或超标准开支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由有关责任人自负。

  五、附则本规定适用于索易东总部及所有子酒店。

  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定由总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8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有效使用业务招待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业务招待费包括: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对外经济业务往来、公务接待活动以及各类会议中所发生的餐宿、烟酒、糖茶、水果、饮料、礼品等费用。

  二、公司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统一下达,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签批工作。

  三、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也应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四、公司各部门接待来宾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安排餐饮,公司餐厅必须按照成本价格进行安排和核算。

  五、关于公司餐厅成本价格核算:

  1、烟、酒、水、饮料等按照采购价核算;

  2、食谱菜肴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

  3、其中餐具物品消耗、人工、水电、采购运输等费用由公司承担,食谱菜肴的成本结算价格只包括原材料、油盐调料、燃气等辅助材料;

  4、公司餐厅按总经理办公室签批《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的餐饮标准安排就餐,超出总额部分总经理办公室不予核算,由就餐人员自行承担;

  5、每月上旬公司餐厅持《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要陪餐人员签字的食谱价格清单到总经理办公室结算上月餐饮费用,经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成本结算价格核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业务;

  6、总经理办公室将按照成本结算价格内容,对公司餐厅成本结算价格进行审核和批准。

  六、使用业务招待费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再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审批标准,到指定地点餐宿。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外地临时招待客人,事前也必须取得总经理办公室的批准,事后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七、公司餐厅和指定餐宿单位发生的所有招待费用,全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与餐饮单位结算,结算手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和经手人签字的餐饮住宿原始单据,两单缺一不予报销。

  八、各单位、部门在接待客人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总经理办公室规定的标准(包括酒水)执行。超出批准总额部分由招待部门或当事人自行承担。

  九、各单位、部门需向客人赠送礼品,必须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登记消费金额,礼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公司内部各单位业务往来一律不准吃请和送礼。

  十、各单位、部门在公司以外主办的各类会议所需会务费,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时到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后施行,包括接待客人所需的.宿费等也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

  十一、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依据本规定,严格执行。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共同监督执行,本规定所涉及的招待消费项目未到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备案的,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核准报销。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及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增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集团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集团”系指远洋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法务人员系指集团法务部法务人员及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

  第四条

  集团法律事务由集团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无专职/兼职法务人员的则由集团法务部直接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法务运作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管理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集团/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三)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支持;

  (四)起草或审核合同、协议、函件等各类法律文件,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谈判;

  (五)接受集团/公司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六)保障集团/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七)协助起草、审核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为规章制度及其条款的合法性提供保障;

  (八)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九)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在将法律文件报法务人员审批前,应先报审各业务 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向法务人员提供完整的基础信息,法务人员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由于未能提供完整资料(含补充资料)而引起的差错,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出具法律意见,各项法律事务除已备案的标准文本及业务分管领导认为无需法务人员审核的以外,均须由法务人员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实施。

  第八条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的实施情况(状况)应及时向法务人员反馈。

  第九条

  集团/公司的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在决定诉讼(申请)之日起三日内;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在收到法院(仲裁机构)传递的起诉书(申请书)副本之日起三日内;

  业务部门应将案件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报送法务人员。

  第三章

  法律事务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应在法律事务发生当日告知法务人员。如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人员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十一条

  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由法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二日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可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谈判。

  第十二条

  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法律意见,供经办部门参考实施。

  第十四条

  如需聘请律师代理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的聘请和管理由业务部门负责,法务人员不参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法律事务由各公司专职/兼职法务人员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如需集团法务人员给予协助的,由公司法务人员上报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经审批后,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集团法务人员请求协助。如集团法务人员需要公司提供协助的,应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联络单的方式发送请求协助。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以明确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合约、契约、订单、确认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

  (1)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或(2)其签订和履行将对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3)集团/公司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较大的合同。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除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署。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因业务需要,必须以有关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第二十二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须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超过代理期限,承办人不得签订合同,否则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由法务人员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范围、权限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利用数据电文和电子邮件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起草工作应争取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清楚。

  第二十七条 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适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的要求填写;示范文本未涉及到的问题,应当补充进去。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式文本应当打印或印刷制成。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使用中文,或至少应当制作中文文本。

  第三十条 重大的或涉外的合同谈判,应由法务人员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 共同参加。

  第三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市场需求、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业务部门应对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首先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提请业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应包括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审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 通过业务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和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五条 通过业务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再将合同草案、与合同有关的意见书、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表和财务管理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表提请法务人员审核;法务人员审核通过的,应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十六条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未对合同审核。

  第三十七条 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承办人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通过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和法务人员审核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草案和各部门的审核意见表报送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审签及盖章。

  第三十九条 对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表不齐备的合同草案,公司授权的人、印章保管部门可拒绝签署或盖章。

  第四十条 合同审核工作原则上实行专人负责制,各审核部门都需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传递、跟踪、落实、归档等。

  第四十一条 业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经济性;

  A市场供应/需求情况经调研属实;

  B市场供应/需求价格预测可靠、合理;

  C应予考虑的其它经济因素。

  2)合同的技术性:

  A技术依据真实、可靠;

  B技术措施完备、可行;

  C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D验收标准;

  E技术标准。

  3)合同的可行性:

  A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靠性;

  B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

  C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A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B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C业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

  D对公司的重要业务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四十二条 财务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涉及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统一的资金调度计划;

  2)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A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B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C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3)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

  A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

  B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C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D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4)公司内外部财经法规的合规性。

  5)财务管理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法务人员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合法性:

  A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无明显属于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 C形式合法:订立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D签约程序合法:订约等有关程序应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2)严密性:

  A条款完整、齐备;

  B文字清楚准确,不致产生歧义;

  C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D相应手续完备;

