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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
1、学校、实习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各项劳动安全保障措施。
2、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对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环境或安全措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学校、实习单位按有关规定给实习生办理有关保险。
4、基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全方位确保学生进行安全实习。
5、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作息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6、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离岗,不准打嗑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9、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机密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0、实习学生不得在外任意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要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11、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器,严禁烧火取暖。
12、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手机、现金必须安全存放。
13、无故不得晚归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4、加强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2
一、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员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电一律不准假。
六、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来电厂实习的单位必须确保该单位实习人员身体健康,无妨碍实习工作的病症,否则,发生问题,由实习单位负全责。
第二条实习人员在实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电厂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实习所在部门、班组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电厂负责培训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经常到实习人员所在部门、班组检查、了解情况,防止实习人员的各类违章情况的`发生,表扬模范遵守电厂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四条严禁实习人员随意进入实习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
第五条严禁实习人员单独从事现场检修或运行操作等,参与现场工作时,必须有相应部门、班组的人员的监护。
第六条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动用现场设备、设施。
第七条实习人员有权要求其所在实习部门、班组对实习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及专业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代,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实习人员安全教育
(一)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
(二)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与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相同;
(三)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参加所在实习班组的安全活动。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4
一、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明确实习要求。实习前必须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要求和具体安排、实习管理制度等,并要进行必要的思想动员。未做好上述准备工作,水准实习。
二、保证实习的指导力量,要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带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尤其是带队教师)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实践经验,要熟悉本实习的各项技术工作。认真执行实习计划,完成实习大纲规定教学任务。同时,要求指导教师预先下厂踩点,搜集信息,认真进行实习准备,制定计划。实习指导教师既要重视实践教学,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而保证实习质量。指导教师和学生配备比例是1∶20左右,即每个班至少应指派两名教师指导生产实习。
三、实习单位的选择,根据专业要求,可选择较现代化的大型企业,也可选择中小企业和车间,尽量做到“就地就近”安排实习。特殊情况需要报请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四、各专业必须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并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密切厂校之间的合作,使其不断巩固,逐步发展。努力争取实习基地的支持,把实习工作从学校单方的`教学任务变成威力侦察校双方共同负担的社会职责。
五、实习期间的大部分时间让学生深入车间和班级,跟班劳动,尽可能多的参加实际生产和操作,接受工人的帮助和指导。从思想上解决与工农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真正掌握一些实际知识,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严格考核。学生在实习期,必须逐日写实习日记,简明扼要地记载当日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并按规定时间交出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学生实习的成绩应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厂方的实习指导人员共同考核评定。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5
一、凡来我院实习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遵守《实习生守则》。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院前培训。加强纪律性,服从医院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实习队长同意、科室批准;三天之内经科室同意后报科教科;超过三天者由科教科批准;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经学校批准。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矿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病员必须抱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态度,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实习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嘱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实习生不能擅自签发检查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复核、签名。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不得让病人及家属翻阅病历。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死亡病例讨论、有关病例讨论、病情分析学术报告、尸体解剖及必要的会议等,对必要保密的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后前一周要搞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6
1、遵守学校及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明确自己应在带教老师的督导下,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为病人实施护理,对操作不熟悉或没做好准备之前不应当执行操作,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应及时报告带教老师。擅自行事或脱离督导而造成的病人伤害,应视为个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尊敬老师,虚心学习、服从老师的安排。
3、严格执行《护士学生实习请假管理制度》。
4、按教学实习要求的内容进行实习,学生手册由带教老师填写完整后相互交接。
