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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涉及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三条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规范、高效利用”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满足临床需求,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医院成立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感染管理科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规划、决策、监督与协调工作。
第五条 设备科作为医疗设备管理的日常执行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调配、维修、保养、报废等工作,并建立医疗设备信息档案。
第六条 临床科室应设立医疗设备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及反馈等工作。
第三章 采购与验收
第七条 医疗设备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的设备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八条 采购的医疗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法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第九条 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功能验证等,确保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及临床使用标准。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十条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医疗设备应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设备科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 临床科室发现医疗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进行维修。设备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处理。
第五章 监测与评价
第十四条 医院应建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监测与评价机制,定期对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 对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疗设备,应实行重点监测,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 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不良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 培训与教育
第十七条 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其对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操作技能及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 临床科室应定期开展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设备使用安全意识。
第七章 报废与处置
第十九条 医疗设备的报废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由设备科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十条 报废的医疗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同时,也为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管理,降低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设备的临床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医院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完善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合理使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医院设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设备临床使用行为,日常工作由医学工程部门负责。
第五条 委员会及配备的专(兼)职人员承担以下职责:
1. 依法拟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技术评估与论证。
3. 监测识别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使用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4. 组织开展医疗设备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合理使用相关制度、规范的业务知识培训,宣传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知识。
第三章 采购与验收
第六条 医疗设备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采购渠道合法、手续齐全、价格合理。采购部门需对供应商资质、医疗设备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七条 医疗设备验收应由医学工程部门、使用科室及供应商共同参与,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性能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应用于临床。
第四章 使用与维护
第八条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负责医疗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登记、定期核对、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 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存档。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第十条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频率及完好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预防性维护。发现医疗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或厂家进行检修。
第五章 安全监测与报告
第十一条 医院应建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对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疗设备等实行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
第十二条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现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委员会及医学工程部门。委员会应组织专家对安全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 培训与教育
第十三条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包括医疗设备临床使用范围、质量控制、操作规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 医疗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操作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操作。医院应鼓励操作人员参加厂家组织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设备使用效率。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五条 委员会应定期对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包括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疗设备损坏、医疗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医院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医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及医院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为医患双方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降低医疗设备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设备在临床诊断、治疗、监护等过程中的使用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1. 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组织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等工作,确保设备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3. 建立医疗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采购资料、技术资料、维修记录、使用说明书等,对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
4.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检,统计设备使用率、故障率等数据,为设备的更新、维修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临床使用部门
1. 负责本科室医疗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
2. 在设备使用前,组织操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向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反馈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设备维修和技术支持工作。
4. 根据本科室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和报废申请。
(三)医学工程技术人员
1. 负责医疗设备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参与医疗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对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
3.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清洁、润滑、校准、更换易损件等,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 协助临床使用部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医疗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一)采购
1. 临床使用部门根据医疗工作需要提出医疗设备购置申请,填写购置申请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功能、预算、购置理由等内容。
2.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适用性。
3. 根据医院采购流程,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设备品牌型号,确保采购的医疗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价格合理。
(二)验收