  E相关附件完备;

  F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法务人员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4)合同审核要点:

  A主体是否适格

  B合同期限

  C金额及支付方式

  D双方权利义务

  E违约责任

  F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G 争议解决方式

  H 签约日期及法务人员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四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草案时,应在2~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完成合同审批流程。

  一般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重大合同各审核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合同并返还承办人。

  各审核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的,向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说明情况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累计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涉外、重大合同的审核时限累计最长不应超过20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

  第四十五条 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连同全部文件资料退还承办人。

  第四十六条 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各审核部门须及时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拖延。

  第四十七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四十八条 集团/公司授权的人以及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及盖章。决定签约及/或盖章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盖章;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将整个事件报告给董事长,提请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同必须呈报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或报工商管理部门鉴证、公证处公证的,应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十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及向法务人员通报。

  第五十二条 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承办人。

  承办人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时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第五十三条 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事先经法务人员审核方可发出,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通知对方。

  第五十五条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收集有关证据。

  第五十六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进行必要的交接。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五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 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五十八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五十九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六十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法务人员处理。

  第六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二)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三)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四)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并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五)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达成之前,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继续履行、补救或中止履行等措施。

  第八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六十四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到仲裁/诉讼阶段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六十五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的原则:

  (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及时处理的原则;

  (三)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

  第六十六条 纠纷/仲裁/诉讼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

  (一)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工作联络单、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资金管理账目;

  (四)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五)证人证言;

  (六)其他证据材料。

  第六十七条 法务人员根据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最终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六十八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第六十九条 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董事长同意,属于集团/公司作为申请人或原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集团/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参与仲裁或诉讼。如决定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处理纠纷的,集团/公司法务人员无需再参与,应由业务部门自行与外聘律师联系、沟通、转递材料等。

  第七十条 纠纷处理完毕后,由法务人员负责的纠纷由法务人员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由外聘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的纠纷由外聘律师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向集团/公司负责人报告进展情况。

  第七十一条 处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一)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二)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做好每起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案件的实况记录,存档备查;

  (四)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令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法务人员、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七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 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

  第七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的,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代表集团/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归档制度

  第七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收集、整理、建档。

  第七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单据、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都须附于合同档案内。

  第七十七条 合同档案须按公司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合同的密级并采取保密措施,密级标注于合同正本的封面。

  第七十八条 业务部门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文件形成后3日内,根据合同的性质将合同档案移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集中保管,不得据为己有。

  第七十九条 重大合同应将副本提交法务人员备案。

  第八十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合同的外借。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业务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和执业人员的岗位责任,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公司人员在执业中必须执行相关执业准则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本公司制订的《执业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

  第三条 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前提下,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通报执业进度,征询客户对重大问题调整的意见,协商处理好包含在咨询报告中的各种事项,对公司讨论的问题与结论撰写备忘录存档。

  第四条 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是我公司的生命所在。对于注册师执业准则规范等规定,应切实执行,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决不允许示意、默认或串通作弊,或出具不实、虚假之报告,对一切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业务承接。对外拓展业务,必须以公司名义承揽。事先应调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予以承接。业务承揽后,应及时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一式三份,由公司领导签署。业务项目由公司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自揽自做,禁止一个人单独执业,凡执业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第六条 业务实施。本公司执业一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按岗位职责合理组织技术人员执业。

  第七条 报告签发。为控制本公司的业务风险,稳步发展业务,报告必须经分级复核、公司领导签发、注册师签署、咨询费用收妥后方可发出。各级执业人员应认真履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岗位职责,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三章的内容进行分级复核。各种需注册师签署的业务报告,必须有属注册师签署。特别重大的业务问题必须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否则,报告不能发出。

  第八条 档案入库。工作底稿是重要的业务档案,各级技术人员应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并分类、编号,经项目经理复核后装订成册,业务报告发出一周内档案必须归档。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九条 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本公司实行业务分级负责制,即:总经理、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分级负责。

  第十条 总技术负责人。是对全公司经营管理、执业质量、业务开拓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总结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

  2、组织全公司专业人员按照独立执业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组织制订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分级复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并建立和完善专业人员的奖惩办法,严格全公司的质量控制。

  4、组织制订的修改专业操作规程和工作底稿,使工作符合执业准则和规范指南的要求。

  5、对重大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

  6、组织、协调公司内各部之间的工作,督导业务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7、统一调度重大项目的执业人员,批准重大项目的工作计划,审定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重大项目的收费,签发各种业务报告。

  8、对签发的业务报告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以确保工作质量。

  9、加强与各主要客户的联系,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动向,巩固老客户,开拓新业务。

  10、密切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关系,适时组织大型项目的业务洽谈,努力拓展业务领域。

  11、组织、实施全公司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 各公司领导应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格尽职守,各司其职,相互合作,搞好全面工作。公司领导的职责范围和分工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项目负责人是执行各项业务的直接组织者,是执业小组的现场负责人,也是质量监管的.第一个环节,职责十分重大。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执业质量,对公司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操作规程,编制和修改全部综合类工作底稿(可视实际情况,安排一、两名专业人员协助完成)。

  3、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确定一般项目和初步确定重要项目的工作程序,按确定或批准后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承办的业务。

  4、合理组织和指导专职人员实施工作程序或确定替代程序,并对程序执行的充分性及替代程序的适当性负责。

  5、就地逐项、逐页详细复核、签署专职人员的工作底稿,并形成复核意见,对其规范性负责。不规范的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有权监督专职人员作出补充、修改,并对未指导或指导不当而产生的不规范性、不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本人编制的工作底稿,由本人签署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在全面复核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风险评估,向总技术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汇报后,初步确定报告类型。项目负责人自己无法判断的事项,以及客户不同意的事项,应及时请示总技术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在业务工作中发现的某些特殊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以便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征求意见。