5、遵守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护士修养。尊重、同情、关爱病人,禁止接受病人或家属的`馈赠。
6、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认真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缺点、差错、事故,应立即报告带教老师和护士长,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12小时内分别向班主任和护士长提交事情经过的书面报告。
7、爱护公物,履行节约,不拿病区公物私用。如损坏公物,应主动报告护长,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和处理。贵重仪器,未经病区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8、着装、语言、行为符合护士的要求,做到不迟到(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实习科室)、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如需要离开,应经带教老师同意)、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着装要求如下:
女生:护士服(洁净、平整、腰带松紧合适,钮扣齐全、不露裤腿或裙摆)、燕尾帽、软底白鞋。
男生:白色工作服及白裤(洁净、平整、钮扣齐全)。
9、佩带物品:秒针表,小笔记本、笔(、黑色签字笔),胸卡。实习前应根据实习科室的病种、实习内容作相关理论和技术的了解与准备。
10、着工作服者一律不得进入餐厅和医院门外。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7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记过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记过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记过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大过两次处理。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8
一、锁匙管理
1、实习室的锁匙由实训处、实习室管理教师各持有一条,其他人(特别是学生)不允许私自配制和拥有实习室锁匙。
2、各实习室不允许私自换锁,如有需要换锁,应向实训处申请,由实训处统一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申请的`,事后应及时通知实训处。
二、卫生管理
1、实习学生每天放学时必须清洁自己工位。
2、各实习班级必须在每天下午放学时进行清洁卫生,每星期必须彻底清洁一次:包括清洁门窗、拖地等。
3、不准在实习室吃喝东西、乱扔垃圾,不准在实习室乱写乱画。
三、安全管理
1、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室及实习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实习教师要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在每次放学锁门前,实习教师必须对实习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断开本室总开关。
4、实习教师每月必须对本室漏电开关作漏电试验,发现漏电开关失效应及时更换。
四、物资管理
1、学生使用实习器材,必须做好登记,使用完毕,实习教师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实习学生不准将实习室公有物资拿走占为己有、不准故意损坏实习室物资,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赔偿并加以罚款,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表现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五、课余管理
1、非正常上课时间使用实习室,必须事先向实训处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使用班级、使用时间、实习内容、使用原因,待实训处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负责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
2、课余使用实习室实习的班级必须有实习教师在场。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9
一、学生实习、实验的管理组织指导教师,在实习或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清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规则或意义,使学生认清不安全实习或实验所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性,真正树立起安全实习或实验的观念。
二、学生实习或实验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一定要在实习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明正确的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及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参加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和管理,自觉做好实习或实验前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实习或实验的学生,在进入实习车间或实验室前,必须穿上工作服,男同学不得穿背心,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但不得戴围巾、穿裙子。
五、学生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如果所用设备、用具、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立即报告老师,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更不得违章操作。
六、学生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烟火,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说笑打闹,严禁乱窜岗位。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七、学生实习车间和实验室的用电线路及使用的电器等,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要马上报告学校,并及时作好维修。
八、安全用电,谨防触电,不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的`物体,以免造成触电事故。操作完毕,一定要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九、学生操作完毕离开岗位后,指导教师要重新检查一下水阀是否关严,电源是否切断,窗户是否关好,在一切完好的情况下,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十、对于有毒、易燃和对人体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一定要按照科学的方法去管理和使用。严禁任意混合,乱倒乱放,对于一些易燃易爆炸的物品和气体,更应引起注意,必须严格地按正确的操作规程去操作。
十一、不得将饮食用具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
十二、学生实习或实验完毕,要清点用具、仪器和药品等。要擦好设备、刷净仪器,并摆放整齐,要按有关要求正确地处理掉所废弃的物品,并自觉做好卫生工作。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习使所学的理论融于临床实践以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与管理
1、医院成立护理教研组,按各院校教学大纲要求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实习轮转表,组织并实施实习护士的岗前培训,定期下临床了解护生的'实习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与各院校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
2、护理部每季度召开临床带教老师座谈会,听取临床老师对带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讨带教方法,分享带教经验。
3、审批学生请假事宜等。
4、各科实习结束前夕,由科室兼职带教老师对每个学生进行政治、业务考核和全面鉴定,记载在鉴定表上。实习完毕,由护理部给予总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并盖上实习医院公章寄回学校。
三、学生职责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服从科室管理,每天提前半小时参加病房晨间护理,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离岗、脱岗或自行调换科室。
2、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齐,服装整洁,穿软底鞋,头发不过肩或戴发套。
3、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对各种医疗文件的保密,不随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其他情况。
4、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室组织的小讲课及有关教学活动。
5、爱护医院财产,如有损坏,按医院的规定赔偿。
