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公司的防疫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疫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疫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现下发防疫物资收发暂行管理办法制度。
一、防疫物资
本办法所指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用品)等物资。
二、防疫物资调配
1、各项目由项目设备物资部负责防疫物资统一调配,根据项目人员需求及资源情况进行防疫物资的发放。
2、一次性使用医疗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的发放按照库存量情况考虑;提供餐饮等公共场所服务及接触风险较高的人员重点考虑;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要严格管控,仅限于粉尘、毒物等可能超标场所作业人员或大门值岗人员发放。
三、防疫物资的储备
1、防疫物资的储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
2、防疫物资储备的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防疫物资储备的库房应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人员需经常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并在每天上下班时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四、防疫物资入库及发放
1、各项目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疫物资配备到位。
2、所有防疫物资进场必须登记《防疫物资进场统计表》。
3、防疫物资发放注意事项:
防疫物资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发放至每个使用人手中,项目人员领取填写《项目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施工队人员领取填写《施工队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所有防疫物资必须发至本人手中,禁止他人或由施工队负责人代领;《项目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施工队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存档、备案,以备核查。
4、各项目要加强应急防疫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疫物资用于生产建设。发现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公司将予以追责。
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2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湖北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具体上岗人员身份证信息报公安机关核查。
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3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4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定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四、工作要求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施工企业疫情管理制度5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给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45号)和8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防控管理预案,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发生。防疫物资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建立物资台账,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疫情防疫措施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办公、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
三、严格人员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数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要加大对建筑地工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参建单位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勤,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及时协助实施管控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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