  7、在实施执业期间,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外勤管理制度等对专职人员(含临时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如考勤记录等),并对他们的行为规范负责。

  第十三条 专职人员职责。专职人员是工作程序的直接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包括:

  1、接受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和指导,相互协同、配合,认真完成项目负责人分配的任务和其他有关工作,确保业务质量,对项目负责人负责。

  2、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经批准的工作程序或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实施替代程序,进行具体的工作。工作中,不得故意回避而不采用适当程序,以致产生重大的工作质量问题。否则,本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

  3、根据本公司的执业手册要求编制业务工作底稿,确保工作底稿规范、完整,证据充分、适当,数据真实、正确,记录清晰。

  4、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工作底稿小结中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请示,不得主观臆断而得出结论,不得未经分析盲目处理,应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和客户的。认可。

  5、根据项目负责人的复核结果补充工作程序或工作底稿。

  6、必要时,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协助编写工作小结、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或执行项目负责人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分级复核

  第十四条 现场收集证据,编制完整的工作底稿是工作的重要一环。复核是保证质量、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本公司在全面落实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切实搞好三级复核,即总经理、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严把质量关。

  第十五条 总经理复核的内容

  1、工作目标是否已达到,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是否恰当,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提请注意的事项的相关支持性工作底稿。

  3、项目负责人编写的工作底稿及复核意见。

  4、业务报告的表述是否恰当,以及工作底稿是否恰当、充分。

  5、其他重大事项的记录资料。

  第十六条 总技术负责人复核的内容

  1、工作计划是否经核准,是否已按原定计划充分恰当地完成,项目负责人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复核。

  2、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工作底稿。

  3、内部控制调查记录,重点领域各项目的工作程序。

  4、工作总结,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5、报告的内容、类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项目负责人对业务助理人员督导是否恰当。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复核内容:

  1、项目的工作是否按预定计划和批准的程序实施,各审计项目的衔接是否合理。

  2、报告格式是否规范,计算是否正确,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咨询协会规定的要求。

  3、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达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4、工作底稿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如资料是否充分、适当,结论是否正确等。

  5、工作底稿的归类、整理是否恰当。上述各级复核人员在复核时应在有关的工作底稿签字,必要时应形成相应的复核记录。同时,上述复核内容均为最低要求,各级复核人员应视各项业务的具体情况予以增加,目的在于确保执业质量,控制执业风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凡违反制度,没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一经发现,即分别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警告、扣发工资、降职、除名等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追偿。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相关的执业人员的专业岗位基本职责。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作出修改。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0日起执行。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1

  一、业务部职责

  业务部门负责公司业务的获得和业务过程的操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一)负责客户的联络和业务的取得,负责业务流程和实际操作;

  (二)负责公司业务规划,建立业务台账,监督业务运营;

  (三)负责公司业务相关资质,证照的办理和年检工作。

  (四)负责公司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和联络

  (五)配合公司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处理以及优惠政策的取得。

  二、业务分工

  (一)公司负责人兼任业务经理,职责为:

  1、负责公司国内外客户联络;

  2、负责公司业务过程监控;

  3、负责公司业务台账的建立和记录;

  4、负责公司国外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5、负责公司资金的运作和审批管理;

  6、处理公司所有突发事件;

  7、公平合理的.安排工作任务。

  (二)公司业务人员职责

  1、公司业务单证的传递和回收;

  2、业务询价和初步报价;

  3、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

  4、业务过程的随时跟踪;

  5、业务证照的办理和年检;

  6、业务运输发货和海关商检等手续的办理;

  7、配合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中得车辆使用;

  8、所有客户资料的备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事物。

  三、业务流程

  1、取得业务后两日内应当立即将核销单和报关手续交付报关运输单位或者客户;

  2、核销单在财务备案去处以后应当立即发出并在发出以后一个月内负责催收报关单、核销单和运输手续;如不能及时收回,需要向公司负责人阐述理由;

  3、取得相关业务单证两日内必须立即交给财务人员准备退税手续;

  4、公司业务经理交办的价格咨询和运输咨询等业务必须在两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业务负责人交代办理结果;

  5、公司相关资质和证照的办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领导交办的业务事项和其他事项必须在两日内拿出结果,未办理妥当,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四、处罚

  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次罚款50元;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要予以赔偿并接受公司罚款处理;造成较大损失的,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对其进行处罚;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2

  一、考勤制度

  1、凡是在厂业务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每天必须到公司打卡,如不打卡视为旷工。

  2、出差人员:凡是出差人员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由行政部交总经理批准,到达目地以后必需用当地固定电话向行政部报到,每天早上8:30时以前用当地固定电话报到,如超过上午8:30,视为迟到,如在车上,先用手机报到,下车后用当地固定电话报到,时间不准超过9点。如超过9点,不计考勤,并扣除当天补助和工资。

  3、如用手机报到不记考勤,且不报当天补助和扣除当天工资,如查出作弊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劝退。

  4、业务员每月出勤天数26天为满勤。

  5、业务员如有事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如在市场有急事,可以打电话给行政部请假,如发现不请假擅自脱岗者,一天罚款50元,多次不该者,给予辞退。

  6、业务人员出差和返回必须告之行政部,如接不到通知擅自脱岗,如发现当月所有差旅费及补贴不予报销。

  7、业务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交行政部,由行政部交总经理批准并交接工作,若擅自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二、报表管理制度

  1、每月出差所发表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交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否者当月差旅费不予报销。

