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3 14:45:20 兆波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精密仪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1

  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2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规则

  一、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必须安放在固定房间、位置,不可随意移动;

  二、所有贵重精密仪器均由专人分类保管,定人使用,使用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的工作性能、操作规程基本了解,能熟悉使用方能上机;

  三、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按仪器要求进行清洁保养,包括仪器工作室和分析室。地面、桌面耻要保持清洁,使仪器经常处于清洁环境;

  四、按仪器要求每周、月、季进行全面清洁保养;

  五、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开机通电,定期保养,保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六、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作记录,维修时间、维修过程、维修结果都应记录。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有关加强医疗仪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省文明医院考核,评定标准的要求,制定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有关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仪器设备价值在万元以上者都要使用“贵重精密医疗仪器使用、保养、维修记录本”;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科室都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本”应放在仪器设备附近,使用该仪器后,应及时填写工作量,工作量能填写人次的应依人次计算;无法计算人次的.应正确填写工作时间,以利进行仪器设备使用率的统计;

  三、较长时间暂时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负责人根据设备要求,气修情况等各种因素,定期进行通电保养,检查,以确保设备完好,并填入保养记录各项目;

  四、在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不能排除时,应及时通知采供中心修理组人员进行检修,并在维修记录页上详细填写各项目,并签名。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学仪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主管院长统一负责领导,由学院资产办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使用效益的综合评价、监督,实现管理科学化。学院要加强制度、政策上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具体管理。

  第三条学院教学和科研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各使用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配备专业结构、年龄参差合理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是:

  1、国家科委统管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2、单价超过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台(件)价格不足5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5万元的仪器设备;

  4、单价不足人民币5万元,但属于学院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做到全院统筹计划、合理布局,克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内容主要为:

  1、购置的目的、用途;

  2、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中的紧迫性、必要性,有足够的工作量和较高的利用率;

  3、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专职教师、研究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管理人员等)的配备;

  4、安装设备的用房及环境和各项辅助、后勤实施条件;

  5、辅助配套的主机、零配件、附件及经费(包括运行费、软件资料费、更新费、培训费、维修费等)的可靠来源和落实情况;

  6、“专管共用”、“协作共用”的实施方案;

  7、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8、选型论证。

  第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应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力争使购入的'仪器设备达到技术先进、稳定、耐用,避免买质次价高的产品。

  第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程序:申请部门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申购论证报告》,经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用科研经费的还需经科研处处长签字后,送资产办审批。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论证、评议;单价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办组织相关学科高级职务的教师和专家与科研、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论证、评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论证、评议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报院长办公会议评仪。

  第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由申请部门和资产办共同组织实施,对于国外订货,申请部门还要说明理由,认真填写中、外文订货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做到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如因粗心大意,错填、错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和损失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各使用单位要切实做好使用登记,使用部门每年向学院资产办报告使用、管理的情况,学院将按目标责任制要求考核,并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第三章技术管理

  第十条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任务要求的技术指标,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贯彻对引进仪器设备的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

  第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退赔工作是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对验收、安装、调试、退赔等工作规定如下:

  1、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由学院资产办组织有关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保管人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验收、调试任务,加强领导。

  2、仪器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准备好试验题目、检测仪器、试样、场地、环境及水、电、气、线、专用工具等。

  3、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应及时开箱依据合同规定和装箱单进行清点检验,并观察外表有无锈蚀、受潮、霉变等。安装调试后,进行技术验收时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的功能,并考核仪器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4、验收结束后,要详细填写《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有原始记录和图表的应附在报告后。凡数量和质量有问题的,应在退赔期内,办理补充、退换、索赔等事宜。若是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索赔期三分之二的时间内,由资产管理办公室向商检部门申请出证,及时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二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维护。使用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及素质决定了仪器设备的使用水平和效益,因此不同档次的仪器设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要事先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名单,需报学院资产办备案。

  第十四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文执行。档案内容要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从可行性论证、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借用、事故处理,直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及时存入学院档案室。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运行、维护、修理日志及其它记录制度,学院资产办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定期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确因技术改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等需要的,应事先按照各级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组织技术改造成果鉴定。否则,按损坏论处。

  第十六条要充分重视和落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各使用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有关人员的维修和保养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与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从速报告使用部门、学院资产办,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出借院外。特殊情况要在有使用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前去指导、操作,并保证按期归还的前提下,经资产办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第四章经济管理

