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介公司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1
(一)、中介店营业时间及安全防范措施
1、工作时间
a、每周工作日为七天,实行轮值轮休工作制;中介店每周工作日不得少于五天,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天八小时。
b、每日工作时间为
值班人员 8:00———20:30
非值班员工签到 8:30———18:30
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轮值轮休工作制,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值班
店长直接负责店内值班的安排与监督管理工作,员工须遵守值班安排
值班人员的职责:
a、早上8:00前到公司,开门营业,打开卫生间、更衣室窗户以便空气流通,并打扫店内卫生,8:20以前做完卫生清洁及维护工作;
b、夏季晚7:00、春秋季晚6:30、冬季晚6:00负责开启门前照明灯;
c、晚上离开公司前,关闭照明设施、空调、电脑及打印机、饮水机等的电源,关好门窗,打开卫生间门保持通风,并开启110报警系统,确保以上工作完善后,方可锁门离开公司;
d、电话接听、到店客户接待、业务信息登记及业务咨询工作;
e、值班时间尽量不要安排外出业务,如值班经纪人所负责的客户要求会谈时,应和店长协调好工作安排后,方可外出。
(二)、休假制度
考虑到行业的服务特殊性,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七天外)照常工作,对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实行补休制度,具体事宜由店主/店长安排。
(三)、vi管理制度
1、制式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1)制式物品的种类
a)制式服装;
b)统一配发的经纪人文件夹及办公包;
c)经纪人微章;
d)胸牌;
e)统一规格的名片;
f)制式表格;
g)制式委托书及相关合同。
(2)制式物品使用规定:
a)所有体系制式物品的采购应以中介店为单位,所有权归中介店所有,并由中介店按店内实际在职人数进行分发并统一管理,新店物品采购标准同上;
b)除制式表格、制式委托书及相关合同外,其他制式物品为经纪人个人使用的物品,使用经纪人应向中介店缴纳300元作为物品使用押金,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或在单店工作满一年的经纪人离职时,如物品无遗失,则中介店全额退还押金,如有遗失则中介店按遗失物品的价值对押金进行扣除;
工作满三个月但不满一年的经纪人离职时,如物品有损坏,中介店将根据物品的实际损坏程度进行折旧,折旧比例为押金总额的30%~50%,如物品遗失则按照遗失物品的实际价值从押金中扣除,物品无损坏或遗失则全额退还押金;
中介店扣除的遗失与折旧后的最终费用不得超出押金金额;
c)经纪人离职时中介店必须将离职经纪人所用制式物品收回,严禁离职人员在体系外使用原中介店所购的制式物品,如有发现将对离职人员原所在中介店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d)中介店应对单店自行购买的体系制式物品做好保管工作,如有制式物品流失至体系外,一经查实,将对中介店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2、员工着装及形象要求
(1)、着装
a)男士
春秋装:金色制服,白色衬衫,体系领带,配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夏装:白色短袖(配有logo),体系领带,配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b)女士
春秋装:金色制服,白色衬衫,深色西裤,正装皮鞋;
夏装:白色短袖(配有logo),深色裙子或裤子,正装皮鞋;
每位员工都应同时配带21世纪不动产统一标准的胸牌和logo;
(2)、形象要求
以下场合员工必须做到统一服装:值班时、店内晨会、晚会、周例会和月商务会、参加区域季度嘉奖大会、年度嘉奖大会、全区域员工的培训和会议,其它需要统一服装的场合。不许佩戴耳饰、手饰(戒指除外);要求外形整洁,制服要经常清洁,保持干净,皮鞋要保持清洁;男士不许留长发,不许留光头,头发长度以看着舒服为尺度,头发要保持干净清爽,不许留长指甲,保持指甲清洁;女士要求不许浓妆艳抹,不许留奇异发型,头发要保持清洁干净,梳理整齐,不许留长指甲,不许在指甲上做彩绘,要保持指甲清洁;发现一次给予5元罚款;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2
(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vi的正确使用,保证品牌在全国的统一形象,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之vi,为英文visual identity的缩写,如无特别指出,系指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标志、商标、图案、物品等的外观识别。
(二)、房地产中介公司的vi管理制度采用申报审核制。
(三)、申报范围:凡涉及房地产中介公司标志、商标及房地产中介公司相关信息的文件、宣传品、物品等(简称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区域分部之文件模板、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的内容、办公用品、礼品等;区域分部内各中介店之文件模版、装修方案、宣传品/广告、办公用品、礼品等。
(四)、管理责任分工:
1、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vi专员审查、监督武汉中介店vi情况
2、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各中介店:执行vi规定,保证视觉传播的一致性
(五)、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在收到关于vi设计,制作的申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意见