6、实习护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须由实习护士本人办理请假手续。
7、认真填写各科实习小结。出科时请带教老师评定,兼职带教或护士长签字,未写个人小结者,科室不予评定。
四、带教老师职责
1、学生进入科室后兼职带教老师介绍病区基本情况,如病区人员结构、环境、收治病种及相关制度等。
2、熟悉教学大纲,制订教学目标。将实施的教学目标告诉学生,征求意见,请学生参与。
3、指导学生应用护理程序应用能力,内、外科出科考核完成护理程序应用能力考核,具体按实习安排表在相应科室进行考核。要求学生能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护理诊断,找出护理问题,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4、学生出科考核,理论试卷由带教组长负责并记录好成绩。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1
外来人员主要是指来校工作、学习的非本校师生员工,如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入行政工作之中。
2、加强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厂内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如下工作: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办理并查验外来人员出入学校的证件;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外来人员中违法违纪行为。
3、外来人员必须接受所在单位领导的管理,自觉遵守本条例。
4、外来人员除按公按部门规定办理暂住证外,“四工”人员应持有户口所在地乡或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务工许可证(待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我厂用工部门(系、处、室、公司、中心等)出具的证明;
5、施工的建筑队等集体单位应与保卫部门签定治安责任书,并按工程费(包工费)提交百分之一(不低与1000元)的.治安担保金。工程竣工后,由保卫处考核,无民事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违法违纪违章人员者,如数退还。
6、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8、外来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随意生火,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9、外来人员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园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
10、外来施工单位以及租赁学校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灾害事故工作。
11、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住。
12、凡触犯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凡违反校纪校规者,除行政处分外,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元至50元。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预防和及时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偶发事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顶岗实习管理
1、在学校二级管理体制下,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部门为学生处和专业部,学生处是管理职能部门,专业部是管理实施部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在相关事件的处理中予以协助。
2、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主任是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⑴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做好教育工作,明确提出顶岗实习注意事项(参照本办法),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习学生联系册》。
⑵在实习单位建立本班学生自主管理组织,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遇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⑶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档案(实习单位、工种、联系电话、父母亲联系电话及住址等)。
⑷因学生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之一,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单位。所有学生的顶岗实习安排均需由招生就业处会同专业部共同完成。
⑸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和班主任等以个人行为调换单位。如因故需要调换单位,应由专业部提出申请,由招生就业处和专业部联合妥善安排好二次实习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变更《实习学生联系册》。
⑹若学生发生劳务纠纷、普遍性思想(或情绪)问题、意外事故等,应在第一时间逐级(首先是专业部主任)汇报。
3、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专业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⑴在学生顶岗实习前指导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明确提出顶岗实习注意事项。
⑵及时了解本专业部顶岗实习学生思想动态,遇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⑶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本专业部学生顶岗实习档案(实习单位、工种、联系电话、父母亲联系电话及住址等)。
⑷及时收集各班学生单位变更信息,做好学生单位变更记录(含联系电话),并定期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通报(电子文档)。
⑸负责协调接待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来人来访。
⑹负责协调处理学习顶岗实习期间偶发事件。
⑺负责组织对学生顶岗实习单位的回访工作。
⑻在来人接待、处理偶发事件时,负责与校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其它部门应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⑴与用人单位发生联系时,招生就业处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⑵发生偶发事件时,学生处、保卫处应给予积极配合,有效处置,有必要时保卫处要做好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⑶其它部门和教职员工,也应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二、偶发事件处理流程
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如遇偶发事件,按以下流程操作:
1、接报人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专业部主任汇报。
2、专业部主任(含德育副主任)与班主任商量出事件处理的初步方案,在第一时间向学生处、招生就业处通报,向分管校长汇报,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如事态比较严重,由学生处主任牵头,经校长室批准后组成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组,对偶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专业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校长室派出相关校长坐镇指挥。
4、如遇紧急伤害事故,接报人应在逐级汇报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受伤人送往医院救治,杜绝因不作为而引起的严重后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来我院实习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德规范。刻苦学习,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遵守《实习生守则》。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
二、实习生必须经过院前培训。加强纪律性,服从医院领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岗位,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一天者,经实习队长同意、科室批准;三天之内经科室同意后报科教科;超过三天者由科教科批准;超过一周以上者须经学校批准。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矿工两天以上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三、实习生在上级医师和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对病员必须抱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态度,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饮食和思想情况,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实习生无处方权和下达医嘱权,按上级医嘱开写的处方和各种检查申请单,实习生应先签名,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并签名后方生效。