  第十九条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达到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目标。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一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二十条购入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专管共用”,在完成院内各部门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院外“协作共用”。各使用部门要加强协作共用的领导,学院要加强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院内共用过程中,使用人应向仪器管理单位补偿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等。院外协作的收费应包括折旧费、消耗费、测试费、维修费、管理费、劳务费等,其中收取的折旧费纳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费。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鼓励教师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投资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但无论何种经费购置的及何种原因造成闲置3年(含)以上不用或连续3年(含)以上利用率很低(年平均400机时以下)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学院资产办有权将其调到其它合适的实验室使用或按闲置物资处理,并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各使用部门要设置专项运行费,并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步实行有偿占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四条确因超过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维修或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使用价值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收回残值纳入学院教学设备费。报废工作按学院报损、报废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调出院外和折价处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纳入学院设备费,不得转作预算外收入。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职(兼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考核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1、可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2、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机时、利用率;

  3、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4、取得科研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

  5、原有功能的利用率;

  6、完好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

  7、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8、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整情况;

  9、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10、维修、保养、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情况。

  第二十七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每年12月份由各使用部门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上一年度的情况自行组织检查和考核,并出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考核报告,然后由学院组织检查评估。

  第二十八条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经考核评比,对成绩显着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设备经费奖励,经费在学院设备奖励经费中支付。对于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中,申购部门或使用部门指学院职能处室和各系部,使用单位指申购部门管理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4

  勘测设计院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精密仪器设备是本院开展科研项目、承接勘测设计业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满足科研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科委《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还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勘测仪器设备,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脑软硬件以及购置仪器设备的配套使用资料。

  二、购置、验收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详细填写《申请购置论证表》,说明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工作量、主要用途、利用率、设备效益的预测等)和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购置及运行经费、房屋条件等。

  2、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将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送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

  3、购置计划经批准后,应与国内外供应单位逐项签订合同,此项合同主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督促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国家公布的《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处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约请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验收合格后,应作详细记录,并写出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有关凭证和技术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错货、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并抓紧办理补、退和索赔手续。

  6、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帐建卡手续,使用单位应抓紧安装调试,如系外商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协助,并注意把好质量关。

  三、管理、使用、维护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专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要轻易改动。

  2、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要求。应鼓励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和设备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同书、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单位可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当设备转交他人管理时,资料要随机办理接交手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换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5、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6、进行较大的设备改造工作,应事先制订出最佳的设计方案,提出物资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改动设备卡、帐和增值手续,做好技术资料的入档工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应由院(系)、所、处负责人提出,报主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时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所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

  8、允许用户自己操作使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经常主动地举办用户培训班或技术讲座。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其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技能,可发给“使用证”,允许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9、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大修应提出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和经费,经院(系)、所主任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设备所在单位要坚持实行“专管共用”的管理办法,反对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做法。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校内外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11、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专用人应尽快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凡隐瞒不报者,要加重处分。不管是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要记录入档。

  12、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申请报废表,经院(系)、所、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可降为一般设备,降级的处理程序同上。

  四、效益、奖惩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两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一次使用效益评估,其评估内容:

  (1)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时数;

  (2)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原有的功能利用和新功能的开发数,技术改造项目数;

  (4)实验环境、技术条件的良好程度及仪器完好率;

  (5)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7)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的管理情况。

  2、奖惩办法

  (1)对大型设备管理好、保养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校内外单位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仪器使用效益低、专管共用开展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还应交纳一定的设备占用费,或由设备主管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五、附则

  本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仪器量规的精准,防止因仪器量规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仪器量规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仪器量规。

  第三条实施单位质量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

  第四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仪器量规均需建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三)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四)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五)有关校正方面

  1、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质量管理单位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仪器、量规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代为校正,但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质量管理单位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五条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6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度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仪器、工具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本公司现在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

  ①经纬仪

  ②水平仪

  ③扭力矩扳手

  ④游标卡尺

  ⑤塞尺

  ⑥5米卷尺。

  2、用途:

  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以及外脚手架的垂直度。

  ②水平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

  ③扭力矩扳手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扣件螺栓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螺栓紧固强度。

  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用的钢管直径和管壁厚度及机械金属的厚度。

  ⑤塞尺用于机械与基础及机械金属连接之间的间隙。

  ⑥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架、模板支撑、临边防护钢管间距机械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帐做到物卡帐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应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人。

  四、仪器工具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

  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进行外观及精度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帐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

  2、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3、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

  4、项目工程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确保测量仪器完好准确。总之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我们工程建设服务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望大家自觉遵守。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对电教仪器的管理,确保音像教材的`优化组合,特制订以下几方面具体要求:

  一、管理要求:

  ⑴凡电教仪器设备由校电教组统一管理,并负责电教设备的征订使用等具体工作。

  ⑵对所有电教仪器需登记造册,每学期初具体落实到各年级任课教师面点登记,期末验收交后统一保管。

  ⑶建立器材损坏维修登记清册,做到及时修理,不误正常教学。

  ⑷电教管理人员应积极为任课教师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

  ⑸校外人员一般不借,如有特殊原因,应由校长批准。

  二、使用要求:

