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作制度(通用1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工作制度 篇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企业工作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科学、规范,并使公司能够长期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法规等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外,悉依本手册办理。
第三条:本手册对000000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公告及通告。
第五条:员工的仪表、语言、态度、举止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公司要求每位员工都应该做到品格优秀,讲求文明礼貌,在代表公司和各项活动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荣誉与利益。
第六条:公司提倡互相信任的工作氛围,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敬,相互信任,谦虚谨慎,互帮互助。
第七条:每位员工都应该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严于自律,努力学习,勤奋上进,坚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公司定期发放工作服,进入生产区,员工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衣、帽、鞋上岗,保持清洁生产。洁净区须戴口罩、手套。
第九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器材,设备,设施,工具等。并应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
第十条: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外出会客,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下需得到所属长的许可。
第十一条:员工不论在任何场所必须保持井然有序,举止得体,严禁大声喧哗、嘻戏,就餐要守秩序。自行车,摩托车在规定地点停放整齐。
第十二条:不酗酒,不赌博。
第十三条:员工如有正当理由,可请事假,但需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得到批准并办完手续后方可休息,如无特殊情况事前没有请假不来上班,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因病确需休假者,必须有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医务室确认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实施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培训考核成绩将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章奖惩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规范,岗位SOP,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只有员工的表现较大程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十九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行政奖励包括:记功、嘉奖、授予优秀员工、劳动模范等。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在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三)在改进和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上有创新和改善,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者。
(四)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或挽救经济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惩罚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行政处理。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考核工资、降低工资标准等。
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理:辞退、旷工、除名。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根据其错误程度,给予不同惩罚。有悔改表现的可减轻处罚。
1、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
2、中午提前吃饭或洗澡者,一次罚款100元。
3、未穿规定洁净服的人员进入洁净区,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清洁、完好的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口罩、手套,违反有关规定的,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
5、严禁穿工作鞋、工作服进入厕所,食堂等。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6、不得在生产现场吃食物、食品违反有关规定,一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7、工作现场晒、晾私人衣物(含工作服)每一次罚款50元。
8、工作现场发现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等私人杂物,一次罚款50元。
9、禁烟区吸烟,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一只烟头罚款50元。
10、脱岗、串岗、赌博、无故损坏公物,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管理,吵闹谩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上班时间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以及其它违反劳动纪律或工艺纪律,视情节及影响,给予重罚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
企业工作制度 篇3
一、 职业道德要求
(1) 敬业爱岗 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 遵守纪律 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认真学习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 公私分明 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 勤俭节约 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6) 团结合作 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 严守秘密 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二、 服务意识要求
(1) 文明礼貌 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 主动热情 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要,努力为用户排扰解难。
(3) 耐心周到 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入微、有求必应、面面俱到、尽善尽美。
三、 仪容仪表要求
(1) 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 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 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天剃须,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衣扣裤扣,紧束领带(大箭头垂到皮带扣处为准),衬衣不摆放进裤内。
(4) 女员工头发不过肩,不做怪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5) 员工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四、 行为举止要求
(1) 站立时,自然挺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2) 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3) 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男走平行步,发走一字步,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4) 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用户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5) 进入上司或用户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6) 乘电梯要先出后进,禁止在电梯内大声喧哗。
五、 接听电话要求
(1) 所有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2) 拿起电话后,先致筒单问候,自报公司部门,语气亲切柔和。
(3) 认真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4) 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5) 打电话时,向预先整理好电话内容,语言简练、明了。
(6) 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六、 处理投诉
(1) 员工必须牢记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用户的投诉。
(2) 细心、耐心地聆听用户投诉,让用户畅所欲言。
(3) 认真地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投诉内容,并把自已作为处理用户投诉的第一责任人迅速而妥善解决用户投诉的问题或转报有关部门解决。
(4) 受理投诉者不得涂改、撕毁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诉记录。
(5) 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员工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6) 对用户投诉应表示感谢,对事件表示歉意。处理完投诉后,应主动回复用户,了解用户满意程度。
企业工作制度 篇4
一、基本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不越权行事。
3、大力弘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4、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团队意识,单位、部门、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努力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5、顾大局,识大体,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权益。
二、职业道德守则:
1、崇尚敬业精神,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且努力不懈。
