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外来人员进校,特制定本校来访登记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警惕性,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按制度办事。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全面推行来访人员挂牌进校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等方能进入学校。
3.凡进入本校的来访者在履行完登记手续后,准许后,方可进入学校。
4.联系工作后请相关人员在回执联上签字。
5.学校物资出门必须查对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带物资进出校门,一定要询问仔细并进行登记。
6.外单位车辆入校前,必须说明情况,由门卫工作人员决定是否予以放行。
7.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入内,严防有人进内扰乱秩序。
8.发现疑问,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维护我厂区安全,完善对出入我厂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常进出我厂区的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 责
3.1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进我厂的通知、检查、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外来人员接待。
4.工作程序
4.1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4.1.1门卫了解来访客人的来意,并征得受访人员的同意,由来访客人填写《来访登记单》(一式二联)后,门卫应告知来访客人注意事项,再由受访人到门卫处接待。会客结束由受访员工在《来访登记单》上签字确认,来访客人出我厂时将《来访登记单》交于门卫。
4.1.2外来人员注意事项
a) 禁火区内严禁烟火和禁止吸烟;
b) 进入维修作业区、财务室必须有我我厂专人陪同,直到来访客人离我厂。
4.1.3外来施工人员出入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4.2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4.2.1联系业务的外来车辆进入我厂区,需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由门卫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车辆停放处。
4.2.4来本我厂提、卸货的外来车辆,需凭“入门证”、“出门证”交门卫核准后放行,车辆出入管理参照《外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执行。
4.2.5外来施工车辆管理,参照《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4内容
4.1职责:
4.1.1值班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4.1.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4.2具体规定:
4.2.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外部人员需按照风电场要求办好手续后,方可出入。
4.2.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风电场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值班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所有车辆必须按值班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风电场,必须按照场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2.3其它说明
所有车辆外出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对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4.3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根据中石化集团油库安全管理有关制度,为加强入库管理,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规定。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登记。
第二条各种车辆入库前,必须按先后秩序排队,入库时停车接受检查,提油车辆凭提油《ic卡》入库;作业维修车辆凭油库签发的《作业许可证》入库,并实行进、出库登记、检查。进、出油库车辆按“一车一闸”低速(5km/h)、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并服从油库指挥。
第三条进入油库的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配戴火花熄灭器,拖地铁链离地,配备有效的灭火器,严禁押运员等无关人员入库。运输油品的车辆出库时应交验有效出库单。
第四条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等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等可能危及油库安全的物品入库。手机、打火机等物品,入库司机必须寄存门卫室的存放柜内。
第五条禁止非油品运输车辆入库,经油库批准入库的施工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有无装载违禁物品,严禁装载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油库。
第六条外来施工人本油库员工凭《工作证》入库,并自觉接受检查登记。
第七条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因公务进库,按制度规定,由油库领导接待陪同,提醒注事项,登记入库。
第八条上级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入库,由油库领导陪同,持《临时出入证》入库。
第九条入库人员必须遵守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听从油库工作人员的指引和指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动油库的设备和用具。《临时出入证》由油库收回。
第十条出库人员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库,公用物品出库必须提交有关票证,或持有油库领导签发的.《油库物品出库验放单》,经检查登记后放行。
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入库前,须经油库安全教育,统一办理《临时施工作业证》,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检查持证人姓名、施工单位、编号,核对相片无误准予入库,防止冒名顶替人员入库。
第十二条出库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地接受油库的检查。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5
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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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不参与培训,不得上车。
5、适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
2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每月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经理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触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年必须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须进行一次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是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3)经修理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6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度本制度。