1. 医疗设备到货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临床使用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共同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数量、配件、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合格证、保修卡等)是否齐全,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 对于大型医疗设备或技术复杂的设备,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安全。
4. 验收合格的设备,填写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及时与供应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医疗设备的使用培训
(一)新设备培训
1. 在新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供应商技术人员或内部培训师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处理等。
2. 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模拟操作等多种形式,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技能。
3. 培训结束后,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操作证书,方可独立操作设备。
(二)定期培训与再培训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定期组织针对现有医疗设备的使用培训和再培训活动,以更新操作人员的知识和技能,适应设备的更新换代和临床业务发展需要。
2. 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新技术应用、新的操作方法、最新的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
3. 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风险程度,合理安排培训周期,确保操作人员的技能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五、医疗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
(一)使用操作规范
1. 临床使用部门应根据医疗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并张贴在设备操作处醒目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如报警、故障提示、运行参数异常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给科室设备管理员或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3. 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医疗设备,特殊情况下需要非专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二)日常维护与保养
1. 临床使用部门应建立医疗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外观检查、电源检查、连接部件检查、功能检查等。对于需要定期校准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校准。
3. 操作人员在每次使用设备后,应及时进行简单的清洁和检查工作;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六、医疗设备的维修管理
(一)故障报修
1. 当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科室设备管理员报告,填写故障报修单,详细描述设备故障现象、发生时间、使用环境等信息。
2. 科室设备管理员接到报修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故障情况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协助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初步判断。
(二)维修流程
1. 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接到故障报修后,应尽快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对于简单故障,应及时修复;对于复杂故障,如无法当场修复,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请求技术支持或安排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2. 在设备维修期间,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维修记录,包括故障原因、维修过程、更换的零部件、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维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校准,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3. 对于大型医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维修,应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并经过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后实施。维修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对患者和医护人员造成伤害。
(三)维修配件管理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维修配件库存管理制度,对维修配件的采购、入库、存储、领用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2. 采购维修配件时,应选择质量可靠、与设备兼容的配件,并确保配件的供应渠道正规合法。
3. 配件入库时,应进行严格的验收,核对配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信息;存储过程中,应按照配件的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做好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
4. 领用配件时,应填写领用申请单,经批准后发放,做好配件的`出入库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七、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电气安全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疗设备的电气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包括接地情况、绝缘电阻、漏电流等指标的检测。
2. 对于使用电源插座的设备,应确保插座的接地良好,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源线。
3. 在设备安装、维修过程中,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电气操作,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二)辐射安全
1. 对于具有辐射源的医疗设备(如 X 光机、CT 机、放疗设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2. 在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应进行辐射剂量检测,确保辐射泄漏量符合安全标准。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辐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如铅门、铅屏风、防护衣等。
3. 操作人员应接受辐射安全培训,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严格遵守辐射操作规程,控制患者和自身的辐射暴露剂量。
(三)生物安全
1. 对于直接接触患者的医疗设备(如内窥镜、手术器械等),应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按照设备的消毒灭菌要求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剂。对于一次性使用的医疗设备,严禁重复使用。
3.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导致生物污染的情况(如血液、体液泄漏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消毒。
八、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
(一)报废鉴定
1. 医疗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因严重损坏、技术落后、维修成本过高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临床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
2.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评估设备是否确实符合报废条件。鉴定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状况、维修价值、市场替代产品等。
(二)报废处理
1. 经鉴定确认报废的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档案中记录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等信息。
2. 对于有一定价值的报废设备零部件,可进行拆卸留存备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报废设备,按照医院规定的报废设备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如统一回收、拍卖、捐赠等。
九、监督与考核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临床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维修记录、培训记录等。
2. 建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考核机制,将设备使用率、完好率、故障率、维修及时率、操作人员培训合格率等指标纳入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体系,对管理工作优秀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或管理不善的科室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医院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 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于临床诊断、治疗、监护等医疗活动的设备,包括大型医用设备和常规医疗设备。
二、设备采购与验收管理
1. 采购管理
临床科室根据医疗需求提出医疗设备采购申请,填写采购申请表,详细说明设备的名称、型号、功能、预期用途、预算等信息。
设备采购部门会同医务、护理、财务等相关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论证,评估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对于大型医用设备,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配置许可审批。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合法采购方式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医疗设备质量可靠、性能优良。
2. 验收管理
医疗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临床使用科室、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外包装、外观、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配套附件、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资料是否齐全与符合要求。
对于大型医用设备和高风险医疗设备,应进行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三、设备使用培训与人员资质管理
1. 使用培训