  2、如发现虚假和抄写现象不予报销差旅。

  三、报帐制度

  1、报帐时所填差旅表日期行程必须与所考勤日期一致,否者不符合不予报销,并扣除当天差旅。

  2、出差当天和回差当天以电脑票为主。

  四、不许私自向经销商借钱借物。

  五、在市场上,业务人员不允许存在招待费用。若出现有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六、不经公司允许、不准私自许诺政策,如私自承诺有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申请以书面形式呈报,批示后方可执行。

  七、业务人员客户来公司洽谈业务,须吃住,必须填写必须填写《客人用餐住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统一安排。

  八、开会期间

  1、不准迟到。如迟到,10分钟以内罚20元;10分钟以后罚50元。

  2、手机必须静音,响铃一次罚10元。

  九、所有业务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发现关机一次罚款50元,二次扣除全部手机费

  十、在办公室和会议室不准抽烟,不准上网,不准打补克,不准玩游戏。如有违反者第一次罚50元,第二次罚100元。

  十一、业务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进行工作交接,否则扣除全部工资和差旅。

  十二、以上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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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必须向部门经理申请报告。

  四、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它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六、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七、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为工作时间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3、必须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4、及时高效的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做到最完美,执行公司的指令,服从安排。

  5、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

  6、业务员要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月上交书面申请,无条件协助公司做好新旧交接工作。

  二、业务费用支出原则

  对业务费用,需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主管、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否则视为不存在,费用必须实消实报,不准虚报多报。

  三、业务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手机的畅通。

  四、团队合作精神

  销售是靠合作的,个人英雄主义是做不好销售的。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一切本着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

  二、建立周会制度,宣布本周各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情况,包括区域情况、拜访客户数,签约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同时要安排下周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必须整理好自己工作及办公用品下班。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五、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六、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七、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八、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九、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对待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一、业务员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二、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一、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信息开拓新市场。

  4、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二、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执行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合同文本必须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三、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收款发货,不得为难客户、不得随意更改折扣及发货标准。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4

  一、通讯方面:

  1、必需保障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每发觉关机一次或联系不上扣罚20元,当月累计关机、无人接听、不在服务区两次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

  2、所持手机需要换号者要提前报告公司,并明确自己新的联系方式,当新的手机号码被确定后要准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手机必需调为震惊状态,除客户电话外,一律不得接听电话或发送短信。接听电话前首先要请示在场领导,经同意后到外接听,不得影响正常秩序,发觉违反者一次扣罚5元,当月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扣罚20元,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通讯补贴。公司开会或培训期间坐姿不正,玩弄手机,不留意听讲者一次扣罚10元,扰乱正常秩序者,累计发觉一次扣罚50元,两次扣罚100元,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二、出勤管理:

  1、工作时间:8:30~17:00。

  2、签到制度

  市区业务人员实行早晚签到制,即早上到公司签到,下午回到公司开完会后签到;仓库管理人员按市区终端业务人员签到制度执行。其他人员实行正常签到,假如业务需要需外出联系业务时,要向主管领导汇报。

  3、佩戴胸牌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需佩戴胸牌,发觉一次未带胸牌者扣罚10元。

  4、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10元;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5、旷工: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和误餐补助,旷工超过三天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6、离岗:工作中发觉离岗一次扣罚20元,当月累计发觉离岗三次交公司人劳处待岗。

  7、请假:业务人员请假需填写假条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假条由部门领导上交主管领导,当月请假日期超过两天的扣除超出期间的工资及误餐补助。

  8、全勤:当月全勤者嘉奖50元。

  三、会议制度及出勤要求:

  1、每天早上:8:30各部门分别召开晨会,要求时间尽量简短。早会后领取自己每日访问客户所需的用品后,马上去自己当日所要访问区域。公司要求早上9:00之前必需出门,每次扣罚5元。

  2、每天下午:各部门分别开当天业务总结会,业务员要将当天业务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沟通、解决。

  3、发觉一次未正常召开会议,扣罚部门负责人10元。

  四、终端业务员访问制度:

  1、访问工作中严格按所定目标客户进行访问,不得漏店、跳动式访问,如发觉一次扣罚5元。

  2、访问工作中严格按要求填写客户访问卡(记录)和客户订单,不得弄虚作假,如发觉一次扣罚5元/店。

  3、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午休时不得离开自己的访问区域,如发觉离开访问区域者一次扣罚10元。

  五、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留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和活动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的等级、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负责的'业务人员。

  (二)信息收集留意事项:

  1、与客户沟通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销售渠道和选购渠道等内容,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准时、精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乐观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进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客户新市场。

  4、依据公司要求做好行销日志,行销日志要明确详细,准时上交到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看法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

  (三)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留意仪容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忱周到。

  2、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待方法与嘉奖规定等商业隐秘。发觉业务人员截留公司活动的行为,按10倍进行惩罚,并在公司公告栏内进行公示,以示惩戒。

  3、工作期间,不能饮酒。

  4、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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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 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______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三条 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 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 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_______元。

  第六条 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 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 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 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xx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xx元,当月旷工超过xx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第六条 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七条 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业务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业务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业务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条 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业务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业务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三条 每月xx号xx点为当月最后回款时间。业务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xx元。

  第五条 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业务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业务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业务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六条 业务员出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为了提高业务员出差洽谈业务的成功率,遏止乱出差的现象,特制定本条。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xx%,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___%,如若超过,以____%支付给业务员。

  第七条 业务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规定: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____%,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____%,如若超过,以___%支付给业务员。

  第八条 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业务员的谈判,业务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业务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业务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 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三条 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xx元的罚款。

  第四条 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 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通过考勤制度的完善,不仅可以增强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之后员工旷工、迟到、早退等纠纷的证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都是企业可以提供的有力证据。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6