公司以张鹏为第一责任人(法人)为领导,成立有安全科,驾驶员,办公室文员,财务员。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科是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和机动车及驾驶员技术安全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公司总经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技术培训,交流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或修订、审查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负责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伤残鉴定及保险理赔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车主、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对有严重违章行为或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司反应,取消其运输资格;
7、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下属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三)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科的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主持公司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3、负责督促技术安全科对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车辆有关手续的经办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技术安全部门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制度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案。
6、办理公司总经理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四)公司安全科科长负责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政府颁发及公司制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车辆、机械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制订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3、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督促技安人员编排车辆、机械保修计划,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签定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登记、考核、统计、盘查等各项管理工作,搞好成本节支、实施节超奖罚,定期分析测算、按月汇总上报;
6、负责组织各种安全事故的.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7、办理公司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8、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五)公司在所属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并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六)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训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力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每个月开安全会议最低一至三次,地点就在办公室,时间有公司安全科通知。
2.每次开会都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张鹏)主持。每位员工务必参加,不到者无特殊情况责扣20分。
3.开会时所有参会者都要将手机或其他通信设备调为振动,如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起影响会议纪律者扣10分。
4.会议都会在提前一天通知时间,如迟到者扣10分。误到者扣20分。
5.每次会议都有专人记录下来,要求到场者签字确认。
6.会议内容要能记脑海里,特别是驾驶员要注意一些开车时的安全问题。
7.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请到场者相互转告会议内容。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以执行董事为组长,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一)公司建立各级正副经理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科长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办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二)公司下属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决策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下属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纪,自觉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四)公司技安管理部门每月应至少召开两次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组织公司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必须的教育。学习内容: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7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8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9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区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使用交通运输部公告的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系统平台是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二)监控平台是否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是否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是否建立或者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高于90%;
(三)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
(二)定期检查: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
(三)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
(四)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三)查看相关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检查相关动态监督管理台账;
(五)收存车载终端安装证明。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当存入经营业户档案。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未接入符合标准的、通过省运管局备案的平台,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四)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得体、文明,使用执法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五)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不得泄露。
