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8 07:18:1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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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 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 网络中心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条 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 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 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十一条 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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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 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 网络中心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条 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 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 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十一条 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