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2 19:15:46 泽彪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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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

  一、实施背景

  公司内部环境随着业务工程量不断增多而相应增加,设备的数量、种类也随之增多,给管理带来了相应问题,且主要管理人员的调整与补充也加大了管理协调的难度。从外部环境看,电网公司成立三集五大,相关重要岗位人员的变动也很大,为了迅速适应这种较大的变化,便于公司内部协调沟通,工作流程标准化在这个时候显得相当迫切与必要。

  二、内涵和做法

  重要岗位标准化工作流程管理法就是要通过严谨、规范的工作流程使岗位工人的岗位行为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员工在岗期间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标准流程作指引,一来可以达到岗位操作行为无差错的目的,二来更可以使员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下避免因慌乱而导致事故处理不及时或事故扩大,从而达到本质安全的目的。

  (一)内涵

  公司工作流程标准化的内涵主要是将相关业务进行分类、分层管理,分类管理是将小型工器具、安全起重工器具、大型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等进行专业的分类管理;分层管理主要是根据工作内容进行权限和职责的划分,实行小问题小层级,大问题大层级的分层管理模式。在对待公司内部接口问题上,设置专职人员。

  所需机具、材料计划根据工程情况及自身情况进行审核,并转化为需要执行的计划,由经营管理人员计划执行,通过以上方法实现内部与外部的高度协调与统一,保证工作流程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高效,良好地运转。

  (二)做法

  1、分类管理

  针对数量、种类繁多的机具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小型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大型牵张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及变电设备,根据分类设置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分类管理主要包括安全、质量方面的管理,公司结合分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及涉及到的安全责任点,根据现有人员状况设置了安全与环境管理网络,主要包含安全与环境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证体系、机械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制。

  除安全方面的管理外,公司还针对机具的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组织机构及相关流程进行规范。

  2、分层管理

  分层管理是将流程根据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每个节点负责人的相关权限进行层次划分,保证发生频繁的小金额事件在小层次间运转,如维修过程中所需要的螺栓、垫片的采购等任务;发生频率较低而金额相对较大的事件在较大层级间运转,如牵张机尾车改造等事件,用这种方法来提高流程运转的效率。

  分类管理与分层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流程的标准化

  1、设备采购流程

  公司的采购主要涉及大型牵张机、变电设备,各类机具以及各种维修机械设备及机具所需要的零配件的采购,种类繁多、任务量大,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采购流程进行了标准化,流程标准充分体现了分层管理及分类管理的原则,详细地说明了整个机具采购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关责任人,明确到位,给大家的工作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同时也对每个人的权力范围进行了明确。

  2、配件采购流程

  该流程详细阐述了配件由提出申请至采购入库的整个流程,该流程采用后,那些原来每次都走同样程序的配件采购程序得到了相应的简化,平时频繁发生的小金额事件,在班组级与技术员级之间就得到了解决,大大提高了效率。

  3、租赁与结算流程标准化

  (1)租赁流程标准化

  公司所采购的机具主要用于前方分公司的租赁,为了保证供应,同时实时了解前方工程动态及机具所处的状态,租赁流程必须标准化,以便从总体上调配工器具进而使机具的作用最大化以获得更好的效益。

  (2)退租流程标准化

  租赁与退租是仓库管理中出库与入库的两个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着库存数量的多少,关系着租赁系统数据库的准确率,完善的租赁与退租管理还是对机具进行统一调配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前方供应,加强机具采购的计划性,必须使退租流程标准化。

  (3)结算工作流程的标准化

  该流程为公司内部结算流程,为控制成本、合理配置资源,必须结算流程标准化。

  (4)赔偿流程标准化

  为规范机具使用,使设备效用价值达到最大化,杜绝设备违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赔偿流程标准化,做到设备损坏赔偿有据可依,该流程实施后,促使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规范操作,减少退租后因为损坏或者丢失而产生的赔偿费用,为公司节省了大量的资金,收效显著。

  (5)维修保养流程标准化

  机具退租后,直接转为待修状态,为了保持机具的运转,在机具退租之后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为了保证维修保养的质量,明确各参与维修保养流程的责任,整个流程进行了标准化。

