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6 08:30:42 制度 我要投稿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精选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精选5篇)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1

  为保障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加强正版软件管理,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和工作职责,落实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巩固工作成果,建立考察机制。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软件正版化的管理应遵循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合理分配、科学使用、责任到人、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孙跃山担任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检查考核、年度报告等工作。徐祖斌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第五条: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的成员,负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正版软件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正版软件属于固定资产,由局办公室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正版软件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指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后,统一进行招标或采购。

  第九条:各科室要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软件采购流程,提高正版软件识别能力,强化使用正版软件意识。

  第十条:各科室要定期组织软件正版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操作、使用和识别正版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的服务于单位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应组织人员,每年对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建立正版软件使用检查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应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在日常工作和专项检查中应注意:

  (一)电脑内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卸载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置新的电脑时,需确保预装的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科室、部门或个人提供任何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提供者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未取得版权拥有者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三条: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传播、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者允许供应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擅自扩大软件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私自将计算机软件上传网络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盗版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更改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四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生效。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成立海宁市服务业发展局(国资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正副主任、财务负责人为组员。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领导小组组员职责

  负责制订软件配置标准和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开展软件采购、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培训、考核评议、年度总结和使用管理等其他日常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科室职责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局办公室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机关工作人员职责

  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工作用计算机上安装非正版软件,不得擅自卸载由单位配置的工作用正版软件。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3

  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单位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干部。

  第二条

  职责部门 单位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 操作系统、公办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

  要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

  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工会各项工作。

  第十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1、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2、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3、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4、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的,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

  单位干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2、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3、超越授权使用许可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4、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代他人下载。

  5、明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6、故意规避或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7、故意删除或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力管理信息。

  第十二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单位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办公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发之日起施行。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4

  1、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

  2、应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必须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的不良行为。

  3、更新、购置软件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自唱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预算管理。

  4、单位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5、单位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要求。

  6、资产管理部门去的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

  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和发行的证书及文件,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存放和保管。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应由单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鉴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固定资产,并及时调整台账。

  8、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理手续。

  9、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10、应当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1、正版软件执行技术保养规定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正版软件资产属于我国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正版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一、局办公室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监管部门,应配合财务建立健全正版资产的明细帐卡。

  二、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三、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四、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五、及时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

  六、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码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七、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调办理相关处置方案。

  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九、单位应当每年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

  十、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江西省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对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赣新广发电[20XX]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其资产所在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并妥善保管好正版软件购买发票的复印件、真品证书。

  第五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保证本部门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六条各部门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七条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八条每年对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第九条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十条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十一条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有效期、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安装及使用情况等。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要由专人妥善保存。

  第十二条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

  (一)电脑内已安装未获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二)对以团体身份获得特许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的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特许权证书数目。

  (三)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特许使用权或取得相关的证书。

  (四)加强版权意识,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四条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复制和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复制品。

  (二)在购买计算机等设备时,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非正版软件。

  (三)超越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要求扩大安装范围。

  (四)未经授权把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五)明知是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而从网上下载。

  (六)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

  (七)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利管理信息。

  第十五条凡使用非法软件给学校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出,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处室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资产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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