医技科室,如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的实习生不能擅自签发检查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复核、签名。
四、实习生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举止言谈要谨慎,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不得让病人及家属翻阅病历。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业务活动,如死亡病例讨论、有关病例讨论、病情分析学术报告、尸体解剖及必要的会议等,对必要保密的资料,不得随意泄露。
六、实习期间如发生严重差错和医疗事故或违法乱纪,应及时向上级医师和学校领导报告。损坏公物或医疗器械按规定赔偿。
七、实习结束后前一周要搞好个人总结,由带教老师和科主任写出实习鉴定,办理离院手续。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4
一、总则: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从课堂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阶段,通过毕业实习巩固基本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其临床基本护理技能,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其专业性质及业务范围的认识和了解,同时,临床实习还肩负着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医风医德的重任,关系到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二十一世纪的高级护理人材的任务,现根据本院实际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1、护理部一名副主任负责实习生的.临床管理工作,各病区护士长根据医学院或护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医院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2、各临床科室设带教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带教工作,临床带教老师必须由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3、实习生实习期间工作、生活由学校及医院护理部负责管理。
三、对带教老师的要求:
1、各科带教老师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安排好护生的实习,在带教中以各种形式,结合医院特点,带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护生能运用所学知识指导临床实践,尽快掌握临床基本工作和实践操作,努力培养护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各阶段教学目标,定期组织考核。
2、组织护生参加各种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学术活动。
3、实习结束前,各科对护生基础护理、基本技术操作、专科护理以及基础理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习表现对护生的思想政治、服务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及时填写护生实习手册,由护士长把关、审查、签名。
四、对护生的要求:
1、本院护生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方可从事护理活动。
2、认真学习,履行《医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端正学习工作态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培养良好的护士素质,树立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对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对同学团结友爱,共同进步;对自已严格要求、自强不息。
4、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可请事假。请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需经带教老师、护士长批准,报护理部同意。不得口头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事后补假。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补实习。
5、尊重带教老师,刻苦学习,严防差错。对有关医疗保密范围的事情,不得外传,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及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
6、树立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向带教老师反映病人病情变化。
7、护生须参加护理部及科室安排的小讲课、教学查房,观看教学录象等教学活动。
8、实习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成立实习组,实习组长全面负责全组工作,及时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和同学对医院对医院的意见、要求,传达、落实学校和医院对学生的有关要求和工作任务,做好同学的生活管理、物资财务工作、实习费用报销和考勤记录工作。
9、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爱惜各种医疗器材和药品,损坏医疗器材设备,应及时报告老师及护士长进行处理。
10、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填写实习手册的有关内容。
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篇15
全科医生进行基层社区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教研科室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基层社区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社区实习是培养全科医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基层社区实习通过基层实践,为培养具有服务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医学人才,发展全科医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基层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基层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接触居民,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和居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二附院科教处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慢病管理等)。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10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本社区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批评并上报二附院科教处。
2、实习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下社区活动,学生都得参加。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勤
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干事不定期抽查实习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请假与销假
1、事假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一天以内的请假须由带教老师批准,连续三天以内的请假须由中心教学干事批准,超过三天须持由二附院科教处同意盖章的请假条向中心教学干事请假备案,并将假条复印件交与中心教学干事备存。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科教处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
实习生无节假日,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
参加各种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二附院科教处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实习生不服从管理,培训期间旷工累计达7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将向二附院科教处上报,取消在本培训单位的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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