  该流程实施后,各维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都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在维修保养及验收、实验、入库等各个环节上更加认真负责,提高了维修的质量与效率,达到了设备维修后出库零故障的历史最好水平,收效显著。

  (6)运输管理流程的标准化

  机具在租赁、退租包括进退场地一直离不开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运输,由于公司使用的机具大部分都是比较笨重的机械设备,为了运抵现场,必然存在运输,而综合供应分公司的车辆资源非常有限,在这有限的资源前提下,为了满足所有机具的运输,则会产生一些临时使用外部车辆运输的情况,为了在满足前方工程施工的前提下规范运输流程,必须编制运输管理流程。

  该运输管理流程标准化后,减轻了公司在前方工程高峰施工时段的运输压力,相对增加了一些与外部运输公司的协调工作,同时这也给具体参与协调调度的员工工作能力提高的机会。面对紧张而繁忙的运输工作,特别是±800kV重庆渝2B标段的艰难险工程,公司运输顶住压力,打了一个漂亮仗。

  以上标准化的流程只是综合供应分公司工作流程中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流程,除上述流程外,还包括机具入库流程,配件出入库流程、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及一些标准化后的操作规程规定,同是根据这些流程及相关规定所产生的相关单据在这里就不一一列出,具体见附件。

  三、实施效果

  公司承接着许多的工程,在机具数量与种类基本不变、人员又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在以上标准化的流程下,公司顺利为湖北赤壁大跨越工程,±800kV重庆渝2B标段工程以及陈盐线等等一系列重点工程的施工保驾护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体员工就是在这些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下,立足本岗,涉及多岗,发挥自己的力量,坚守公司相关流程、制度,有条不紊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重要任务。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班组,作为公司对各班组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班组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负责人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电力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质安科负责提前通知。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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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6

  一、服务态度

  1、服务时做到礼貌、谦和、热情,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提倡讲普通话,做到语气诚恳、语音清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耐心听取客户意见,工作有过失应及时更正并主动向客户道歉;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不可与客户发生争执。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照顾和帮助。

  二、服务作风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7、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服务效能

  1、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3、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0分钟。

  4、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5、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6、向客户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缴纳电费方式。

  7、为客户提供用电申请办理进程、电费账单、科学用电等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电力法规、供用电业务等政策及技术咨询服务。

  四、服务评价

  1、设置评价器或意见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广泛征集和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建议。

  2、对客户的故障报修、高压业扩报装、投诉、举报等做到100%跟踪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

  3、设立“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供电服务网站,24小时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故障报修、投诉举报等服务需求。

  4、接受电话、传真、信函等投诉举报。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检查并及时处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满足设备在良好的条件下运行,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三、内容

  (一)职责

  1、运行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设备不停电能做到的电柜表面、地面清洁)、简易维修( 10 分钟内能处理好的问题)。

  2、维修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3、维修主管负责对内部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外委养护、维修的联系、监督检查。

  (二)、管理制度

  1、运行主管每年 12 月按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中修、大修计划。

  2、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3、由维修技工负责维修,维修前,由维修主管重述本规程中与本次作业相关的部份内容,并按《电气维修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本次维修的工作重点。

  4、配电设备故障维修: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在1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限期解决;不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可视其用户生产用电情况确定维修时间。

  5、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产及其连续试验的、不会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当班维修技工及时维修。

  6、维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导及负责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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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适合现代电力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方法之一。为了提高整个电力工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实行量化管理、目标分解和优化技术,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工业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电力行业的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诸环节都要制订并执行可靠性准则;分析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以各项可靠性指标来检验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生产运行等环节预期的目标和效益,并作为各环节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研究和拟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可靠性目标;深化运行可靠性指标应用,努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或代管)的发电厂、供电(电业)局,华能国际公司和新力公司所属发电厂以及接入国家电网的自备、中外合资、外方独资电厂。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等部门,要执行本规定有关条文,并结合本部门特点进行增补。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部统一领导,实行部、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发电厂与供电(电业)局分级统一管理。