  一、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

  1、上班时间,早上8:30---18:00,在城区的业务员每天早上8:30分之前必须到公司报到和开会,9:30分之前准备好资料下市场。

  2、在县区的业务员早上8:30分之前用当地固话或分销商的固话打电话向公司报到,下午两点再报到一次。在每个星期六下午三点回公司报到并交当周的工作报表和资料。注:在城区的业务员(县区的业务员打电话报到迟到30分钟之内的)如迟到30分钟之内或早退的罚20元,30分之外算旷工一天。一个月迟到三次另罚款200元,迟到5次的并以辞退。

  3、每天必须填写日报表,拜访客户不得低于20家。如有其它情况必须打电话给公司或领导说明情况。

  4、报表必须填写当天总结和明天计划。

  注:如没说明情况少1家罚款5元,少5家罚50元,报表没填写完整或填写不清的罚20元,当天不写报表的罚100元,一周不写的并辞退。

  5、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打电话或书面通知,请病假的须提交病历或药品收费单。注:如没请假当天没上班者视为旷工并罚款100元,三天没请假视为自动离职。

  6、业务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申请,县区业务须当区域分销商签名盖章确认。离职或辞职的业务员无条件的协助公司做好各项交接工作并交还换公司的财物和一切资料。

  注:如没有交接并离职的业务员扣除当月工资,直到交接清楚再发放,有损公司财物的按原价赔偿。

  7、不得向分销商和客户借钱借物,不得代收货款,不得与分销商和客户常生私自财物行为。

  注:此项极为严重,触及者罚款1000元并辞退,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不得私吞或挪用公司的费用及货款,不得截留公司的一切财物作为私用或送于其他人。

  注:如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情况轻者罚款500元并归还公司所有一切财物,重者扣除所有工资并归还公司所有财物。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员不得兼职或加入社会不良团体,有损害公司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注:如发现有兼职或加入社会不良团体的产马辞退并罚款1000元,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业务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时开机,保持畅通无阻。

  注:如客户或公司在一个小时之内打不通电话的罚款20元,超过3小时的按旷工计算并罚款100元。

  二、业务员的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规法则,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2、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要以大方得体的仪态和衣着整洁和客户交谈。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真城度。

  3、要以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的相关服务。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和各项促销活动,不得泄露机密。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介绍客户给他人公司谋取私利。

  5、广泛收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可以一切的关系和资源,创造成交机会。

  6、全面了解产品的性能及特点,掌握销售谈判技巧,并严格控制销售费用支出,降低销售成本。

  7、在工作中做好团队团结关系,相互配合,沟通和帮助,共同完成销售任务和其它公司下达的任务。

  8、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或领导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9、以上职责请严格遵守!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公司的各项经营治理活动纳入法制化治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合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立法务专员、法务员,负责公司法律事务治理工作,企业管理中心是公司的法律事务咨询与涉法事务的专职处理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治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合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做好法律事务治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合同治理

  第五条 合同治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公司合同须按照公司的合同汇签审核制度。原则上除其它部门会签外,均应由法务员或专员审核汇签后才能签订。

  企业管理中心根据其职责权限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合同审核的基本内容:

  1、合同缔约方主体、企业资质的时效与合法性;

  2、合同标的合法性;

  3、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存在的法律漏洞;

  4、与合同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

  5、公司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及时归档;

  6、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承办部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参考。

  第八条 公司实行法务员或专员对重大合同提前参与制度,可以对重大合同 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第九条 涉及公司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 合同签订之前,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提请会签审核。

  在会签审核合同(或草案)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和说明有关情况。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对其提供材料和说明的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向提供合同(或草案)时,应预留至少 2 个完整工作日供其会签审核;会签审核部门因特别情况需延长会签审核时间的,应向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申明理由。

  各会签审核部门应在规定的会签审核时限内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又不申明延期理由的,视为完全同意合同草案。

  第十二条 各会签审核部门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部门或承办人。

  第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对会签审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予以采纳,但经负责合同裁定的公司总经理或平台中心负责人明确书面批示不予采纳的.除外。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件公司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由企业管理中心、具体业务部门各保管一份合同文本原件。

  第十五条 合同承办人发现合同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或收到对方对我方履行合同提出的异议时,应立即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法务员或专员,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予以答复。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复函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经法务员或专员审核、备案后发出。

  第十六条 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方式解决,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修改或重新签订合同。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或签约人汇报,并报法务员或专员做好仲裁或诉讼预备。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实质答复、提供文件资料。

  第三章 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治理

  第十七条 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这些诉讼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包括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第十八条 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负责人及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在经营治理活动中发现公司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损害,有义务及时向所在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反映;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得知情况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法务员或专员,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法务员或专员应在 2 日内对呈报单位书面答复,法务员或专员认为有必要采取诉讼措施的,应立即告知公司总裁或公司负责人,并评估诉讼风险。法务员或专员认为不需采取诉讼措施,应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并告知如何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法务员或专员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请领导批准对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协助。

  第二十一条 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由法务员或专员负责对全案情况进行小结,形成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答应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第二十三条 法务员或专员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

  第四章 法律事务咨询指导

  第二十四条 法务员或专员通过咨询、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合资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务,使公司的经营治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经营治理人员对在公司经营治理活动中遇到的需要咨询的事项,应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法务员或专员寻求法律咨询,并认真听取法务员或专员的法律意见。第二十六条 法务员或专员有权主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合资公司的经营治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五章 法律知识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务员或专员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第二十八条 法律培训应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分析,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新颁布或修订的和业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及时组织学习、培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企业管理中心,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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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目的在于建立适应本公司发展需要的,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不含试用员工)。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忠诚度、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政策原则

  公司在确定薪酬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钢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另外,开放更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 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公司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工资成本的适当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

  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两个方面,即薪级体系和薪酬结构。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将所有的岗位进行分类,每类岗位内部实行分级,并由此构建与岗级相联系的薪级体系。