(六)、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禁止区域内的中介店正在使用的不符合vi管理规定的物品(包括文件、宣传品、办公用品或其他)的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介店自行承担。
(七)、对不能符合vi规定的特殊情况,中介店应及时向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进行申报,经批准、备案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八)、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市场部随时对发现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的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进行提醒,中介店应在收到该邮件或传真的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做出答复,并予以及时纠正。
(九)、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在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确定的最低标准之上,对中介店进行更高标准的管理规定。
(十)、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对中介店的监督与处罚
1、中介店违反本办法及其他vi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2、如中介店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3日内拒不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对其处以500元金额的罚款,并可责令其限期改正;该罚款可每7日连续适用直至该区域分部改正其错误行为为止。罚款所得费用将记入年度经纪人嘉奖基金。
3、中介店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4、如中介店严重违反vi管理办法,致使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声誉与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可依区域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将该区域分部开除出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
5、各中介店必须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符合房地产中介公司vi要求。以《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为准。区域分部将不定期对各中介店店容店貌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公布。检查不合格的中介店将被下达《整改通知书》,3日内改正不规范行为,逾期不改者将视程度不同处以200元的罚款。
6、为了房地产中介公司在中国各个区域的广告宣传口径统一,各区域的中介店严禁私自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刊登任何广告。有需要刊登者请将设计样稿发至武汉区域市场部进行审核,经过同意签字方能刊登。如发现随意刊登者,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处以500元罚款。
7、经纪人着装标准:
(1)、女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男经纪人着装标准:金色制服(体系统一定制的西装外套)、白色衬衣、体系内领带、深色正装西裤、深色正装皮鞋。不按规定着装,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2)、中介店经纪人参加营销活动如社区活动、房展会等,经纪人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处罚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3)、中介店经纪人参加区域活动如嘉奖大会、培训等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使用带区域标志、标识的物品。违规经纪人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处罚金人民币50元每次。
8、广告与促销:
(1)、店需按中介合同的规定向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交纳全国广告基金。
(2)、店一旦经过核准予以正式开业,必须按照武汉区域分部的安排参加联合广告,除交纳全国广告基金外,中介店必须保持武汉区域分部确定的最低广告标准。
(3)、店可自行决定如何做本店的店内广告,但如是幅面展示必须通知区域确定vi形象。
(4)、店可尽量寻找那些愿意为自己的房屋做广告付费的客户。在公司管理者批准的情况下,经纪人也可以为客户做广告,但须自己付费。
9、灯箱使用办法:灯箱开启时间
夏季:开启时间为20:30—10:30分
其他时间:开启时间为20:00—10:00分
违反规定的中介店武汉区域分部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6月内连续两次发生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经通知后虽予以及时改正的武汉区域分部仍有权就每次违规行为对其处以1000元金额的罚款。前述6个月期间的计算以《违规行为纠正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
备注:《整改通知书》示例:见附件三
《处罚通知书》示例:见附件四
《中介店vi形象及物品摆放管理细则》示例:见附件五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3