  第五条 电力部设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在部领导下负责全国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性电力行业各部门的可靠性管理准则和规章制度,经部批准颁布后监督执行;

  2、负责电力行业各项可靠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存储,建立全国性的门类齐全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制订并完善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编码、统计方法以及统计程序,定期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及时向规划、设计、制造、建设、生产部门公布有关可靠性指标,为各单位提供可靠性咨询和信息检索服务;

  3、归口管理电力系统可靠性分析、评价工作,为设计、制造、基建、生产等部门提供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报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项建议;

  4、制订发电厂、变电所以及输变电设施等新投产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参与发供电工程设施和重大特殊技措项目的可靠性评估。

  5、组织全行业电力可靠性学术活动,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核发可靠性专责工程师证书。

  6、开展电力可靠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华能国际公司、新力公司等负责所辖地区或企业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1、要求:

  (1)指定一名局级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确定本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可靠性管理的分工,建立可靠性管理小组,做好协调工作;

  (2)指定一个或几个职能处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岗位,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工程技术人员。

  (3)建立和健全本公司系统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数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部、司、中心颁布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系统的管理办法;

  (2)采集本公司所属范围的电力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并建立数据库,所有信息皆需认真核对,确认其正确无误,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时报送中心;

  (3)对所属发电厂、供电(电业)局下达可靠性考核指标,并将可靠性指标的升降作为评价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设计与施工单位提出预定的可靠性指标并对设计与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4)定期召开本公司的电力可靠性分析会,及时制订调控生产的措施。

  (5)每年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可靠性评估,对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基建安装、运行检修等诸方面对运行可靠性的影响,作出全面评价,制订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标与相应措施,报中心备案,报部的发供电设施技措项目要做可靠性评估并有增益报告;

  (6)组织本公司系统的可靠性业务培训、考核及交流活动。

  第七条 发电厂、供电(电业)局分别负责本单位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1、要求:

  (1)确定一名领导人全面负责本厂(局)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全厂(局)的可靠性管理系统;

  (2)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本厂(局)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设置可靠性工作岗位,配置专责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及数据传输设备;

  2、职责:

  (1)贯彻执行部、公司颁布的各项可靠性管理规定,制订本厂(局)可靠性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

  (2)负责将本单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生产岗位,并采取措施,保证其完成,以可靠性指标的升降,作为考评本厂(局)各级管理水平优劣的一个重要依据;

  (3)负责采集统计、报送各项可靠性数据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4)定期分析本厂(局)的运行可靠性,制订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报告;

  (5)定期进行可靠性业务培训,确保第一线人员能准确判断电力设施的可靠性状态,正确填写可靠性记录;

  (6)用可靠性指标的变化作为评估检修质量及技措项目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据。

  (7)重要技措项目的立项,重要设备的更改,城市电网规划和城市电网的改造,皆需经可靠性论证,应有可靠性目标,并制订实施计划。

  第八条 规划设计、施工安装、修造成套等部门应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和应用可靠性技术,并以有关工程的运行可靠性指标来评价本部门的工作效果。

  第三章 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第九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应遴选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并经过专门培训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各级可靠性专责人员需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各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人员的定期考核由中心负责;各发电厂、供电(电业)局的可靠性专责人员的考核由主管公司负责。

  第十一条 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员应积极参与生产和经营活动,及时提供可靠性状况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十二条 可靠性专责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晋级均按技术系列进行,享受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 及时表彰与奖励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可靠性专责人员,并在晋升晋级时优先考虑;及时批评和教育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预定任务者,经教育仍不称职者,应予以撤换。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全国的电力可靠性准则、可靠性名词术语解释、可靠性统计办法、编码和统计软件,统一由中心负责组织编制,由部批准后施行。各地区、部门自订的准则和办法,不得与全国统一的规定相违背,且应事先报送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可靠性数据和信息统计及上报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

