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时间:2024-08-18 21:44:39 夏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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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2

  一、“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学校校长(园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好。班子成员和内部机构要分工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做到隐患排查要全覆盖,整改措施要真落实,防范工作要精细化。继续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惜一切代价使安全措施迅速到位。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制度。

  全面扎实细致开展校内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各种矛盾纠纷和危险人员排查工作,并对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校(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学校、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安全教育和预案制度。

  学校(幼儿园)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给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及时发现、疏导解决心理问题的`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特异体质或患病学生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完善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有计划地按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快速有效反应能力。

  五、学生集体外出申报批准制度。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抢险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六、家校联系制度。

  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增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小学低年级、幼儿园要向家长发放学生接送卡,由家长凭卡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及时将学生有关信息告知监护人。

  七、带班、值班和护校制度。

  要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内部值班守护和防范。学校要成立护校队,加强对学校的巡逻和守卫。

  八、信息灵通和报告制度。

  领导和值班人员的通讯要保持随时畅通。重大事项和紧急信息按规定要及时准确报告。

  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幼儿园)和单位领导外出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

  十、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

  对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各科室要“一校一人”,立即到校(园),驻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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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2、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3、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4、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并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5、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6、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7、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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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持续室内空气流通,每一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二、口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

  三、加强幼儿一日生活管理,持续幼儿个人的清洁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幼儿用餐桌子、三餐擦嘴毛巾每餐一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一次,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

  五、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消毒、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幼儿寝室、活动室、厕所地面随时清扫。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拖把擦洗消毒一次。

  七、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一次30分钟,并晒干。

  八、厕所要清洁通风,随时清扫,做到无异味,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冲洗、浸泡消毒一次。

  九、工作人员要持续仪表整洁,要勤洗澡,勤剪指甲。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状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5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6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有人照看的地方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后勤相关领导。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物柜、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教师与保育员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四、活动安全

  1、活动时做到“人到、眼到、心到、腿到、手到”。

  2、每天保证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五、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六、防止走失

  1、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刷卡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2、户外活动回班,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七、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7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九、幼儿厕所、洗手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十一、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炉子周围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十三、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五、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六、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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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9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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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育权益保障

  个性化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兴趣和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例如,对于语言发展较快的幼儿,提供丰富的阅读材料和语言表达机会;对于喜欢艺术的幼儿,设置专门的艺术创作区域和活动。

  教学质量监督: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符合幼儿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律。通过观察教学过程、收集幼儿反馈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如每月进行一次教学反思会议,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经验和改进方法。

  二、安全权益保障

  安全设施完善:园内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标识、防护栏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例如,每周对消防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教育培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故事、游戏等形式,让幼儿了解日常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同时,对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园登记、接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等。例如,实行家长接送卡制度,确保幼儿的接送安全;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

  三、健康权益保障

  健康检查: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视力检查、口腔检查等,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幼儿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如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卫生保健: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例如,每天对教室、玩具等进行消毒;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身体需求,制定科学的食谱。

  心理健康关注: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的情绪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和支持。例如,设置心理咨询室,为有需要的.幼儿提供心理辅导。

  四、参与权益保障

  意见反馈渠道:建立幼儿意见反馈渠道,让幼儿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例如,设置意见箱,定期收集幼儿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幼儿座谈会,让幼儿有机会与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活动参与机会: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参与机会,让他们在活动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例如,组织文艺表演、体育比赛、手工制作等活动,鼓励幼儿积极参与。

  五、监督与投诉机制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对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家长监督: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园的工作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幼儿和家长的投诉。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对投诉进行登记和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1

  一、总则

  目的

  为了保护幼儿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的所有幼儿。

  二、幼儿的权利

  受教育权

  幼儿有接受平等、优质教育的权利。幼儿园应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的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幼儿的学习需求。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幼儿。

  生命健康权

  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定期对园舍、设施设备、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的日常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如定期体检、预防接种等。