2、不断学习,以求进步,做一个称职的员工。对所从事的业务,应以专业标准为尺度,从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3、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对企业和社会负有责任感、荣誉感,以实际行动塑造企业形象。
4、文明施工生产,尊重当地民风习俗,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5、诚信、正直。对公司各方面的工作,应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有损企业形象等消极行为,应予以制止。
6、在工作交往中,不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礼品。
7、工作中出现失误,应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
8、尊重客户、尊重同行;在与外商交往中,做到有利有节,不亢不卑。
9、保守国家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妥善保管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对公司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略、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除已公开通报的外,不得泄露。
10、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妥善交待工作,处理好善后事宜。否则,由辞职者本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日常行为守则:
1、注重仪表整洁,着装大方得体,举止优雅文明,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现场作业员工要严格按业务规范要求执行。
3、工作时间不串岗、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上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网站。
4、文明办公,禁止在办公区域喧哗、打闹,自觉做到语言文明,和气待人。
5、不在办公室接待因私来访亲友,不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办公室,不把未成年人带入办公区。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
6、爱护公物。生产施工、办公设施要保持清洁并在固定位置摆放,如有移动应及时复位。
7、下班时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摆放整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窗户,检查电脑、电灯、电扇、空调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是否关好,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去。
8、厉行节约,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等。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到人;外出办事,住宿、交通等费用不超标。
9、因事请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短时间离开单位外出办事,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说明。
10、真实、认真填写本人档案或个人资料,并及时通报相应变更。
企业工作制度 篇5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循公司"三优"(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工作标准,以此作为自己在公司一切行为的准则。
二、要努力学习本岗位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技能。
三、保持有序的工作秩序,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全体员工均应提前三分钟到岗,上、下班必须到大堂服务台签到,不允许代签、虚签。
四、不在班前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在不允许吸烟场所吸烟,不在办公室、工作场地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杜绝吵架、无理取闹等不文明行为。
五、树立"研究生(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全体员工必须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研究生(顾客)的监督。
六、为研究生(顾客)服务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诚恳,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不知道不乱加回答,要主动为客人查询,不能说"不知道、不懂、不会、不行、没有"等,敷衍了事。
七、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员工要爱护大厦的一切设备,节约水、电和易耗品。要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及杂物。要自觉维护大厦的公共卫生。运送滴水垃圾、食物不允许从大堂出入,必须走侧门。住集体宿舍的员工要注意房间卫生,房间物品要摆放有序,不能杂乱无章。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清洁。
八、各项服务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办事要公道,一视同仁。坚持公开性,提高透明度,除特殊情况经公司经理批准例外,一切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搞远近亲疏,厚此薄彼。
九、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工作要有计划性,处理业务程序有始有终。包括对内对外业务的联系,票据的送取,款项的回收与付出,善后事情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严禁办事虎头蛇尾,互相扯皮、推诿,拿工作当儿戏。
十、全体员工要有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领导,发扬团结互助精神,补位到需要人手的岗位或工作,共同把大厦的服务工作做到位,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除正常休息(含串休),因事请假必须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回来后及时销假。
企业工作制度 篇6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二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股东会的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股东会的由执行董事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川华泰股、川华泰企"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
第四条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打印、盖章。
第五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在文件报送表上列示清楚,由接件人签收,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做好签收记录。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三节文印室管理规定
第八条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九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文件、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经理(部长)签署。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文印室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第十条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
第十二条原则上不接受外单位、个人的资料打印、复印,如确定需要,经(本文来自本站)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并登记收取手续费。
收费标准按市场价格由财务部确定。收据由财务部出具。所收取的费用按旬上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第十三条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第十四条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各部门提交清单并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十六条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订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第十七条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十八条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十九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
签字,报销正常办公用品购置费用,由财务部经理审核,分管财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节电话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第二十一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挂拨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二十二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六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财务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十四条职员因公务需要,经办公室安排、车队可以派车。
第二十五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第二十七条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第二十八条凡配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的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再派车。
第二十九条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三十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三十一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综合部为车辆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七节电瓶车、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需要经常外出联系业务的员工,经批准配备电瓶车、自行车作为业务用车。
第三十五条配备电瓶车、自行车的员工,不得将电瓶车、自行车转借给亲友及其他人使用。
第三十六条配备电瓶车、自行车的员工必须爱护和保养好车辆,不得损坏。第三十七条电瓶车、自行车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领用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领用人自己负责。