  第十六条 对电力可靠性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各项指标均以中心公布的数字为准;对外交流或向国内非电力部门提供信息,均由中心按一定渠道和手续统一办理;基层单位(发电厂、供电(电业)局)确有需要向系统外提供可靠性局部信息时,必须经主管公司批准,并报中心备案;电力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可靠性信息交流,由各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核实进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电力集团公司、省(区、市)电力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电力部。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可随时向中心反映。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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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系统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部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条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及各网、省公司(局)的领导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主业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多经企业的行政领导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工、团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二章 责任制

  第七条多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正职在内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种、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多经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并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熟悉并执行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组织,并保证安全网络的正常运转。

  4.亲自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反措、安措)并督促落实。

  5.至少每周一次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企业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围的第一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岗位都要制订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和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2.监督安全生产计划、“反措”、“安措”计划的执行。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安全录相等。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检查安全日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等。

  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检查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权:

  1.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在事故调查中对事故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以及对事故的分析、认定与领导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向上级反映。

  3.有权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属企业的生产人员,享受同级生技人员的待遇,各级行政领导要给予积极支持,使其真正有职有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要对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

  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作到:

  1.自觉遵守国家、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

  5.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及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电力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均应成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电力工业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各自的规模及行业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派任资质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从事工业生产、建筑安装的多经企业,其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10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10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五条企业的车间(队)、班组、店堂、仓库、摊点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企业自上而下健全安全网络,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多经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工业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从事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多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各种规程、制度,并对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等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从事非电力行业工作的多经企业应针对有关的行业特点,执行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或本企业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第五章 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网、省公司(局)多种经营主管部门应每年召开多种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多经企业安全自查、互查、联查,不断提高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各多经企业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二十一条多经企业每年要制定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二十二条多经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任务忙闲做好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多经企业年末要发动职工搞好自下而上的安全总结、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章 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多经企业的主要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须经安全教育和培训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任职上岗资格,任职期间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从事电力生产、建设有关工作的上述人员的培训、考试由主办单位负责。

  第二十六条多经企业的专兼职安全人员、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及全体职工每年应进行系统的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该工作由本企业负责。

  第二十七条新招收录用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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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供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人员行为,搞好优质服务,挖潜增收,提高营业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物制定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营销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养,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感强,具有开拓精神。

  第二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加价;要加强对村电工的管理,规范他们的.行为。

  第三条:不得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以电谋私,甚至内外勾结,参与协助用户窃电,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条: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准确核抄电量,抄表率、开票率必须达到100,并按时上报入账,若出现差错的给予当事人下岗处理。

  第五条:按时足额收取电费,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保证各项费用按时足额入库,不准挪用。否则,视作贪污论处。

  第六条:加强供电管理,搞好供电网络的维护、表计管理,用电检查等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供电可靠率。

  第七条:加强安全生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以防为主,查改结合,严格执行“两票”、“四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八条:加大电费回收力度。半年考核电量、电费及均价,按入库到账为结算依据,只开票未收款部分不作考核依据,考核线路以供电关口和实际开票电量为准。

  第九条:加强营业工作质量中营、抄、核、收的复核工作,若查出少收、漏收、多收、少抄等情况,给予当事人贰佰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

  第十条:营销收费人员,每月一日在各自所在或集中,由外线组长分发抄表卡,大支坪外线人员在大支坪变电站集中,清太坪外线人员在所办公室集中。外线人员由各组长分配抄表地点,外线人员持分发抄表卡及自己本人的秒表台账对用户进行抄表,抄表要仔细认真,抄表卡中严禁涂改,凡有涂改者按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每月1—4日为抄表时间,5日将抄表卡交到外线组长手中,组长对抄表卡中抄见电量进行复核,再交至统计人员,计量统计人员复核后,由所指定人员进行开票,每月10-11日为集镇座收交费时间,每月20日外线抄表收费人员凭所收电费在信用社进账,由财务人员核定收电费及当月欠费。

  第十二条:各营销人员应根据管片实际情况搞好电费保证金、预收电费管理工作。望各外线人员统一思想,认真搞好营销工作,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及不认真执行各项营销制度的人员,本所将按制度严肃处理,违纪严重者,由所交至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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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2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水电气线路或管道。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5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6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 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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