  人格尊严权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幼儿。

  对幼儿的评价应客观、公正,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进行不当比较。

  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随意公开幼儿的个人信息和照片。

  参与权

  幼儿有参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的权利。

  鼓励幼儿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教师应认真倾听并给予积极回应。

  组织幼儿参与班级和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如选举班干部、制定班级规则等。

  三、保护措施

  安全保障

  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消防器材等。

  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教育教学

  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

  采用游戏化、生活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营造和谐、宽松的教育教学氛围。

  心理健康

  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咨询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

  对有特殊需求的幼儿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家园合作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家园共育机制。

  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工作和幼儿的发展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

  四、监督与投诉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由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接受教育部门、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处理

  对幼儿或家长的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对于属实的投诉,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建立投诉档案,记录投诉的内容、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2

  一、总则

  为了保护幼儿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的所有幼儿及与幼儿权益相关的活动。

  幼儿园应当尊重和保护幼儿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幼儿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

  幼儿园应当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和卫生。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受教育权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标准和要求,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和兴趣爱好,采用适合幼儿的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活动机会,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人格尊严权

  幼儿园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幼儿的人格尊严的行为。

  幼儿园应当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泄露幼儿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幼儿园应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幼儿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活动。

  参与权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参与幼儿园管理和活动的机会,鼓励幼儿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代表制度,定期听取幼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

  幼儿园应当组织幼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三、幼儿园的职责

  安全保障职责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确保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教育教学职责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标准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生活照料职责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饮食、睡眠、卫生等方面。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生活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生活管理和指导,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制度,为幼儿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家园合作职责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家园合作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幼儿园应当尊重家长的意愿和选择,为家长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支持。

  四、监督与管理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幼儿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幼儿权益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幼儿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幼儿和家长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责任

  幼儿园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教师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家长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家长改正。

  社会各界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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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精选12篇)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

  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2

  一、“一把手”负总责制度。

  学校校长(园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好。班子成员和内部机构要分工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做到隐患排查要全覆盖,整改措施要真落实,防范工作要精细化。继续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惜一切代价使安全措施迅速到位。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制度。

  全面扎实细致开展校内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各种矛盾纠纷和危险人员排查工作,并对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校(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学校、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安全教育和预案制度。

  学校(幼儿园)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给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及时发现、疏导解决心理问题的`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特异体质或患病学生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完善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有计划地按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快速有效反应能力。

  五、学生集体外出申报批准制度。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抢险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六、家校联系制度。

  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增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小学低年级、幼儿园要向家长发放学生接送卡,由家长凭卡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及时将学生有关信息告知监护人。

  七、带班、值班和护校制度。

  要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内部值班守护和防范。学校要成立护校队,加强对学校的巡逻和守卫。

  八、信息灵通和报告制度。

  领导和值班人员的通讯要保持随时畅通。重大事项和紧急信息按规定要及时准确报告。

  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幼儿园)和单位领导外出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

  十、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

  对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各科室要“一校一人”,立即到校(园),驻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3

  1、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2、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3、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4、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并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5、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6、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7、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4

  一、持续室内空气流通,每一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二、口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

  三、加强幼儿一日生活管理,持续幼儿个人的清洁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幼儿用餐桌子、三餐擦嘴毛巾每餐一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一次,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

  五、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消毒、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幼儿寝室、活动室、厕所地面随时清扫。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拖把擦洗消毒一次。

  七、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一次30分钟,并晒干。

  八、厕所要清洁通风,随时清扫,做到无异味,每日用内含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冲洗、浸泡消毒一次。

  九、工作人员要持续仪表整洁,要勤洗澡,勤剪指甲。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状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5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6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有人照看的地方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后勤相关领导。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物柜、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教师与保育员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四、活动安全

  1、活动时做到“人到、眼到、心到、腿到、手到”。

  2、每天保证二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五、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六、防止走失

  1、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刷卡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2、户外活动回班,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七、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7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九、幼儿厕所、洗手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十一、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十二、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炉子周围不可置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十三、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十五、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十六、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十七、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8

  1、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沿路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的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2、要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能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随意地支差幼儿到别处替老师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钮扣、夹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4、园内烟熏、厨房火种等要有人负责。

  5、卫生老师负责保管幼儿园的药物,内服药,外服药要有名字,有明显的.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6、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7、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事故伤人。

  8、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9、在园内不私自使用电器用具,录音机用好切断电源。

  10、外出活动随手关灯、关电扇、关水龙头,录音机平时锁在橱内。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9