  ⑴电教任课教师应加强对使用电教器材基础知识的学习,懂得基本的操作方法,提高电化教学的业务水平。

  ⑵电教仪器设备优先确保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班级的正常使用,对其余器材统一配各年级使用。

  ⑶使用投影仪要及时清洗聚光镜表面灰尘,提高投影清晰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发生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

  ⑷投影片容易受潮,不可任意乱放,应干燥通风保存,保护画面清洁,每次使用后按目录顺序放回片袋,不可遗失,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⑸使用教学录音机,应按常规进行,每周对磁头清洗一次,提高音响效果,发现声音异常,卡带等现象应停机处理,不可任意拉断磁带。

  ⑹录音磁带不可与强磁场物体接触,避免发生消磁现象,而降低放音质量。

  ⑺彩色电视机切不可与录音机并列放置,避免彩色失真现象的发生。

  ⑻凡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应预先与有关人员联系,由专人负责指导,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⑼凡因责任心不强,发生器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员负责。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8

  一、学校的'教学仪器要设专人保管。

  二、教学仪器以实物流水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分管,分别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员管理记帐。做到往来分明,手续完备,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教学仪器到校后,三日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四、教学仪器要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做到标志鲜明,按科分类编号,进柜上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

  五、教学仪器要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冻、防蛀、防尘等保养和维修工作,保持仪器完好。

  六、化学药品要单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柜,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员负责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储运条例》严禁私用、严格遵守出入库制度。

  七、教师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学生分组实验需提前一周,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通知单,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实验课后,教师要填写实验记录单并及时归还仪器库,做好记录。

  八、对精密仪器和新产品,需掌握使用方法后方可启用。

  九、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教学仪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

  十、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十一、教学仪器不能修复需做报废处理时,由实验教师填写仪器报废报告单,低值易耗品的由校长批准,实验室备案;。

  十二、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9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实验室各项仪器设备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建立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账、分类账相符,仪器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药品与仪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我院进行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装备,为管好、用好仪器设备,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应做到管好、用好,做好防尘、防潮、防震工作,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一般维修、会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2、仪器设备管理都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各种资料及技术卡片。

  3、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精密和大型仪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都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做到合理使用。

  5、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负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移动、调换、拆装和外借仪器设备。

  6、实验室仪器的管理,应做到帐、物、卡完全相符。

  7、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需外借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借用手续。凡借到校外使用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8、实验室仪器设备精密程度、完好率要达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

  9、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交科学论证材料,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等。

  11、为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拓展对外技术服务,所得经济收益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精密仪器管理制度 篇10

  为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提高安全检查与检验的水平和效率,结合公司项目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工具的配置

  1、根据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应配备如下仪器及工具:

  ①经纬仪②水准仪③电阻测试仪④游标卡尺⑤ 5米卷尺等。

  2、用途:

  ①经纬仪用于测量垂直运输机械的垂直度;

  ②水准仪用于测量机械基础的水平度;

  ③电阻测试仪是用来测量被测设备的绝缘电阻和高值电阻的仪表;

  ④游标卡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所用钢管直径及钢管壁厚度和机械金属的厚度;

  ⑤5米卷尺用于测量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边防护钢筋间距、模板整体尺寸等。

  二、仪器工具的入库

  1、仪器、工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2、新购置的.仪器、工具应按装箱单验收型号数量,无误后及时入库,并建立台账,做到物卡账相符,库存处应清洁、干燥、通风、避光、防震。

  三、仪器工具的领用

  仪器工具的领用应办理领用手续,领用人就当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保管员。

  四、仪器工具的使用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便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信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猛提猛拉。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就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工作处附近,箱上不得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支撑是否可靠,确认连接部件牢固后,方可松手。

  4、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入箱,拆卸仪器时应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检查箱内附件齐全后方可合上箱盖,箱盖吻合后方可锁紧固定锁扣,不得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6、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校准。鉴定、校准的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7、严禁使用未经鉴定、未经校准、未经检验、校准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校准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辨的仪器。

  8、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9、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支座、底座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10、转站进,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先关机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1、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得靠近火源或热源。

  12、仪器长途运输时,就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3、当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鉴定、校准周期;仪表封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

  五、仪器工具的归还

  仪器工具用完后应擦去泥土、灰尘、油污,保持清洁归库并及时归还,保管员在办理归还手续前应对仪器工具外观及精度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并更新台账。

  六、仪器管理奖惩办法

  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施工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仪器、工具管理先进的项目部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仪器、工具使用制度,造成施工失误,造成项目损失者应给予处罚。

  3、对仪器、工具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给予相应处罚。

  4、各项目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具仪器管理办法,确保仪器工具完好准确,工程测量万无一失。

  总之,为了加强施工场所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工具配备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仪器、工具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施工安全万无一失,更好的为工程建设服务,望各项目部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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