(六)运管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不得防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八)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
1.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2.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3.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度低于90%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三)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四)罚款;
(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机动车辆出入有序,创建和谐平安小区,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在制订广润翰城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600元/年。(地上车位租用本着先到先办,组满为止)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二、租用地下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100元/月,按月办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车库。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三、临时进出车辆出入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车位。
3、临时进出车辆停放按2小时免费,超过每小时2元,超过4小时按全天4元/天收费。
4、当日临时车位已满时,无车位车辆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11
为使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统一,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同时对所有公务车辆进行有效及合理的保养和维修管控,以确保公务车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人力行政中心负责公司车队人员及车辆的工作检查、监督等
2.车队队长负责公务车车辆及驾驶员的统一调度及安排
3.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车辆管理制度申请流程,申请使用车辆
③可以安排的用车需求,车队队长会及时进行审批并同步做好用车的安排计划(正常情况下,车队队长每日下班前会在车辆预约群组通报次日用车安排情况),不能安排的用车需求,车队队长会及时进行驳回并告知无法安排的原因。
1.2非特殊紧急用车需求,申请人需提前1—3天在系统发起用车申请流程,并及时跟催完审批流程,便于车队收到用车需求后,更好的做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安排。
1.3紧急情况下用车需求时,需向车队队长申请说明原因,车队队长无法安排的用车需求,申请人可以向行政部进行报备申请,经行政部及车队队长综合评估后,进行协调安排。
2.1由车队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驾驶员按照岗位职责及公务车辆工作行为规范进行车辆驾驶操作,车辆启动前对车辆进行各项安全检查,无异常后做好相关的登记(行驶登记记录表)。
2.2由申请人自行驾驶公务车辆(首次申请驾驶),驾驶员需提前到车队队长处评估驾驶技能,通过后在队长处签署《驾驶安全协议》,经车队队长通知,可以到保安室领取车钥匙,驾驶员需按照申请的用车时间段,尽早办理完相关的用车事务,及时归还车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需严格遵守驾驶员工作规范要求7.4.1----7.4.3条款,并熟悉和遵守车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要求。
2.3申请人驾驶自有车辆(私家车),需提前联络车队队长(电话/企业微信),询问了解目前公司车辆用车情况(是否有闲置公司车辆及车队驾驶员),确认可以自驾私家车办理公司事务时,需在企业微信端发起用车申请流程,审批通过后,在自驾办事过程中做好相关的信息登记(拍照公里数及支付凭证等),返回公司后按照财务报销流程要求,自行对接财务部做好相关的费用报销工作。
2.4由申请人联络外部车辆办理公务事务时(外叫车),需提前联络车队队长评估申请,在车队无法安排车辆及驾驶员,且申请人也无法采用私家车办理事务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审批,自行安排外部车辆办理事务,事务办理完成后,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对接财务部门安排报销。
3.1公司所有公务车辆,需统一停放至公司内部停车区域,非特殊紧急原因,禁止停放在公司以外区域。
3.2驾驶公务车辆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返回公司,车辆需要停靠在外部区域过夜,申请人需及时通知车队队长报备(电话/微信)。
3.3公务车辆在外部区域停放时,需优先选择将车辆停靠至专用停车场区域,避免停放过程中,因为其他原因造成车辆安全损失等情况。停靠位置附近无专用停车场时,将车辆停放至有停车位标识的区域或者其他车辆停放的安全区域(非禁止停车区域),停车过程中,因为停车不当或者违反交通法规停靠造成的车辆损失,相关责任及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1公司所有公务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台车有固定的油卡,绑定车辆信息加油时,需到指定的加油站使用绑定的油卡加油。
4.2公司所有公务车非特殊原因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提前报备报车队队长批准。
4.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队队长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或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队队长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4.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及时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并统一交于车队队长汇总及整理,便于月度行政部门进行费用结算。
4.5油卡余额不足时(油卡金额低于500元),需及时反馈至车队长,由车队队长对接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油卡的充值安排。相关的充值凭证及资料由车队长协助行政部做好收集,便于行政部进行费用报销。
4.6油卡充值完成后,行政部及车队队长需核对油卡加油明细数据,异常情况时,需做好原因调查。
5.1.1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外出时,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者问题(车辆可以启动运行),经驾驶员判断后,需要进行维修,处理流程如下:
②驾驶员将车辆开往就近的车辆维修店(优先选择月结的车辆维修店)评估。
③驾驶员对接维修店评估报价,单次维修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及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维修,单次维修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驾驶员进行2—3家维修店询比价。
④驾驶员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驾驶员对接车辆维修店负责人下单安排维修(注:驾驶员在车辆维修等待过程中,需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信息登记)。
⑥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对接维修店做好维修状态验收及付款,并对接车辆维修店收集好相关的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维修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维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维修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维修费用报销。