街上的门店各有各的商品,面包房里飘溢着浓香的面包味道,商店的橱窗中摆着各式美丽的衣衫,可是在街上的房地产中介的门店,只能看到几台电脑和穿梭的身影。没有可以出售的有形产品。经纪业的产品是什么是靠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并进行信息匹配、通过专业的服务促成买卖双方的成交,从而获取佣金收入。可见经纪业的产品是无形的,是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的。所以门店作为信息、谈判、成交、品牌展示等经营场所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主要是以店面的形式为主,所以门店经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反应着企业经营的优劣。门店作为贴近消费者、经受消费者甄选的场所是一个企业在商场上驰骋的前锋部队。
门店的经营管理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
一、人才是核心竞争力,选对人成功一大半。
在门店的日常业务流程中,对于房源客源、市场等信息的收集依赖于经纪人的勤奋工作。在谈判成交中需要的是经纪人的谈判斡旋能力,在法务代书、按揭贷款中需要的是经纪人的专业知识,完善的售后服务需要经纪人的热情与专业性。所以每一单业务的完成均离不开经纪人的辛勤劳作。在人才的.招聘及运用上,作为企业的经营者首先要有正确的心态: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员工的工作做得开心,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其次在用什么样的人,哪些人适合从事这个行业,哪些人性格比较适合企业文化,在人员招聘中应该具有明确的标准,这样才有可能在合适的时候将合适的人放在了合适的位置上。在进行人才招聘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招聘的效果:要具有有效的工具、设置完善的招聘流程。
二、教育训练和辅导:
房产经纪行业目前没有一个学校可以提供现成的对口的人才。如何培养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是对企业经营和竞争力的一个考核标准。目前有很多企业因为人才的瓶颈,影响到了企业的扩张速度,作为一个优秀的房地产企业应该给员工进行适当的有效培训:使之成为一个具有丰富专业知识、正确工作态度、高度工作技巧以及良好工作习惯的优秀经纪人。
三、店长决定输赢,换句话讲“店长为店的灵魂”。
一个店长既是管理者又要是业务的高手;一个优秀的店长必须具有敏锐的嗅觉,只有这样他才会领导团队进行有效的开发、获取客户、成交,有志向的人才会有上进的力量。店长作为公司承上启下的管理阶层,要具备强而有力的执行力,因为店长还肩负着培养人才的使命。身为店长自己是业务高手是远远不够的,他还要有出色的带教能力、具备开发、销售八大步的授课能力。店长与员工朝夕相处对于员工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面对各种情况要发挥领导魅力,能够适时激励员工。另外开店做生意各种突发事件会时有发生,所以店长需要能够妥善处理各种事件,需要他了解人性,能预防及排除各项纷争。
四、建立良好的店头文化。
员工工作开心与否,与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是分不开的,所以整洁的店面、大方得体的服装仪容不仅可以吸引客户驻足,也展示着员工愉悦的精神面貌。在员工之间是否设立正气:同事之间、客户之间是否讲究诚信、只有在房地产经纪人和客户之间建立了信任的关系,房地产交易才能进行,树立每一位员工之间的自我驱动力,能够使成功的销售人士不断积极进取;具有一种追求成功欲望,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关键是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另外,每位员工是否具备了服务意识(对内部客户与对外客户之间的服务)我们的产品就是提供服务。每位员工是否具有精力,因为房地产交易日日夜夜随时可能发生,经纪人员必须要有随时投入工作的能力。这些文化氛围是时时体现在业务中的,员工的举手投足应散发出专业的气质。要能给客户于专业到位的服务。
五、明确的工作目标。
在管理学中强调的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就是目标管理。有了明确的目标员工做事才有压力才有方向。房地产经纪行业是靠员工的服务产生价值的,所以对员工的工作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过程管理。作为店面日常管理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工作量的设定与实施。一般经纪企业让业务人员填写工作量记录表,对于工作量的考核一般为:1.日工作量:陌生拜访、派报量、回报、电话量、带看等内容;2.周工作量:开发件数、带看件数、价格变更等工作事项;3.月工作量:成交件数、业绩收入等等工作。也就是一般企业中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总结。
对于店面管理一般具有严格管理的工作流程1.每日工作流程:早会计划、中午督导、晚会审查、今日事今日毕、下班;2.对于每周一般门店都有例会制度,在例会上讨论每周的工作进度,包括本周的带看次数、派报量、电话量、回报记录的检查、周开发件数等数据的分析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对于下周的工作列出计划:比如说本周的训练主题、与人谈话、工作重点。3.每月的工作进度:月的成交件数、月的佣金收入、下月重点房源、下月重要客户。一般举行有总部人员参加的隆重的月会,对于本月工作回顾找出不足之处,绩优人员表扬、并列出下月的工作计划、下月的教育训练计划、对于达成目标的员工进行嘉奖一般采取领取现金的刺激方法、这样对其他员工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六、有效激励的薪奖制度及晋升制度。
合理的奖励制度对业绩的促进作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奖金制度一般遵守如下原则:
1.多劳多得,经纪人的付出与收入应该是成正比的;只有经纪人对客户辛勤劳动、周到服务才可以促成成交,付出才可以得到反馈。
