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时间:2024-09-20 12:24:42 俊豪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12篇),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12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

  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 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

  (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六、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2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3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一、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检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要求

  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2、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3、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5、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6、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7、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8、质检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9、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1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1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1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4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5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6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11、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7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授权范围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记录,落实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督部门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查、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计划,采全面检测、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善,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的.准备。

  六、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应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单位和部门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检测评估,经营条件转变,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若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八、检测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过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和报告情况备案调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8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肤切割伤、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腹泻、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禁止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离岗治疗,痊愈后持痊愈证明及保健医检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2、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环境整洁无油污,室内无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个人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及佩戴首饰,勤洗澡洗头。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采购、验收自查。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防止三无食品原材料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2、采购记录自查。按记录表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相关内容。

  三、储存自查。

  1、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2、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

  3、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4、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5、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

  6、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7、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四、设备自查。

  1、冷藏设备的数量应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温度,冷藏设备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冷藏室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厨房内设备运行要正常,用后要清洁,无原材料残留。

  五、安全自查。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1、厨房电器、机械安全操作流程上墙。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质期内。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3、火源管理,燃气灶及连接管、电热设备安全检查。

  4、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7、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9

  一、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自查范围

  涵盖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制作、包装、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等环节。

  三、自查频率

  1. 定期自查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自查。

  如遇特殊时期(如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重大变化(如生产工艺调整、经营范围扩大等)时,应增加自查频率。

  2. 不定期自查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及时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自查。

  四、自查人员及职责

  1. 自查小组构成

  成立以食品安全管理员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自查小组。

  2. 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和领导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制定自查计划并确保自查工作按计划进行。

  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成员职责

  按照自查计划,负责对各自部门涉及的食品安全相关环节进行详细检查。

  记录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组长汇报。

  协助组长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负责本部门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自查内容

  1. 许可资质方面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

  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行为。

  2. 人员管理方面

  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健康检查是否定期进行。

  查看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记录在案。

  监督从业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个人卫生情况,包括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等。

  3. 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方面

  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查看进货查验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检查食品原料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原料与成品混放、贮存温度湿度不当等情况。

  查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是否专柜(位)存放、专人管理、专用台账记录。

  4. 加工制作过程方面

  检查食品加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

  查看加工过程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工具是否准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进行公示。

  监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如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检查食品留样制度是否执行,留样的数量、留样的时间、留样的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

  5. 餐饮具清洗消毒方面

  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清洗消毒方法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查看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餐饮具投入使用的情况。

  6. 环境卫生方面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是否整洁卫生,墙壁、地面、天花板是否清洁,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查看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是否完善并有效运行,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滋生的迹象。

  检查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是否加盖并定期清洗。

  六、自查记录

  1. 自查小组在自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自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信息。

  2. 自查记录应使用统一的.表格形式(见附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3. 自查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具体时长]年,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七、问题整改

  1.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立即或限期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目标等内容。

  2. 整改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自查小组组长报告整改情况。

  3. 自查小组组长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八、报告制度

  1. 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应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情况,包括自查结果、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2. 如在自查中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九、培训与宣传

  1. 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食品安全自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查能力。

  2. 通过内部宣传栏、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氛围。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0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自查制度。

  二、自查范围

  1. 学校食堂

  包括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材储存条件等。

  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习惯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 学校内的食品小卖部(如有)

  所售食品的来源、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小卖部的经营资质、卫生状况等。

  三、自查人员及职责

  1. 成立自查小组

  由学校后勤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高年级学生)。

  2. 职责分工

  组长

  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食堂管理员

  检查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售卖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情况。

  食品安全员

  重点检查食堂环境卫生、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工作是否达标。

  对食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使用合法、合规、适量。

  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从使用者的角度检查食堂食品的口感、质量、种类等情况。

  收集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自查小组。

  四、自查内容及标准

  (一)食堂管理方面

  1. 许可管理

  食堂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超范围经营。

  许可证应在食堂显著位置公示。

  2. 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健康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记录应完整。