5.1.2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外出时,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者问题(车辆无法启动运行),处理流程如下:
②车队队长评估联络拖车公司将故障车辆托运至就近的车辆维修店(优先选择月结的车辆维修店)评估
③驾驶员协同拖车公司一同前往车辆维修店配合车辆维修的相关对接及手续。
④驾驶员对接维修店评估报价,单次维修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及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维修,单次维修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驾驶员进行2—3家维修店询比价。
⑤驾驶员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⑥车辆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对接维修店做好维修状态验收及付款,并对接车辆维修店收集好相关的维修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驾驶员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维修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维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维修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维修费用报销。
5.1.3公务车辆日常小故障或者问题,维修需求不急时,由车队队长根据业务部门的用车需求情况,安排在合理的维修日期进行维修,公务车车辆外出发现故障问题时,但不影响车辆的安全运行及车辆性能模块时,经车队队长评估,可以由驾驶员先办理完毕公务事宜后,车辆后续由车队另行安排维修。
5.1.4公务车辆驾驶过程中导致的故障或者问题,事后经过调查评估,属于人为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故障问题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的维修费用。
5.1.5车辆维修对接过程中,驾驶员因为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与车辆的维修对接工作,需要及时向车队队长反馈,由车队队长另行安排人员对接维修。
5.1.6车辆发生故障问题时,相关人员需要继续对应处理公务事务时,驾驶员及时向车队队长告知说明,由车队队长评估进行相关的人员及车辆调度安排,优先保证紧急的公务事件办理不受影响。
5.1.7车辆维修过程中,相关维修费用经过评估审批后,由车队队长进行支付,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驾驶员先行支付(报销后再支付费用给驾驶员),维修完毕后,将凭维修资料及支付凭证提交至车队长。
5.1.8车辆发生故障或者问题时,驾驶员应主动向车队长上报故障的问题和原因,非紧急特殊原因,需全程配合维修对接过程,过程中需配合做好车辆维修登记记录及维修状态验收,并同步做好维修店与车队队长之间的沟通信息传递工作,维修完成后,做好相关资料签名及资料的收集等。
5.1.9车辆维修期间的费用,由驾驶员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将相关的维修单据及支付凭证交于车队队长进行报销,费用报销完毕后,财务部出纳再支付维修费用至驾驶员指定账户。特殊情况,由驾驶员向车队队长反馈说明,可以由车队队长先行支付维修费用。
5.2.1公务车辆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由车队管理负责,车队队长根据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相关情况,制定好《年度公务车辆年检/保养/保险计划表》,并将计划表打印粘贴在司机室显眼位置,由所有驾驶员共同做好关注和提醒工作。
5.2.2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标准按5000—8000公里/次,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结合车辆使用的机油特性确定保养的间隔时长。
5.2.3公务车辆保养时,非特殊原因,每台车每次保养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规格型号需保持一致(例如,机油的品牌,型号/规格等),避免不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质量不同导致车辆性能出现问题。
5.2.4公务车辆保养,由车队队长安排专人对接负责,评估好业务用车的情况,保养日期尽量选择避开公司公务用车的高峰时间段。
5.2.5公务车辆保养时,保养对接人需全程配合做好车辆保养店的对接沟通工作(有特殊原因,无法对接保养安排工作,需要及时反馈至车队队长,由车队队长另行安排人员对接保养工作),并协同做好保养过程的监督及保养完成后的验收工作,保养完成后协助做好相关费用的支付及单据资料的收集,返回公司后及时上交相关资料至车队队长处(保养费用由车队队长对接安排)
5.2.6公务车辆日常保养尽量优先选择公司指定的月结维修店进行保养,根据保养项目的总费用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进行保养询价。保养对接流程如下:
②车队队长评估安排保养日期,并安排好保养对接负责人
③保养对接人将车辆开往至车辆保养店评估保养项目及费用,将保养报价费用情况上报至车队队长评估:单次保养报价金额在1000元以下,由保养对接人及车队队长共同评估无异常后,安排保养。单次保养报价成本超过1000元以上,由保养对接人进行2—3家保养店询比价。
④保养对接人收集完询价结果信息同步上报至车队队长进行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保养对接人对接车辆保养店负责人下单安排保养(注:驾驶员在车辆保养等待过程中,需及时做好车辆的保养信息登记)。
⑥车辆保养完毕后,保养对接人对接保养店做好保养状态验收,并对接车辆保养店收集好相关的单据及付款凭证资料。
⑦保养对接人返回公司后,及时将相关保养凭证及资料上交至车队队长处。
⑧车队队长及时审查相关保养项目费用资料情况,并同步在企业微信模块填写保养申请流程及对接财务部门进行保养费用报销。
5.2.7公务车辆的保养费用,由保养对接人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将相关的保养单据及支付凭证交于车队队长进行报销,费用报销完毕后,财务部出纳再支付保养费用至对接人指定账户。特殊情况,由保养对接人向车队队长反馈说明,可以由车队队长先行支付保养费用。
5.2.8公务车辆日常的维护清洁工作,由车队驾驶员共同负责,车队队长根据驾驶员人数、车辆的数量、型号、类型等情况进行公务车辆的清洁维护分配工作(采用抽签及轮换制方式),分配完成后,由车队队长发布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安排表,并打印粘贴在司机室显眼位置。
5.2.9公务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管理的公务车辆,开展定期的清洁清洗工作,定期对车辆开展各项检查(不限外观、内饰、轮胎、制动液、玻璃水、水箱等肉眼可以判断的问题),发现异常时及时上报及记录。
5.2.10公务车辆日常维护工作要求,维护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对负责的车辆开展专项的维护清洁工作,维护清洁的时间段由维护负责人自行安排和协调,尽量避开公司用车高峰时间段。
6.1.1公务车辆相撞或与其他种类车辆相撞,造成损失的情况。
6.1.2公务车辆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或其他物件,造成损失的情况。
6.1.3公务车辆行驶时失慎倾倒,造成损失的情况。
6.1.4公务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安全故障或者遭遇意外情况等,造成损失的情况。
6.2.1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意识清醒或者有独立行动能力时,处理流程:
①公务车辆出现意外事故时,视现场的风险情况,应紧急做好车辆应急处置(避免二次灾害或者其他安全情况发生),视人员及车辆受损情况,同步紧急联络救援电话110、119、120、122等,并在现场等待及协助政府第三方机构人员开展救治处置工作。
②驾驶员联络保险公司(车辆挡风玻璃上面电话)报案,并在现场等待保险公司人员。
③上报公务车辆事故详细信息至车队队长,并协助车队队长在现场做好事故的拍照记录工作。
④车队队长根据事故情况影响大小,评估是否需要赶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情况影响大小说明如下:
a.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后,按车队队长的沟通指示信息,自行联络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在现场对接处理。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后,车队队长上报相关情况至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并立即安排去往事故现场协调配合处理。车队队长不方便时,由车队队长安排专人到现场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车队队长及时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后,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和车队队长一同前往事故现场协同配合处理。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驾驶员向车队队长汇报相关情况,车队队长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司最高负责人后,由公司最高负责或者公司最高负责人委派的专人协同车队队长到现场处理。
⑤事故处理过程中,现场的驾驶员需配合政府相关机构人员及保险机构人员如实汇报及配合登记记录相关的信息,过程中无特殊原因,需全程协同参与配合。
⑥事故处理完毕后,驾驶员需配合车队队长做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同步配合车队队长收集整理相关的事故资料及费用票据,及时做完事故费用的报销流程。
6.2.2公务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无意识或者无独立行动能力时,经相关人员通知或者告知事故信息后,车队队长需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调查及协助处理,并同步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6.3.1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车队队长主导车辆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调查报告需在车辆事故处理完毕后的1周内出具(含事故的原因,本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本次事故的经验教训对策等)。
6.3.2公务车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情况,按类型说明如下:
①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②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保险公司保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险公司报销范围的费用或其他需要额外支付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及的车辆责任扣分,由驾驶员负责处理。
③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保险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涉及的车辆责任扣分,由驾驶员负责处理。
④经调查判定(按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事故发生过程中,由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无责任,则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保险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
6.3.3责任驾驶员对于政府机构出具的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部分,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机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未申诉或者申诉期限过期,默认责任人同意政府机构出具的认定结果。
6.3.4公务车辆事故处理过程中,公司及保险机构先行支付的部分或全额费用,事故调查报告出具后,公司视事故责任类型,将会在责任驾驶员工资或者其他支付奖励的账户中进行相关的费用扣除。无法追责责任人费用的情况,经公司高层评估,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3.5公务车辆事故责任费用及其他责任追缴,特殊情况,由责任人向公司最高负责人申请特批,经最高负责人同意减免部分或者全额责任及费用的情况,车辆管理部门需做好相关的记录及确认。
6.3.6公务车辆事故调查报告出具后,车队队长及行政部门需安排对车队驾驶员开展一轮事故报告分享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行政部门同步在全公司及主要的用车部门群组通告,通报事故的相关信息。
6.3.7行政部及车队队长根据本次事故报告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制定好完善的改善对策计划,并由车队队长负责跟进改善落实进度情况,并及时进行进度及异常结果反馈。
①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除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外,必须熟悉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
②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开车、安全驾驶。
③公务车辆车内不准吸烟,驾驶员若发现有人在车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制止;对公司以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地告知本公司规定,但不可强行制止。
④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当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除非客人主动搭话。
⑤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应随时注意观察道路状况,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和有故障的车辆。
⑥驾驶员负责所管辖车辆的维护清洁工作、每天出车归队后,应及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洁。
⑦驾驶员上班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室随时待命,不得随便乱窜或到其他地方逗留;若有要事离开时,应告知车队队长去向和时间,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⑧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时,应准时出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做好行程记录表的登记。
⑨驾驶员需服从车队队长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意见可以事后向行政部门反映。
⑩驾驶员在执行任务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队长并说明原因。
驾驶员需随时保证手机畅通,对公司部门领导的电话,应立刻接听。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要向其说明原因。
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或者借给其他未经审批的人员使用,出现任何问题,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③负责车队车辆的维修/保养/年检/保险事务的统筹安排。
④负责业务需求部门日常用车申请的派单及车辆及驾驶员调度安排。
⑦负责不定期对车队车辆进行巡视检查(不限车辆的外观、内饰、清洁卫生等)。
⑩负责行政部及公司最高负责人的紧急用车任务调查及安排。
7.3.1行政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内部绩效考核,其考核目标为:行车的安全性、车辆的保养维护达标率、服务态度、规定的遵守情况等项目,详见《驾驶员月度工作考核表》。
7.3.2驾驶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遵守《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对于违规的情况,将会结合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内容进行扣分。
7.4.1车辆启动前,驾驶员需对车辆进行各项安全检查(不限:外观、内饰、轮胎、制动液、油量、水箱等容易对车辆造成行驶风险的所有肉眼可以判断的各项问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在行驶登记记录表上面,根据问题或者故障的影响程度,上报车队队长,并由车队队长评估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更换出车车辆。同步检查车辆各项证件及资料是否正常携带(不限: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油卡等其他各类车辆资料等)。