在医疗设备投入临床使用前,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临床使用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方可独立操作设备。
定期组织医疗设备使用的再培训和新技术培训,更新临床使用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2. 人员资质管理
从事医疗设备临床操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对于特殊医疗设备(如放射治疗设备、大型监护系统等),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
医院建立医疗设备操作人员档案,记录其培训情况、资质证书获取情况、设备操作经历等信息。
四、设备使用规范与安全管理
1. 使用规范
临床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医疗设备的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启动、运行、关机步骤,操作注意事项,患者准备要求等内容。操作规程应张贴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便于操作人员随时查看。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违规操作。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和患者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报修,并在设备上悬挂“故障”标识,防止误用。
2. 安全管理
加强医疗设备的电气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等管理。对于涉及电气安全的设备,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对于可能造成生物污染的设备,按照生物安全要求进行消毒、灭菌等处理。
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对于对环境要求较高的设备(如精密检验仪器、手术室设备等),应配备相应的环境调节设备,并定期进行监测和维护。
五、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
1. 日常维护
临床使用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消毒、外观检查、简单功能测试等。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时间、维护内容、设备运行状况等信息。
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不同类型设备的维护周期、维护项目、维护责任人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维修管理
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时,临床使用科室应及时填写维修申请单,向设备管理部门报修。设备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对于紧急故障,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方法、更换的零部件等信息。对于大型医用设备和关键医疗设备的维修,应建立维修档案,保存维修记录、维修合同、更换的重要零部件资料等。
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自行维修的设备,应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做好维修监督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六、设备质量控制与计量管理
1. 质量控制
建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医疗设备的性能、精度、准确性等进行检测和评估。设备管理部门会同临床使用科室和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和检测标准。
采用合适的质量控制方法和工具,如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标准测试模体等,对医疗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及时进行校准、维修或报废处理,确保设备质量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2. 计量管理
对医院内需要计量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体温计、心电监护仪等)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计量设备台账。按照国家计量法规和医院计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送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
对于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粘贴计量合格标识,并在设备档案中记录计量检定结果和有效期。对于超过计量检定有效期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进行处理。
七、设备报废管理
1. 报废鉴定
医疗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技术性能严重下降、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时,可申请报废。临床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设备报废的原因。
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鉴定,核实设备的使用情况、技术状态、维修记录等信息,确定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对于大型医用设备的报废,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2. 报废处理
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可以选择出售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捐赠给合适的机构或进行拆解处理等方式。处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设备报废处理的合规性。
八、监督与考核
1. 医院成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维修、质量控制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2. 将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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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
第三条 职责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维护、管理和培训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医疗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3. 医务人员应遵循本制度,确保医疗设备安全、规范操作。
第二章 医疗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第四条 采购
医疗设备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2. 根据临床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
3. 必须经过临床评估,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验收
1. 新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性能、配件齐全性及合格证明等。
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医疗设备的使用
第六条 使用培训
1. 所有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设备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故障处理等。
第七条 使用规范
1.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设备,不得擅自改动设备参数或功能。
2. 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消毒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 设备故障
1. 一旦发现医疗设备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医疗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第九条 定期维护
1. 对于医疗设备,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2. 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故障记录
1. 所有设备故障及维修情况应详细记录,建立故障档案。
2. 定期分析设备故障原因,以改进设备管理和使用。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1. 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考核
1. 对于医疗设备使用良好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
2. 对于设备管理不到位或使用不当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6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7
1、职责
1.1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信息设备管理部负责和承担。
1.2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应有专人保管、操作人员人,该保管、操作人员要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其他仪器的操作人员对使用的仪器也要做一级保养工作,科室设备负责人要经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
1.3设备信息管理部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各级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定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4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确认签字后交设备信息管理部保管。
1.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医疗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临床使用科室有医疗设备需要维修,及时上报设备信息管理部,维修人员要尽快组织力量检修或请厂商维修,修理完毕,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告知使用科室。
1.6凡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1.7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对厂商技术人员保养状况也进行考核。
2、工作流程
2.1使用科室的重要设备(包括急救设备及大型贵重设备)及常规设备应由保管、操作人员对仪器实行一级保养,即每天的清洁除尘,机械运转应按时润滑,开机前检查各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经验证无误后可开机使用。
2.2设备信息管理部定期(2次/年)对全院的医疗设备(主要是大型贵重设备和急救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记录巡查结果,将结果记录。
2.3凡大型贵重设备、急救设备及重要设备尽量与供应商签订保修或保养合同,厂商技术人员定期(1~2次/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4每年年底针对使用科室操作人员及科室设备负责人的保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有关职能科室。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8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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