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12 08:13:35 制度 我要投稿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材料,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材料时索验。

  (三)购入原材料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2

  (一)每次购入原材料,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原材料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物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材料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材料,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变质、质量不合格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进行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3

  1.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1)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2)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报;

  (3)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4)采购供应计划: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库存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5)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采购订货

  (1)采购订货必须依据采购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2)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3)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4)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5)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6)凡不能及时结清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7)企业必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权限、责任、义务、程序,设立合同台账,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约条款;

  (8)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账,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货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采购订货验收

  (1)对采购订货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2)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3)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随时清结财务手续。

  8.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对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处理规定

  (1)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2)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4)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查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9.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1)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谁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按季出成本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2)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人的全部费用,它包括:购人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3)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4)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1)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2)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3)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4)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0.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1)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1)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2)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成经济损失;

  3)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2)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1)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2)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1)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账者;

  2)弄虚作假、不记账、不销账,造成账物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

  3)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账册者;

  4)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5)不履行规定职责,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11.附则

  (1)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材料采购和批价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材料批价、采购能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材料限价和采购业务。

  第二章、材料采购的形式和范围

  第三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材料采购可采用公司采购、总承包单位采购两种方式。

  第四条、原则上除墙地砖、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铝塑钢门窗、开关插座、配电箱、卫生洁具、涂料、电梯、水泵、空调及其它所有设备由公司采购供应,其他材料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时给予明确。通风材料、消防材料、智能化材料等在专业分包招标时一并确定。

  第五条、由公司采购的材料、设备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并根据项目需要供应;由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采用项目部指定品牌并批价,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对其它个别常用的可能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材料,由事业部通过招标选择数家战略合作供应商,在不同时期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三章、公司采购材料的供应

  第七条、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公司的有关要求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进场时间和用量确认后,报公司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供应,材料供至现场后由项目部(公司)组织对材料进场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进行验收。

  第四章、总承包单位供应材料的限价和批价

  第八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和公司的有关要求负责项目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和用量的确认、材料价格市场行情的调研和考察、材料价格的批复。

  2、计划预算部负责材料的询价和限价。

  第九条、限价和批价程序

  1、项目部(公司)专业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询价表明细进行核对审查,审核材料的品牌、材质、型号、规格、用量等是否与图纸设计及我方产品定位要求相吻合,审核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计划预算部。

  2、计划预算部根据项目部所报明细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确定各种材料的最高限价并核实所报明细计价单位是否与预算计算规则相一致。如某种材料价格市场变化较大,而又确实需要分批次供货,则由计划预算部每月发布一次价格限价信息提供给各项目部。

  3、项目部根据计划预算部的限价,结合各自项目部对市场价格调查情况以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价格进行批复。如批价不高于限价,则由项目部自行批复;如批价高于限价,则项目部需将情况报给计划预算部,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批价。

  第十条、计划预算部和各项目部均要安排专人(两人以上)对材料、设备的市场行情进行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市场调研,并建立起材料、设备价格的信息库,信息库至少要包含:各种材料、设备各个时间段的价格情况;主要材料、设备在市场上主要的供货商及其情况。所列各种材料供货商均不应少于五家。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应对项目上已使用的材料的供货商进行评价,推荐有实力、信誉度好的供货商进入项目管理部编制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在以后的项目上可不用对其进行考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公司材料采购和出入库的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浪费,按照节省节约的原则,规范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的工作程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采购

  (一)采购原则:

  公司设专职人员进行材料采购,采购人员在对材料市场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保证以低价购入,并要保证材料的质量。对于易耗材料和常用物品要进行集中批量采购,每月集中采购1—2次,其他零星使用的材料,尽可能做到按批次采购。公司各部门对易耗材料和常用物品要按实际情况半月或一个月提报采购计划。在填写《材料采购申请表》时要注明材料用途。采购员要严格按照领导审批的《材料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未经审批的不得私自采购。材料需求部门要配合采购员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的材料的种类和型号相符。

  (二)采购程序:

  1、材料需求部门必须填写《材料采购申请表》,须履行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审批签字手续,然后交给采购员,由采购员安排统一进行采购。

  2、采购员在采购前必须持《材料采购申请单》与保管员的库存帐核对,确定库中没有留存方可进行采购。

  (1)采购计划审批:采购资金每次在5000元以上原料或辅料,应提前10天提出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采购资金每次在1000元以上原料或辅料,应提前5天提出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

  (2)确定供应商:采购资金每次在5000元以上,至少要确定没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3家以上;采购资金每次在1万元以上或每月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单项原料或辅料,至少要确定没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5家。同时,将所有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负责人、销售的产品名称等详细资料交物资主管存档。

  (3)确定采购价格: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签订合同,实施采购。

  (三)审批权限:凡申请进行采购的,填写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先由部门主管批准后,然后报总经理签批;对于急需材料,可先报总经理,同意后先行采购然后再补办手续。

  二、入库的办理

  采购员将所采购材料连同采购发票交于仓库保管员,仓管人员对照《材料采购申请单》和采购发票按类进行数量清点,确定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然后按品名、型号、单价等进行详细入帐。填写入库单(一式二联)一联由库管保存,一联交给财务做账。

  (一)、采购后进行入库登记。

  1、货物验收:采购回库房的货物,至少有2人参加验收并签字。库管员负责验收数量,并保存相关技术资料,经办人负责货物质量并验收。供货商的送货单上必须有以上二人的验收签字,货物在验收的二人到齐(如因公出差,则可由其主管代替)以后方可下车。

  2、货物入库:到库房的货物,填写入库单,登记入账。只有入库以后的物资,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财务才可入账和支付货款。入库单一联由库房保管,一联由财务保管。

  (二)、货款支付:

  1、单次购货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填制付款申请单据经会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2、单次购货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填制付款申请单据经会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转账方式付款)。

  三、材料领用出库的办理

  材料需求人员根据施工项目或维修项目填写“出库单”,凭“出库单”到仓库领取材料,领料单上必须有材料领取人、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手续不全一律不允许办理出库。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与部门主管和总经理以短信的形式报备,同意后方可领取材料,在领用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补全相关手续,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当事人个人承担。

  四、相关要求

  (一)维修应急材料,备用量未经允许不得超量,如有发现,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工具类材料各部门要建立档案记录,保管员在出库时也要建立备查帐。

  (三)对于易损材料和工具出库时,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四)要严格执行材料采购审批手续,凡不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而私自采购的,在发票上不予签字。

  (五)材料采购,正常情况下,至少有两位经办人参加,其中一位应是材料需求部门业务精通人员,采购员要做到货比三家,优中选优,严禁将质次价高的材料购入公司。

  (六)采购工作中,要严禁虚开发票,抬高价格吃回扣等损公肥私现象,如有发生,要严厉处罚。

  (七)材料采购要在5日内结算,要履行完所有签字与报销手续,对借款余额及时返回财务。

  (八)仓库保管员一定要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切实做到帐物相符,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不得将材料占为己有或转借他人使用,否则,要进行严肃处理。

  (九)领料人员严格履行领取手续,不得虚领、冒领,更不能占为己有,否则,需进行经济处罚。

  (十)各部门人员要以身作则,注意把好采购、入库、出库、使用等各个关口,否则,要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

  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 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 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 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 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 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 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 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 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十八条 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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