  同时,公司根据员工劳动价值和公司认为应该对员工予以体现的期待与关切,将员工的薪酬在结构上划分为劳动报酬性质的工资和其他性质的津贴、补贴等不同的部分。

  第二章 薪级体系

  第六条 公司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所有岗位分为A、B、C、D、E共五类:

  A岗,系工作员岗,主要从事操作层面的工作,共分为10级。其中1至4级为初级工作员,5至7级为中级工作员、8至10级为主办工作员。

  B岗,系初级管理岗,副主管职级,主要协助部门主管主持或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共分为5级。

  C岗,中级管理岗,主管职级,主持本部门或某方面的工作,共分为5级。

  D岗,高级管理岗,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级,主要根据总经理安排,分管某部门或从事跨部门的管理,共分为5级。E岗:高级管理岗,职务为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全面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与上述岗级划分相联系,构建公司薪级体系。薪级系数的设定详见附件。

  第三章 薪酬结构和薪酬的支付

  第七条 公司对E岗高管(总经理)实行年薪制的薪酬管理,个别D岗高管根据公司需要参照E岗进行薪酬管理。专职信贷业务员工实行提成工资制,其他员工实行岗位工资制。

  第八条 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标准年薪、岗位工资、各类津补贴、目标奖励、福利等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组合。

  年薪制薪酬=标准年薪+目标奖励+津补贴+福利 岗位工资制和提成工资制薪酬=岗位工资+津补贴+福利

  第九条 年薪制高管的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又分为季度绩效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年薪=基本年薪+季度绩效年薪+绩效年薪

  第十条 基本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固定收入,按照标准年薪60%的标准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为年薪制高管人员的浮动收入,是其经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按照标准年薪40%的标准,分别在季度和发 放,且与季度和考核结果挂钩,其中季度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5%,绩效年薪占绩效年薪总额的20%。季度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5%×季度考核系数 应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20%×考核系数

  季度绩效年薪在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每个月发放。

  绩效年薪在第二年农历春节前发放。员工中途离职,在当工作时间未超过半年的不予发放;超过半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以所在期间的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数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 目标奖励,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在终了对年薪制高管一次性计发。

  第十三条 岗位工资是体现岗位工资制员工和提成工资制员工岗位相对价值的工资单元,属于员工劳动报酬的性质。主要由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含提成工资)所构成。

  第十四条 基础工资是用以保障员工基本生活品质的工资,同时也是衡量不同岗位价值的基准。

  基础工资原则上按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五条 职级工资

  职级工资是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经验积累方面体现员工的贡献及对企业的忠诚度,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

  员工职级工资应与其岗位和职务等级相符,员工兼有多个职位的,依所任最高职位确定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基础工资×职级系数 职级工资的支付为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绩效和提成工资

  基于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根据公司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具有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公司有弹性地按月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的%提取。其中1%为按月发放的一般绩效工资,%为不定时发放的绩效提成工资。一般绩效工资以职级为基本依据发放,实行提成工资制的专职信贷营销人员一般绩效工资按其他同职级员工的70%发放,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责任制度》的规定,在信贷项目顺利结案后按规定比例专项发放绩效提成工资。即:

  岗位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

  提成工资制员工的绩效工资=上月营业收入×1%×该员工职级系数÷∑全员职级系数×70%+绩效业务提成

  季度或者终了,公司根据当季或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可以另外再计发一次性的季度绩效奖励或绩效奖励。第十七条津贴和补贴

  1、工龄津贴

  为体现员工的贡献积累,设立工龄津贴。工龄津贴依据员工在本公司

  工作时间确定,不足一年按一年工龄计算津贴。离职的员工,当年不计发工龄津贴。在职员工的工龄津贴,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

  2、学历津贴

  学历津贴是公司根据员工学历水平,对员工接受较高层次教育所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投入的补偿,同时也反映公司对不同学历员工的不同期待。

  公司对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历的员工,按月发放学历津贴。

  3、职称津贴

  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其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均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是公司发展的骨干力量。公司按月向这类员工发放职称津贴,同时以此方式激励其他员工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专业理论和技术实务水平。

  领取职称津贴的员工,其所获职称必须是经济、会计或其他能够与该岗位工作内容紧密联系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交通补贴

  公司按月发放交通补贴,用以对员工上班、下班、外出办理公司各项业务(不含出差)等所花交通费用的补偿。已由公司配置专车的人员,不再享受交通补贴。

  5、通信补贴

  通信补贴是公司对员工利用自有通信工具从事与公司有关的各类活动所花费用的补贴。通信补贴按月发放。

  6、误餐补助 员工可能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下班,在正常就餐时间不能完成就餐。公司因应上述情况专设误餐补助按月发放,用以提高员工进餐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7、其他津贴和补贴

  根据特定岗位对特定技能的要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相应的专项津贴、补贴作为岗位工资的补充,其性质和岗位工资一样。第十八条 福利保障

  公司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与员工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保缴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享受公司住房公积金待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应劳保福利。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的整体调整

  薪酬的整体调整,是指对公司全员或某类员工所做出的薪酬调整,具有普遍性。

  公司主要以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通过对每个员工基础工资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与基础工资挂钩的各项薪酬。

  公司每年初根据经营和发展的现状,重新审查绩效工资按营业收入提取比例的合理性,重新审查专职信贷营销人员在利息收入中提取提成工资比例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

  公司每年初根据本市社会经济状况,重新审查各类津补贴的合理性,决定是否予以相应调整。第二十条 薪酬的个别调整

  薪酬的个别调整,是指对个别员工薪酬的调整,具有特定性。方式有两种:

  1、根据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考评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每年应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员工在该岗位的级别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每年调升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30%(调升比例应与公司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调降级别的员工不高于全部员工总数的10%,调升和调降均应逐级进行。