  3. 环境卫生

  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天花板、地面无污垢、霉斑、积尘等。

  食堂的垃圾桶应加盖,垃圾及时清理,防止异味和滋生害虫。

  食堂周围无污染源,排水通畅。

  (二)食材采购与储存

  1. 采购管理

  食材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索证索票齐全,包括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

  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如实记录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采购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储存管理

  食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有防鼠、防虫、防潮等设施。

  食材应分类分区存放,隔墙离地,避免交叉污染。

  库存食品应定期盘点清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操作

  1. 加工过程

  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2. 食品添加剂使用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为正规产品,且在允许使用的`范围内。

  食品添加剂应专柜(位)存放,专人保管,使用时应准确计量,并记录使用情况。

  (四)餐具消毒与食品留样

  1. 餐具消毒

  食堂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餐具,餐具应定期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内。

  采用热力消毒的,煮沸、蒸汽消毒温度和时间应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消毒剂的浓度和消毒时间应符合规定。

  2. 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留样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留样冰箱内,并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量、留样人员等。

  (五)食品小卖部(如有)

  1. 经营资质

  小卖部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

  2. 食品质量与管理

  所售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食品、变质食品。

  食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标签标识清晰完整。

  小卖部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库存食品,防止食品积压变质。

  五、自查频率

  1. 每日自查

  食堂管理员和食品安全员在食堂开餐前和用餐结束后,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餐具消毒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自查记录。

  小卖部经营者每日营业前对店内的食品和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所售食品符合要求。

  2. 每周自查

  自查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本周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食材采购与储存情况、人员健康状况等。

  3. 每月自查

  每月末,自查小组对本月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下月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六、自查记录与报告

  1. 自查记录

  自查人员应认真填写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自查日期、自查人员、自查范围、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自查记录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阅。

  2. 自查报告

  每次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应及时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自查报告应提交给学校领导,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七、整改措施

  1.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具体、明确、可操作,责任到人。

  2. 对于一般问题,应在当天或短期内整改到位;对于较严重的问题,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整改完成后,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人员应在自查记录中签字确认。

  八、培训与教育

  1. 定期组织自查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2. 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自查工作。

  九、应急处理

  1. 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1

  一、目的

  为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自查范围

  本自查制度涵盖幼儿园食堂食品加工制作的全过程,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具消毒、环境卫生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自查人员与职责

  (一)自查人员组成

  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后勤主管、保健医生、食堂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自查小组。

  (二)职责分工

  1. 园长

  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

  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后勤主管

  具体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汇总自查结果,撰写自查报告,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3. 保健医生

  负责对食品营养搭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进行评估。

  4. 食堂负责人

  配合自查工作,提供食堂运营相关资料和信息。

  负责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自查内容

  (一)食品采购环节

  1. 检查食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查看采购食品的索证索票情况,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每批次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外观检查,如新鲜度、色泽、气味等,防止采购变质、过期或三无食品。

  (二)食品储存环节

  1. 检查食品储存仓库的环境条件,是否通风良好、干燥、清洁,温度和湿度是否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2. 查看食品分类存放情况,生熟食品、食品与非食品是否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检查库存食品的保质期管理,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清理过期食品。

  (三)食品加工环节

  1. 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如是否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是否保持手部清洁,加工食品前是否洗手消毒等。

  2. 查看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是否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3. 监督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烹饪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煮熟煮透,特别是肉类、禽类等易受污染的食品。

  (四)食品销售环节

  1. 检查食品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食品销售容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2. 查看销售的食品是否与菜单或食谱一致,食品的外观、口感是否正常,有无异味或变质现象。

  (五)餐具消毒环节

  1. 检查餐具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消毒柜、消毒池等。

  2. 查看餐具消毒记录,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时间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是否存放在清洁、干燥、密闭的容器内。

  (六)环境卫生环节

  1. 检查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状况,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是否干净整洁,无污渍、灰尘和蜘蛛网。

  2. 查看食堂内的垃圾处理情况,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桶是否加盖,垃圾存放点是否远离食品加工区域。