2.简单易算,让大家可以看得到奖金的数额。今天都做了多少单就有多少钱进口袋;在房地产经纪企业中往往会出现月底几天的业绩比月初月中都好的现象;这就是很多经纪人想着月底要拿佣金了,算算自己的金额要是成交一单就会拿得更多。会比以往更加勤奋。
3.公正合理:奖金的发放要力争做到公证合理,尤其对于前端业务人员和后台支持人员的奖金发放比例;要既能促进业务的服务,又要促进人的积极性。让大家感觉到公平合理。
七、及时发放。
对于员工的奖金一定要及时发放,对于员工的积极性是非常有好处的。目前现存的房地产经纪企业中存在三种奖金发放形式:第一种高薪低奖;第二种低薪高奖;第三种无薪高奖。以上三种发放方式各有千秋,具体采用哪种发放方式要从企业文化、市场所处阶段等多种因素考虑,从实际出发。在房地产经纪企业中,让经纪人赚到钱是一方面,为优秀的经纪人提供明显清晰的升迁管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房地产经纪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于人才的需求是不断的。所以就是这种愿景使我们所在的每一个员工心中充满希望:只要我做得足够好我就可以有机会做店长。这样每个人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果然我们38位员工都成为了优秀的员工。所以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符合经纪人的生涯发展规划。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4
(一)、制式委托书与制式《租赁合同》由区域统一印刷;《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由各中介店自行向所管辖的房产交易部门购买,均有相应的合同编号,各中介店店秘应规范、监督经纪人合同申领、归还的相应备案,《租赁合同》和《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一但有遗失,《租赁合同》罚款2000元,《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罚款5000元,而且要在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二)、制式委托书是客户与中介店之间的协议(中介店签署协议时使用公司注册名称,而不是特许商号)。当客户无论是买方、卖方中两方或一方,通过本中介店的经纪人经纪活动而实现买卖或租赁交易时,中介店首先要求客户双方使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三)、各中介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使用区域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或区域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店店长有责任、有义务规定并教育本店所有业务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使用制式委托书、《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任何不使用体系制式委托书与规定合同的中介店经纪行为都将是对整个体系一致性、标准化的伤害,将是对century21威信及中介店信誉的伤害。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区域分部将有权根据《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要求中介店改正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中介店向区域申购(取得)的每一份制式委托书与合同,无论本委托事项是处于任何一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期内、已成交、已过期、已取消(作废),或本委托与合同尚未使用,中介店都有义务在《century21中介特许经营合同书》规定的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的三年内统一妥善保存,做好保管工作。
(五)、本规范制订依据是房地产中介公司中国总部的区域销售信息系统指南以及合同报表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房地产中介公司体系的业务现状及其需求。因此依据体系内部业务类型及流程的拓展,房地产中介公司武汉区域保留对此规范的修订权。
(六)、中介店在签署完合同后须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所签合同的复印件送至区域连锁服务部备档。『含《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和制式《房屋租赁合同》』
ⅱ、合同禁用语言说明
(一)、注意事项:
切记核实卖方为房屋直接权属人,切记核实房屋所有产权人均已知情并同意出售该房屋产权。
(二)、合同填写七不可七必须
七不可:
1、不可出现合同更名;
2、不可出现超出收费标准的费用(如:客户无营业税、无个税,中介店依旧收取客户营业税和个税或收取客户看房费);
3、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过户费用;
4、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房屋的房龄;
5、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按揭贷款的金额;
6、不可出现对客户承诺办证时间;
7、不可出现卖方无房屋权属证明即签署三方合约;
七必须:
1、必须填写水表、电表、天然气表、防盗门、有限电视基础设施(没有以上设施的除外);
2、必须填写卖方留置物品及相关详细信息(空调:挂机一部,柜机二部,洗衣机);
3、必须填写因自行交接所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客户自行交接钱款的)
4、必须填写营业税、个税谁承担;
5、必须填写的过户时间约定(一次性)3个工作日,(按揭)乙方银行面签通过3个工作日;