  2、根据个别员工工龄、学历、职称、职务等的变化,及时对其薪酬进行个别调整。

  公司应制定员工薪级管理办法,根据员工能力、岗位、职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员工薪级。

  员工薪酬的个别调整,应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人事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违规、违纪受到扣薪资处罚或个人过失损害赔偿的,应按规定或确定数额在员工薪资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1、薪级系数表

  薪酬管理制度 2、津、补贴月标准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19

  一、在公司上班期间留意事项

  1、上下班时间:每天早上8:30上班,17:00下班。市内业务人员以早上签到时间为准。

  2、上班时:每天要访问30个终端,并对终端内的状况进行记录,并由综合组人员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视为为走访终端。

  3、熟记行业学问、简洁操作方法、市场机会、了解公司与市场基本状况。熟知我司现行的优势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劝说客户的理论。

  4、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5、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仔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喜爱本职工作,听从公司的工作支配,依据市场状况制定下期市场操作方案,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留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乐观热忱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方案、行销策略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把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制造诚信机会。

  6 、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7、在业务中消失问题,准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8、仔细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终端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0、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三、农村及周边业务员

  ⑴农村业务员必需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⑵业务员在市场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50元。

  ⑶农村走访的业务人员应合理支配工作时间,要有工作方案,走访终端要有终端的具体档案,并分析竞争对手信息,并准时像公司汇报,以便做出下步的市场分析方案。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0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

  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入库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

  根据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四、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五、原则上按先进先出法发放商品。

  六、盘存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七、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认真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免商品丢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认真配合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1

  一、企业职工参与

  (一)召开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管理制度《公司制度发布流程》。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2

  为了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员工的正常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

  一、奖励制度:

  以下奖励制度主要针对精神、物质奖励,并将先进事迹记入该员工档案,以作为提升依据。

  1、维护公司形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事迹者:奖励50——200 元。

  2、销售业绩连续三月保持第一者:奖励50——200 元。

  3、团结同志,尊敬他人,谦虚忍让,获得一致认同者:奖励50——100 元。

  4、善待团队,团队业绩同精神文明共进者(主管):奖励100——500 元。

  5、工作认真负责,用心专一者:奖励50——100 元。

  6、因做好人好事,被相关媒体报道,为公司带来荣誉者:奖励500——5000 元。

  7、拾金不昧者:奖励20——100 元。

  8、给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被采纳,并产生明显效果者:奖励50——1000 元

  9、保护公司利益,提供同行业有效信息者:奖励20——200 元。

  年度内获得公司不同将金额合计前三名,且未受任何处罚者,年终奖励500 元,以此鼓励。

  二、惩罚制度(以下一律现金,当日结清):

  1、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 元

  1.禁烟区吸烟。

  2.不按规定着装。

  3.不尊重他人劳动,随便扔垃圾或吐痰。

  4.上班打卡迟到1——3 分钟。

  5.公共场所不遵守文明礼貌。

  6.不按时呈交报告者。

  7.上班时间聊天,批评后再犯者。

  2、以下情况之一,罚款10——50 元。

  1.禁烟区吸烟不接受处罚。

  2.正常工作有意拖延,经主管领导提醒不改者。

  3.上班迟到3 分钟以上者。

  4.上班时间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者。

  5.不积极接待公司顾客,自私行为影响公司业务开展者。

  6.不按公司安排办事,给公司带来损失之行为,后有悔改之意者。

  7.在公司卖场,不遵守卖场之规定行为者。

  8.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一定影响者。

  3、以下情况之一,罚款50——100,使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者。

  2.言行损坏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3.超过权责范围,给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

  4.不遵守职业道德,欺骗顾客,给公司带来信誉损失者。

  5.与顾客发生争执,造成恶劣影响者。

  6.泄漏公司机密,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

  7.不求上进,拉党结派,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展开者。

  8.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恶意顶撞,造成不灵影响者。

  4、其他:不遵守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三、违纪处罚程序:

  1、业务部经理全权负责本制度的管理和执行。

  2、罚款50 元以下的违纪事件,为现金处罚,由主管上报经理执行。罚款交由财务部代管, 以做本部门奖励之用。

  3、罚款50 元以上的违纪事件,由经理填写处罚通知书,并递交总经理审批,后由违纪人 员签字,备案,交财务部执行罚款。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3

  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增强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强员工的责任感,提高销售业绩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销售部人员应做到对企业忠诚,敬业、奉献、团结,并严格遵守《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协议书》的内容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如销售网络明细、销售策划、营销政策等)如有违反,轻则扣罚200元,重则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要廉洁奉公,严禁贿赂,如有违反轻则扣罚,重则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

  3、业务员必须将自己开发的客户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品种、单价、月销售及销售额全部报给公司财务部,以便公司全面管理。新开发的客户一定要认真填写销售记录表,所填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回收货款金额,单价应与实际销售金额相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销售货款的50%扣罚。第二次给予100%扣罚,第三次予以辞退。

  4、公司每月对业务员进行评比,选出当月最佳及最差员工,如果连续五个月被评为最差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5、业务员应与公司共同发展,跟上公司的高速发展,如完不成销售定额,公司将予以辞退。

  6、销售部每周六应报出下一周的用车计划。

  7、对客户文明礼貌,搞好客情关系。

  8、业务员未经申请同意产生的任何费用,将由个人承担。

  9、业务员要保证及时送货,并保证所送货物的完整。

  10、业务员所借货物,两日内必须与仓库平账,(特殊情况如有业务经理同意除外)每拖延一天扣罚20元。

  11、业务员应如实填写行车路线,如有弄虚作假,每次扣罚50元。累计3次,公司将予以开除。

  12、业务员在出差前应先写好出差申请,写明出差地址、时间、销量及回收货款等情况,未经批准的出差线路一切费用自负。

  13、业务员出差后必须认真记录工作日记,内容应为每天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与什么人谈了什么业务,结果如何及何时返回住处;日记还应写出该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并做到每3日向公司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电话汇报工作,应提供所在地居住电话。出差回公司后应及时将工作日记交予总经理审查。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无工作日记扣罚200元。