第八节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三十九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自负房租、水电费、卫生费等,如过期不交费而被罚款、断水、断电等,责任自负。
第四十一条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第四十三条员工搬离集体宿舍时,须将所领用的公物交还给公司。
第四十四条凡调出公司员工,必须在办理调动前退还住房,否则公司有权不办理调动手续。
企业工作制度 篇7
1、有关餐饮加盟企业人员调度、评估事项之处理,有关本餐饮加盟网人事运作制度建立与修订。
2、餐饮加盟企业员工任免迁调考勤、考绩、奖惩、退休及抚恤办理事项。
3、餐饮企业人事资料建立、更新(含对保及雇用契约)事项。
4、员工出勤、公差、请休假管理事项,各项保险业务办理事项。
5、餐饮加盟企业各项制度、核决限及各种员会章程拟定事项,餐饮加盟企业人员召募应征事项等之处理。
6、工作检讨计划、人员盘点,人力计划编订事项,员工薪资核算。
7、餐饮加盟企业组织职责之规划及修订。
8、薪资奖金办法拟定,各项福利措施之拟定事项。
9、员工薪给办法拟定事项。
10、餐饮加盟企业各级人员升级之资格评审规划推动人员出勤状况。
企业工作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1、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企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所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3、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企业各级和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厂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管理。厂xxxx是全厂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为保证全厂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在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第六条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部门都必须发动群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反对弄虚作假。
第二章长远规划
第一条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它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包下列几个方面:
1、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2、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3、企业技术发展技术,技术改造方向;
4、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5、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6、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议;
7、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8、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1、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2、市场需要;
3、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4、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5、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主持。xxxx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厂长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第三章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计划管理科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一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2、厂长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3、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4、长远发展规划;
5、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6、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分管厂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计划管理科。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第四章指标管理
第一条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工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实现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就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一翻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厂级指标(总指标)由xxx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0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管员管理。
第四条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丝进行反馈。
第五条厂级指标的充置,由计划管理科根据上级要求和厂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必须在当年十一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工厂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第五章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厂领导批准下达后,必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1、厂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和审核报厂领导审批,属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末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2、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3、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4、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第六章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企业工作制度 篇9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日以前。
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五章 统计分析
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六章 附 则
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工作制度 篇10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娶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企业工作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综合部统一组织管理。综合部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局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阿克塞电力》等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六)负责统计局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综合部报送局(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单位员工中间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局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对全局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各单位召开或承办局内外重要的教育、科研、行政等各类会议情况;局领导或部门领导、专家、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八)全局外事活动以及与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九)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员工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十)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其他需报知局领导和局内外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月报和及时报),经所在单位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月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综合部,及时报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综合部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编著《阿克塞电力》,经分管信息主任审核,经党委书记签发同意后,印发或上传至网上;对于须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由综合部主任审核同意后,经局长和党委书记签字上报。
(三)对于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单位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综合部主任,同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综合部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四)信息统一归口由综合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向外报送全局信息。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综合部,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小时;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三)各单位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四)各单位报送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和考核制度
第九条、综合部定期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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