6、必须填写的附加条款:甲乙双方按要求准备资料的同时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该房产的过户、贷款、钱款,物业水电交接事项;因甲乙双方问题影响丙方办理,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必须填写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为准。;
备注:《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填写范本见附件六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当事人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评定其经济价值和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精力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条房地产估价员必须是经过考试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
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讲话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和注册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第十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五)依法交纳税费;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承办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经委托入同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将委托的房地产中介业务转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代理,但不得增加佣金。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四)收费金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统一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开具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业务活动中的收、支出等费用,以及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委托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二十三条因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过失,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中介服务可以对有关人员追偿。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因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中以权力谋私、贪财贿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介公司管理制度6
一、接盘规则:
1.输盘应真实、有效、及时、全面、准确。原则上接盘人,以有效盘在电脑上登记的时间先后为。
2.盘源须详细了解资料,如面积、建房时间、业主及产权状况、价格、年限、原购价、朝向、户型、用途、装修设施状况、租赁情况、管理费、出佣情况、车位情况、学校等相关资料,将这些资料全面输入易遨系统。
3.输入盘源时,按电脑正确的楼盘字典、栋数和房号录入,否则可视为无效盘。例如要输入**湾花园1栋703房,应输入**湾花园1栋703,而不是705,如有具体的单元须选择单元。
4、登记盘源时,业主或联系人不可写分行同事的姓名和电话(除非是本人之物业或有经过公证的业主受权委托书),不接受后补的业主资料。特别提醒二级市场转介盘源的同事,否则拒绝接受。
5、接盘须书面委托,并向业主详细解释内容。第一接盘人必须在7天内签定委托书,否则由他人签定委托。接盘人尽量把钥匙拿回来,拿钥匙的同事可另得5%佣金。
6、尽量签定独家委托。签定独家委托时,须合理解释独家委托的益处,而不能欺骗或误导业主。由原接盘人签独家委托可再加10%佣金,由其他同事签独家委托书可得10%的佣金。签独家委托的同事须负责收回钥匙,钥匙不再拆佣金;如果由其他同事拿回钥匙,10%的独家盘源佣须拆分一半给收钥匙的同事。
7、对写字楼、厂房、商铺的盘源登记规定:
1)凡是工商部的盘源,必须由工商铺进行登记;
2)登记后经工商部确认后的盘源登记必须由开盘人所属分行认真保管;
3)目前,工商部盘源在工商部登记后,可再登记;
4)成交工商部盘源前必须确认该盘有否在工商部登记,如没进行登记的盘源成交将受到罚扣50%的处罚;
5)公司提倡尽量与工商铺部合作。
二、业绩分成:
a、盘源成交后,盘源登记人分成为20%,独家委托再加10%(含拿钥匙5%)。住宅部独家盘源针对同区(享受本区通盘之区域),针对其公司其它部分制度一致。
b、如盘源人离职,则成交分行无需拆分给盘源人或盘源人所属分行。若该盘为公盘,如其他分行成交该盘,则该盘源应属接盘分行。
c、如盘源人晋升,则成交分行拆分给盘源人,由盘源人自行决定分配。
d、分行经理或分区经理登记有效盘源,成交后盘源佣金由分行经理或分区经理负责分配。
e、本区内同事拿到钥匙可分总业绩5%(不适应外区)。
f、成交额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业务(不分住宅、别墅、写字楼、商铺、房等,但必须为同一家交易,不限单位数量),三级市场各区域和工商铺部都可独立通做,但此相关盘源必须在业主区做登记,否则视为个人藏私盘处理。尽可能与此业主区合作。
三、盘源管理:
1、在盘源跟进过程中,如有同事写上此盘不卖(真实),在15天内盘源人不跟进,如被其他同事跟进确认此盘仍在卖,可更换盘源人;暂停半个月后的盘源被他人激活,更换盘源人,但严禁他人有意暂停或登记虚假跟进。
2、租盘被暂停或跟进发现不租,7天后被他人激活,更换盘源人,但严禁故意暂停或虚假跟进。