  14、外埠销售员或销售经理出差前应先写出差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借差旅费,出差回连后为第一天休息,第二天应到公司对账,并将出差工作日记等销售情况向总经理汇报,作息时间按公司正常管理,如超期休假,扣除超期工资。

  15、由于业务员工作的特殊性(客户订货必需及时送到)因此,休息日一定要保证电话正常开机,如有订货,及时与公司联系送货方式,电话关机每次扣罚20元。超过三次者扣罚100元。公司不再补助电话费。

  16、业务员应按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不得自行变动销售价格,特殊情况应向业务经理或总经理汇报,经研究批准后再决定按什么价格方式供货。如未经请示随意降低价格造成损失,由业务员承担。随意提高价格的按提高价格部分双倍处罚。

  17、业务员在给客户供货时应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当地气温及产品保存方法、保质期等情况适量发货,做到少送勤送,每一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第二个月内必须过问销售情况,如有积压,必须马上调货;如有不负责任盲目超量发货造成滞销变质退货的,运费由业务员承担,退货的损失由公司、业务员各承担一半。

  18、业务员必需有极强的责任心,对所维护的客户必须每月要走访或电话查询两次以上,如发现有缺货超过一周现象者,少一个品扣罚20元。

  19、业务员当天销售回收的货款,回公司后,必须马上将货款交到公司财务部,并与财务部讲清该批货款是哪个经销商或客户的返款,如当天不能回公司,第二天早上交,如有拖延,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欠款三个月的.客户由业务员个人承担欠款(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欠款部分必须说明清楚,并有欠条。收取支票,应先进行审核(字迹工整,日期在十日之内)。不能接收过期和远期支票。不按时对帐的业务员,财务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

  20、业务员应虚心接受财务部的监督,财务部每月将与所有客户对帐,业务员应积极配合,按时到财务部对帐,外地未回公司的业务员应电话对账,对账的内容为:品种、数量、金额、回收金额、欠款额、欠款部分必须说明清楚,并有欠条,不按时对账的业务员,财务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拖延一天扣罚50元。

  21、如有客户投诉,比如:销售价格高于公司规定的价格、服务态度不好、不及时送货、该调换货的不予调换等,(业务经理或总经理同意的特殊区域除外),经查证属实,将对业务员进行处罚,每次扣罚50—100元,并收回此客户,交给其他业务员管理。

  22、业务员未经许可,不允许到生产车间,如有违反,每次扣罚200元。

  23、业务员年终完成销售定额的,公司将给予奖励,涨工资一级。超额完成定额的,超出部分公司给予提成并涨工资二至四级。

  24、业务员有突出贡献者,经业务经理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将给予、重奖。

  25、业务人员应熟记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做人标准以及工作中的好习惯和办事效率。

  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制度 24

  一、任务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年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20xx年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主管或有关部门。

  4.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警报主管批准后方可成交。

  7.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发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销售经理1名,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商务助理1名:属公司行政兼业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管理,业务工作由销售经理负责。负责业务人员考勤;按照销售经理提供的业务员工作日记,检查所有业务员的工作日记并核实,向主管汇报核实情况;销售热线的接听和记录;对业务来电保密;负责将业务来电信息交予销售经理;负责各部门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分类;负责客户电话回访;解答客户简单技术问题;负责协助各部门人员业绩月报的工作;客户投诉意见归纳,并反馈各部门;协助业务人员制作销售合同;负责合同统一归档管理;对打样申请表信息进行统计,提交给销售经理,以备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公司商讨提供更好策略。协调实验室安排研发工作,以及技术部服务人员支持安排。

  3.业务员4名:对项目负责,与营销总监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营销助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营销总监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不得对外泄露。

  4.业务信息管理

  5.销售热线来电只能由营销助理接听和记录;助理不在时,由营销总监或主管接听,除非来电为指定电话,助理可转交相应的'人员接听,任何人不可占用热线电话,助理和营销总监均不在时,业务人员方可接听并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只可用公司座机及配备手机号码向外联系业务。

  7.通过销售热线联系到的业务信息,由营销助理接听,记录并保密。营销助理须及时将业务信息转交营销总监,由营销总监指派能够胜任的业务员负责该项业务的跟踪和公关。对于业务信息的分配,营销总监要坚持“胜任这有限分配,兼顾均衡分配”的原则。

  8.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项目技术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及商务助理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晚餐)。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xx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300不等)+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涂料销售提成=销售额×3%+高价销售提成

  (当销售额低于本月任务额30%时不计提成)

  设备工程提成=项目工程额×5%+奖金

  (提成依照收回款数额计算)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1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4.薪金发放:

  营销助理基本工资按月足额计算发放。

  业务员的工资发放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每月的业绩和工资挂勾。发放月薪=底薪+提成(80%)。余下提成年底随年终奖一起发放。若当月无业绩,而且无累计的业绩,则只发其基本工资;若连续叁个月无业绩,则予以解聘。

  五、业务费用管理

  1.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标准为50元内)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2.外地出差住宿标准为80元/天(依当地情况而定,需电话与经理申请),餐补20元,车费另计,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3.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不得超过该项业务合同额的5%;并请示销售总监同意。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20%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奖励1500元;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奖励4500元;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次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年底奖金和另半数提成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老板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三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