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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登记制度(精选8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登记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登记制度 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本机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洛阳市教育局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机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制定本措施及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依法管理和责任人分层管理。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组长:张利昌
成员:张璐、温璐瑶、魏豫璆、刘婷婷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成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体教师要按照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切实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和数据,确保我校防控工作准确无误的实施。学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直接组织、研究和部署防控工作,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每位教师、每个小组负责人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都知晓相应的防控措施,熟悉相应的防控工作程序。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利昌
职责: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工作,制止事态扩大;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及时上报,做好各部门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工作。
物资保障:组织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指导物资采购。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提供全校应急医药用品和物资储备等技术指南。
防控消杀:指导做好室内外的消毒和记录工作。落实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做好隔离室的安排处置。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观察等现场控制措施。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检查指导各班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防治工作任务。
秩序维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现场安抚。落实好每节课前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健康检查。摸排统计各班防控相关数据,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教育:收集和整理新冠肺炎防治信息,制作相关简报,指导教师做好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传授。加强对全体家长的宣传教育,了解防控知识、学校规定等,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加强指导,做好学校全面卫生工作。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预防:
①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教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强化管理,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对预防传染病进行集中辅导,形成家校预防合力。
③学校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尤其是预防传染病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④加强卫生监督,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各种隐患。
⑤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公共物品和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室内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⑥严格做好晨检工作。
2、应急准备
①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保证人员、设施、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以备应急所需。加强每天晚上和节假日应急值班力量,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②校长室实行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指导学校应急工作。
③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按上级要求设置隔离室,并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设备等。
④切实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学校建立校园卫生管理制度,按区域、按处室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教室内部、专用教室要做到全天候整洁通风。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公共场所要做到一天两消毒。每天中午12:00对教室、办公室、公开场所、专用教室卫生状况和教室通风状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让师生在干净、清洁、卫生的环境当中生活和学习。
3、应急处理
机构内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该立即报告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教育部门,并协助疾控部门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各班要始终坚持执行全校统一的预防传染病的“零报告”制度,并做到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告。校长在规定时间内专职行使上报工作,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教师每天的防控工作必须在下班前向校长室汇报,并附相关记录资料。
1、自开学第一天起,严格晨检工作,要落实晨午检,对班上学生进行仔细询问,对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予以记载,并即时隔离,并通知家长立即要求其到医院进一步就诊。并在第一时间为教室开窗通风。任科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要时刻关注其身体状况,发现可疑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检测。
2、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传染病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学校应在最短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3、切实加强停课复课管理。对于患传染病学生,必须在规定隔离期满后,凭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复课。根据疫情如需对学校部分区域隔离、封闭或集体放假,由上级权威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进行实施。
4、一旦发现集聚性病例,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5、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及时请求卫生部门对感染人员进行治疗,采取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6、传染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中,我们将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在本次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病人的追踪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室请假。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七)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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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疫情期间校园出入管理登记制度 3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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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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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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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青岛市教育局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中“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的'要求,切实保障培训机构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做好培训计划调整。
培训机构线下课程培训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退费等事宜。
四、强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要求,全面摸排教职工状况,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五、压实监管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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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层级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建立教职员工排查及管理机制,实行年级处室负责、“日报告 零报告”、分层分级管理。具体分工为各年级处室负责本部门教师(含外聘人员)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疆部单独统计疆部教师员工情况;最终信息由校医室汇总学校信息负责向上级报送。
学校要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教师的康复情况,准确掌握每个教职员工返校前 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分阶段管理
(一)值班人员全程值守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要加强值守工作,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新疆部做好卫生防疫、安保、后勤、疆部值班、三级值班等安排。参加值班的教师由年级处室负责落实好本人健康状况及近期行程,符合要求者方能到校参加值班工作,填写《郑州十一中返岗教职工健康状况审核表》,交由校医室审核登记,进出校园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郑州十一中疫情期间外来人员登记表》,凡体温超过37.3°C或有明显的干咳者严禁入校。体温检测人员和校医等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二)居家隔离时期
学校广泛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做好宣传引导,拟定并转发《郑州十一中疫情防控期间返郑教职工隔离要求》,并由年级处室负责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教职工居家隔离情况记录表》,督促教职工按照上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1.加强学习,认真研读学校转发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利用资源学习正确的个人防护知识。
2.积极配合学校及社区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
3.积极配合各项行踪和健康监测等排查,每天向学校汇报自身健康情况,不隐瞒自己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如实向学校和社区汇报。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辨别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5.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 14天,从省内外其他地区返回驻地的居家隔离观察7天。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备案登记,向年级处室汇报,年级处室做好返郑教师的情况记录。在教工宿舍隔离的教师集中管理,由校医室组织每天测量体温,填写《郑州十一中返郑在校隔离教师每日情况登记表》,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
(三)开学准备时期
1.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生活老师等寒假期间旅居史、疫区人员接触史和健康进行过程监测,“一人一案”建立台账。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总务处要在开学前一周落实完成。
2.开学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保障教职工工作期间的身体健康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利用网络平台做好录课、直播、线上答疑等“停课不停学”的相关工作。
(四)开学之后
工作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弹性工作制,严格按照上级防护指南及《郑州市第十一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及个人防护要求》进行落实。
1.每天上班前先自测体温,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2.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且不用手摸自己的口鼻眼睛等。
3.进入学校大门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校,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各办公室安排值日,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对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桌面等物品进行必要的酒精消毒。办公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5.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和同事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集中开会,尽量线上沟通。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也应佩戴口罩。
6.上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指导学生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学生近距离接触,课下答疑与学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
7.建议回家就餐或带餐,到餐厅就餐者,就餐的最后一刻再摘下口罩,避免与同事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要聊天。餐厅做好消毒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
8.学校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不乘坐电梯。
9.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0.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
11.引导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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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分工
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和离退休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配合学校各疫情防控组开展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认真配合学校落实防控任务,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还要履行家属(共同居住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属(共同居住人员)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也要及时向教职工防护组报告。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每日体温检测,按本单位规定时间向单位报告体温数据;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或离退休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教职工(含在学校生活区居住的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摸排,做到全面、精细、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填报《教职工健康信息摸排表》(附件1)报送本单位汇总后报送教职工防护组,并及时就医,做好居家隔离。
2.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省的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行的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干部离校的要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出行前要将批准好的`《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附件2)发到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务必把学校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宣传告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统一准假口径,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离市的情况发生。
教职工请假期满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
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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