3、售盘事实成交后改变业主(坏单不算),更换盘源人。租盘事实成交后,租(无论时间),更换盘源人。
4、二级市场提供盘源,不分租售类别,即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后,在有效期内无论由谁跟进租售信息,该盘都属二级市场盘源。二级市场盘源被暂停应知会提供盘源人,在30天后激活方可更换盘源人,否则属于二级市场盘源人。三级市场跨区转介盘源有租售盘之分,但被暂停的盘在30天后激活方可更换盘源人。
5、不完整的盘源(主要是指业主电话、面积、价格)一定要在24小时内完善相关资料全部输入易遨,不能借故不输。正确输入业主电话,电话不可输入到跟进或备注栏,如遇特殊情况应汇报经理,经区经协商决定是否输入易遨,否则属无效盘或盖盘处理。
6、如遇无业主,而电脑只有联系人电话,盘源中联络人和经理(跨分行由经理之间勾通),原接盘人所在分行经理应积极回应落实,如在其他人已联系到业主,而原盘源人仍无法联系到业主,原盘源登记属无效登记,可更换盘源人。如果完全经过联系人成交的,则原盘源登记有效。
7、如发现盘源地址错误,原则上每个同事应主动纠正,可通知登盘人分行经理,经理应在7天内更正盘源地址,纠正后可由分行经理决定处理盘源,否则由其他同事更正,则可更换盘源人。
8、售盘成交(公司合约生效)三天内须输入真实价格,如果发现不输入价格,扣除佣金20%,如果发现假价格,该分行佣金全部扣除;
9、售盘确认后,由由经理转成交记录,转成交时,盘类须说明是xx或非xx售,不能由系统默认选择。在过户后应将新业主资料(包括电话)输入电脑,以备以后查询,以免流失资料。租盘成交转暂停,如租售盘一起的盘源,成交的需去除价格,并在备注中注明。
10、盘源关键信息不登记而联系客户看房,或有意隐瞒盘源关键信息均属盖盘。经落实属盖盘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报批评,造成损失者需赔偿损失,并给予解聘处理,辞退上报永不录用。
11、如分行内有3个以上(含3个)的员工或分行经理知道盘源信息,而不登记或隐瞒盘源信息,先联系客户看房则属集体盖盘。发现集体盖盘,重罚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及通报批评,如此盘经盖盘分行成交则佣金全部扣除充公,重罚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且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将降职或解聘处理。如此盘因盖盘而引致同行成交,重罚及通报批评分行经理及相关人员,且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所有盖盘现象,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职,解聘后永不录用。
12、盘源盖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报批评,造成损失者需赔偿损失,成交后实际成交价与成交当天价格记录出现10%以上差距而没有请示经理、区经(被请示的区经应知会其他区经和总监)属盖价现象,应扣除佣金及通报批评。在差距10%以内而被其他人怀疑投诉,将由总监安排人员调查,经调查后属实盖价,成交佣金全部扣除充公,相关业务员及经理将予通报批评,多次重犯者,将给予降职或解聘处理。
13、接到整批盘源(同一个业主多套物业)与公司盘源(普通)登记原则一致,特殊情况由分行经理表决同意一致处理输盘及分佣;接到跨区的批量盘,须及时上报统筹安排销售。如经接盘人所在区域业务员成交该外区批量盘(应是整批买断)只须折20%佣金给盘源所在区,无须拆50%合作费。(第一时间向业主区报盘);
14、如有同事成交代办手续单应知会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落实到其他同事暂无客人或无人成交该盘可成交此盘,代办手续单应让给正常买卖单成交(多佣为原则)。租售盘在一起,租单应让给售单。
15、业主签传真件后或产权有两人以上只由一人签定合同,应报区经,由区经和总监协商处理是否转成交,否则分行经理无权转成交,由产权人家属或朋友(无公证委托书)签定合同,不属成交,具体情况需请示区经,由区经和总监决定。可由区域经理暂时取消业主电话,但设有时间限制。如果有其他同事有充足条件可直接签名册到业主,区域经理可交电话号给分行经理;
16、业务员无权私自减佣,否则赔偿公司损失;
17、分行经理在没有竞争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客观需要,9折以上有权自主,8折以上可向区经理申请,低于此折扣必须向副总监申请,否则须赔偿公司损失。成交后不足佣金的单须填写《佣金不足统计表》;
18、所有佣金不足单,必须查明该客户是否跨分行跳单或减佣,必须做好分行之间的内部沟通。应向区经汇报,并由区经与其他区沟通;
19、所有客户必须输入公司易遨系统。如在成交后经查询电脑内无资料,扣除全部佣金。该事项如果是本分行经理查属本组员工,佣金由本分行经理分配至本分行;如果由区经查明,由区经决定扣除的佣金并分配至本区任一分行;由副总监查明,佣金一律充公分配,如在未成交前发现电脑上无资料,可按上述方法取消该业务员的跟进资格。
20、成交后确定坏单(无论是否已取消合约),只要有同事找客户看房,即须报盘输入电脑(可暂不输电话,由专人负责跟进业主),否则属盖盘处理。不能单独成交分行找客替代成交,但原成交同事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成交权(且必须足佣),坏单须填写坏单统计表。
四、跨区代办手续:
成交前须先通知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区域经理需尽快答复是否有人在成交此物业。成交后须告知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及时将成交报告传给业主区的区域经理并更新电脑资料,成交的具体操作可取以下二种方式进行:
1、成交分行与按揭部合作,分配比例为各50%;
2、成交分行与业主区分行业务员合作,分配比例为各50%
请全体员工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如发现成交者不拆分佣金给盘源人,一经发现及证实,将处罚成交者,交其成交单总佣金的50%作为罚款给盘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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