  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

  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

  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

  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0

  一、教育权益保障

  个性化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兴趣和发展水平,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例如,对于语言发展较快的幼儿,提供丰富的阅读材料和语言表达机会;对于喜欢艺术的幼儿,设置专门的艺术创作区域和活动。

  教学质量监督: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符合幼儿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律。通过观察教学过程、收集幼儿反馈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如每月进行一次教学反思会议,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经验和改进方法。

  二、安全权益保障

  安全设施完善:园内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标识、防护栏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例如,每周对消防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教育培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故事、游戏等形式,让幼儿了解日常生活中的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同时,对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园登记、接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等。例如,实行家长接送卡制度,确保幼儿的接送安全;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

  三、健康权益保障

  健康检查: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视力检查、口腔检查等,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幼儿的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如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

  卫生保健: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例如,每天对教室、玩具等进行消毒;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身体需求,制定科学的食谱。

  心理健康关注: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教师要善于观察幼儿的情绪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和支持。例如,设置心理咨询室,为有需要的.幼儿提供心理辅导。

  四、参与权益保障

  意见反馈渠道:建立幼儿意见反馈渠道,让幼儿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例如,设置意见箱,定期收集幼儿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幼儿座谈会,让幼儿有机会与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活动参与机会: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参与机会,让他们在活动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例如,组织文艺表演、体育比赛、手工制作等活动,鼓励幼儿积极参与。

  五、监督与投诉机制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对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家长监督: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园的工作情况,接受家长的监督和评价。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幼儿和家长的投诉。设立投诉电话和邮箱,对投诉进行登记和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1

  一、总则

  目的

  为了保护幼儿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的所有幼儿。

  二、幼儿的权利

  受教育权

  幼儿有接受平等、优质教育的权利。幼儿园应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的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幼儿的学习需求。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不得歧视或排斥任何幼儿。

  生命健康权

  幼儿园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幼儿的生命健康安全。

  定期对园舍、设施设备、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的日常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如定期体检、预防接种等。

  人格尊严权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幼儿。

  对幼儿的评价应客观、公正,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进行不当比较。

  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随意公开幼儿的个人信息和照片。

  参与权

  幼儿有参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的权利。

  鼓励幼儿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教师应认真倾听并给予积极回应。

  组织幼儿参与班级和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如选举班干部、制定班级规则等。

  三、保护措施

  安全保障

  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消防器材等。

  对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教育教学

  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

  采用游戏化、生活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营造和谐、宽松的教育教学氛围。

  心理健康

  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师或心理咨询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

  对有特殊需求的幼儿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

  家园合作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家园共育机制。

  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工作和幼儿的发展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

  四、监督与投诉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立由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接受教育部门、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

  投诉处理

  对幼儿或家长的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对于属实的投诉,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建立投诉档案,记录投诉的内容、处理结果和改进措施,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幼儿园幼儿权益保护制度 12

  一、总则

  为了保护幼儿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的所有幼儿及与幼儿权益相关的活动。

  幼儿园应当尊重和保护幼儿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幼儿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

  幼儿园应当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和卫生。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受教育权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标准和要求,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应当尊重幼儿的个性差异和兴趣爱好,采用适合幼儿的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活动机会,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人格尊严权

  幼儿园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幼儿的人格尊严的行为。

  幼儿园应当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得泄露幼儿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幼儿园应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幼儿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活动。

  参与权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参与幼儿园管理和活动的机会,鼓励幼儿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代表制度,定期听取幼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

  幼儿园应当组织幼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三、幼儿园的职责

  安全保障职责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确保幼儿的安全。

  幼儿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教育教学职责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标准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生活照料职责

  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饮食、睡眠、卫生等方面。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生活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生活管理和指导,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制度,为幼儿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家园合作职责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家园合作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幼儿园应当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幼儿园应当尊重家长的意愿和选择,为家长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支持。

  四、监督与管理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幼儿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幼儿权益保护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幼儿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幼儿和家长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责任

  幼儿园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教师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

  家长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家长改正。

  社会各界违反本制度规定,侵害幼儿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幼儿园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

  本制度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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