  (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节

  1. 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办理情况,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 查看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记录,是否有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一旦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岗位。

  五、自查频率

  1. 每日自查

  食堂负责人在每天开餐前,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储存、加工设备、餐具消毒等进行常规检查,并做好记录。

  保健医生在幼儿用餐过程中,对食品的.外观、口感、营养搭配等进行随机检查。

  2. 每周自查

  后勤主管组织食堂负责人、保健医生等相关人员,对本周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3. 每月自查

  园长带领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内容涵盖自查制度规定的所有项目。

  六、自查记录与报告

  1. 自查人员在每次自查过程中,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信息。

  2. 每次自查结束后,后勤主管应根据自查记录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等。自查报告应及时上报园长,并在园内留存备案。

  七、整改措施

  1.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摆放不规范等,由食堂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

  2. 对于发现的较严重问题,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餐具消毒不彻底等,由后勤主管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如发现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如采购变质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患有传染病仍从事食品加工等,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加工和销售活动,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其指导下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八、培训与教育

  1. 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2.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向全体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2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自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如有)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食品供应活动涉及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三、自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与人员管理

  1. 制度与预案

  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并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订更新。

  2. 人员资质与培训

  查看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品小卖部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检查学校是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是否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卫生要求等方面,是否有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

  1. 采购环节

  检查食品采购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向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并按要求存档保管。

  查看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存在采购“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情况。

  检查是否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台账记录是否详细准确,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2. 贮存环节

  检查食品贮存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是否有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查看食品是否分类分区存放,是否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熟食品混放的现象。

  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积压变质食品,食品贮存是否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

  1. 加工环境与设施设备

  检查食品加工场所(厨房、操作间等)是否保持整洁卫生,地面、墙壁、天花板是否清洁无污垢,是否有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查看加工设施设备(炉灶、蒸箱、烤箱、冰箱、冰柜、消毒柜、留样柜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和检查,是否有设备运行和维护记录。

  检查加工用的刀具、案板、容器等工具是否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并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

  2. 加工操作规范

  查看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例如,在处理生食品后是否及时洗手并更换工具再处理熟食品。

  检查烹饪食品是否烧熟煮透,中心温度是否达到70℃以上;凉菜制作是否符合专间制作、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施等“五专”要求。

  检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做到专柜(位)存放、专人管理、专用工具称量。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

  1.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如洗碗机、消毒柜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查看消毒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和维护,是否有相关的检查维护记录。

  2. 清洗消毒过程

  查看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检查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是否定期清洁,是否有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消毒日期、餐具数量、消毒方式等信息。

  (五)食品留样

  1. 留样设施设备

  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柜,留样柜是否正常运行,温度是否符合0 - 10℃的要求。

  2. 留样操作规范

  查看食品留样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按品种分别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是否不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检查留样食品的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48小时,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留样食品,留样食品在保存期间是否保持原有的状态,未被污染。

  四、自查频率

  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2. 在特殊时期(如传染病高发期、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时等)应增加自查频率,必要时进行每日自查。

  五、自查人员

  1. 成立以学校分管后勤领导为组长,后勤部门工作人员、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为成员的食品安全自查小组。

  2. 自查小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细致、有序进行。

  六、自查程序

  1. 准备工作

  自查小组组长确定自查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并通知小组成员。

  小组成员收集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记录等资料,准备检查工具(如检查表、温度计、消毒剂检测试纸等)。

  2. 现场检查

  自查人员按照自查内容对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等进行实地检查,包括查看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操作过程、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自查人员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自查表,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问题所在位置、问题描述等信息。

  3. 问题汇总与分析

  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组长组织成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出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4. 整改措施制定与落实

  根据问题分析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自查小组组长报告整改情况。

  自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自查记录与档案管理

  1. 每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都应形成详细的自查记录,自查记录应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复查情况等信息。

  2. 自查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归档,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3. 食品安全自查档案应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以备学校内部管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等需要。

  八、责任追究

  1. 对于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果是由于相关人员故意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的,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2. 如果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师生健康损害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同时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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