7.4.2车辆运行中,驾驶员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驾驶,及时完成运输任务。
7.4.3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及时将车辆停靠至指定区域,并对车辆进行外观安全巡检,检查是否有碰撞及划痕,同步对车辆做一下简单的卫生清洁(清理公务车内部遗留的个人物品及比较明显的垃圾异物等)。
7.4.4驾驶员工作用语:“你好、请、谢谢、对不起、打扰了、请问、可以吗”等标准用语,对领导客户长者要用“您”称呼。
7.4.5驾驶员电话用语:工作期间接听电话尽量简明扼要、行驶过程中不许用电话聊天、大声说话。
7.4.6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应提前3—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在5分钟内主动与用车需求人联系,问明出车时间、地点,在与用车需求人联系时应主动报上姓名、车号、联系方式。(例如:驾驶员接到任务安排,主动打电话给用车需求人:“喂,你好,我是车队xxx,车号是粤Axxxxx请问你们几点钟出发,我在那里等你们,”征求用车需求人意见后并按照用车需求人指定的时间把车辆停放到约定位置等候,如用车需求人时间不确定,驾驶员就主动把手机号码留给用车需求人方便用车需求人及时联系)。
7.4.7驾驶员在接待用车需求人上车时应主动拉开车门,等用车需求人坐稳后轻关车门。
7.4.8车辆启动前,驾驶员应主动询问用车需求人要去的地点是否和派车单相符,异常情况下驾驶员因及时解释并通知车队队长进行情况的调查。
7.4.9公务车辆座位顺序:车辆的右后座为首位、左后座为次之、后座中间位置再次之,前右座为末席。
7.4.10驾驶员拉关门顺序:客人在车辆的左侧则用左手拉开车门,右手轻挡车顶小心客人碰到头部,反之则用右手拉开车门,左手车顶(拉车门的距离应为一臂为准)。
7.4.11驾驶员开车前系好安全带并要求客人把安全带系上,然后征求客人同意后方可开车。
7.4.12驾驶员开车时要精力要集中、精神要专注、行车要平稳、忌猛加油门和急刹车或带有情绪开车。
7.4.13驾驶员行车中精力要专注,不可主动与客人聊天、谈笑、打电话。
7.4.14驾驶员驾驶车辆到达目的地时,驾驶员应主动下车拉开车门,请用车对接人下车并问明情况得到答复后,返回或在此等候。
7.4.15驾驶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遇到异常问题或者其他安全情况,经过判断后,无法解决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需向同乘的对接用车人员告知,并将车辆停靠至安全位置后,及时上报车队队长评估。
7.4.16驾驶员驾驶车辆前,需检查自身着装标准,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禁止穿拖鞋等其他影响驾驶安全的着装服饰。
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再递交综合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必须在用车之前和用完交车时对里程进行登记。
第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所有车辆的外出必须经得办公室的同意,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的安排。凡是未经得办公室允许,而私自调配车辆,此次出车费用及责任由此次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相关年检证件、保险证件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钥匙在第一时间归还综合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部门有需车辆出差外地时,须在《出差申请表》中“拟搭乘交通工具”一栏填写清楚;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出差申请表》须经得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实行谁用车谁报销原则。所有车辆加油(原则上只允许使用加油卡,)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最后必须凭借发票报销。发票上必须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及车牌号码。为确保燃油费用最低化、合理化,办公室对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数进行详细登记,由财务部审核。
第六条
外单位借车,需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条
车辆年检由办公室负责(仓库的车辆由赵海平负责),逾期未正常年检的,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赵海平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负责人赔偿。
第八条
车辆如需送厂保养、修理,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经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准。且保养、修理过程当中需有公司内部人员至少1人同时在场。
第九条
各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务必谨遵交通法规,切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否则,对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用车人自行负责损失和赔偿,对于各项违章记录将根据用车登记表核实追究到每个人。
第十条
办公室将会对车辆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对每次车辆的进出做好严格登记,并定期对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记录一一核查并追究到个人。
第二章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十四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十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十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一定金额的处罚或是对当事人当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于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损失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务车辆,在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第二十二条
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项目及计算方法:
1、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同时补助1.5元/公里,每月报销一次。
2、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实际记录的里程数为基准,并拍下里程数为依据,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签字。
3、公司总助以上人员实行车补制度,补助标准为1.4元/公里;要求该车辆长期在公司使用,并且为总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车后结算的方式,由办公室人员抄表,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实际里程数及时地认真拍照做好记录,随车人员或第二人监督签字;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驾乘险)等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随车携带备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上述所需证件的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及时对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疲劳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二十九条
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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